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谜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死亡谜语- 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屋子前面一个高出地面一米左右的蓄水池引起了高哲的注意,走到水池边,高哲发现池子里有几十条从来没见到过的鱼在游来游去,其中有几条似乎不用呼吸一样趴在蓄水池的边上,看到高哲过来,纷纷跳进水里。

看上去有些像渔民的旅店老板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见高哲正盯着蓄水池,微笑了一下,走过来,对高哲说道:“是不是很奇怪,先生?”

高哲一回头,见是旅店老板,微微点了点头,问道:“这是什么鱼?”

旅店老板拿起蓄水池边上的网,捞起一条鱼,用手指着鱼对高哲说道:“这种鱼可以靠肺呼吸,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肺鱼,生活在沼泽的泥水里,在干旱的时候就用湿泥把自己包起来,等着雨季……”看着高哲的表情微微笑了一下,试探性的问道:“要不要尝一尝?味道很鲜美。”

高哲点了点头,想问问是糖醋还是红烧,怕旅店老板弄不懂,没有问。

旅店老板对屋子里喊了一声,屋子里走出一个女人,估计是老板的老婆兼厨师,听旅店老板说道:“客人要吃肺鱼,去拿些面来。”说着话对高哲笑了笑,自顾自的去抱了些干柴,在院子里的一个似乎专门用来烧烤的铁架旁堆起来,似乎要是生火。

不一会老板娘拿着一个盛着面粉的盆走了出来,去捞了五六条鱼,扔在面粉盆里。

鱼的身上没有鳞片,看上去滑滑的感觉,被扔进盆里后并不挣扎着往外跳,反而分泌出一层粘液用面粉把自己慢慢包了起来。

李清妍和阿斯汀从层子里走了出来,看见高哲正站在面盆前,都凑了过来,几乎同时问道:“这是什么?”

高哲笑了笑,把店老板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说完后看着李清妍,问道:“你不会又觉得鱼可怜了吧!”

李清妍摇了摇头,说道:“吃就吃吧,可怜不过来啦!”

阿斯汀脸上怪怪的表情,看着高哲,问道:“爸爸,会不会很难吃?”

高哲眼看着肺鱼把自已包了起来,只留下一个可以呼吸的小孔,随口说道:“应该会很好吃吧!”

阿斯汀哦了一声,不再说话,显然对高哲的回答显的有些不太满意。

那边店老板把干柴堆在一起,点起火来,走进屋子拿了几个铁签出来,把带着面粉的肺鱼串起来,走到火堆边,蹲下身慢慢烤了起来。

一股奇异的香味钻进了高哲的鼻子,顺着高哲空荡荡的肠道直冲进胃里,高哲的口水几乎流了出来。

第四十一章 回到宫凌风的家

阿斯汀从高哲身边走过去,调皮的对着高哲笑了一下,然后走到旅店老板身边,咽着口水,看着铁签上慢慢转动的鱼。

老板娘从屋子里拿出了几个漆的锃亮小木桌和小木椅,在院子里比较宽阔的地方摆开,又拿了些新鲜的水果放在木桌上。

高哲看着有趣,想不到看上去似乎很高级的旅店,竟然只有夫妻两个人在经营,而烤起鱼来却有点像原始人一样。

其实这种当地的渔村是专门接待旅客的,一般都是当地的渔民自已经营,收费不高,住着却很有情趣。

肺鱼的味道确实很鲜美,搭配着本村人用椰子做主要原料酿制出的甜酒很有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当然,只是高哲一个人有这种感觉。李清妍吃相很好,慢慢的吃了两条,拿起一个苹果慢慢吃着。阿斯汀则吃的满嘴满手都是油,一个劲的喊着好吃,逗的旅店老板和老板娘直笑。

又让老板烤了七八条鱼后,几个人终于有了饱的感觉,高哲算了帐,又额外给了旅店老板一百澳元的小费,反正钱不是从正道上来的,他也乐得到处去送人情。

已经没有心情留在大礁堡玩,高哲和李清妍只是想着尽快回到深圳。

向旅店老板问清了路,高哲带着李清妍和阿斯汀到村头的出租车公司叫了辆车,向机场开去。

和沉船比起来,高哲和李清妍一致认为还是坐飞机好些。

因为没有证件,费了不少口舌证明自己是伊思贝尔号的遇难者,又拿出领养阿淇汀的证明,被两个记者又采访一遍后,高哲和李清妍终于带着阿斯汀登上了飞机。

这次坐飞机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平安,反倒让高哲和李清妍感觉似乎有点不太对劲。

