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野缓步在大街上,他当然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他现在对案子的发展更有轮廓了,虽然凶手还并不是十分的明了,可是有关凶案的种种就仿佛已经是一条被穿了一大半的珍珠项链一般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脑中。北野依旧是慢慢地走,没有急躁,只是悠闲,在广州这种快节奏的城市中能够这么悠闲行走的人真的不多,北野现在要做的并不是去找凶手,而是做一件有些愚不可及的事情,北野也有这样愚蠢的时候,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愚人愚事那也就过于平淡了吧,北野前往的目标就是昨天那个邂逅的餐厅,对于他而言,等人或许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即使在中国古代的成语中有一个叫做“守株待兔”的故事,但是北野毕竟是双鱼座的,有浪漫,更有这种等待,他期待的不是爱情,而只是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这对于他来说,就已经是一个恩赐了吧。
漫步在城市的街头,北野心旷神怡,却也忘记了时间,从林若家中去往快餐店的路,要是别人多会坐车坐上三个站,十五分钟左右就可以过去了,而北野却只是将手插在口袋中一步一步的慢慢踱去。闹市中没有人会刻意注意身边走过的行人,大城市尤为如此,北野也得以静静的思考,或者为了案情,又或者一分心就想到了过去的一切。
总算走到快餐店了,北野看了看表,三点二十五,北野笑了,是取笑,取笑自己的愚蠢行为。坐车十五分钟可以到的路走路也绝对不需要两个小时又二十五分钟吧,大概在某个地方自己又绕了远路,或者自己走的实在是太慢了。
“一杯可乐。”北野说着便在昨天的那个座位坐了下来。这时的快餐厅还不是人来人往的时候,除了北野也就只有几个打扫卫生的店员在旁边忙活。
可乐来了,店员将放有可乐的托盘拿到了北野的面前,北野顺手就掏出一张钞票,放在了店员手上,说道:“多的就当小费吧。”
店员眼睛直了,一百元,红色的一百元大钞!北野显然不太理解店员的举动,挥金如土也是北野的缺点之一吧。他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苦行僧般的让自己只喝清水度日,也可以在另一段时间里将钞票当作白纸,也许钞票上的一百,五十,二十对他而言仅仅就只是一个符号,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吧。有人集邮似的收集各种钞票,仿佛一定要将钞票上的每个号码都能收集到手,这却不是北野的风格,他不但挥金如土,对金钱多数时候还是有些鄙视抵触的态度,钱当然不是万能的,至少买不到爱情,买不到友情,买不到人心,买不到时间,所有值得拥有且宝贵的东西反而都是金钱所无法买到的。但北野也并不是完全愚蠢,他也清楚,内地的确是没有收取小费的惯例,假如他真的只给五块钱可乐的钱的话,估计等到用餐高峰的时候,自己也就会第一个被轰走了。两个小时对于某些人可能很长,但是对于北野这种习惯寂寞与孤独的人来说,却是很快过去的,手中的丝巾出现消失,直到可乐中的冰渐渐融化,他还是只注视着他手中的那方丝巾。
五点半了,如果下班,她也应该会到这里来吧,北野想道。他绝对不是会容易投入爱情的人,他也自然知道这种感觉不是爱情。如果要打一个比方的话,就好像如果某人的宠物因为意外去世了之后,那人假如要另买一个宠物,十有八九也都是和原先的一个有几分相似的。比如原先的是黑色的猫,新买的也都是黑色的猫,原先是白色的牧羊犬,新买的也会是白色的牧羊犬。他们爱的并不是那新买的黑色的猫或是白色的牧羊犬,他们爱的却是曾经的那种感受,曾经陪伴在他们身边的那种美好。这种感觉就只是人类普遍的一种怀旧心理,或许衣服是越新越好,但是人或者有生命的物体却是越熟悉的越好。只要能够捕捉到这位宋老师一点和北野心中所想那人的相同之处,北野也就会心满意足了。
餐厅渐渐满了,看来一百元似乎还是不能给北野买到那一种寂静,就当除了北野对面的那个空位置外的座位都已经坐满了的时候,店员又来向北野下逐客令了。
“先生,如果您用完餐了,请离开,欢迎下次光临。”店员和蔼却又带着一点强迫的口吻说道。
北野当然听得出来,可是他并不打算回答,只是从口袋中随便掏出一张摸起来像钞票一样的东西就放到了店员的手中。
店员呆了,好一阵子才忙而不迭的走了,总算让北野得以继续安静,魔术师的手再敏感也是难以在一摸之间知道钞票的价值,北野自然是不知道自己刚才给出的钞票面值,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乎。而在餐厅的后面,那个店员拿起了北野给的钞票炫耀似的对其他人说道:“那个只要一杯可乐的先生,给了我这个,这个是美元吗?”
“我看看,我看看,是啊,真的是美元,一百美元啊!”接过钞票的另一个店员惊奇的说道。
“真的还是假的?”
