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他很好奇,黑龙到底要干什么?到底要带他去哪?他天生胆子大不怕死,越是危险刺激的地方他越想去看看!
所以直到太阳开始落山他都还悲催的在马背上颠蛋……
他粗略估计至少已经跑出了300多里,因为刚才一闪间他好像看到了潼关的界石!奶奶的,他本来只是打扮的漂漂亮亮带着几个奴才美滋滋去杨素马场选马,还想着顺便占点便宜,谁知一眨眼居然被一匹打了兴奋剂的汗血马带到了潼关?
老天爷,没这么玩人的!
老天爷,你到底想干啥?
第132章 深陷野狼群
潼关位于关中平原东部,雄踞秦、晋、豫三省要冲之地,潼关的形势非常险要,南有秦岭。东南有禁谷,谷南又有12连城;北有渭、洛二川会黄河抱关而下,西近华岳。
周围山连山,峰连峰,谷深崖绝,山高路狭,中通一条狭窄的羊肠小道,往来仅容一车一马。过去人们常以“细路险与猿猴争”、“人间路止潼关险”来比拟这里形势的隆要。
杜甫游此后也有“丈人视要处,窄狭容单 车,艰难奋长,万古用一夫”的诗句。
潼关以水得名。《水经注》载:“河在关内南流潼激关山,因谓之潼关。”
潼浪汹汹,故取潼关关名,又称冲关。
古潼关居华夏十大名关第二位,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与崤函古道东口的函谷关遥遥相对,守卫着这条古道要津的西口。历史上因其守望着崤函古道中百余公里的桃林而又称为桃林塞。
潼关东约3公里,有一禁沟,自唐至明、清,为了潼关的安全,沿禁沟两岸,夯筑方形土台12个,是防御性的军事堡垒。由于土台与潼关城基本连接,故称“十二连城”潼关作为关中的东大门,它经历过大小战役数十次。东汉末年,曹操与马超战于潼关,马超据关抗曹师,后曹操凭其智谋巧妙地夺取了潼关。
北周末年,杨坚在洛阳篡位立隋时,曾密遣杨尚希扼守潼关,以解其西顾之忧。
杨广之所以突然想起这么多,因为黑龙终于停下了,因为他曾经是这片土地最优秀最神秘的军人,古代十二关他全部重走过!
黑龙浑身血汗气喘吁吁,一口气跑出300多里,但双眼依然神采飞扬,停下来打着喷气,还回头看马鞍上被颠的蛋也碎脸也绿的二少爷!
那意思,到了!
黑龙停下的地方没有人烟,此刻天色已黑,天上乌云滚滚,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几乎一点能见度都没有,而蛋碎第一的二少爷刚好还骑了一匹通体漆黑的黑马,要是有人经过,看见见白色大氅的他,一定会下个半死,因为根本看不见马,只看见他绿着脸撇着嘴咬着牙飘在半空中!
莫不是冤死的鬼怪不成。
好长时间,至少一刻钟杨广总算把气喘匀,他只觉得整张脸都火辣辣的,肯定TMD被毁容了。他也总算适应了眼前的黑暗,这才发现黑龙停下的地方竟然是一处天然关隘,其实说是关隘不太贴切,两旁山谷耸立怪石嶙峋,中间通行的小路大概只有2米宽,杨广在马上张开双臂差不多就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而且这小路还是扶摇直上十分陡峭,再往上好像到了天边一般。
此刻,北风呼啸,大雪纷飞,不是天上下的雪,而是大风把地上的积雪打着旋卷起铺天盖地的通过这山石之间唯一的缝隙向上吹去!
他到底是什么地方?黑龙为毛偏偏在这停下?
他本来想下马仔细查看,可是却悲哀的发现,屁股差不多已经跟衣服和马鞍粘在一起了,屁股早都磨破了流出血水,然后迅速冷冻成冰,高速奔驰中他的注意力全在路线和黑龙的速度还有脸上火辣辣的刺痛上,停下来喘匀气才发现屁股其实受伤更重,几乎动不了了!
这点,骑马还是不如开跑车!
唉,虽然是百分百全景天窗,360度全方位无死角!
