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最强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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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最强教官- 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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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奇怪,这要怎么才能点着火药呢?而且枪口很小,放火药包和弹丸都不方便,等等,这是什么?

    杨志看见一边有几十个黄晶晶的闪光的金属小块,一头圆一头尖,掂量起来挺重的,这是铜制的,很贵重。边上还有几个方形的扁钢制盒子。里面就有五颗黄澄澄的金属块。

    陪同一起来的孙二娘,笑着说“你这不是为难四弟吗?这是林氏一一式步枪,你手上拿的是底火子弹,黑盒子是五发装弹匣,不需要火药和引线就能发射的火枪”

    孙二娘将一一式步枪抄起,“啪”的一声熟练的装上弹匣,稳稳地站住,说道“五靶!”

    射击训练场的教官立即吹响口哨,并举起了红旗,七十步远的靶桩上很快就换上了五张新的环形靶。

    按照孙二娘的做法也就意味着,五发子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对付五个不同的目标。尽管大出杨志的意外,但他看得很认真,包括孙二娘上弹匣,站姿等,一丝不苟。

    因为一个人一次性对付五个敌军,这如果是真的意味着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一千人,按照三段射击的模式,使用这种一一式步枪,完全可以击杀至少数十倍的敌军。

    如果是一万人呢?他不敢再想下去了,集中精神关注孙二娘如何对付五块标靶。

    “呯、呯、呯、呯、呯!”一阵硝烟飘起,五息之间,孙二娘已经开出五枪。尽管每击发一次,都要拉一下枪栓退弹壳,但是这种神速已经把杨志吓到了。

    “七、九、八、十、八,合计四十二环,忧!”教官已经在望远镜中观测到了射击成绩。

    孙二娘非常喜欢“一一式步枪”,这些天她一直在靶场练习射击,手感也越来越好。

    其实“一一式”就是林冲借用后世改进型的毛瑟98步枪在大宋研发出来,作为专业人士,著名的毛瑟枪和结构、零部件都在他心里存放着,他甚至可以闭着眼将每一个部件画出来。

    德国人造的东西就是精密,稳定性好,不过林冲这种只是粗放式的第一代,毕竟批量生产现在还不显示,至少精密车床和标准件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这种枪装上狙击镜就是狙击枪,不过眼下狙击镜依旧在缓慢的研发过程中,已经失败了不知道多次。那些研发工匠都惶恐的不得了,军工生产一年了,投了十几万贯下去,没见到效果,他们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我要你们做的是,这个世上前所未有的东西,怎么能怪你们成效慢呢?你们尽管放心,包吃包和包住,每个月薪水照拿,一年不行那就两年,两年不行那就十年,我养着你们”

    林冲说了一席话最终让大家放心下来,所有工匠全部半跪给林冲行了大礼,誓死效忠林冲。

    然后全新全意的就研制林冲给出的各种项目,尽管他们知道这些东西随意一件拿出去,都不会低于百万身价,却没有一个人想这种龌龊心思。

    “嫂子厉害,五发五中,神乎其技。”杨志及时送上该有的夸赞。

    林冲撇嘴,这么近,还有低于十环的,丢死人了。尽管他的这个表情只有一瞬间,但是却被孙二娘发现了。

    “我打的不好?”

    “夫人打得好!非常好!”

    “哼哼,那就是打得不好,给你,我倒要看看国公爷能打出花来?”说着再装上一个弹匣交给林冲。

    “夫人,这样做不好吧。”

    孙二娘看看靶场,忽然说“少啰嗦,就知道嘲笑人家,今天非打不可。九十步!”

    教官正准备下令,林冲忽地说“一百步,移动靶!”

