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汐麟坦然的态度让本就对她心存感激的半兽人更是对她顶礼膜拜。
姑且不论这些丹药有没有效,光凭她这般豪爽的态度,眼都不眨一下的大方之姿,这个人,就值得他们尊敬爱戴了。
欧斯点点头,示意鲁斯他们把丹药带上。
虽然没接触过丹药,可是只要是洛汐麟给出的,欧斯就打心眼里相信,半兽人就是这样,认定了一个人,就会毫无保留的去相信对方。
欧斯灼热的目光聚集在洛汐麟身上,他没有开口道谢。
他知道,谢谢两个字太苍白了,洛汐麟对半兽人族所做的一切,都不是谢谢两个字可以抵消的。
要是没有洛汐麟,他们不知道还会失去多少族人;要是没有洛汐麟,死去的族人,又怎么能得到解脱呢?现在,洛汐麟更是大方的把治疗的丹药拿出来,且一拿就是上百瓶。
种种……都不是谢谢能够表达的,欧斯在心中默默的发誓,他一定会用行动来报答洛汐麟的。
事情暂时告一个段落了,他们几人这才有时间好好交谈,也没有挑剔什么,他们直接在原地就地而坐。
“欧斯,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亡灵一族会突然袭击半兽人一族呢?就算是针对自己而来的,可自己和欧斯的相识也只有短短的时间,亡灵一族总不至于神通广大到自己任何的事情,接触过的人都知道吧?
欧斯的脸上浮现一抹少见的哀伤,他的思绪飘回到了当日。
那一日,他如往常一样,呆在冒险者公会等待洛汐麟的到来,在等待之时他收到了族人的传讯,他觉得很奇怪,半兽人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人出来,突然而来的传讯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他没有和耿直多说什么,径自去往传旭的所在地,也就是耿直看到血字留言的地方,当他到达的时候,看到了站在原地,一身伤痕,满脸悲愤的两个族人,他们什么话也没说,就说了一句‘少族长,族里出事了’。
欧斯心中一惊,来不及多问,也来不及回去和耿直说什么,他当场划破自己的手指,在地上留下几个字,就带着两人火急燎原的赶回来。
他知道,若非真的出现十万火急的事情,父亲是不会同意族人出来外面走动的,能让族人出来,还是带伤来通报自己,事情必定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位。
尽管欧斯火速赶回,等他赶到的时候,事情的发展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料。
一个接着一个的族人在他的面前倒下,流血千里、伏尸百万,或许就是为当时的场面量身打造的,那些人,欧斯都不知道是什么,他加入战斗,奋力杀敌,可是对方一直披着斗篷,自己的任何攻击都不起作用,还是他使用了斩妖泣血之后,才暂时稳定了局面。
“我把父亲还有一干活着的族人都转移到了事先打造好的地下城中,接下来的每天,我和司轩、北他们两个轮流外出,守候在地下城附近,不让敌人靠近,对方好像也有意逗弄我们,每天都指挥着死去同胞的尸首时不时的展开攻击,就这么胶着着,直到你们到来。”
“那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攻击半兽人族吗?”卡诺斯提出了关键性的一问。
“不知道我赶回来的时候,父亲和族里的几位长老全部都重伤昏迷了,其他人都不清楚情况,只知道对方是突然出手的,打得他们措手不及,实在不清楚原因为何。”欧斯对此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半兽人族一直隐居在此,千年了,除了自己之外,还没有人踏足过大陆,根本不可能和其它种族起争执,起摩擦,更加不会有什么仇家,再者,他们隐居的地方,也用特殊手法屏蔽了,若非知晓如何破解,根本就进不来的。
那些人却能够自由来去,欧斯思来想去,还是猜不到有谁能有这样的本事。
“这么说的话,的确有些奇怪呀。”洛麟醉蹙起眉头。
其他人亦觉得不解。
好好的,怎么就对半兽人族出手了呢?这也有些不太合常理吧?总不至于说,对方就是闲得无聊了,所以来半兽人族玩玩吧?