“哎哟……呵呵……黑美人啊黑美人,你终于肯停下了?你带少爷来这到底啥意思?这是有好看的女鬼还是勾人的狐狸精?或者这地下埋藏着一个千年宝藏?宝藏里边金银财宝无数还有一本辟邪剑谱,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呵呵,然后宫完了练完了翻到最后一页,却写着,不自宫也可成功?”
“行了,不管怎么说,咱俩也算一见钟情,以后你就跟我了,你也别叫什么黑龙了,你一个姑娘叫黑龙干毛,直接叫黑珍珠吧,嘿嘿”“同意就点个头,前蹄离地,气派的叫上一声!”
杨广的心有多大,此刻就可见一斑,只可惜除了呼号的北风飞驰的白雪丑陋的山石,远处不时的几声狼嚎虎啸和乌鸦的喳喳,根本一个人影都没有!
他这一自言自语弄得好像黑龙真是个春0心浮动的大姑娘拉着他的手跑到荒郊野外来幽会呢!
可是他话音刚落黑龙却立刻点头,然后前蹄离地后踢蹬地,嗒嗒嗒嗒,一声帅气的长嘶,咴儿咴儿……
杨广吓了一大跳,不敢置信的看着剩下的黑龙,用力摇摇头,“等等,黑美人,咱不带这么玩的,大晚上的吓人,你要真能听懂人话,有种再重复一下刚才的动作……”
黑龙却奇迹般再一次点马头,然后前蹄离地后踢蹬地,嗒嗒嗒嗒,一声帅气的长嘶,咴儿咴儿……
杨广深呼吸,深呼吸,提醒自己冷静冷静,这汗血宝马本来就是通灵的玩意,而且很可能这只是个巧合巧合而已。
外面的北风更大,雪花乱舞,四周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几十双绿色的眼睛,就那么一动不动的死死盯住被悄悄围在中间的一人一马!
狼群!
野狼群!
杨广彻底无语了,再次呼吸,深呼吸,下意识伸手拔出腰间的匕首,没错他今儿出门一身白袍一件大氅一把贴身匕首,他自己让皇城里最好的铁匠按照他画的图,按照21世纪军用匕首丛林大王的形状打造的!
他今儿个是去杨素马场选马的啊,又不是带队上战场带挂长枪持宝剑背弓羽。
“黑美人,惨了,咱俩没准今儿晚上就成狼食了,唉,要是你刚才别那么逞强少跑点多好,你别告诉少爷你还行,别逗了,你现在浑身发抖四蹄瘫软,别说冲出狼群就是往前再多走几步都很困难!”
“呵呵,这时候要是老板娘在就行了,没准这关中的野狼群她都认识,没准头狼还是她兄弟,呵呵”“要不然,少爷我替你挡住狼群,你自己跑吧,天地之大随你逍遥,少爷我临死也算做了一件好事……”
不是杨广没自信,而是他的体力也早已经被折腾的消失殆尽,还有,周围那绿色的光还在不断不断的增多,一开始是几十,现在怕是上百了!
荒郊野岭,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被饿了差不多一冬天的上百只野狼群团团围住,想要逃生?
唉,还是能杀几只算几只吧,反正他到死都不会后退一步,在他眼里,只有进攻!
进攻!
第133章 左手刀,见血封喉
杨广咬着牙忍受着屁股撕裂般的疼痛翻身下马,身下的黑珍珠就是一惊,随后前蹄刨地,长长嘶鸣,那意思你这蠢货干什么,还不上来一起跑!
可是她再嘶鸣也没用杨广从不逃跑,他的世界里只有进攻,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他有着21世纪特种部队军人最好的进攻,所以他从不需要逃跑。
野狼群十分敏锐的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同,它们似乎发现被围在中间必死无疑的人类身上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危险和杀气,正反方向向它们逼近,头狼立刻露出狰狞的獠牙发出戒备的低鸣声。
然后它一狼当先威猛的冲了出来,紧接着后面又相距窜出五六匹,它们快速地将杨广团团围住,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而杨广和黑龙只是无意中闯入的入侵者而已!
