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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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执宋-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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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您还缺侍婢吗~您看看我家的这几位,虽然瘦了些,可脸蛋却是极好。。。”

    “公子,俺家的仆役能当牛使,您看看吧,只要十贯钱。。。。”

    “公子,我家这女婢不但识字还会吹箫,只要二十贯。。。”

    淡淡的看着这些人在激动的打广告,姜胤最后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很快,吵杂的声音便全都停了下来。

    “今天在这卖的奴仆我全都买下了,不仅是这的奴仆,你们通知一下那边的良人仆市,所有卖身为奴的我今天都要了。”姜胤说完,根本不管众人发呆的反应,而是直接向旁边的林越道:“林哥,后面的招收事宜就全都交给你了。”

    “嗯,好,姜少您就放心好了。”林越点头示意,随后退了几步,朝着众多牙人商贩喊道:“要卖奴仆的,速来我这交易,钱都在街头的大车上备好了!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

第四十五章 开采前奏() 
纽约时代广场,美国纽约市曼哈顿的一块街区广场,中心位于西42街与百老汇大道交会处,范围东西向分别至第六大道与第九大道,构成曼哈顿中城商业区的西部,这座广场的十字街道还有着另外一个别称:‘世界的十字路口’。

    这条大街是纽约非常著名的一处景点,在近代有许多商业电影中,都能看到这座广场的影子,循环播放的巨大宣传片屏幕,耀眼的霓虹光管广告,电视式的宣传版,这些已经深入成为象征纽约的标志,反映曼哈顿强烈的都市特性和美国繁荣的经济。

    此刻在曼哈顿时代广场的十字街口,在《纽约时报》大屏幕的下方,一处无人察觉的墙角,一名带着黑帽,穿着黑袍的黄种年轻人突然出现,仿佛是瞬间移动一般,他便从虚空中平白无故现身,有一种大卫魔术的感觉,大街上的人摩肩接踵,倒是没有人注意到这有些偏僻地方刚刚发生的神奇景象。

    “这里。。。。就是美国吗。。。”

    姜胤轻轻抚摸着眼前这座大楼的墙砖,抬起头,四下望了望,街道上各种肤色的行人来来往往,有白种人,有黑种人,也有黄种人,还有远处不断闪烁的霓虹大幕,都让姜胤有一种不真实的即视感。

    上一秒他还在家里,下一秒,他便能够出现在美国最繁荣的大街上,这便是奇石赋予他的能力,曾经的姜胤只敢在金陵市里使用,现在,他第一次横跨了大洋的空间,来到了美国这片土地上。

    “看样子以前得出的结论没有错。”那名少年自言自语道,“一切知道坐标地点的地方,我都可以随意抵达,无论多远。”。。。。。

    。。。。。。。。。。。。。

    王小五本是燕州浦水乡人氏,自天福三年,儿皇帝石敬瑭把燕云十六州割让给大辽之后,王小五的家乡燕州,也被划为契丹人的土地。

    王小五从出生时,燕州就被大辽所统治,从小到大,王小五一直生活在异族的铁蹄之下,那些蛮横无理的契丹人,每年秋冬时节便会来到家乡大肆劫掠,屠杀百姓,抢夺粮食,被劫掠的百姓是苦不堪言,纷纷想逃出家乡,回到大宋的领土内,可是契丹人怎么会让他们轻易逃走。

