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一千两银子,只要五百两,咱就干了,您千万不要受林姑娘的蒙骗啊!)
咳咳,这可是齐齐自己幻想的场景。可惜林一的话让齐齐费小钱的心思破灭了:“不是吧?你抢劫啊!五千两!”
林一坚定的摇摇头:“一万两,不能再少了!”
齐齐肉痛的道:“好吧,不过这可只是限于你把事情办好了啊!”要不是林一和吴小秋是好友,齐齐才不出这个钱呢!虽然现在齐齐也可以算是财大气粗的,但是一万两也不是小数目啊!尤其是对齐齐这个精明的商人来说,从来只有他宰别人的份,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宰他了?落差太大了啊!
林一满意的点头,拍着胸脯向齐齐保证:“那是,我是谁啊!你看,我哥和韵韵的事情还是我当的红娘呢!可是有质量保证的,你说呢?”
齐齐还不知道有这等内幕,一听说这个,安心了不少,感觉这事要是能成,一万两花的也值啊!
其实齐齐不知道的是,这次还真是纯属林一宰齐齐来的,只因林一就在开口说完自己也不知道的时候,忽然想起平常的时候,有时说起齐齐,吴小秋并不像以往那么的愤慨,更多的好似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尤其是最近,吴小秋一说起这个月又输给了齐齐的时候,好似语气里还带着点崇拜的感觉。
回想起这些的林一,就觉着这事儿啊,说不定还真是有门!至于那一万两,净赚啊!事后,当吴小秋知道了齐齐被林一敲诈了一万两的时候,非常之心疼,一边直埋怨齐齐为什么不自己先来问问,一边捶胸呼喊道:“这个大奸商,一一这个大骗子,大大地奸商!”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事成
林一心满意足的谈成了史上最贵的红娘费以后,终于抬起贵足向吴府进发了。
林一到吴府时,吴府的下人跟林一很熟了,直接就让林一进去了。而这会儿,吴小秋正跟家里人闹脾气呢,一听说林一来了,也不让人请,自己就跑出去找林一了。
拖着林一就往回走:“一一,一一,你快来!”神态十分的焦急,语气也不怎么好!一关上门,吴小秋忍不住伏在林一的身上就哭了起来:“一一,呜呜,一一!”
刚开始林一还有些愕然,自打做了生意以后,吴小秋很少这么不淑女了,直到看到吴小秋哭了起来,林一又担心不已:“小秋,这是怎么了?你怎么还哭起来了?发生了什么事?你快跟我说!”
吴小秋抽抽噎噎的把事情跟林一说清楚了,等清楚了以后,林一哭笑不得:原来啊,是吴小秋果然也在相亲了,只不过不同于叶韵的父母没有看中意的,吴小秋的父母吴年和吴席氏却是看中了一个条件相当的,就是吴席氏的外甥。
这可把有了意中人的吴小秋急坏了,刚刚跟吴年和吴席氏就是为了这事闹翻了,又不确定心上人的心意,正焦急着呢,这会儿林一来了,顿时让吴小秋有了哭诉的对象,心里一委屈顿时泪如雨下起来,可把林一急坏了。
林一是又好气又好笑的道:“你说你急什么,你跟吴叔吴婶说清楚了不就好了吗,至于这样嘛!吓死我了。没什么大事!不过小秋你的心上人是谁啊?”
吴小秋让林一一说。也发现自己好似有些小题大做了,顿时很不好意思。又听林一问了自己情急之下透露出的信息,脸色更是绯红了!
林一觉得这些事儿都是来得巧了。真是无巧不成书啊!看吴小秋面色绯红,知道吴小秋是不好意思了,林一半打趣半试探的道:“不说?那让我猜猜啊,你只负责摇头或点头就可以了怎么样?”
吴小秋想着也没有不可对林一言的,因此轻微的点头了,表示林一可以问了。
林一试探着问道:“是齐大公子?”齐大公子就是曾经在林一卖瓜子初期就给林一定了一宗大买卖的齐老爷的嫡长子,以吴小秋吴家嫡长女的身份很是相配,因此林一有这么一问。
吴小秋一听就很坚决的摇摇头,嘴里还嗤笑道:“就他?我还真看不上!也不过是靠家里的产业。也不知道这人牛什么!”
