《文娱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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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救世主- 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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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上第10名和第11名之间,怎么也得拉开200票以上的票数差距否则岂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失效了么?

    如果某个扑街写手发现自己距离新书月票榜最后一名只差那么几十票,似乎跪下来求求票发发红包就有希望赶上那就赶紧收了这种妄想吧。“发500块红包,就能赚到1000块奖金”这种事情,前面的人肯给你看到这种希望么?怎么也得表现得“你至少发1500块红包,才有可能拿到1000块奖金”,才能震慑住“心怀不臣”的人对吧?

    ……

    顾诚平时不太管公司内务,对于上述的门道,他也不是很清楚。但他的智商摆在那里,显而易见的常识还是很容易理解的。

    有潘洁颖在旁边印证,然后给管财务的姑姑打电话确认,一番工作之后,顾诚搞明白了两个事实:

    外面,所有条件都满足驰名要求的企业,做一个驰名大概是几百万的成本。

    但是,自己是条件不满足的,需要造势,需要左右互搏术,需要各种复杂运作。而且按照费雯清的说法,包括给税务部门白白上供的成本,一项项算下来,还真要亏那么多。

    现在的问题就是:花两个亿,让自己的品牌比法律硬杠子要求提前七八年驰名,这买卖干不干?!

    顾诚故作沉思了许久,主要还是想敲打一下对方的报价。但他心里其实已经肯了。

    但是另一个时空的马风、马腾等人,为什么没用这一招呢?他们现在虽然没钱,但是将来有的是钱,以马风的装逼王脾性,怎么可能容忍“阿狸巴巴”2014年才驰名的?难道将来就算想塞钱都没处塞?这条法律漏洞被堵上了不成?

    如此一想,顾诚定试探一下,确认这条路的稀缺性,以及是否足够紧急:“目前,你知道业内有人想钻这个空子的么?”

    费雯清非常坦白地选择了实话实说:“当然有,实际上,在这个圈子里,从今年年初开始,京沪广深都有顶级大律所在找这方面的机会。不过在我们吴越本省么暂时就只有我们一家有这个创意和能力运作这种事。

    而且,这种事情也是相互成就的,企业品牌要足够给力、除了年限之外其他条件都很满足,律所才好操作。潜规则么,你至少首先得是一个好品牌,如果是一滩烂泥,谁也糊不上墙的。”

    顾诚一抬手,制止了对方继续分析:“长话短说吧,那我就问你现在你知道圈内有谁也在操作么?这样的例子有多少?”

    “有,我就只知道一个,国美电器,在找京城立方事务所运作,黄广裕出的价绝对比你高,但那是应该的,因为国美的品牌搜索热度不如你。”

    顾诚听了这一点之后,终于肃然起来。

    08年入狱以前的黄广裕,好歹当过一阵子华夏首富。

    顾诚并不知道,另一个时空黄广裕的“国美”商标,就是通过司法认定的渠道剑走偏锋拿来的。

    那个时空的黄广裕把一件敌方侵权的商标官司,小事化大各种运作,营造出一番国美商标非常值得被仿冒、而且被无数都已经超出家电行业范畴之外的人仿冒的假象,最终成功在一桩鄂省法院的案子中,成功得到了“国美是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结论,并且由鄂省法院上报最高院备案,盖棺定论。

    那个案子,原本该是2003年做局、2004年4月审结的,在司法界引起了很大震动,也让家电产业界的大佬们对黄广裕的能量颇为侧目。“持续3年、年销10亿”、“品牌注册使用满10年”这些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渠道“行政认定”时必须恪守的硬杠子,在“司法认定”这条路子被开辟出来之后,轻松就绕过去了。(“国美电器”的商标是1997年注册的,到案发时才7年,不符合总局行政认定的要求,营业额当然是满足的。)

    可惜的是,也正因为国美做局案影响太大,让最高人民法院看到了2002年10月出台的“法释(2002)32号”存在的巨大漏洞。加上国美案示范效应让众多求驰名而不可得的企业和作为掮客的律师事务所们如同蝇子见血,飞扑上去。而国家工商总局又不愿意自己独家霸揽的权力被司法系统褫夺分润,把事情闹到了最上面。

    最后朝廷内部经过一番不可言说的权利斗争,最高法在2005年底出了新的补充法释,把“司法认定”的效力进行了限缩,从06年开始,法院系统认定的驰名,只有个案效力,含金量和工商总局体系的认定不可同日而语。但是2003~2005这几年空窗期里,钻法律空子拿到了一批早期司法认定驰名的企业,就算是落袋为安闷声发大财了。

    后来国内最顶级的一批知产专精律师事务所,就是在那一波运作中挥斥方遒,建立起名声的。

    女票法要趁早,等到低智商的普通律师和普通商人都看到这条路了,那么离这条路被堵上也就不远了。

    顾诚突然觉得,天策律所的人跟自己倒算是同道中人。他当初第一桶金靠给黄易金山刷数据,不也是明知钻空子要趁早么?日活pv,日活ip生意的寿命,都是不到半年的存在,要活下去,靠的就是快。

    不就是两个亿么?让自己的品牌超脱法外,提前七年驰名,这买卖做了!

