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上文明。
不知道什么原因,大角十三的地表环境开始恶化,外星人不得不躲进地下。
有可能它们就是预料到灾难的发生,才坐飞船带着生命种子,造访了早期的地球。
“会是什么样的灾难?明显不是狂暴碎星者的遗泽带来的改变,那点分量连地球都无法彻底毁灭,何况比地球大十倍的大角十三……极有可能是因为大角星吧?”沈聪看向星空中悬挂着的大角星。
这颗红巨星呈现明亮的红黄色,虽然因为距离太过于遥远,看上去还没有太阳大,但却远超太阳照耀在地球上的程度。
恒星风也比太阳风要狂暴。
“或许,曾经还在主序期的大角星,和太阳一样温和。不知道多少年前,它从主序期开始衰老,迅速跌落主序期,成为一颗红巨星。成为红巨星的大角星,给大角十三上的文明带来了致命的毁灭。”
可以想象。
无数年前,恒星风带来了毁灭的气息。
大角十三上的“人类”,逃离这颗越来越狂暴的“太阳”,疯狂迁徙外太空,而逃不走的,就只能躲在地下苟延残喘。
不知道多少年过去。
大角十三的文明已经渐渐快要走到尽头……也许曾经有一艘飞船,载着大角十三的希望,一船生命种子,造访了地球。将生命种子洒在地球这颗更加美妙的星球上,着新的文明孕育。
“当然,这是我的脑补画面。”
钢铁星球迅速分裂出一个分身,降落在大角十三的地表,分身变形,拟态成为一名仿真的大角十三外星人。
连外骨骼都模仿出来。
目视前方,眸子中没有情绪波动:“不管有什么牵连,即便地球人类真的起源于大角十三,我也不会承认它们的合法地位。这里的火种粒,一切都属于我,谁也不能非法占有。”
第906章 沃波福的野草()
大角十三地表沙化严重,沈聪的分身行走在沙漠之中,向早已经确定好的目标前进。他的外骨骼装置,是仿造外星人的外骨骼装置。
只是试了试,感觉并不好用。
碍手碍脚。
毕竟他已经是场化状态的身体,依靠火种能量推动,更加简洁高效。
想着,外骨骼装置迅速融入身体中,他恢复外星人的普通造型,漫步沙海。很快就走到一处矮山位置,矮山可以看得出来,以前应该是一座非常高大的山峰。现在剩下光秃秃的基座。
像是一个鸡蛋放在沙子里。
鸡蛋下方,就是一个外星人部落的入口。沈聪走到鸡蛋上,抬头看了看天空中黄得发红的大角星,直接跳到洞穴入口。
这样的动静,自然吸引到外星人的注意,很快就有几个外星人走出来探查情况。
看到沈聪后,立刻用外星人的鸟语叽里咕噜说了一通。
沈聪听不懂,但是通过情绪的翻译,大致了解它们是在询问自己的身份。沈聪随便变出一台电脑,将一段简陋的动画播放出来。
画面中。
一架火箭从星球上起飞,飞到了大角十三,然后火箭上一个人降落在地表,然后这个人来到部落洞口。
简单,直白。
粗暴的展现了自己“外星人”的身份。
这个电脑和动画,迅速将大角十三的外星人惊住,它们又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鸟语。沈聪静静分析着它们的话语,并利用蝉语言翻译,试图学会它们的语言。
好大一会。
部落的人才止住吵闹,其中领头的人大声冲着沈聪说了一句鸟语。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意思不言而喻,是邀请沈聪洞**部。
沈聪点头跟上。
地下洞穴,他的感知早已经扫描过这个洞穴,洞穴四通八达,仿佛一座地下城。里面大概有三千多名外星人,有工厂、有学校、有训练场、有食堂,过着大集体生活,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洞室。
领头的外星人似乎是要把沈聪当成隆重的贵宾。
但被沈聪拒绝,直接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和对方的嘴巴,说了句:“我要学外语。”
头领顿时明白,当即将沈聪带到地下城的学校,找来学校教授知识的人,给沈聪上课,学习它们的语言。
沈聪不让人打扰自己,专注跟外星人学习。
学得很快,三天时间,已经了解一切。
毕竟他把外星人的图书资料全都记录下来,再让外星人将的发音念一遍,于是对照图案了解具体意思。
一门外语学会了。
……
闷闷图,是这个部落的名字。
扎伊尔,是外星人对自己这样物种的称呼,意思是会制造工具的大块头动物。沈聪直接理解并翻译为——粗人。
教授沈聪的粗人,名字叫“雷火雷火放在一起燃烧”。这是很奇怪的起名字方式,它们的名字没有姓和名两部分,而是以文字来确定身份,“雷火雷火放在一起燃烧”的儿子,叫做“岩石岩石放在一起炙烤”。
从沈聪理解的语境来判断,这种起名字方式简直是雷人,但粗人们却很认可这种名字。
闷闷图部落的首领叫“水边的野草我没见过”,据说它父亲的名字叫“盛开的木花我没吃过”。
果然,是一脉相承。
沈聪直接简化,称呼它叫野草。
野草来催促过几次沈聪,希望用盛大的舞蹈来欢迎沈聪的到来,它们这里不流行吃喝庆祝,全都是以各种交际舞蹈作为欢迎的礼节。
“不用了,我们直接聊一聊。”
沈聪对跳舞没有兴趣。
更何况,他感知过闷闷图部落的舞蹈,那简直就是比丑大赛。各种扭曲、各种拧巴、各种不理解动作,毫无美感,是一个把丑陋当作艺术的种族。
“宇宙天尊,你确定不参加我们的舞蹈欢迎仪式吗,那太遗憾,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举行全族一起的舞蹈了。地下的生活很太艰难,据说在远古时代,我们生活在地面,那个时候人们每天都在跳舞。”野草遗憾地说。
“我对你们的历史很感兴趣。”
“是吗,我一定要把我知道的都讲给你听,那是非常非常值得炫耀的历史……但是宇宙天尊,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你来自哪里呢,为什么来到我们沃波福星球?你是带着和平还是战争而来?为什么你跟我们长得一样?”