“当然是真的了,你看看这个手感,而且这里还有水印。”那一个店员将钞票放到紫光灯下照着说道。
“那明天请吃饭,去吃自助餐。”
“好啊,好啊。”
至于北野似乎并不在意这些人的种种,只是等待着自己想要等待的人,不时看看手表,而更多的时候却是安静的沉思。
“警官先生,我能够坐这里吗?”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既然是称呼北野为警官,那定然是这起案子中遇到的人,而且并非北野要等的人,她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只不过她的漂亮却是另一种不同的漂亮。她就是兰茗茶,也是校花的代名词。女孩只要足够年轻,就不会太丑,而兰茗茶却又是如此的出类拔萃,这本来也不是一个太坏的聊天对象,偏偏北野对比自己年龄小的女生是丝毫不愿意透露自己的一点过去。酒要越老越醇,人是不是也要在有了一点年纪之后才更加有韵味呢?
北野自然无法拒绝,他本身也不是会拒绝别人的人。
“请坐。”北野说道。
“好巧啊,警官先生。”兰茗茶说道。
北野仔细打量了她一眼,她的确是漂亮,比自己之前想的还要漂亮许多。修长的柳眉,水灵的眼睛,垂直的黑发,精致的面容,是一个很让人赏心悦目的女生。在校服的映衬下,没有多余的首饰或者华丽的物品,倒反而有些清雅。北野低下了头,注视着还是自己手中的那方丝巾,缓缓说道:“是挺巧的。”
对于北野来说这当然不是巧合,记得北野曾经读过一篇讲星座的文章,说是双鱼座性格的人总是会在深思熟虑,缜密推理后选择一个对象一定会经过的地方制造巧遇,北野正是如此,在高中的最末一年是这样,现在也同样是这样,但是这毕竟不是北野愿意说出来的。
第七章 远行 意外的相遇(二)
“我听云海说过你好像调查过他的父母了,是吗,警官先生?”她的声音也足够悦耳动听,纵是一句本不应该让人听着舒服的话也说得仿佛就像是甜言蜜语一般。
“是的。”兰茗茶会主动提到案子这也是北野没有想到的,但是北野还是如实回答道,能够不说谎的问题,还是说实话的好。
“那么云海说的就是真的了,他说他们的动物医院曾经丢失过大剂量的氰化物,可是这些氰化物好像是跟警官先生调查的杀人事件有关系吧。”兰茗茶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想从北野身上得到答案。
北野沉默了一会,决定还是抖出自己的怀疑,让事情变得更清楚得好:“你说的没有错,而他们的证言,你在氰化钾丢失的前几天曾经和萧云海去过那里,是吗?”
兰茗茶突然一怔,却也没有特别的惊慌:“是的,我是去过医院,我也很喜欢小动物啊。”
“即使你去过,你大概也未必会被归于嫌疑犯吧,毕竟你有你的不在场证明。”北野小声的说道。
“不在场证明?虽然我不是很清楚你们说的凶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不过既然你这么说,我想应该没有错的,因为我根本就不会是凶手。”声音是纯洁的,笑也是纯洁的。
“哦,是吗?为什么?”听到兰茗茶的话后,北野问道。
“因为他们全都是对我好的人啊,可是他们却都死了,小华是这样,那四个人也是这样。为什么对我好的人却都没有好的运气呢?”兰茗茶颇有感慨的说道。
“你上次不是说你并不喜欢他们吗?”北野回忆了片刻后说道。
“他们有些时候的行为是有些过分,可是他们也都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人,对我还是经常有谦让的,虽说之前他们是做了一些让我生气的举动,但我却绝对不会为此而迁怒于他们的。”兰茗茶郑重其事的说道,她本来美丽的面孔认真起来的时候似乎也是她无罪的证物之一。
她说的那些让她生气的举动指的应该就是叶叔华日记本上的那些记录吧。想到这里,北野又想到了叶叔华和他谜一样的哥哥叶伯华,既然兰茗茶和叶氏兄弟本是同乡,她或许也知道一点有关叶伯华的事情吧,于是北野问道:“那你知道叶叔华有一个哥哥吗?”
兰茗茶拖着腮帮想了一会,说道:“是好像有那么一个人,小华以前好像真的有一个哥哥的,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见到他了,小华也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过他的事情。”
六岁的记忆的确是容易忘记的,毕竟年轻的时候,记忆大多都是美好的,而人偏偏又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好的记忆反而很容易就忘记,而那些刻骨铭心的悲伤却是年复一年的刻在心中,无法磨灭。
“你的父亲呢?你的父亲会知道有关叶伯华的事情吗?”北野追问道。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我的父亲每次一工作起来就总是不记得回家,所以我也是隔很久才能见他一面,最多下次的时候我帮你问他一下有关小华的哥哥的事情。”兰茗茶也是在思索之后才回答道。
“你跟叶叔华的关系不错吧,叶叔华的周记中经常提到你呢。”北野说道。
兰茗茶的脸有一点红色,但又也很快的消散了仿佛那害羞的神情从来就没有爬上过她俏丽的脸蛋上一样。她点了点头说道:“我和他从小就认识了,高中这一段时间,他对我的帮忙也很大呢,他应该算是我难得的好朋友吧,他去世了,我真的很伤心。”
“那萧云海呢?他跟你的关系怎么样?”北野问道。
兰茗茶的脸上还是有着一抹红色,说道:“云海对我很好,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上次他会出手打警官你那肯定是有什么误会,他对班上的每个人都很好,他也很会照顾人,每次我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如果老师有什么任务的话,他都会把我的那一份也做了,却从来不会抱怨什么。”
“哦,是这样啊。”北野陷入了沉思,这一起案子的曙光似乎已经要显露出来了,但是还是需要证据,可以一击毙命的证据,可以让凶徒没有转圜的证据,可是那一样东西又会在哪呢?