“欧斯,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大家各抒己见,唯有洛汐麟一人沉思不言,她看了一下,发现欧斯的表情有些不对。
欧斯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
应该不会和自己想的一样才对。
“老大,你怎么会来这里的?”相里司轩忍耐了好久,还是忍不住好奇的发问。
以老大的个性,有时间她宁可在家里睡大觉,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这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
和相里司轩有相同想法的,绝对不止一个
万俟北虽然没有说出来,但他的表情已经透露出他和相里司轩是相同的想法了。
洛汐麟勾唇一笑,邪肆而魅惑,危险的气息悄悄透出。
“嗯?这也是本少很好奇的,你们两个怎么会在这里?莫非是在这里发展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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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只蠢萌的麒麟有事不在,所以我来代发了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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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挑明心迹()
高三复习对大多数人是辛苦劳累的,但对于苏晴这个头脑聪明灵光又过目不忘的丫头来说根本不算回事。 w w wnbsp;。 。 c o m不过表面文章还是要做一做的,不打击同学和让父母放心也是有必要的。
今天是周六,好不容易得到允许独自外出,苏晴决定在花鸟市场逛一圈。为小白给白狐起的名字和凤凰变小像只金丝雀却坚持我叫它凤凰说那是尊严问题的正大光明出现找个理由,买不买花倒是其次。
市场里的花鸟鱼甚至是蛇都有的买,包罗万象。兴趣爱好因人而异,喜欢养老鼠或者蛇的大有人在。只要有人愿意消费就有市场。虽然那些花草没有空间里的漂亮,但还物有所值价格适中。外公喜欢养花,爷爷也对兰花情有独钟。她有很多兰花却不能往外拿,在市场买似乎零用钱负担不起。虽然是大家族但是不是经商,自家拿工资生活父母又清廉所以我和哥哥的零花钱并不多。堂姐总是拿她的富有取笑自己,却被一笑置之,苏晴期待这个被惯坏的孩子哭得时候。
一路走来带着露珠的玫瑰、香气馥郁的百合、优雅的鹤望兰、娇艳淳朴的非洲菊,雍容富贵的牡丹,还有康乃馨等等看的苏晴心情愉快。给母亲买了一束她最爱的百合,也顺手带走被当垃圾扔掉的花枝花苗。她相信有空间在一定可以变废为宝,不用花钱的感觉就是好。
回到家没人在,把百合修剪好插入花瓶换下玫瑰花,然后一个闪身进入空间。小白和凤凰立马迎了过来,迫不及待扑到苏晴怀里。蜂王酷酷的忙着指挥采蜜谁都不理,不过吩咐打听消息时行动迅速消息准确。而且那些蜂蜜和蜂王浆太美味。检查了一下,将花枝栽种,带着几株在花市捡到的兰花苗出了空间。小白和凤凰得知以后可以正大光明呆在外面陪主人高兴地不得了。凤凰飞来飞去,还在空里翻跟斗;小白象一个淑女似的摆着高傲的姿势站在苏晴的肩头,凤凰鄙视它翻白眼她见了哈哈大笑。兰花被栽种到花盆中浇上空间泉水立刻由病怏怏的变得生机勃勃长大不少。现在可以看出这是两盆剑兰两盆蕙兰,再浇水说不定就开花了。
苏晴瞥见了那束玫瑰花,有了做糕点的冲动。将那束可怜的玫瑰摧残一遍,要做成用了这些花瓣的假象,做事谨慎总是好的。苏晴又采集空间无公害含灵气的玫瑰花瓣,开始动手做玫瑰糕点。糕点出炉,两只宠物护着各自的一块糕点在津津有味的尝时,苏晨回来了。
苏晨和同学打了一下午的篮球出了一身的臭汗,一进家门就进了浴室。当他换好一身休闲服来到厨房时,苏晴正在做晚饭回头和哥哥打了声招呼。苏晨十六岁身高快一米八了,曾经的小正太已经成长为一个容貌俊美性情沉稳内敛的美少年。若戴一副眼睛应该更像温文尔雅的学者。
苏晨准备拿糕点时才发现两只袖珍小宠物在一脸享受的尝美味。看着它们的表情都差点认为自己眼花了。
“晴晴,你今天买的这两只小家伙吗?这俩小宠物是什么种,还挺可爱的。”
“我也不知道,看着可爱就买了。”真是的,它们变成现在这样子说了是什么动物也没人信吧。
“要不给它们拍照片找个专家问问;我挺好奇?”
“不行,万一到时候跟我们要它们去研究怎么办,这么可爱乖巧的宠物我可不想失去。”
“那听你的,今天的点心在哪买的味道真不错?”