    教官一阵惊讶,当即兴奋起来,吹了三声短促的哨声,这是训练场内的集合信号,很快边上围了一圈年轻的新兵。

    “今日是观摩课,国公要给大家展示神乎其神的移动靶射击技巧,机会难得,好生看着。”随后吹响了一声哨子,竖起了紫色旗子,这是向放靶兵的士兵表明布置一百步移动靶。

    士兵纷纷往前挤,想看的真切一点,尽管人多,但是一个个都鸦雀无声,射击最重要的就是静心静气。

    一块圆形的标靶被两根钢丝绳牵引着向左移动,到了右边再返回左边,速度近似于正常人的步速。

    五声枪响,林冲将枪交给孙二娘,随后笑笑冲学员们笑着拱拱手。

    教官惊讶道“五十环!而且~”

    孙二娘尽管视力好,但是移动靶确实很难看清楚。“而且什么?”

    教官秒了一眼林冲,说道“国公他打出了一朵花!”

    大家还没明白,杨志和教官却知道,刚才孙二娘故意激林冲,说他还能打出一朵花来。

    结果,打完之后教官说真的打出了一朵花,那会是什么样的花呢?

    看到送回来的靶纸,大家轰然叫好。中间十环的红圆圈的边缘,排列着等距离的五个弹孔,如同绽放的梅花一般。

    一百步,移动靶,梅花弹痕,这还是人嘛?

    “你怎么打的?”孙二娘心服口服,如果说一枪中十环,可能是运气,但是五枪都中,那就是真功夫。

    “无他,唯手熟尔!”林冲知道卖油翁的故事。

    “平日里,可没见你怎么练习?”孙二娘并没有生气,只是好奇,这枪是林冲发明的,说不定他有秘诀。

    “有意瞄准,无意击发。”林冲讲这句经典的射击思想告诉在场的人,至于能领悟多少就看个人天资了。

    杨志一下午就泡在射击场,打了足足一百发子弹,七十步靶基本上都能命中七环以上,暂时他还没到移动靶那个阶段。

    “快捷,方便,精度高!而且上手快,好东西!我要五百支林氏步枪。”

    “做梦吧!开足马力,现在才生产了五十支,要不是看在你去青塘长途奔波的份上,最早也得入秋才列装。”

    “这就挑两百个人来受训,小弟多谢哥哥支持了!”

第四四零章 即将醒来的巨龙(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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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狼军管辖的四州二十七县,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一个冬天的阴霾刚刚过去,春暖花开的时节,

    四月十二日,东廓城近三万名男女老幼,都领到了一份由肉,菜,粮和布匹组成的大礼包。武威郡王林冲的嫡长子今天正好满百日,五品以上官员可以在郡王府有个席位,一时间门庭若市。

    张贞娘不负众望,终于产下麟儿,让野狼军的各级将官欣喜若狂。郡王有后了的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各个出手都非常阔绰。

    五台山方丈加持的长命锁是鲁智深送的,瘦金体的字幅是赵佶送的,汗血宝马是李乾顺送的。还有无数亲朋好友同僚部属送的奇珍异宝数不胜数。

    至于蔡攸这个二货,花费了上万贯买了一颗硕大的夜明珠巴巴的送了过来。可是这种明显带有强大辐射的“矿石”,林冲只能用铅盒锁起来放在宝库最底层,还不敢让蔡攸知道。

    林冲知道这些大佬为啥不惜血本,主要是青塘之战已经接近尾声了,捞好处的时候到了。赵佶和朝廷又开始打主意了,另外李乾顺掳掠的大批人口和财货回到党项,希望能够提早赎回盐州。

    应酬完敬酒,林冲难得抽空在一旁休息。

    自助餐这种老少皆宜、活泼新颖的聚会形式,很快获得上流权贵阶层的喜欢。

    虚头巴脑的事少了,自由不拘束,全凭喜好,偶有空下来,品尝一下美食或是欣赏歌舞,真的不错。

    现在基本上细枝末节的事情都有陈东等人打理,郡王府的事情张婉在替贞娘应付,除非重大的事情,比如那边摇摇晃晃哼着小曲就过来的蔡攸,林冲还是需要亲自接待的。

    “你啊,专会挑时候,我刚才差点都趴下了,你也不知道替我挡几波?”林冲一见他就抱怨起来。

    蔡攸眼睛一翻,脸上抽抽“还好意思说我,刚才你喝的都是白水,当我傻啊!”

