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那个女鬼,它一直在,只不过我看不到,不是都说鬼是无形的么?它逼着苏米,让自己杀死自己。
“放开他!”我不顾一切地拉住苏米扼住自己咽喉的胳膊。
“滚开!”苏米一把推开我,他嘴里发出的声音,是那女人的。
糟了……被附身了!我暗叫不好,回忆着电影里的情节,口不择言地说:“求求你,放了他……人鬼殊途,你们不会有结果的……求求你……”
被附身的苏米冷笑着:“我不可能爱上你……也不可能爱上任何人的……”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目光里充满了爱,不是爱情的那一种爱,而是超越爱情的那一种爱。
“苏米我爱你啊!爱得要命!你不要被鬼迷惑啊……”我哭喊。
“爱我?爱得要命?好……那就把命给我吧,以表达你对我的爱!”他一步步把我逼向阳台。
7。
“小米!”房门外一声大喝,苏米愣住。房东老太太颤悠悠地走进来,边走边说:“我就知道得出事儿!”
她拉住苏米,轻轻拍了拍他的背,苏米的表情放松下来,疲惫地睡在她的怀里。
“他是我儿子……我优秀的儿子……”老太太看着惊魂未定的我,“这孩子……太优秀了……他深深爱着的人,只有一个……”
“是那个鬼吗?”我小声问。
老太太摇摇头,“是他自己……”她轻轻让苏米靠在沙发上,打开衣橱。刚才我检查房间时竟然没有留意,衣橱里,有一半都是女人的衣服,那件我曾中意的婚纱,也挂在里面。
“变、变、变态……这么说,我曾遇到的女人,其实就是他自己?那为什么!她却好像不认识我?”我喃喃着。
“他不是变态!不要那么说我儿子”老太太严肃地说,“他只是太爱自己了,因为太爱了,所以决定自己和自己恋爱,决定自己和自己结婚,他投入地扮演着自己的爱人。在他扮演自己爱人的时候,就真的是另外一个人,因此不认识你。你无法理解一个人的自恋,是多么痛苦……”
我茫然地起身,镜子里的苏米,在睡梦中,紧紧皱着眉头。或许梦里,他也在挣扎,挣扎在爱我与不爱之间。
确实,这个世界上,我们最爱的人,都是自己,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承认。
但是,我确实无法理解,自恋到这种程度,是什么感觉。
苏米,原来一直深爱着他自己,那种爱,超越了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
8。
我搬了家,离开了苏米。
偶尔,也会在时尚杂志上看到他的照片。照片里的他,还是那么完美,眼神中,充满了能够迷倒全世界女子的爱意。
只有我知道,他这么看着镜头的时候,心中想念依恋的,只是他自己。
后来,苏米的秘密被媒体曝光,他成了众矢之的,失去了闪耀的工作。但他对自己的爱,无论贫贱还是富贵,始终如一,从来没有改变过,即便是住进非常公寓的今天。
他叫自己的爱人为:小米。
苏米就是大米,苏米也是小米。
【第三章:逃亡者】
1.
丁厌合上日记,躺在床上,拇指和食指张开,像八爪鱼的两根触须,一步一步向上挪动,似乎在丈量黑夜的尺寸。夜深了,大概有无底洞那么深。
有时候,她就觉得自己其实是生活在一个无底洞里,总想抓住点什么,可总是什么也抓不住。最近来做自杀咨询的人越来越多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要放弃生命的理由。
生命有时候确实很沉重,这种沉重,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负担得起。想起童年的历历往事,丁厌觉得自己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奇迹。她想,或许明天,她会自己给自己做一次自杀咨询。
黑夜的颜色并不是黑的,有点灰,有点蓝。翻来覆去睡不着的,还有王晓峰。
他无法形容自己看到米莉尸体的那一刻,那一刻有点讽刺,他竟然……
他承认,他对米莉有好感,那个女人浑身散发着某种气息,总是让他忍不住要接近,继而再接近。可是,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那种气息,正是死亡的气味。
有点阴冷,有点湿腥却又颜色鲜艳,那正是,死亡的魅力。在死亡的魅力里,他第一次获得了快感。
这让他想起童年的某些片断,同学叔叔支离破碎的尸体,以及那个嗜血如命的女孩。当时他一直觉得那个喜欢倒挂在树上的女孩是个妖怪,是个吸血鬼。可是在这个夜晚,他深刻地理解了她,她只是,沉浸在生命的鲜红里而已。
想到生命的鲜红,想到米莉的尸体,他再也按奈不住,却又不知道按奈不住什么。他爬起来,拿起手术刀,来到屠宰场,扯过一头母猪。
显然,被从美梦中扯出来的母猪并不乐意,它惊叫着拼命挣扎,它越挣扎,王晓峰越觉得兴奋。他的手术刀,稳且狠的刺入母猪的咽喉,鲜血在黑夜里有点像趵突泉,温热而粘稠,喷在他的脸上,他褪下裤子,在垂死挣扎的母猪旁,一次又一次达到高潮。
达到高潮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回到十里镇那个破旧的家里,回到那一个又一个晚上。嗜酒的父亲,在黑暗里一边殴打着母亲,一边骑在母亲身上。
他还记得,每次他都很害怕,每次他都担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母亲冰冷地躺在床上,再也不会起来。
2.