林一放心了,说了第二个名字:“那是……林齐齐?”
这回吴小秋沉默半晌都没有动静,也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看得林一咯噔一下,仿佛看见了一万两的银票长了翅膀要飞了。
顿时有些急了,林一故意自言自语的道:“难道不是?奇怪那还有谁?不过也是,齐大公子这么好的家世小秋你都看不上了,那更何况是林齐齐这个白手起家的孤儿呢!”
吴小秋这么一听,顿时不由自主的跟林一辩驳:“哪里啊!齐齐的为人处事才让人佩服呢。而且白手起家的人才最让人佩服的。而且齐齐是一个商业奇才,连我爹都是这么说的。齐大公子才比不上他呢。”说完才发觉不对。
抬头一看,果然林一一脸笑意的看着自己,顿时反应过来了:“好啊。你敢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吴小秋知道自己被林一炸出了底,恼羞成怒,也顾不上害羞了。想着用别的掩饰过去,就要挠林一痒痒。
林一很识相的投降了:“好小秋。我错了,我错了。”说着眼里还是满眼的笑意。心里松了口气:一万两银子放心的进口袋了,这回是煮熟的鸭子飞不了了。
林一的识相让吴小秋有些怏怏的,又让林一看得很不好意思,又没有借口收拾林一,很让吴小秋泄气,脸色也就更红了。
林一也知道自己再看下去,估计吴小秋脸皮薄的都要烧起来了。忙转移话题问道:“那小秋你怎么不告诉你爹娘你的意中人呢,要是说了,我想吴叔吴婶就不会为难你了。”
说到这个,吴小秋泄气的道:“我也想说啊,可是我哪里知道那个家伙是什么意思啊,你也知道那家伙有多么气人!你说万一他知道我对他有好感,说不定还会受他嘲笑,你说让我怎么说?”说完才忽然想起,林一跟林齐齐的关系好似不一般,看向林一的眼睛一亮,顿时就有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好一一,你要不帮我去试探他一下怎么样?”
林一愕然,看来自己最近是红娘运当头啊,怎么大家都找自己当红娘,不过这回也不用当了,两家就是一家。林一也舍不得让吴小秋这么焦急,向吴小秋揭秘道:“小秋你放心吧。这次你不用探了,我知道齐齐的意思。其实啊,齐齐也是对你有意思的,这不刚才就是我受他所托来你家打探一下你的心意的。”一下子就把齐齐的底透光了。-_-|||得,有林一这么做顺水人情的吗?有林一这么做间谍的吗?就是有,也是历史上最直白的间谍了吧!
吴小秋闻言果然一阵欣喜:“一一,你没有骗我吗?是真的吗?他真的也对我有……”好感两个字,吴小秋也给咽了下去,即使是这样,吴小秋也觉得自己这话也是够直白的了。毕竟这可不是林一这个现代人,古代人别说是女人了,就是男人都不把这些喜欢啊,有好感啊,情啊,爱啊挂在嘴边的。
林一肯定的点点头,告诉吴小秋:“那小秋,你还不赶紧去跟吴叔吴婶说,我也要去向齐齐报个信了,省得让你的心上人也着急!”
吴小秋这会儿是高兴的有点失了理智,林一说是什么就是什么。连连点头:“对对,一一,你说的对,那你先走吧,我就不送了。我也去找我娘说说这事。”
吴小秋说完就起身了,林一只能也赶紧起来,无奈的安慰自己:好吧,自己是自作自受。让小秋快点的吧。这会儿小秋这样也无可厚非,是听了自己的话嘛!可是再怎么安慰自己,林一始终都还是觉得不是滋味,郁闷啊!