凶悍的狼群对眼前的人类猎物很熟悉,虽然明知道人类对它们同样具备很强的威胁性,可此刻已经顾不了那么多,它们现在只知道对方可以填饱自己的肚子。
杨广反手紧紧握住自己手里古代粗糙版的丛林大王,左手,他是千中无一的左手刀。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七匹狼的危险等级,它们是这数以百计野狼群里最杰出最强壮最凶猛的代表,它们露出锋利的獠牙发出呜呜的声音,嘴里正流淌着贪婪的唾液,只等着头狼一声令下立刻冲上去将这个还想反抗的的人类撕成碎片然后打牙祭。
野狼是自然界中最冷酷最高效的杀手,它们耐高温,又不惧严寒,栖息范围广阔,适应性极强,山地、林区、草原、荒漠无所不在。
野狼的领地意识强烈,它们通常以吼叫声宣它的领地范围,狼嗅觉敏锐,听觉良好,能耐饥饿,性凶残,善于奔跑,很多猎物死于它穷追不舍的韧劲。
野狼通常都是群居性动物,一般六七只形成一个群体,在严寒天气甚至可以五十只以上形成一个大型群体,它们雌雄划分不同等级,占据统治地位的雄性和雌性可以随心所欲地繁殖后代,处于低级别的个体却不能自 由选择。
狼的体力及耐力相当恐怖,它们可以长时间急速奔跑,普通奔跑速度可以达到五十公里左右,甚至可以急速一百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狂奔,往往可以让前方逃跑的猎物体力透支,然后仍然精力充沛地将猎物撕成碎片。
狼的智商很高,狼可以通过气味、叫声进行沟通,它们的记性也很强,甚至可以记住十年前的敌人,然后对它所深记的敌人给予报复。
杨广在21世纪就很喜欢研究狼,脑子里还记得一个当时非常轰动的关于野狼的故事,一匹老狼在十多年前所生幼崽被猎人所杀死,当时这头野狼记住了杀害它孩子猎人身上的气味,十几年后猎人在狩猎时被这匹老狼所发现,这匹老狼十分聪明,它善于躲藏,它寻找着机会杀死那个猎人,终于有一天它把握住了机会,趁着猎人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将其咬死,报了杀害其孩子的仇。
所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根本没有任何退路,杨广绝对不会选择去招惹一群饿的眼睛都发蓝的野狼群,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上山去打老虎,宁可去非洲大草原跟凶猛的狮子搏斗,宁可潜进水里大战鲨鱼三百合!
可他就是不想招惹野狼,因为他从心里崇拜和敬佩这种特殊的动物,只是此时此刻,他别无选择必须大开杀戒!
他深呼吸,双脚以一种斜十字的方向站在雪地上,一动不动,他在观察,他在寻找主动出击的时机!
又是一阵风雪迷住双眼,而杨广已经趁着风雪迷眼的一瞬间猎豹一般冲了出去,千钧一瞬之间,刚好对面的头狼也做好了第一个进攻的准备,因为它嗅到了更加危险的气息,就在这个人类身上,所以他更要以身作则!
所以电石火光之间,杨广低头含胸左手刀猎豹一般扑向头狼,头狼则带着所有的凶猛和力量高高跃起扑向杨广!
一人一狼,皑皑白雪,呼呼北风,没有任何余地的直接硬碰硬,噗的一声,鲜血喷出,撕拉一声杨广的袍子已经被头狼锋利的狼爪抓烂,鲜血同样顺着肋骨流出,伤口很深,流血很多!
但杨广一刀划出,半月般在黑暗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紧接着头狼的脖子上便出现一道同样半月形的血痕,这是他最擅长的丛林左手割喉,这一招从没有失手,刀出必杀!
即便是穿越了1000多年,即便对手是一头成年健壮的野狼王,也不例外!
鲜血在漆黑的黑夜顺着匕首滴答滴答,滴落在皑皑白雪之上!