人有时候总觉得饿,可吃什么也吃不饱;人有时候总觉得渴,可喝什么也不解渴。这种感觉,总是抓心的难受。
丁厌就时常有这种感觉,每当她觉得空虚饥渴到抓狂的时候,就会想办法来点刺激,比如,偷东西。
丁厌靠在医院的安全出口,把偷来的麻醉剂放进口袋,窃笑。其实她可以偷着买,但是直接偷更刺激。
“哎?是你?”一个警察气喘吁吁地跑上来,“你是这个医院的护士?”
“呃?!”丁厌看看自己的护士服,“哦……是啊……”
“怪不得上次那么勇敢,救死扶伤啊!”那个警察,就是杨信。
“应该的……应该的……”丁厌说着就要溜走,却被杨信拉住,“正好又有人自杀了,正在急救室,你跟我来!”
“可是,我不是负责急救的护士啊!”丁厌对杨信喊着:“你把我手腕弄疼了!”
那个人已经死了,跳楼。没有当场死亡,是因为衣服挂到了阳台。有的人活着的时候就拖拖拉拉的,死也死得拖泥带水。
拖泥带水并不是好事。
“真是笨蛋,早就告诉他跳楼不要穿这么罗嗦的!死前受罪了吧?活该!”丁厌揉着手腕小声嘟囔着。
“你说什么?”杨信转过头,看着这个单眼皮女生,眼睛里有一丝好感。
“啊?没什么,没什么……”这时候,本来已经宣告死亡的自杀者,突然坐起来,抓住丁厌的手。
“啊——”丁厌大叫一声,却怎么也挣不脱,自杀者死鱼一样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丁厌。
医生急忙检查,说:“已经死了……”然后,他一根一根地掰开那人的手指,丁厌这才收回手。
“你没事吧?”杨信关切地问。
“没事儿!”丁厌眼睛里含着泪花,不是因为淤青的手腕,而是因为那个死人的目光。
“知道吗?自杀的人是最怕死的人,尤其,自杀后没有马上死掉,最痛苦了……”她想,他抓住她的手,一定是在后悔没有听她的话,她从他那死鱼眼里,看到了痛苦和恐惧。
“你懂的真多!”杨信赞赏地看着她。
“你是哪个科的?”那个医生突然问,他觉得他们医院没有眼神如此清澈却清不见底的女护士。
“哦,是实习护士,跟我一起的。”身后一个年轻的男医生温和地说,他看起来很干净,干净中,透着一丝忧郁。
“是啊……是啊……”丁厌讪笑着,跟在那个男医生身后,“我们还有事儿……先走了……”
“喂!”杨信追出去,“你的手腕没事儿吧……好像青了……那个人的手劲儿真大!”
“不是他抓的,是你啊!”丁厌凶巴巴地说。
“那我请你吃饭好了!”杨信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
“算啦改天吧!我还有事!”此地不宜久留。
“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杨信紧紧跟在后面。
“我姓丁!”她边说边上了电梯,把杨信挡在电梯外面。
“丁?”杨信摇摇头,笑,想在医院查一个护士的资料,对他来说实在太容易了。
3。
实习医生王晓峰知道急救室有跳楼自杀的病人时,脑海中立刻想起了鲜血淋漓的伤者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美丽情景。
他有点迫不及待。
然而,更令他惊喜的是,他看到了她,她的身上,有血的味道,她的眼睛似曾相识。当他听到她说她姓“丁”的时候,更加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就是她,那个总是孤独的,倒挂在树上的女孩。
丁厌的手腕今天很倒霉。
先是被杨信抓着,刚才又被死人抓过,此刻,则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医生抓着。
“喂!虽然你刚才替我解了围,但是我不会感激你的哦!快放开我,这只手腕,刚才被死人抓过!”
王晓峰松开手,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只活泼的绿蚂蚱,“你是……丁厌吧……”
“呃?”丁厌并不觉得自己认识这个人。
“十里镇,还记得吗?我是王晓峰啊!”王晓峰有点激动。
“哦……叛徒班长!”丁厌跳起来,“哈!幼儿园的时候,你还出卖过我呢!哼!不过,小时候玩医生病人游戏的时候,你和杨信老是扮演医生,想不到现在真的成了医生啊!”