    燕云十六州的边境线上,契丹人派了重兵把守,就是为了防止那些汉人逃出去,一旦在逃时被抓住,弑杀的契丹人便会毫不留情的将汉人杀掉。

    王小五就在这种恐怖的抢劫圈养下活了十几年,开宝四年,王小五的父母纷纷染病去世,浦水乡再让他无牵无挂,他下定决心一定要逃离这个地方,一定要到逃到汉人的都城去。

    开宝五年初,王小五和几名同乡的年轻人,趁着夜色,越过了燕州的边境,钻入了莽莽深山之中,一路乞讨打猎,经过了许多宋国边城,最终来到了大宋的首都:汴京城。

    回到汉人的居住地感觉是美好的,可是生活却是艰辛的。

    王小五无亲无故,当初一同逃出来的同乡有走散的,也有病死的,王小五在汴京城中孑然一人,没有生计,最后他只能去牙市卖身求一活路。

    从开宝五年,到开宝九年,王小五卖身为奴,四年时间里,一共换了两位主人,汴京城内的富商颇多,只要肯干活,还是饿不死的,这四年,王小五便一直给人家打长工为生。

    前几日,王小五第二位主人两年的典契到期了,主人家给了他两贯钱让他走人,谢过主人的好意之后,王小五便孤身一人来到牙市,等待着下一位主人将自己买走。

    上天似乎很眷顾自己,王小五刚来牙市的第一天,就遇到了一位极为财大气粗的主,这位公子竟然一人将牙市所有的奴仆、女婢全买了,而且还声称,只要日后牙人要卖仆役,都可以去汴京的潘楼街找他,他全都买下。

    当时王小五就看出了那名公子气势不凡,他是从良人仆役中第一个跑来签典契的,所以也有幸和那名公子说上了几句话,那名公子也是知晓了自己的名字。

    。。。。。

    这位公子很有钱,这是王小五对自己这位新主人的第一映像,能把牙市所有的奴仆全都买了,这恐怕需要上千贯,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全都颠覆了王小五对有钱人的认知。

    一般人家买来仆役,都会直接送到府上吩咐干活,而这位公子把自己这些仆人女婢们买下之后,不是让干活,而是包下了三家酒楼,把男女分开,让众人安顿了下来。

    不但提供上等的住房,而且提供上等的食物,这等待遇简直就不像是对待仆役,而像是对待宾客一般。

    这位大恩公子如此慈善之举更是得到了众人的交口称赞,原本有几个想趁无人监管跑掉的奴役,看到这位公子如此财大气粗,也没有趁夜逃走。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这个不一样的公子究竟会让他们做什么。。

    。。。。。。。。。。

    一片骄阳似火,大地都仿佛在灼烧,即便已经是九月,远离赤道的非洲大陆的最南端依旧酷暑难耐。

    在遥远的非洲大陆上,南回归线以南,在30°s到40°s之间,这片土地在后世是一个国家,它的名字叫做‘南非’。

    此时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角马群正在寻找水源,远处的枯树上荡着几只狒狒,三个身穿宋朝服饰的人站在这片空旷的草原上,显得十分突兀。

    。。。。“姜少。。。咱们现在就在南非了?。。。”林越擦着额头的汗珠,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可能你们会不信,但是此刻你们脚下站立的地方,确实是非洲大草原。”姜胤耸了耸肩道。

    一旁站着的狄炎,眯着眼睛向周围扫视了一眼,才默默感叹一声:“不可思议。。。。”

    林越也是环顾了一圈,才啧啧称奇,“这里确实够原始啊!那些牛以前只在电视上见到过!”

    姜胤也是顺着林越的目光看去,随即笑了笑道:“那东西好像是叫做角马。”

    “对对对,是叫角马。”林越看上去似乎很兴奋,第一次跟着姜胤做平行穿越,这让他觉得十分新奇。

    “哦,对了。”姜胤似乎像是想起了什么,看着脚下的土地缓缓道:“你们现在所站的地方,后世还有一个名字。”

    “嗯?叫什么名字?”