回到悉尼的住处,李清妍打开电脑,给李南天写了封信,把自己和高哲要回去的事情说了一下,让李南天给补办一下丢失的证件,又把阿斯汀的问题说了一下。

本来李清妍和高哲以为李南天会阻止两个人回去的,写过信后两个人想了N个必须回去的理由后等着李南天的消息,没想到当天晚上李南天打电话来竟然告诉高哲,两天后去机场,他会安排好没有证件的问题。

有点惊喜之余两个人又略微带着点失望,让两个人同时感觉到姜是老的辣这句话不是盖的。

李清妍第二天回到学校以后,因为要离开学校和曾经当过伊思贝尔号上最后两名生还者之一的原因,副院长竟然在院里给李清妍安排了一场不知是欢送还是报告的舞会,又让李清妍把高哲带去,高哲照例慷慨陈词,天花乱坠的上台胡说一通,弄得商学院里的这些来自各国的才子大喊崇拜,佳人暗送秋波,当时的场景几乎能和当年武二爷打死老虎后骑马夸街的情形相媲美。

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更何况还要收拾些东西,第三天早上,李南天打来电话,让高哲去当地的达克鲁姆机场找一个叫范克希的人。

李南天两次的电话都没说太多话,语气也很平淡,让高哲感到有些奇怪。

范克希是一个长相有些古怪的中年男人,头顶半秃,深褐色的眼睛略微内陷,下巴奇大,穿着一套很正宗的西式服装,却又不伦不类的穿了一双半布质的旅游鞋。

交谈一会之后,范克希给高哲的感觉是强悍,和外表一点也不符合的强悍感觉。出于礼貌,高哲并没有问范克希的职业。

范克希帮高哲把行李安排好后,带着高哲去了航运公司的总经理室,总经理不在,范克希打了几个电话后,总经理急冲冲的赶了回来,热情的接待了范克希和高哲,范克希却显的有些冷淡,把高哲的事情和总经理简单交待一下后,礼貌性的和总结理告了别,临出门时嘱托高哲替他给李南天问好。

范克希走以后,总经理叫来秘书,给高哲安排了一个小时后直飞香港的飞机。

到达香港时,天正下着蒙蒙细雨,高哲深深吸了一口带着雨水味道的空气,拉着李清妍和阿斯汀走出机场。

一辆出租车适时的停在三个人面前,高哲拉开门,出租车司机转过头对高哲笑着说道:“小流氓,欢迎回国。”

高哲一愣,看了眼司机,不自禁的笑了起来,说道:“原来是宫大哥,哦,是宫大叔,你怎么会在这?”

开车的司机竟然是宫凌风,对高哲的话笑而不答,走下车把高哲的行李放进后备箱,看了一眼阿斯汀,颇有意味的看了看两个人。微笑着说道:“上车。”

车子在路上行驶,高哲想问一问宫凌风回深圳的事情,但宫凌风只是开车,竟然一句话也不说,让高哲感觉有点高深莫测。

车子不停的左转右转的开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停在了一个老式住宅区的二层楼前,宫凌风下了车,指了指屋子里,示意高哲进去。

房子的四周带着围墙,自成一院,围墙上的漆已经剥落,显的有些陈旧,院子不大,却被收拾的妥妥当当,起落有致,宫凌风的脸上露出一丝兴奋,从车的后备箱拿出行李率先走在前面。

高哲从宫凌风手里抢过行李,回头招呼李清妍和阿斯汀一起走。

进屋后有一段略微有点黑的走廊,宫凌风打开灯,指了指走廊边上的鞋架。

高哲有点沉不住气,四周看了几眼后,有些疑惑的问道:“宫大,宫大叔,这是哪?”

对于眼前这个看上去并不算太大的中年男人他始终觉得叫宫大叔有一点不舒服。

宫凌风长出一口气,笑着答道:“这里就是大叔的家,哈哈,暂时也是你们的家。”

“家?”高哲愣了愣神,随即问道:“宫大哥不是在广州吗?”