沃波福星球,是大角十三的名字,这个词语的意思是“最美的宝石”,指的是大角十三是星空中最美的宝石。
沈聪给它起了新的名字——灭球。
正在毁灭的星球。
“我是宇宙的探索者,我探索整个宇宙,寻找一切生命的起源,窥视进化的秘密。我的身体只是一具机器,我没有固定的形态……我似乎在你们的地下城中,感受到了我想要寻找的石头。”沈聪微微一笑,他的感知已经辐射到地下城深处。
那里严格来说,是一处封印之地。
闷闷图部落的小孩子,严禁去往那里玩耍,就连成年粗人,都不会去那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沈聪感知到火种能量的存在,他猜测,那里堆积着火种碎片。
整个灭球的地表,没有活性的痕迹,也没有火种能量的痕迹。
或许答案就藏在这里。
火种碎片被粗人收集,并埋进地底封印起来。
“石头?”野草似乎不明所以。
沈聪解释说:“在你们地下城的深处,不准小孩子进去的地方,那里,有我想要的东西。”
“你说的是那些毒石?”野草惊诧,身上的鳞片都立起,“毒石跟你有什么关系,它是你们投放在我们沃波福星球的吗?”
“你们称它为毒石?”
“是的,它是含有致命辐射的有毒元素结晶,它在半年前降落在我们沃波福星球上,给我们带来了致命的威胁,我的族人中,有很多就是被毒石的辐射杀死,至今我们都没有缓过来!”
野草说得很严肃。
沈聪道:“毒石是一个宇宙中强大生命体的遗骸,对我来说是珍贵的。野草,详细说一说这个毒石的情况,或许我可以将它带走,为你们解决遗憾。”原本他打算抢,但既然毒石它们不需要,那就更好了。
免得大屠杀。
没有意义去做灭杀文明的事,他并不喜欢,从来都是爱好和平。
野草沉吟许久,相信了沈聪与毒石没有直接关系。
开始讲述毒石的来历。
半年前。
这个半年前是灭球的历法,灭球围绕大角星转一圈是一年。但因为灭球距离大角星实在太远了,以至于它需要相当于地球267年的时间,才能转一圈。
也就是说,灭球的一年,相当于地球的267年。
自传也同样不同,灭球的一天,相当于地球的12天,8121天才是灭球的一年。
“半年前……”
准确说是4410灭球天之前,或者一百四十五地球年之前。
毒石从天而降,杀死的粗人,似乎粗人并不能接受活性的改造。事实上灭球生物都无法接受活性改造,死亡接踵而来。在这生死存亡之间,生活在地下城的各大部落互相沟通。
派遣猎人前去采集毒石,将毒石用星球特产的一种水晶包裹起来,隔断辐射,深埋地下。
为此又牺牲了很大一批粗人。
但总算是成功抑制了毒石的辐射,灭球就这样在生死边缘站稳,没有被金属文明所征服与毁灭。
“毒石应该每个参与收集的部落地下城,都会封存一部分。其中塔克乌拉姆部落应该封存最多,那是我们扎伊尔的圣地,飘散在空气中的毒石辐射,就是塔克乌拉姆部落一点一点收集,免去了沃波福星球的浩劫。”
野草心有余悸的回忆。
塔克乌拉姆部落,大致相当于美国和联合国的混合体,属于灭球最大的一个部落,对历史的传承也最完整,科技最发达。
“那么,野草,帮我联系塔克乌拉姆部落,我会去造访它们。”沈聪说完,又道,“至于现在,我们来聊聊历史。”
哎呀啊()
8月12即将到来,也就是明天,《重卡战车在末世》就将。
感谢责编远征的帮助,我埋头写书、他安排,一个半月时间,收获了很多。同样感谢好友大雨、米饭的帮忙推介,我才踏上写科幻这条路。
之前写过几本娱乐,也试图写点别的,譬如玄幻、仙侠、体育之类的题材,但几次都感觉没有那种状态,被固定在了娱乐文上面了。
写科幻是个很奇妙的巧合,在写本书之前,我已经向都市文的责编维妮投稿了。
是一本写直播的,娱乐、种田结合。
但当时很纠结,写娱乐文已经写过了几本书,都没什么太大的起色,内心里是十分抗拒写娱乐文的。2014年书荒,动笔成为一个至今,三个年头快满,说实在的,并没有写成哪怕一本足以自豪的。
总是在娱乐上打滚,却总也写不出更满意的结果。
最用心的大概是《龙套传奇》这本,整整筹备资料就用了半年时间搜集,基本上可以说,每一个角色都有原型,都不是我凭空虚构的。但是可笑的是,评价确实不错,订阅成绩却堪称最差的一本。
有时候觉得生活就是如此荒谬,不是你付出就能收获。
天赋、天分、天资远比你的努力,更有价值。
都说成功者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但是没人说后半句,百分之一的灵感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更。
写到一百万字的时候,我扪心自问,除了心累之外,还收获了什么?
