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蓝辫子也有些惊讶,他第一时间抓起确认的不是那把锁,而是对方的左手。果真战士印记的边上多出了一把扭曲的钥匙。“真蠢,为什么把印记印在这里,你怎么不烙印在脑门上?如果你还能活着出去,记得给自己准备双手套。干这行可不太受大众爱戴。”
‘成功获得副职:窃贼’
‘领悟成功,习得技能:【开锁】’
看着提示,于逸也感觉到自己似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不过也无妨,他相信自己能够做到盗亦有道的,当然,也就他相信。“这根金属丝还你,还挺神奇的,它居然能感觉到我的想法,根据我的记忆,变出像牙花一样的形状,一下就把锁开起来了。”
“别傻了,小贼,它已经认可你了。难道你没有听说过‘贼金’吗?”蓝辫子没好气道。
“贼金?”
“我个人喜欢成它们为灵金,对于这个世界的窃贼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东西。”蓝辫子摊摊手解释道,“你手上的那根就是灵金制成的开锁金丝,这种金属可以根据使用者的意志做出一些小幅度的变化,就像你刚刚做到的,并且随着使用次数增加,它的变化会越来越快,越来越灵活。但是,一根金属丝却只能识别一个人的意志。”
于逸自然听明白了对方话里的意思,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那原本是我备用的灵金,真没想到你这家伙居然真的可以做到。”蓝辫子显得有些不甘,但最终也只能叹口气承认道:“你还真挺有当贼的潜质的,不比我第一次开锁慢多少。”
被人夸张,于逸自然也是笑了起来:“运气,运气而已。”
“别高兴得太早,养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想要养出一把‘万用钥匙’你的灵金要走的路还长着呢。”说着蓝辫子甩着那把套在手指上的钥匙。
“你那把钥匙是灵金变的?”于逸吃惊道。
看到对面黑发小子的模样,蓝辫子不由得意地笑了起来:“随着你技术的长进,你的灵金自然也会不停成长,然后它能开的锁也就越来越多了。最后就会变成我手里头这把的模样,这就叫养金,职业窃贼的必须会的一门手艺。你这个新手,还是那些简单的锁练练手吧,对了,忘记告诉你,一把锁在被灵金开过之后,下一次,灵金会自然地变出开锁的牙花,所以想要练习,你得不停地开新锁。”
说到这,他的心情似乎一下子好了起来,挑出了四五个宝盒扔到小学徒面前:“来吧,来吧,尽管那它们练手。”
“你分明就是让我帮你工作。”
“少废话,让你练你就练,你有胆子就去拿牢房的门锁练练去!”
于逸一下子没了脾气,不过刚学会开锁,倒也是兴致大起拿着桌上的锁也研究了起来。
新拿到的锁,比起之前用于试炼的锁却是难上了不少。弹子数量与精确度都高了很多,要开启它们确实是件费劲的事。但是比起无味的睡觉,这件事却算得上是相当不错的消遣了,以至于他一直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
直到天色蒙蒙亮时,蓝辫子才拍醒趴在桌上睡着的学徒:“喂!醒醒!该下去慢跑了!”