    “南非金伯利钻石矿。。。。。”

    。。。。。。。。。。

第四十六章 南非金伯利钻石矿() 
19世纪70年代,英国小伙塞西尔·罗德斯在南非一个富含钻石的山丘支起帐篷,花了6000英镑从当地农民戴比尔斯兄弟手中买下附近的农田。

    他没有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决定,日后使他成为名震一时的大富豪,他更想不到,这块地方在而后的100年间成为有史以来人工挖掘的最深钻石露天矿,这座传说中最大的纯手工挖掘的大坑,深1097米,在1914年被关闭之前生产了超过1500万克拉的钻石。

    这座矿区,便是以当时英国殖民事务大臣的名字“金伯利”(kimberley)来命名的世界级人工采集钻石矿藏群:南非金伯利钻石矿。

    。。。。。。。。。。。

    一千年前的南非,此时开始一片未经现代文明开发的大草原,即便是脚踏实地的踩在这片土地,都让人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

    九月初,此刻南非的雨季刚刚过去没有多久,非洲的热带草原气候使得整个大陆都渐渐变的干旱,动物们都在四下的寻找水源,原本茂盛的草木,因为缺水而渐渐变得干枯。

    在一片荒芜的草原之上,此刻堆积起了成箱成箱的物资,大多都是些铁铲、镐头、帐篷等。

    坐在几箱压缩饼干上面的狄炎,把吸到一半的香烟吐在了地上,然后用脚碾了一下才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汗珠,朝着远处忙碌的一个身影道:“老林,都收拾的怎么样了。”

    远处的林越此时正坐在一辆割草机上,轰隆隆的割草机快速的清除着那些没腿高的野草,此刻在箱子堆砌的地方,已经被清理出了一大块空地。

    清理完最后一处野草,一块正正方方的百余米的根据地就彻底完工,没有了野草的遮挡,视野显得非常开阔,任何动物和野人靠近都可以第一时间发现。

    坐着割草机回来之后,林越下了小车,也是一屁股坐在了箱子上面,“热死老子了,这他娘的非洲果然是名不虚传的热。”

    “嘿嘿。”狄炎轻笑了一声,随即扬起手中的一瓶水扔了过去,“给,喝口水解解渴。”

    林越接过水,也不多说,打开瓶盖就仰头灌去,接过他刚抬起头,旁边的一处空地上就凭空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

    一辆两节长的大货车赫然出现在眼前的空地上,无声无息,却又给人极强的视觉震撼。这一幕也是吓了他们两个一跳,不过当看清楚车里的人时,他们两才同时松了口气。

    “我说姜少,你这么神出鬼没的出现,很吓人啊!要是您没算好,一个不下心,把这车压在我们头上,不得一下子就把我们给压死啊。”

    姜胤打开了大卡车的车门,从司机的位子上跳了下来,笑呵呵的说:“不会的,我每次出现,都可以看到所移动地点周围的情况,你手里的水,就是刚刚狄哥撂给你的,是不是?”

    林越愣了一下,才竖起拇指道:“牛!我服!”

    姜胤却不以为意的抿了抿嘴道:“都别愣着了,快把东西搬下来吧。”

    狄炎比较务实,还未等姜胤说完,他就已经走到了卡车后面,掀起了卡车后面的挡风帘。

    “姜少,这些都是什么东西?看上去挺沉的啊。”

    “四个中型储水水罐,里面装的水,够一千人喝上一周,还有一些板房的塑料墙面,拿下来用螺栓连上就能建成一些临时平板房,我打算过几天送几个改造的集装箱过来,弄成集装箱活动房,还有四台大型柴油发电机,我打算把这附近都安装上点灯,在这草原上,夜里用火守夜可不行。”

    听完姜胤的话,林越点点头:“姜少考虑的就是周到。”

    “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第一个基地了,现在买了这些东西,加上总部大楼的建造,公司那边已经没有多少可以周转的资金了,既然没钱了,就要抓紧时间赚钱,咱们卖钻石的计划要早日提上日程!”