于是《龙套传奇》匆匆结束了。
结束后,我有过想要放弃写娱乐的打算,因为真的觉得自己没有写娱乐文的那个天资,或许也没有写作的天资。
后来反复思考,写了一本修真的开头,寄给编辑,枪毙了,没通过。
苦恼了很久,最终还是没能舍弃写作的梦想,然后又回到了老路子,娱乐文,写了《重启高一》。《重启高一》的构思,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是套路,写好娱乐文,啃了很多同类火的,确确实实,按照套路写,成绩提高上来了。
写到了一百万字,激情不再了,发现除了套路还是套路,确实,一百万之后,我想写的话,可以水一百万字。
在起点写,只要24小时跟订不跌到500,就可以水下去,因为前面的新增可以确保收入。当时《重启高一》均订2500,24小时跟订1500,成绩属于还不错,一个月大几千块钱,比上班工资要高。
只是遗憾的是,当开始催促你结束的时候,确实也该结束了。
我对《重启高一》从开头第一章就不满意,那不是我精心雕琢的书,只是一个套路一个套路堆砌的文字,冲动之下,完本了。
随后思索了很长时间。
如果说这两本书我有什么值得满意的地方,那就是有了一批喜欢我的的书友。这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你的劳动成果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并不能说是失败。这也给我很大的信心,写下去。
于是新书来了,名字叫《荒野直播之王》,雕琢很久,当时直播文在外站刚刚火,起点还没有几本。我写的这本,我自己很喜欢,因为我看直播很久了,如果我不是一个内向的人,我觉得我有可能去做直播。
但是稿子投给了责编维妮之后,我忽然就空虚了。
觉得很迷惘,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抗拒写娱乐类型的了。正好当时看到了《变形金刚5》拍摄的新闻,忽然想要写一个有关于变形金刚的故事。
抱歉。
剧透了,其实也没什么,看到前面的,基本上大家心里都有猜测了。
于是我在维妮审稿的期间,动手雕琢了这个想法,想写一个老司机在末世里开车纵横,最后车子变成了变形金刚。于是把这个灵感,在群里跟别的讨论了一下,大家都很惊讶我怎么跑去写科幻了。
但是灵感出来了,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一冲动,就联系了科幻类的编辑远征,远征说你是老了,驾驭题材应该没问题,你来……于是我就写了。
当时投稿的两万字开头,都是在短时间里赶出来的,大纲也只是泛泛的概念。
在远征审核的时候,我把大纲仔细整理了一遍,也把这个灵感圆满了一遍,说实话,当时自己真的是非常满意这个灵感,我觉得这是我欠缺的那个百分之一。
写作,因为兴趣去写,动力十足。
我跟维妮说我不写都市了,维妮很囧当时……写了三年娱乐文的老,跑去写科幻。
这一切是冒险。
至少起点很少有能够转型成功,还是我这样的扑街边缘徘徊的。
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当我觉得我找到自己的百分之一的时候,这就已经足以让我拼搏一把。
等了几天,等来了远征的回复。
说我写得可以,虽然不知道能不能火,但扑街可能性不大。
签约。
6月27,重卡上传了。
第一个星期,成绩其实只能说马马虎虎吧,题材变化太大,老书友走了一批,只有少数人留下来等等看。当时很伤心的是,有个老书友打赏了,然后说了句“老白,书不好看,我走了”就真走了,连QQ群都退了。
对于一个徘徊在扑街边缘的写手来说,写书能收获到的真爱粉不多,走了一个就是少了一个。
很难受。
但是既然写了,也签约了,就不能再回头了,我只能寄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