    林冲也翻了白眼回去“好了,小声点,这事说破了我脸上不好看,你也无光!”

    蔡攸眼睛一亮,嬉皮笑脸的说道“那敢情好啊,我想要青塘,你给我我就不叫了!”

    “呸!你以为自己是潘安啊?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林冲一口回绝,开玩笑,那么大一片土地,送给你,心可真不小。

    “别啊,都是兄弟,这么绝情不太好哦!”蔡攸还是一副蠢萌小呆兽的表情。

    “亲兄弟明算账,你要是能出得起价钱,我倒是可以考虑。”

    蔡攸立马精神焕发,只要能拿到青塘,他说不定也能搞个郡王,郡王不行,至少国公没跑。

    “哎吆,我的好郡王哎,我就是帮人跑腿混口饭吃,所以,什么价?您只管说,哥哥我指定不能还价!”

    林冲放下茶盏,一本正经的搬起手指头“我想想啊,钱,权、地盘、人马、武器装备,好像我都不缺,哥哥,你帮我想想,该怎么开价?”

    这么说,蔡攸倒是有点迷糊,对啊,说起钱,可能赵佶的钱都没林冲多。

    你只要看看,玻璃、香皂、火药、钢铁、石油、白酒、香水、酒精等独一无二的物资,就会知道这是一座座金山。

    再说,武器、人马、地盘等世人为之追求一生的东西,在林冲眼里早就不稀罕了。看来只有爵位了啊!可是林冲这都已经是郡王了,再提升必然封王。

    这可不得了,林冲是有实地的,四州二十七县,加封为王,那就绝对是实打实的割据。

    蔡攸一咬牙试探着问“想封王?”

    “封王,朝廷能通得过?不说别的,高俅、梁师成他们只怕早就怒火冲天了吧,我这一封王,估计活路就被堵死了。到了这个地步,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的,每天起床都要先摸摸脖子,看看脑袋是不是好好地。”

    说完指着院子里各色人等说“只有得不到的东西,在苦苦追求的过程中,你去想象那种美好的憧憬,其实,这是一种享受。所以你看看,专心、坚持、勤奋的他们才是最快乐的。”

    说完淡淡说了一声“你去回复,青塘即便我交给朝廷,你们能守得住吗?如果没问题,就按照你说的办吧,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我会改变主意。”

    蔡攸一瞬间懵了,刚才面对林冲那种气势,犹如眼前有条即将醒来的巨龙一般,阅遍世事,宠辱不惊。几乎,蔡攸都要忍不住卑躬屈膝,背心和额头上的汗一阵一阵不由自主的渗透出来,衣物湿透了。

    这气势,简直太霸道了,比赵佶的文弱秀气的才子形象不知道强哪里去了。

    好不容易回过神,蔡攸振作了起来,这一次青塘的事情能解决,对朝廷对官家都有了完美的交代,至于封王,那就看你们想不想要那块比幽州还大的土地了。

    酒席上不仅仅有欢庆的消息传出,也有一个消息被林冲压了下来。契丹出动了十万铁骑已经穿过宋朝和党项的中间地带,直插永兴。

    为了五千契丹铁骑报仇,好响亮的名头,这消息其实是李乾顺那边透露出来的。但是奇怪的是,已经三天了,折家居然没有消息传递过来,看来又是朝廷用的借刀杀人之计。

    这个无可救药的皇朝,这么多次亏吃了,总不长记性真是让人无语。但是眼前没工夫搭理这个烂到根的腐朽帝国,今年先摆平契丹和党项,再去东京清君侧,把那些臭虫老鼠扑杀得干干净净。

    契丹南下有两个原因,第一冬天过去了,积雪消融,正适合骑兵跋涉。第二西征军团还在青塘。契丹来攻,这样势必造成野狼军的两线作战,还要防备兴庆府和朝廷禁军西军,本就不多的兵力,肯定紧张。