“呜……嗯!”于逸惊醒过来,看到蓝辫子后第一时间便吐槽道:“你这家伙给我的是什么破盒子,一个晚上我都没开得了一个。”
蓝辫子拿起那个宝盒看了看,才恍然大悟道:“哦,对不起对不起,我忘了,你是没有我当初那么高的天赋的,这些锁对你来说确实难了点。还是我来开吧,哦对了,你也可以在旁边报数。”
说着他将自己的那把‘万用钥匙’插进锁芯,甚至一个数都没来得及数,‘咔’锁便开了。
“你这个狗东西,你是成心的!”于逸哪能不知道这家伙让自己白忙活一晚上,是在报复自己昨天的那个恶作剧。
“停!我们扯平了!走了走了,下去跑两圈上来吃早餐了。”
报复得手的精贼窃笑着拍拍手,若无其事地朝牢房外走去。
第61章 出狱()
清晨六点,常人睡醒的时间,却是百罪之所中囚犯们结束了训练要回到牢房继续休息的时间。当然高层的囚犯们会比地下、低层的囚犯要多出一个项目,他们可以痛快地淋浴之后到食堂吃上一顿早餐。
刚才慢跑时,于逸倒是遇见了之前的那几个流氓,还有底层的那些浑身垢渍的犯人。除了那个名叫波菲考的胖子之外,其他人都更是对他敬而远之,所有人都明白他身上的白色囚服意味着什么。
胖子像之前一样,拿出了面包,甚至还拿出了两份,一份说是昨天的。他自然是婉拒了,他让胖子留着自己填饱,毕竟他如今已不再为食物担忧了。
不知为何,他倒是觉得胖子最近的起色比起之前要好了不少。
穿上干净的衣服之后,于逸便跟着蓝辫子一起朝食堂走去。昨天还像是要打起来的两人,现在突然成了亦师亦友的同伴了。当然,被其他犯人用196打趣时,还是会惹得蓝辫子暴跳如雷。
两人拿着餐盘排在长队后面等待着取食,对于于逸来说这是痛苦的过程,因为身边的蓝辫子依旧孜孜不倦地讲诉着过去他偷窃的往事。从今天早上晨练开始,他的嘴就一直没停过。让人有些惊异的是,这家伙就算是在边跑边说了两个小时之后,居然没有露出任何倦色,仍然手舞足蹈、面不改色地说到了他近期最后一次的偷窃。
哪怕是于逸这么个本就有些话多的人,遇上这样话唠他也是甘拜下风了。由于实在不想再听这家伙窃玉偷香的那一段故事,他扯开话题道:“蓝辫子,既然你是个神偷,逃跑应该也是你擅长的吧?为什么还会被关在这里?”
好在这个问题成功引起了神偷的注意力。“被关在这?只是我愿意留在这罢了。”
看着对方脸上那不屑的模样,于逸倒是觉得这句话有些可信度,如果之前的那些事迹全都是真的,那么这个神偷想溜出百罪之所,倒还真不是什么难事。他接着问道:“那你又为什么愿意留在这?难不成这里的生活吸引了你?”
“说对了。”
于逸愣了一下,转过头看了看蓝辫子,哪怕对方是一脸认真的神情,他还是觉得这是在说笑:“你是疯了吗?出了这个监狱,你同样可以满大街找鸡的。”
“怎么可能是为了这个!”神偷恼怒地抽了自己的学徒后脑一下,“我真的是习惯了监狱的生活才留下的。”
“你说是就是吧,你开心就好。”
蓝辫子长长吸了口气才忍住了那铁盘砸对方的冲动,冷静下来后语气却瞬间也变得轻松了起来:“你不是我,你不会明白这种感觉的。”
这一次于逸倒是对这个话题有了些兴趣。“说说看。”
“出了监狱,外面的世界让我无所适从,反倒是这里两点一线的生活,更然我感觉得到自己还或者。”蓝辫子的语气略微有些无奈。
这样的解释让于逸更是难以理解,他问道:“你就没有自己想做的事?比如说理想之类的。”
“朋友,在这个靠武力说话的世界里,一个窃贼能做的事远比你想象中少。”蓝辫子笑了笑说道,“理想?哈哈,我曾经的理想是成为强大的战士,至少不要比我父亲差。但是现实是,我努力了五年,却只换来了一句我的灵魂很特殊,战神无法接纳我。后来,我将理想改成了成为魔法师,于是悄悄拿着家里的一袋金币到魔法学校修习魔法,结果因为交不起第二个学期的费用,被轰了出来。”
两人跟着队伍又往前走了几步,他继续说道:“接下来的几年,赚回那一袋金币成了我最卑微的理想,给佣兵工会卖命、帮人打杂、当打手我不记得做过了多少的蠢事,最后还是被人偷了积攒了半袋的金币。”
说到这里,于逸脸上打趣的笑容都淡去了,第一次真心地问道:“再之后呢?”