“对了!杨信!”丁厌拍拍大腿,她突然想起来,那个叫做杨信的警官,或许正是自己童年的玩伴。正确说,是自己童年认识的人。
丁厌的童年,几乎是没有玩伴的。
王晓峰突然握了握丁厌的肩膀,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马上来。”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某种光芒,这种光芒,令人快乐。
然而,当王晓峰拿着一袋鲜血出来的时候,丁厌早已不见了踪影。
他眼睛里的光芒立刻消失了。他以为,丁厌装扮成护士,一定是来医院偷血的。
他捏了捏血袋,里面暗红色的液体看起来有点风起云涌,一如他体内,某些沸腾着的液体。
4.
丁厌躲进医院的洗手间,锁好门,换衣服。
这时,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在隔壁响起,那声音很压抑,似乎很怕别人听到,又担心丁厌听不到。
“请问……门口还有别人吗?你、你、你别怕,我不是色狼……”那个男人说。
丁厌笑:“你走错厕所啦?”
“呃?是……是啊!是啊!麻烦你,帮我看看门口有人吗?”
“好的,稍等啊……”丁厌匆忙换好衣服,把麻醉剂装好,才走到厕所门口,四下看看。
回头小声说道:“有人!”
医院里怎么可能没有人呢?来来往往的医护和病人。
有可疑的人吗?”
“什么是可疑的人?”
“穿制服的!”
“没有!”
于是那个男人从厕位里站起来,长长舒了口气。他看起来很憔悴,眼神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他四下看看,才走出来警惕地看着丁厌:“你不是他们派来的吧?”
“呃?!”丁厌摇摇头,好奇地问:“你是通缉犯吗?还是……是执行任务的间谍?”
那个男人摇摇头,于是丁厌就很失望地叹口气,说实话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通缉犯呢,当然更没见过特务。
“那你在躲谁啊?”
那个男人又审视地看了看丁厌,什么话都没有说,闷着头就出了厕所。
“哎!通缉犯大叔!”丁厌大叫着追上去,引得走廊里众人侧目相看。
“就是她!”后面突然有人大叫,丁厌拉起那个男人,一起向医院外奔去。
“大叔,你到底是什么人啊?”丁厌边跑边问。
男人阴沉着脸,反问:“我跑,你跟着跑什么啊?”
“我不知道他们是在追我还是在追你啊!只好一起跑了!”丁厌捂着背包,侧头看看后面,医院里的保安紧追不舍。她摸出电话,“大米!把车开到医院门口!快!”
大米一向是很快的。
丁厌拉着那个男人上了车,看着捶胸顿足的保安们,边气喘吁吁地笑,边问:“大叔你不是通缉犯,也不是间谍007,那你是什么人啊?”
男人擦擦汗,看了丁厌和大米一眼,“我……我什么人也不是……”
“那他们为什么要追你?难道你也是小偷?”丁厌说完“也”,急忙吐吐舌头,还好那个男人并未发现她说漏了嘴。
他叹口气,又审视地看了看丁厌,咬咬牙,似乎下定了决心:“因为我知道一个大阴谋,所以……”
“大阴谋?”丁厌一下子来了兴致,“什么大阴谋?”
男人低下头,从嘴里挤出三个字:“忘记了。”
5.
事情就是这样。
这个男人叫鱼伟,是一个退伍的军人,曾经在某部队担任秘密任务。退伍后,他被分配到一家大的国营企业,并担负重要的角色。
可是,他并没有过过一天安宁的日子,因为,他忘记了一个很大很大地秘密,这个秘密关系到自己一家人的性命。可有些人认为他并没有忘记,所以一直在跟踪他。
他结过婚,但是一年后就离异了,因为他的老婆忍受不了他的敏感,忍受不了他的阴谋论。
“可是,你知道。”他抬起头,“我说的都是真的!他们确实在追杀我!他们有阴谋,而我知道。”
“但是你却忘记了!”丁厌好奇地盯着他,“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你已经忘记了?”
“你认为他们会相信吗?”鱼伟抬起头,灰暗的眼袋,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看来,他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
“或许会吧……”其实连丁厌自己都不相信。
但是,她又隐约能理解他的感觉。有时候丁厌自己,也老觉得别人会谋杀自己似的。但是她知道,那只是她的想象。
鱼伟不同,鱼伟把这种被害的想象,无限放大,就成了他眼中的现实。
他不再说话,只是不停地打量着车里的每一样东西,先是丁厌,然后是大米,继而是车座。后视镜、方向盘以及脚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