    领军大将是个历史名人,耶律大石,今年二十七岁,是翰林院大学士,契丹朝廷和军中首屈一指的文武双全的灵魂人物。此人对契丹西部极为熟悉,所以这次报复性西征耶律延禧就派了他的差事。

    耶律大石天纵英才,远见卓识,他以为这时候进攻野狼军的时机并不成熟,但是耶律延禧并没有给他阐述的机会,就派人押着他到了西京大同府,整个冬天,耶律大石就针对野狼军制定了一条条针对的方略。

    “林冲,野狼军,天下第一。那么,我来了!”

    PS:本卷完,明天开新的一卷,亲们一定要多支持啊!

第四四一章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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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雀在屋檐下吃一点残羹冷炙,鸿鹄却喜欢遨游天地俯瞰八荒,明显不是同一种鸟。

    自从陈胜的嘴里说出来了之后,用来比喻人和人之间巨大的差别,自然非常贴切。

    憨厚的耶律大石上上下下的看了一遍,才有些迷惑的说“原来你就是林冲?有些偏瘦了。”契丹人以高大壮为勇,林冲匀称的身材在这里就完全是个饿死鬼一般。

    “嗯,是不是挺失望的,不过我也听说辽国双璧,其中一个是你吧?”林冲也说些场面上的话应付着。如果不是耶律大石坚持要求和自己见面,自己实在不想多事。

    能够在契丹覆灭之后,远遁西域打下辽阔的国土,建立西辽帝国当上皇帝的人,本身就不是简单的。

    哪怕他现在,还仅仅是个年轻一代中的翘楚,依然有着不容忽视的实力。只不过,林冲没想到他一到达永兴就派出使者,非要和自己见面。

    三天后,林冲来到永兴城的西面,这里距离契丹大军五十里,距离永兴城三十里,这个位置对大家都比较适中。

    野狼军是西北的神话,很多契丹人压根就没想到这支突然冒出来的军队,如今已经是横扫西北灭了自家五千精骑,更是成为了天下顶尖的强军。

    契丹万里疆域,亿万臣民,百万大军,还怕你一支区区万余人马,尤其是南朝那种软脚虾。耶律延禧压根就没放在心上,但是萧卜儿被杀,五千骑兵全军覆灭,却是不能接受的。

    “着大石林牙率十万之众,务必将野狼军悉数斩首,林冲生擒回京。”

    回想接到如此的圣旨,耶律大石叹了口气,这种捆住手脚的命令最让人恼火的,因为监军时刻监视,自己还不能表现出不满,只能把或憋在肚子里。

    “哈哈!我这次带了有十万铁甲重骑,老实说,你带了多少兵?”

    “不算辅兵,实有五千,其中骑兵有两千,步卒两千,杂七杂八的兵种合计一千。不过这不会给你一个错觉,觉得我好欺负吧?”

    林冲看着这个脸上都是风霜留下时光痕迹的男子,觉得历史都是骗人的。说什么耶律大石,英姿勃发,身材魁梧,风仪佳。可是在林冲第一眼的感觉,那就是一个寻常的放羊汉子。

    大石看了看远处的漫漫黄沙“西北缺水,但是你的茶却很不错。”他喝了一盏炒青泡的茶水,不由赞叹道。

    “不管是杀牛养马还是放羊,我小时候都干过,草原上种不了菜,唯一能吃的就是韭花和蘑菇。遇着雨水好的时节,采摘的多了,我乳娘还会做成韭花酱,蘑菇酱。没菜的时候,乳娘会加上牛羊肉一起熬煮,非常鲜美。”

    林冲已经不紧不慢的煮茶斟茶,不时应和两句,一门心思做个好听众。

    “契丹幅员辽阔,前所未有,我年少时曾经向东一直到达海洋,向西一直到高昌的荒漠,向北闯过冰原,实在是人力难以前进一步。唯有南方仅仅在高粱河隔河瞭望,未能尽兴。据说最南部是海角天涯,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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