    顾诚把司法解释往茶几上一丢,整个人靠在沙发上,揉了揉鼻梁上的穴位。然后森然说道:

    “我可以给你两个亿,所有运作,包括后续‘左后互博’的炒作,统统你负责。我也不给你代理费了,你自己想办法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把这件事情办下来。多出来的部分,统统都是你的!但是如果办不下来,两个亿我也不会给你留任何‘前期调查费用’,你一分不少给我吐出来!”

    他需要确认对方的把握和诚意。

    “成交!”费雯清的魄力,也着实不同凡响。

第19章 来早了

    黄广裕的国美品牌,历史上从做局到收网,前前后后也花了一年有余。

    而且黄广裕还不算100%彻底做局,而是市面上确实有人仿冒国美电器的牌子,黄只是顺水推舟煽风点火,把这个“被仿冒”的声势、范围闹大一点。

    所以,即使费雯清和顾诚在意向上达成了一致,那么庞大的案子,顾诚不等个一年是不可能有结果的。按照常理,yy要想抢过国美的“国内第一凌驾于工商总局规则之上的驰名”声势,已经是不可能了。顾诚估计能在2004年底之前搞定这一切,已经算不错。

    幸好,顾诚并不是司法界的人士,对于能不能抢到“第一个钻xxx法律空子”的名头并不是非常介意。

    而且按照费雯清后来给顾诚分析的细节,相比于国美这些搞实业的而言,yy最大的优势就是知名度。

    历来驰名商标即使走司法认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除了“商标经营使用年限”这个硬杠子可以比通过工商总局行政认定时松一松,其他指标的严格程度依然照旧。销售额10亿绝对不能少,产品/业务必须覆盖全国所有省份也是肯定的。然后就是各种证明域内影响力和被仿冒的范围和力度。

    一般来说,搞实业的最缺的是影响力范围证明材料,比如当时法院常用的两个指标:“百度搜索xxx商标字样时,能搜到几条结果”,“谷歌搜索xxx商标字样时,能搜索到几条结果”。

    搜出来结果越多的,对于法院认定驰名帮助越大。而按照这个标准,互联网企业是先天性比搞实业的有优势,因为互联网公司的商标特别容易在网上被提到。

    而互联网公司的短板,往往是营业额国美电器03年就轻松80多亿销售额了,距离驰名的硬杠子10亿早就超出不知多少,加分很多。

    历史上同期的互联网公司中,只有陈天乔的盛达靠“传奇”网游的火爆烧出过这么多销售额。至于其他bat,如今都还在扩大阵地赔本赚吆喝,营收收入可怜得一逼。之所以腾云要到2008年才驰名,就是因为马腾从06年开始才冲上了“q币年销量破10亿”这道坎、到08年才堪堪攒够“连续3年品牌销售额破10亿”。(司法认定的时候不要求连续年数,只要当年过10亿。)

    不过这一点,在顾诚身上就完全不叫事儿了虽然“传奇”的销售额是属于顾诚名下另一家公司“传奇娱乐”的,和yy毫无关系;而且yy的网络侧业务这半年多来几乎没有销售额。但顾诚的yy品牌mp3可是和互联网产品使用同一商标的,688一台的mp3,出货200万台就够指标了。

    03年的线上商务还不太发达,光靠叮铛网官网上卖mp3,以及在淘宝上开官方旗舰店,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如今顾诚还让公司联络了不少线下的实体店,主要是各地的数码城,线下渠道要赚差价,因此这部分销量至少要留出20%的折扣给经销商,yy电子的实际开票出货价有可能是500块出头。但凑指标应该还是够了。

    捋顺了这么一大串脉络,听费雯清一点一点把整体解决方案的要点剖析清楚,顾诚总算松了口气,可以在这桩事情上做个甩手掌柜了。

    无论是运作驰名,还是普通的继续炒作品牌价值,他都交给了刘慧这个“导演”和费雯清这个“编剧”去全权负责。

    而一旦这一切运作下来,yy的商标可以成功驰名的话,不仅yy电子的mp3可以得到保护,yy网络科技的软件同样可以沾光。

    或许互联网界的同行们此前一贯淡化驰名的重要性,但那只不过是因为圈子里大家都是“只做流量不做业绩”、“崛起飞速来不及积淀品牌深度”而不得已为之的。

    一旦顾诚钻了这个空子,他完全有把握成为唯一一家依靠司法认定这个法律空子成功驰名的互联网巨头。到时候他有别人没有,这方面的宣传攻势就能进一步加大,利用

    更有甚者,顾诚后世是知道苹果的iphone商标被皮具商仿冒生产手机套一案的,如果他驰名了,而苹果没有及时重视其在华驰名问题,顾诚还可以通过主动运作,促成这个案子早点儿爆发出来。

    然后就能逼着吃瓜群众们注意到“yy已经驰名了,而苹果公司当时在华尚未驰名”这个问题。(注:历史上苹果的iphone商标纠纷案中,并非iphone在华不驰名,只是没有第一时间驰名,到09年底才认定的驰名。)