“再之后?你也看到了,我选择了以牙还牙,开始了偷窃生涯。可笑的是,第一次偷窃时,我就发现了自己的天赋,没用一个星期,我便偷到了满满一袋的金币。那或许是我人生中自我感觉最好的一段时间了,可惜还是偷来的。短短几个月后,我便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神偷。然而当我衣锦还乡时,却发现兽人的战火早就将我的故乡烧得只剩焦黑的残骸了,但是我依然无能为力。”
蓝辫子叹了口气,接着说道:“那之后,我就开始了浑浑噩噩的生活,偷东西、享乐,再偷东西,再享乐,直到被捕。知道吗?没多久我就发现监狱里的生活更适合我了。”
“怎么说?”于逸皱皱眉,不解道。
“你看看我们排的这条队,”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取食的窗口,负责后厨的士兵依次装满了他们的餐盘,“监狱里的这条队伍,只要你愿意踏进队伍,只要你肯等待,最后,都能拿到食物。”说着他闻了闻肉香。
“但是,相比之下,外面的世界让我感觉太过混乱复杂了,一个无序的世界让我无所适从。”他边走边说,“这些年下来,我算是明白了,这个世界上,太多的事情,不是我坚持、努力去做,就会等到成功那一天的。不像这监狱里的这条长队,外面的世界,有太多插队的人,有太多排不到尽头的队伍了。虽然我也是一个插了队的小偷,但是那不是我想站的那支队伍,我这种人只要在监狱里吃饱喝足,就足够了。”
于逸没想到在面前这么个小偷嘴里,居然能听出这样一番颇有感悟的话。倒是也对这家伙另眼相看,坐下喝了口汤后,他不由感慨道:“吃饱喝足?这样的日子估计不长了吧?不是说在兽潮时,囚犯都要……”
“我会在那之前离开的。”蓝辫子打断道,他笑着道:“除了第一次是我喝醉了被捕之外,之后的每一次,我都是心甘情愿的。住了这么久,又要换监狱,还真有些舍不得。”
听到对方有了自己的脱身之法后,于逸不由也为之松了口气,笑道:“那就祝你好运了,希望下个监狱的伙食也能满足你口味。”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一起跑?你小子挺有意思的。”
于逸却是叼着肉摇了摇头,松开嘴后说道:“我可不习惯活在监狱里,几天下来我都快闷死了。”
“这好办,晚上我就把你送出去。”留着辫子的小偷淡淡地说道,越狱在他口中就如同分割盘里的熟肉一样简单。
“先不用了,我在等一个朋友来救我。”于逸说的自然是希尔昂,这么久以来他一直相信希尔昂这家伙最终会有办法将自己就出去的。
蓝辫子也不在意地点点头:“但愿你能等到吧,虽然有个人能等的感觉也不错。”
就在这时候,一个士兵走到了他们餐桌旁,对着黑发的囚犯说道:“你是克鲁斯·伊兰诺吧?”
“是我。”
“走吧,你可以出狱了。”
餐桌上的两人都不由一愣。于逸则是先反应过来了,挑着眉笑道:“怎么样?我等到了吧?”又转头对士兵说道,“让我吃完这一餐吧?”
士兵想了想,又看了一眼旁边的蓝辫子,点点头:“给你一刻钟,我在门口等你。”
“行啊,你朋友是什么人?居然能把你从百罪之所顶层弄出去,莫萨尼那家伙可是出了难搞。”
被这么一问,于逸倒也有些纳闷,对啊,希尔昂又有什么能耐这么快就找到自己,并且说服了那个典狱长?