不过林一还是没有耽搁,也是立刻离开了吴府,向齐齐报信去了,一万两的银票就这样到手了。这倒多少安慰了林一的郁闷。
两个好姐妹都要成其好事了,林一的心情自然是好的,虽然还有一个好姐妹不知道为什么音讯全无了,林一几人这几年都有给邱媛媛写信,可是都没有回音,可是总体上还是好的。
林一的事情办完了,就回了家。回到家就看见林刘氏和林军已经回来了,听林刘氏说林大牛和叶韵的生辰八字乃是天作之合,两家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婚期就定在了六月初一这一天。
主要是林刘氏着急抱孙子了,在两家人座谈的时候,林刘氏坚持早成亲,早抱孙的原则。虽然这让叶家感觉女儿这样是没有受到重视的,但是林刘氏察言观色,解释道:“我家大牛今年已经十六了,所以我这不是着急抱孙子嘛!亲家母放心,虽然时间是有些赶了,但是各种礼节是不会少的,不但如此,我们还会大办一场,绝对风风光光的,不会让亲家母不满意的。”
林刘氏都说得这么直白了,叶马氏自然也就不好说什么了,不过从心里上来说,叶马氏其实也是想早点抱上外孙,同吴小秋一样的,叶韵也可以算是嫡长女了,只不过是上面有哥哥,没姐姐的这种嫡长女。
而且叶马氏也从林刘氏的语气里,听出了林刘氏对于女儿的重视,所以也就应了下来,接着,两家人再就一些细节讨论了一下,等到出来的时候,两家人均是很满意,虽然林大牛这个当事人没在,但是叶仓星和叶马氏也是见过林大牛的,并且听说林大牛年轻有为,但是却没有通房丫鬟,没有妾之类的,更主要的是为人洁身自好,从不寻花问柳,所以叶仓星和叶马氏对这桩婚事很满意,对林大牛的缺席也不是那么在意了。
林一听了林刘氏说完这一些,不由得捂嘴偷笑起来:“呵呵,娘看来明年我就要当姑姑了,嗯,嗯,到时让我哥哥要努力了,可不能让娘失望了。”实在是这事儿,实在是太猴急了些。
林刘氏哪里不知道林一在笑什么啊,点点林一的脑袋:“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也别偷笑了。放心吧,你哥哥的事情忙完了,咱们家就该轮到你办事儿了!”
林一傻眼,连偷笑时捂着嘴的手都忘记了放下,撒娇着走向林刘氏:“娘,哪里要这么早啊!女儿现在这样挺好的。女儿还想在家多呆几年呢!”
林刘氏笑着摇摇头,伸手点点林一的脑袋瓜子:“这可不成,都说女儿是留来留去留成仇,娘可不想让娘的宝贝女儿把娘当仇人来。”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钻石首饰
林一更是不依了:“哪有这么说女儿的啊!娘!”不过林一想着哥哥还没有办事,估计这几个月里可就参合不上自己的事儿了。
是掺合不上了,只因林刘氏此后的日子里,一直忙着准备成亲的各项事宜,还有林大牛以后的住处,还有一些关于林家的问题,林军和洪松都一起跟着忙活了起来。但是林一这回却是主动跟着掺合了起来。
林家第二天自然就去给林大牛去了信,把事情都跟林大牛说了,都已经定好了之类的云云。
林一知道家里已经给林大牛写信了,自己就不再写了。
相反,林一开始琢磨着要送好姐妹什么结婚礼物作为添妆呢!翻箱倒柜的,林一忽然翻出了自己藏起来的钻石。
林一顺势翻开袋子,把里面的钻石都倒到桌子上,一颗颗美丽的钻石发出璀璨的光芒。林一一颗颗有兴致的翻看钻石,再一颗颗的收进袋子了。
想着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些钻石还是一样的美丽啊,果然是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忽然,林一有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为什么不用钻石给吴小秋和叶韵打一件首饰呢?想到这里,林一再仔细看了看桌子上的钻石,拿出两颗中等大小的钻石,想着可以打两颗戒指。