宫凌风把高哲手里的行李接过来放在走廊里,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广州人不能住在香港么?”

高哲心里疑虑渐重,试探着问道:“那你的工作?”

宫凌风眼睛里闪过一丝无奈,马上又笑了起来,说道:“不干啦!先别问太多,快进来,小朋友的衣服是不是都湿了?”

走廊并不长,尽头是一个双开的红漆木门,推进门,一股淡淡的饭菜香味飘进了几个人的鼻子。

眼前是一个四十平米左右的客厅,厅里是一组布艺沙发,一个茶几,一台离子电视,几株一米多高栽在花盆里的茂盛花卉,还有一个铺着地毯的楼梯,整间客厅显的温馨自然,虽然墙纸有些发黄,却更增加了一种“家”的感觉。

第四十二章 平静之后(上)

高哲走进客厅,除饭菜的香味以外,屋子里似乎还有一股淡淡的女人香味。

李清妍始终跟在高哲身后,微笑着不言不语,阿斯汀好奇的左看看,右看看,似乎是闻到了饭菜的香味,拉了拉高哲的衣服,轻声说道:“爸爸,我饿……”

阿斯汀说的是带着土著味道的英语,宫凌风听的不是很清楚,却听清楚了爸爸这个单词,脸上不自禁的露出一丝笑意,高哲脸上有点挂不住,笑了笑对宫凌风说道:“这是我和清妍领养的孩子,叫阿斯汀……”

阿斯汀走到高哲前面,伸出小手,宫凌风俯下身,和阿斯汀握了握手,听阿斯汀象大人一样说道:“你好,我叫阿斯汀。”这次阿斯汀说的却是地道的中国话。

宫凌风拍了拍阿斯汀的小脑袋,笑道:“原来小姑娘会说中国话,是谁教你的?”

阿斯汀指了指身后的李清妍,说道:“我是和妈妈在一起时学会的。”

李清妍满脸通红,宫凌风强忍着笑,看着李清妍说道:“这就是清妍吧,你小的时候叔叔去过你家里几次的,但从来没见过你。”

李清妍嗯了一声,说了声宫叔叔好,“宫叔叔”三个字叫的有些坳口。

宫凌风笑了笑,说道:“不开玩笑啦,还是都叫我宫大哥好了。”指了指阿斯汀,说道:“这孩子很机灵啊!”

高哲转头看了看李清妍,李清妍正看着宫凌风,几个人六目相对,忽然间都觉得有趣,忍不住大笑起来。反倒让阿斯汀看着有些奇怪。

笑过后,宫凌风指着沙发让三个人坐下,大声喊道:“汐云,快出来见见李大哥家的妹妹……”

脚步轻响,一个看上去二十七八岁,穿着白色碎花围裙的女人从客厅旁推门走了进来,拿起围裙擦了擦看上去湿漉漉的手,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几个人,嘴里招呼道:“你们来啦!”说话间眼睛看着宫凌风。

高哲和李清妍站起来,听宫凌风介绍道:“这是你大嫂,叫林汐云。”

高哲眼尖,看着林汐云似乎有点眼熟,略微想了一下,忽然笑了起来,林汐云看见高哲笑,脸色略微红了一下,也不自禁的笑了一下,说道:“你认出来啦!”

宫凌风拍了高哲一下,笑道:“你小子记性倒好。”

高哲只管嘿嘿傻笑,眼前这位大嫂竟然是在去澳洲时飞机上和宫凌风聊天的空姐儿。

打过招呼,林汐云回厨房去准备饭菜,李清妍打开电视让阿斯汀自已看电视,自已去了厨房帮忙。

高哲看了看宫凌风,宫凌风的脸略微显的胖了一些,脸色红润,似乎近来的生活很安逸。笑了笑,高哲问道:“宫大哥,你不是从上飞机开始就和嫂子拍拖了吧?”

宫凌风诡秘的笑了一下,说道:“别说了,还多亏你小子,要不是李大哥让我一路上看着你们两个,我也遇不到你嫂子。”略停了一下,问道:“你是不是对你岳父大人的安排不满意啊?”