“不管怎么样,咱们也算是相识一场,送你个小玩意。”说着,蓝辫子不知从哪掏出了一个小金属盒,似乎就是昨天桌子上的一个。“拿着吧,如果你能打开,里面的东西就送你了。”
于逸看了看盒子上的锁孔,很有自知自明地回到:“那看来是要有段时间了。”
一顿早餐,分量也很少,两人很快就吃完了。放下叉子,于逸拍拍肚子道:“该说再见了,蓝辫子,我可先走了,你自己多保重。”
“诶,等等。”蓝辫子又叫住了他,“还有个小礼物也送给你了,反正待在监狱里我是用不上了。”说着又将一个迷你的玻璃瓶扔向了于逸。
接过玻璃瓶,于逸挪开拴着细绳的瓶盖好奇地闻了闻:“这是什么?香水?”
“是啊,以前偷到的。送你了!”蓝辫子笑着说道。
“那就谢了。”说着背过身挥挥手,朝着门口走去。
蓝辫子也是对着离开的背影摇了摇手:“下次见面,记得谢我,克鲁斯。”
由那个通报的士兵带领着,于逸拿回了自己之前被没收的所有装备,黑盾、两柄剑、护手、挂坠,倒是一件不少原封不动地退还回来了。
临走之前,那个士兵还不上了一句:“你的契人在东南驻军地等你。”
这让于逸更加深信是希尔昂救了自己,装上装备,就顺着士兵指引的方向,前往东南驻军地。
而在监牢旁的高塔之上,还有一只眼睛,也在目送着他离开。
穆萨尼拿着手中的信函久久无法放下,看着远去的黑发青年,喃喃道:“队长,这就是你找到的人吗?”
而他手中那封信函上其实只有寥寥数字:施放克鲁斯。
落款,葛里菲兹。
第62章 百夫长()
“将军请无论如何要想办法救出我家契主。”
军蓬大帐中,希尔昂恳切地请求道。
而高坐之上的老将军则是面露难色地沉吟着,这事情实在不好办。昨天搜寻的小队终于找到了信息,说是艰难的从一个战士公会的导师口中问出了那个名为“米薇·弗洛伊”女孩的住所,也就是黑发小子失踪前前往的地方。
但是当找到东部民区凯瑟琳街116号时,发现的却是一座狼藉不堪的小楼,除了破烂的门窗之外,早已看不到任何人踪了。深入调查之后才知道,那个米薇·弗洛伊是一个地下盗贼公会的成员,最近似乎惹了什么麻烦上身。而前不久有一群人找上了她家,发生了一系列冲突之后,所有人都被百罪之所的警备队逮捕了。
“穆萨尼那个家伙很难搞定啊。”拉摩比斯长叹道。
大帐里除了希尔昂之外,其他人自然也对这一点心知肚明,那团劣火的恶名算是已经传遍全城了。就在气氛有些凝重时,大帐外响起一声嘹亮的报告声:
“将军!有人求见!”
见老将摆了摆手,尼尔松便大步走出大帐。他很清楚,老将军这次的允诺算是提到铁板了,现在正头痛该怎么收场,这时候居然还有人不知死活的求见。
“做了这么久的传令还不懂得规矩吗?除了我交代过的人物之外,在大帐紧闭的时候,那些猫猫狗狗的求见就不要回报了。”走出大帐,尼尔松脸上的神情也有些不喜。他是一个很守规矩的人,最讨厌的事自然就是别人无视自己的定下的规矩。
见长官颇有怒意,传令慌忙半跪解释道:“抱歉,骑士长,但是求见的那个人,好像就是这几天我们一直在城里找的人。”
“你确定?”这个答案却是让尼尔松瞪大了眼,如果是真的,那自然再好不过,为了找到那小子这几天可是把军中的安排都给耽误了一遍。
传令抬眼偷瞄了长官脸色一眼,才肯定道:“确定。”
“带他进来。”说完尼尔松转身回到了大帐之中。
刚进了军帐他便笑道:“将军,你完全不用再为这件事苦恼了。这样的事,它总会迎刃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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