    对于吃瓜群众来说,商家是否驰名,很多不懂行的人是不关心的。但是再吃瓜的群众,也知道去对比。如果闹出大案子,苹果因为未驰名而起诉别人侵权都败诉了,而这时再宣传一下yy已驰名,这个逼格就反衬出来了。

    顾诚就是准备到时候踩着马腾或者乔布斯的脸,凸显自己比你们早驰名很多年。

    ……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原本只是打算让刘慧稍微左右互搏一下为yy…mini造造势,没想到引出费雯清这么一个专业人士,硬生生把yy品牌建设这盘棋下大了十倍。

    和费雯清接洽完一切,算算日子也已经是九月过半了,距离国内王青明技术负责的人人网上线已经有40天;而米国那边扎克伯格那边参与的“人人网海外版”yy网,也已经推广了有半个月。

    顾诚连忙把自己的主要精力从mp3市场抽回来,集中处理社交网站的事情,毕竟这才是比未来正版音乐渠道布局更重要的事情,属于不能错过的风口。

    国内部分的人人网上线虽早一个月,却因为暑期那一个月学生党之间的自我病毒式传播效应几乎没有,所以发展速度也不比海外版快多少。

    八月里,除了钱塘本地那些大学,乃至顾诚让公司内核心技术层/管理层重点地推的几所京沪名校之外,全国其他大中院校都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学生开了facebook。

    相比之下,倒是白领阶层的用户群,在八月份为人人网贡献了最初的20万开通量,这些人大多是30岁以下的白领阶层顾诚粉丝。因为企业用户不存在暑假,自然可以第一时间扩散蔓延。

    不过相对于学生而言,企业用户没那么丝,荷尔蒙属性也没那么爆棚,不像小屁孩那样喜欢偷窥校花班花晒照。毕竟都是成年人了,知道踏上社会之后追妹不能光靠帅,还是经济基础比较重要,也不敢做出强势围观的举动。

    所以从各方面而言,企业用户第一个月里对人人网的推动帮助并不是很大。晒照的人只占了开通个人空间用户的不到10%,更多的人则是在写日子和发鸡汤段子,看上去和腾云方面刚刚上线的qq空间没有太大本质区别。半年后即将上线的新浪博客,基本上也会是这个路数。

    顾诚一开始是满怀希望一鸣惊人的,但看到最初的成绩单之后,也不得不现实一点,分析自己实际取得的成绩与平行时空同类产品成绩偏差的原因所在。

    这种事儿没法找人商量,毕竟除了他谁都不是穿越者,只能一个人一杯咖啡苦思冥想,在本子上罗列各个差异因素。

    充其量,他可以借助的资源就是从战略调研部的柳书琴那儿拿点用户数据分析和市场反馈看一下。

    “本来扎克伯格的facebook应该是2004年年初上线的,现在我人人网比它提早了四五个月。而且facebook最初只在米国发展,等到国内人人网的前身校内网学过来的时候,已经是2005年了。何况校内网好像一开始也没做好,又过了一两年被新的投资人砸钱做大、改名叫人人网之后,才有了点儿声势。

    现在看来,国内搞人人确实太超前了,但是究竟超前在哪儿呢?这么有实名**窥探便利性的应用,居然被打回传统博客类产品灌鸡汤的道貌岸然状态,不应该啊……”

    顾诚如此想着,花了好久揣摩报表数据,总算有点想法。

    如今才03年,手机还不能拍照。

    在华夏国内,手机普遍能拍照,历史上基本上要到2005年左右。等诺基亚7260为代表的那一票货色普及之后,大学生们才化身自拍狂魔。而03年只能靠专门的数码相机来拍照,晒秀炫的便利程度自然要低得多。

    顾诚并不知道这些细节,但他至少可以看清眼下:国内的相机普及率确实比较可怜。在二线以上城市,有能力玩自拍的都市白领和大学生,基本上还不到20%。如果再往穷困的三四线城市看,以全体华夏网民为统计蓝本,这个数字可能连10%都不到。

    而facebook类的产品之所以在米国先发展起来,显然是因为米国人的生活水平比较高、数码相机普及率大。

    不过不能够拍,好歹能够围观别人,还算不上致命的问题。人人网虽然是国内首发,但要想做大走稳,最初这半年多里,估计还是只能指望先在海外圈地、形成声势。而国内只能先作为一个博客空间类产品稳住市场占有率,占住坑,再慢慢转型了。

    或许还可以上一些鼓励“校花级网友”晒照的运营策略,把实名交友的丝们统统拉近人人网的战略圈子。一个校花级网友,吸引数百丝绝对不是问题。

第20章 东边不亮西边亮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崛起于华夏国内的人人网历时40多天,俨然要滑向一个传统博客类产品,只能在推广策略上暂且妥协、先求稳住阵脚。

    而米国这边的yy网,却是风生水起,短短15天就走完了人人网40天的路。

    说到底,还是眼下这节目眼米国人的数码相机普及率高,大学生个个能自拍。

    三个月前,yy公司的财务副总监柳倩,在收购掉ageia公司、回国之前,抽空在旧金山湾区注册了一家新公司,正是yy网络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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