高哲脸红了一下,对岳父这两个字有点敏感,摇了摇头,说道:“他的目标太大,来见我们怕是有危险吧!”

宫凌风重重的拍了拍高哲的肩膀,说道:“这么想就对啦!李大哥有他的苦衷,不过你小子也不错,除了在飞机上把那个假男人摆平以外,听说你还在去大礁堡的路上有段冒险?”

高哲摆了摆手,说道:“原来你都知道啦,我和清妍没敢和她爸爸说呢!”看了看四周,让阿斯汀把电视的声音调小些,问道:“宫大哥,你为什么会和嫂子来这里了?”

宫凌风苦笑了一下,说道:“这事得慢慢说,一会吃饭的时候再说吧!”

偷偷指了指阿斯汀,问高哲:“是你的主意还是清妍的主意?”

高哲没来得及说话,阿斯汀转过身,对宫凌风说道:“是爸爸的主意。”

宫凌风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没想到阿斯汀这么机灵,自已在她背后说她的事情居然被她发现了。

高哲笑了一下,说道:“她是个很特殊的女孩,有时间慢慢和你说吧!”

阿斯汀皱了皱眉,高哲笑着摸了摸阿斯汀的小脑袋。

阿斯汀做了个鬼脸,说道:“爸爸,好饿……”

和高哲说话的时候,他用的仍然是英语。

宫凌风注意到这个问题,疑惑的看着高哲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英语的?”

高哲笑了笑,说道:“我也不知道,有时间慢慢说吧!我也饿的快没力气啦……”

宫凌风说道:“我去厨房看看……”刚站起身,听林汐云喊道:“吃饭啦!”

阿斯汀扔下遥控器,对宫凌风笑了一下,就跑进了厨房。

高哲站起身,和宫凌风一起走了进去。

厨房的面积大概在三十平米左右,从中间隔开,李清妍和林汐云正在厨房的北面收拾东西,南边的桌子上摆着八道菜,做的色味俱佳,显然林汐云是一个烹饪高手。

高哲看的食指大动,阿斯汀已经不老实的拿起一块醋溜鱼片吃了起来,宫凌风笑着说道:“就不说废话了,该吃吃,该喝喝。”从说着话从厨柜里拿出两瓶东北二锅头,问高哲:“对不对你胃口?”

高哲笑着点点头,宫凌风笑道:“别笑话大哥,喝酒就要喝辣的,要不没劲。”

林汐云找了副刀叉给阿斯汀用,然后带着李清妍去楼上换了身衣服,下来后坐在宫凌风身边,李清妍坐在阿斯汀旁边,阿斯汀吃的满嘴是油,百忙之中竟然给李清妍挑了两片肉,含含乎乎的说道:“妈妈,真好吃,你也快吃……”

李清妍笑了一下,林汐云给阿斯汀夹了两块香蛋卤肉,说道:“这是阿姨的拿手菜,你多吃点。”

阿斯汀应了声,抬头看了看林汐云,似乎对林汐云颇有好感。

喝了两口酒,高哲说道:“宫大哥,说说你和嫂子的事吧!”

宫凌风笑了下,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看了看林汐云,说道:“这事其实本来不打算跟你们说的,但即然问了就说说吧!其实事情还得从那次和你一起坐飞机的时候说起。”

高哲轻轻啜了一口酒,听宫凌风说道:“那次下飞机我就把那七个家伙放了,回国后,不知道让谁给捅出去了,弄的上边让我写检查做报告,还差一点把我给弄进去……”

高哲给宫凌风倒上酒,宫凌风又是一口气全喝进肚,接着说道:“后来李大哥出面想把事情压下去,上边竟然找了几个证人,说我故意放走了那七个家伙,他姥姥的,也不知道谁他妈的看老子不顺眼,当时我一生气,甩下枪,就不干了。”说着话宫凌风又给自已和高哲满上,高哲知道宫凌风心里难受,叹了口气,把自已的酒一口喝干,劝道:“为这些事生气犯不上,慢慢喝……”

第四十三章 平静之后(下)

宫凌风应了一声,说道:“当时上边听那几个人的话要把我抓起来,那时候不知你嫂子怎么知道了我的事,跑来给我做证人,李大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