可是转念一想,林一又觉得这样可不行,先不说这个时代只有扳指,这戒指可是有些过了,这个时代的人估计都不认得。而且戒指只有爱人送的才有意义。自己送戒指算怎么回事啊!因此林一只能遗憾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后来,林一又想了想。钻石的主要魅力在于它的璀璨的光芒,要想体现出这个光芒。除了做成戒指外,做成耳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么想着,林一就从桌子上的钻石中,翻找起来,打算找出两对差不多大小的钻石来,可惜找了半天,只找到一对,林一又想起袋子里还有一些,就干脆把袋子里的钻石都给倒了出来。再一次找了起来。
好不容易,林一找了两对钻石差不多大,颜色又一样的钻石,一对是无色透明的,一对是粉色的,非常的漂亮,可惜的是这些钻石只是中等的个头,没有大的。
不过在林一看来已经是十分的不错了,这些只是中等个头的钻石每颗少说也有七克拉。这要是在现代,七克拉一颗的钻石要多少钱啊!所以林一这么一想也就不再遗憾了。
既然给好姐妹挑了钻石做首饰,林一也没有必要委屈了自己,索性挑了两颗大的。一颗是无色的,一颗是正红色的,非常的好看。林一打算这两颗大的钻石到时就做成项链。肯定十分的好看。
林一想着正好现在俏女人的首饰行业不是很发达,那不如再挑一颗给俏女人让俏女人做成首饰卖出去?想到就做。林一又选了一颗钻石,这一颗是淡紫色的钻石。而且被磨出来的面是最多的,不过这颗钻石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克拉数太小了,但是做成项链的项坠还是很合适的。
选了这些钻石之后,剩下的钻石就让林一宝贝的收了起来,并且还仔细的数了数,生怕丢了一颗,然后登记在侧。
第二天,林一跟林刘氏说了一声就出去了,林刘氏忙得不行,也就没听清林一说了什么,随意的答应了。
林一得到官方发话,骑上金焰就向城里去了。林一拍拍金焰的脖子:“好金焰,今天咱们去俏女人的总店。”
要不说金焰很有灵性呢,现在林一一骑上金焰,跟金焰说要去哪里,只要之前金焰有跟林一一起去过的,林一又跟金焰说过名字的,第二次说时,金焰就不用林一指路,自己就知道跑到地方去。
所以现在林一每次出门都要带着金焰,很省心。
到了俏女人店里,林一就把金焰停在了后院里,自己走向前面的俏女人店铺,此刻正值俏女人忙碌的时候,林一进去时,都没有多余的人能来招呼林一。
林一也不在意,只是四处的转转,现在俏女人基本上算得上是家喻户晓了,所以来往买卖的人也多了,虽然俏女人现在新品发布少了,特别是关于面膜方面的,外面更是有了不少的纺织品,但是俏女人的生意一点都没有减少,反而因此见涨,只因为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街上的人都在仿俏女人的东西?还不是东西好嘛!
无形中,俏女人的产品也被这些仿制品给烘托出更高的层次来。而且俏女人出产的商品让这些贵妇们买得放心,只因俏女人的商标独特不说,还是没有人能仿冒得了的。
林一利用现代的一些化学的小常识,从现有的条件里,配出了一种能单独识别是否是俏女人出品的小药水,当然这要是在现代,肯定会有很多的仿制手段跟着出来,但是在古代除了林一这个受过化学常识教导的人做得出来,其他的人哪里能想到呢?
这也造成了,很多的贵妇人和千金小姐在俏女人买东西更放心了,想要炫耀也不怕手上的东西是仿品了,也不怕受人欺骗了。
还有一点就是俏女人的很多东西因为是限量的,数量不多,所以每件产品不管是摆在柜台上,还是销售出去,卖给了谁,由谁经手都有记载,这就让消费者更是放心了。
俏女人也依着这些手段识破了几次别家人喊来闹事的人,最后都灰溜溜的走了,俏女人反而名声更加的好了。
林一转悠了一会儿,俏女人总店的店长小丽刚刚打发走一个常客才走了过来,面带笑意:“听说林东家家里忙着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