“您真的不是北野瑶光吗?”兰茗茶再一次的问道,明显触动了北野的神经。
北野默然不语,他知道被别人喜欢是幸福的,但是像自己这样的飘萍之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随风流逝了,只要是北野在意和喜欢的人,他宁愿被他们讨厌,因为他不想别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伤心,因为他的离去而痛苦。被喜欢反而是一种负担,而被讨厌,一切倒反而容易多了。长久以来,遇到别人,他很少露出讨人喜欢的真实一面,反而表现得都是不合时宜,否认自己的身份倒成了习惯。
“我不是,我只是一个警察而已。”北野说道,他自己都对这句话感到怀疑,假如对方真的是一个稍有脑筋的人,这一句假话大概马上就会被戳穿了吧。
“但是你很像那个魔术奇才啊。”兰茗茶说道。
奇才,天才,完美这一类的字眼已经无数次在报纸上电视上灌在北野的头上,这当然是奖赏,可是就正如重达千斤的黄金一样,更是一种负担,向前进固然是百尺竿头难进一步,向后退路也早就被堵住了。
“我不是。”北野重复道。
兰茗茶听到北野的两次否认,只能慢慢的点了点头,眼中固然有些不相信,但是却也不再追问下去了。
两个人沉默的坐在桌子的两旁,兰茗茶也慢慢用完了晚餐,她动作是优雅,但却不是刻意为之,她应该已经习惯这么优雅了吧。
北野此时自然是想喝酒,林若离开了,自己又要像以往一样的孤独,虽然孤独的场所从纽约转到的广州,可是孤独的意境却是不会变化的。反正案子应该很快就可以解决了,那时候或许就是酒人金樽,狂歌痛饮的时候吧。
又是告别,兰茗茶也缓缓站起了身子,挥手向北野告别,接着走出了已经不那么拥挤的快餐店,北野还是坐着,呆坐着,过了又不知道多久,才站起身子,离开了这已经耗费一个下午光阴却似乎无甚收获的地方。
时间反正多得很,北野漫步在夜晚的广州,车水马龙,纵是锦衣夜行也大概可以得到不少称赞。北野仅仅只是将双手插入上衣口袋,慢慢的踱步,他想要回家,可是回去又如何?在街市孤独迷惘和在家中孤独迷惘又有什么区别呢?那是魔术之家,那只是魔术的家,而并非北野的家,对于北野来说这仅仅就只是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而不是一个有着温度的家。
“先生,这是我们电脑的促销活动。”前面一个女子走了过来,将一张传单递给了北野。
北野接过了,却也并没有理睬,粗粗看了几眼,便按照之前的节奏慢慢走开。晚上,如果不是要养家糊口,何必要这样的派送传单呢?北野对别人总是怜悯的,虽然这些促销对北野完全一点作用也没有,他是不可能为了几百或者几千块钱而挤进那些拥挤的场所,但是那些发传单的人假如不将传单发完就不能领到工资,就不能回家吃饭,睡觉,北野还是拿下了那张对他而言就是废物的传单。
“先生,这是我们在番禺楼盘资料,你可以在星期天到我们公司,我们会有看楼车去番禺,那里环境很好,风景也不错。”又是一个年龄并不太大的女子将一张传单放到了北野的手里。北野拿过这张传单时又顺手将早先就已经拿在手上的传单塞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还是粗粗扫了几眼后抓在了手上。
广州固然是富丽堂皇的不夜城,但是为一日三餐而不得不卖力工作的人却也绝不是少数。几百米的距离就已经有四五个人将手中的传单派给了北野,而北野也都习惯性的看了一眼新的传单就将旧的那张丢在附近的垃圾桶里,他手中并不想抓着太多的东西,他还是想要拿出那一方绿色的丝巾。
总算前面似乎已经没有派送传单的人了,北野将手中的最后一张传单放入了周边最近的一个垃圾桶中,拿出丝巾,忽然他怔住了,他的眼睛放出了光芒,果然是福至心灵。
“我懂了,我懂了,就是这个样子。”北野内心兴奋的说道,想到这里快步走回魔术之家,在那一张书桌前仔细的推敲。
如果骨架已经找到,那肌肉自然就知道在哪里,这个案子也就是如此,骨架已经被北野想到,那么剩下的细节要推理起来就一定不会太难。
去韶关的火车大约会在下午四点左右到,然后还要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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