    。。。。。。。。

    在酒楼里过了三天,今天主家总算是召集了众人,王小五等一千余名仆役被带到了城郊一处偏僻无人的山坳。

    主家人从那些良人仆从中选出了一百二十名身强体壮的,然后任命这些人为监工,可以管理任何不听话的奴仆,王小五因为当初表现积极,也被选上了监工,这让一百二十余名大汉如蒙大恩,纷纷表示为公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主家说了,当监工,只要不犯错误,不但饭食管饱,而且一个月给一贯钱的例银,这种天大的好事,对每一个被选上监工的人来说,都是得感恩戴德的大善举。

    接下来发生的事便有些不可思议,主家命监工们把其余的九百余名的眼睛给蒙上,而且也让他们最后把自己的眼睛蒙上。

    随后王小五便感到身体一轻,便重新踩在大地上,他忽然觉得空气似乎都变得炎热了一些。

    姜胤将他眼上绑着的布取下时,王小五便瞪大了双眼,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刚刚眼前的山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空旷无际的草原,连回汴京城的道路都看不到了,周围全都是一片原始的气息,只不过在自己身后,零零散散的摆放着许多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

    “这里。。。是哪?。。。。”

    这个问题是所有眼布被揭下来的人都问的同一个问题,姜胤则会用平静的语气告诉他们:“这里是你们的新家。”

    姜胤先让这些监工们适应适应这里,可以四下走一走,只不过不要走远。

    王小五便小心翼翼的在这片空地上探索了起来,这片空地并不是很大,除去了那九百多名仆役站的地方,甚至周围会显得有些拥挤。

    周围有人看到了牛群,也有人看到了远处枯树上挂着的狒狒,纷纷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叹。

    等到监工们渐渐适应了之后,姜胤又给他们分发了新的物资——

    一些奇奇怪怪的服装。

    “这些便是你们监工的衣服,赶快换上。”

    主子的话向来要听从,五十余名监工开始了换衣行动,有些监工还有点羞涩,可是看到周围的人都把衣服脱了,也不好意思不脱,只不过这发下来的服装长相太过怪异,让许多监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穿。

    “林哥,你示范给他们看,该怎么穿衣服。”

    “是!。。。你们,都看着我,我来教你们怎么穿!这个,是上衣,这个是裤子,上衣这样穿,然后扣上扣子,裤子就直接套上就行了,明白吗?”

    有了林越的示范,监工们很快便动了起来,很快,他们便穿好了衣服,虽然型号大小有个别人不合适,但是因为姜胤选拔的人大多都在一米七左右,而且没有胖人,所以大体上都是合适的。

    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了一张皮,给人的感觉是非常特殊的,穿上了监工的服装,这些古代人就像是立刻穿越了一般,从外观上来看,几乎和现代人没有什么两样。。。

    姜胤满意的看着这一百来名监工,他们将成为自己古代帝国的第一批建设者和管理者。

    “好了,现在你们这些监工,一次五十人,分批次的给那些奴仆们松绑和摘下眼布!”

    。。。。。。。。。。

第四十七章 千年前的基地() 
非洲原始的大草原,总是会带给人一种别样的感觉,那种洒脱不羁,无所牵绊的快活与自由,是人类文明社会所给不了的。

    被从宋朝运送过来的那些仆役们已经渐渐适应了草原的环境,毕竟他们以前都是些在生死线上挣扎的苦命人,他们的命硬的就如同泥泞道路边的小草,无论怎样凌碾,都不会折断它们的根,同样,只要能给这些奴仆一口饭吃,他们都不会轻易死去。

    姜胤对于这些穷苦的奴隶,不仅仅是给一口饭吃,而且是相当有待于的饱饭,一日三餐白米饭,午饭有肉食,这种待遇对于那些常年处于温饱线上的奴隶们来说,简直就是住在天上才能享受到的好日子。

    吃上这种待遇的伙食,那些仆役们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监工们的协助下,很快基地就被建设的初具规模。

    第一批门板房在监工们的手上建立了起来,一共大约能容纳三百人,监工占了其中一百二十个位置,其他一百八十个,则是挑选出了一些年幼的孩子和女子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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