头狼死的很不心甘,即便被割喉它让人挥出致命一爪,仍然抓伤了杨广的肋骨,然后无力的倒地,最后的喘息和嚎叫,呜……
其它一起冲上来的6匹野狼却并未因为死了狼王而有所退却,它们是冷酷的杀手,头狼的死非但没有震慑它们,反而让它们更加疯狂,它们张开锋利地獠牙一起向杨广疯狂地扑去。
而此刻的杨广一击得手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恐惧与无助,他之所以选择先杀狼王绝不奢望着擒贼擒王,杀了狼王就能吓退数以百计的野狼群,而是要给他自己建立一种信心,一种绝境中求生逆转的信心,一种绝对反击放手突然的信心!
他依然没有半步后退,大吼一声左手刀迎着扑上来的其它六狼再次冲过了上去!
来吧,畜生,看看是少爷的匕首快还是你们的狼爪块!
看看谁先死!
杨广已经完全进入到小宇宙爆发的超品状态,红着眼睛,嘶喊着,手里的匕首见狼见血,见血割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
虽然他的身上也已经变得伤痕累累,甚至他神仙般俊俏的脸蛋也被抓破,但转眼间他已经连杀七狼,而且七匹野狼的死法完全一模一样!
一刀见血,一刀割喉!
就当数以百计的狼群发出复仇的嚎叫一起冲杀过来的时候,他身后也一声天神般的嘶叫,一个黑夜般黑色的身影同样冲杀过来!
嗒嗒嗒,嗒嗒嗒,咴儿咴儿……
这一章说实话小神写的热血沸腾,汗血宝马黑美人,左手刀影子特种兵,对群狼,真正的野狼群。喜欢的请收藏,给几朵花花,能打赏点更好,接下来更精彩!
第134章 她会吹箫
当杜美月终于找到杨广和黑龙的时候,杨广已经不是杨广黑龙也已经不是黑龙了,杨广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怪兽,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个好地方,即便是在无尽的黑暗中也能听见他那比野狼还慎人的嘶吼。
他已经彻底成了一部屠杀机器,已经成了个血葫芦!
黑龙的颜色变了,不是黑夜般的漆黑,而是鲜血般的血红,一个少爷一匹汗血马,两个家伙背靠背居然玩起了比赛屠杀!
只是一个用匕首,一个用蹄子!
杜美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把将他扔出狼群,然后从怀里拿出一把普通笛子一半长度大小的玩意,竖着吹了起来。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原来同样杀红了眼以死相拼的野狼群听了竟然立刻惶恐的撤退,连头狼以及同伴的尸体都放弃不管!
这绝不符合狼的个性准则。
可是却在杨广眼前眼睁睁的看着发生了,他喘息着,浑身是血,黑暗中根本分不清哪些是他自己流的那些是野狼的。
反正摸上去一把黏黏糊糊的让人头皮发麻!
可他竟然还笑的出来,“呵……少爷就知道死不了……老板娘会来的……呼……水……茶水……”
可是昏天黑地杜美月一路追了几个时辰才追上他,哪里会随身给他带着茶水,还好,这根本难不倒杜美月,她小心的将血葫芦二少爷扶着坐在一块岩石上,然后伸手抓了一把积雪,在手里攥着,不大一会就被融化,滴答滴答滴进杨广嘴里……
杨广是否在死撑,是否已经接近极限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喝了杜美月的两把雪水之后他马上又恢复了一些体力,第一件事问的居然是。
“你原来还会吹箫……呵呵……咳咳……居然敢藏私……”
杜美月彻底无语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远的不说,就说眼下这个大家都以为比狐狸还要精明聪明的二少爷,遇到狼群居然不跑不躲,而是下马带着人家杨素的宝贝汗血马一起硬碰硬,对方可不是什么军队什么杀手,而是100多匹饿的眼睛发蓝的野狼群!
不说这个,凭借他的伸手即便黑龙跑的再快在没有停歇,他弃马跳马总不算难事吧?可他竟然任凭发了疯的黑龙直接把他一路带到了潼关!
怎么没跑到塞北去,最好跑到突厥,让那些野蛮人直接把这不要脸的二少爷煮了吃了更好!
“少爷,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能坚持住么?你最重的伤口在哪?用不用我现在先给你包扎下,还是立刻进潼关城找最好的大夫医治?”
不过话到嘴边杜美月实在没办法说出难听的,看着自己男人成了血葫芦,再看着皑皑白雪上到处是野狼的尸体,至少有二三十个!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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