“这是我学着上做的,好吃以后还作。”知道糕点味道好,但听到表扬还是很高兴。至于点心苏晴前世学的,说是上看的只是找借口。
“又有口福了太好了。对了晴晴今天没买两盆花回来吗,爷爷只收极兰花我们买不了不过外公对漂亮的花都喜欢的”
“买了,给妈妈的一束百合,还有在阳台上。”
苏晨急忙来到阳台上,他很好奇妹妹买了什么花。从小就感觉到自己这个妹妹不简单,在家活泼可爱又懂事,小小年纪家务做的无可挑剔;在外人面前时极力让别人忽视自己,毫无表现。他总感觉苏晴在扮猪吃老虎,现在是蛰伏期间有一天她会一飞冲天。在外人眼中他是苏家崛起的天才,那个眼高于顶的堂妹丽莎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小美女,却不知在苏家还有一个女儿那个从不参加宴会的苏晴才是真正的天才真正的美女。苏晴有意隐瞒,父母也默认了这种做法,他自是不会多事。现在他好奇是什么花入了她的眼。
当苏晨见了阳台背阴处的四盆名贵的兰花时,还是惊讶不已。见多了军区大院里那些老家伙们养的兰花对兰花已经有了不错的研究。这样的极兰花怎么会出现在花市,估计一出现就被有权势的人买走了。苏晴怎么弄到的,果然看不透的人啊。
晚饭时父母说晚饭和糕点很好吃,妈妈也很喜欢拿百合花。苏晴提到阳台有没得花,若是不够送军区大院的档次就都送给外公。爸妈点头应着,心知苏老爷子只养极花,很少有能入眼的。但苏晨在一边听着差点被饭呛到,这样的花不够档次那爷爷就不用养花了。苏晨也没有说什么,巴不得父母也受一次惊吓。
苏爸爸没当回事过了几天见到花时兰花都快开花了,被如此的兰花着实吓了一跳,自己不好养花但眼光不差,反应过来急忙给父亲和丈人送去了。这样的兰花若是在自己这里出毛病就亏大了。话说苏老爷子见了花高兴地跟孩子似的,立即让警卫员通知他那些爱花的老伙伴们赏花。把那些老家伙们激动地晚上差点没睡着,多亏苏晴没有把空间的花直接挖出来,不然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激动地心脏病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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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麒麟回来啦()
树根盘绕,枝节纵横交错,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而下,星星点点的光芒折射在地上,为这古香古色的森林,增添了几许生命的气息。
诺大的森林,非但不会让人觉得阴森恐怖,倒多了一种亘古的气息,宁静而致远,令人忍不住放松下来,深呼吸一口气,心情豁然开朗。
森林之后,几道身影似快速却又踩着平稳的步伐前进着。
“老大,这里给人的感觉好舒服呀,真希望一天,可以放下所有的事情,就在这里,搭一间小木屋,每天居住在这里,那该多开心呀。”相里司轩张开双臂,舒适的欢呼道。
这个时候的他,才有了年轻人该有的那种青春张扬,倒并不是说他平时就老气横秋了,只是平时的相里司轩,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毫无心机,单纯得就像个白痴……好吧,实际上这家伙就是一个二货
平时的他,看上去没心没肺的,大大咧咧,实际上,他的心中,还是隐藏着和万俟北等人一样的细心与敏锐,只是因为呆在万俟北的身边,让他可以把这份细心与敏锐隐藏起来,尽情的享受做自己的生活,但他还是时刻保持着警惕。
现在的他,才真真正正有了年轻人该有的青春张扬,而非是掩藏着细心与敏锐的大大咧咧。
万俟北在他的身后会心一笑,手中竹骨扇摇晃了起来。
或许,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也不一定呢,不过,不止这个笨蛋一人,还有我陪着一起呢……
同行的洛麟醉和卡诺斯也不免露出了神往的神情。
相里司轩说出了他们的心中所想,这种宁静的环境,这种无人打扰却又处处充满生机的氛围,的确是隐居的不二场所呢
“没有想到在半兽人族,竟还有这样的人间净土,当真不可思议呀。”洛麟醉亦露出神往惊奇之色。
在经历过半兽人族的屠杀之悲惨的场面后,见到与之勃然相反的清幽之境,任谁都会惊叹不已的。
“或许,真的有那样的一天,也说不定哦”洛汐麟莞尔一笑。
或许,等解决完所有的一切之后,大家可以找个清幽之境定居下来也未尝不可,修真之人的寿命是很长久的。
欧斯闻言,也少有的露出灿烂的微笑,对于大家描述的场景,他在脑海中勾勒着,甚至于暗暗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大家脸上的笑容,令洛汐麟摇头失笑。
看惯了他们冷静待人的一面,看惯了他们表现出来的成熟,对于他们此刻露出的,独属于这个年龄才有的纯真笑意,真真是令人诧异。
洛汐麟心中暗下了一个决定。
大家循着欧斯的带领,逐渐往森林中深入,树木越发的茂盛了,似乎只要更加深入了,树木会越来越茂盛,越来越繁密,连路都将不复存在一样。
洛汐麟沉默着,脑中回想着欧斯父亲所说的一切。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来人的目的,应该是想要取得半兽人一族的镇族之宝,也就是半兽人一族千百年来,世代以命守护的灵宝。”半兽人族长躺在床上,气喘吁吁的揭露着这一答案。
此言一出,所有人震惊不已,连欧斯亦诧异的挑高了眉梢。
竟然会是因为灵宝?是因为灵宝才惹来了这一场的屠戮?
“什么灵宝?竟然让对方为此不惜屠戮半兽人族,甚至于差点就将半兽人一族给灭族了?”相里司轩瞪大了眼睛,咂舌道。
乖乖隆地咚,要不要这么残暴呀。
对于相里司轩接人伤疤这一白目的行为,大家懒得多说什么了,仅仅是以白眼一枚相赠,就将注意力拉回半兽人族长的身上了。
鄙视归鄙视,相里司轩这一问,也确实问出了他们心中的疑惑。
反观半兽人族长,倒是有些踌躇起来了。
倒不是他信不过洛汐麟等人,实在是不知道该说还是不该说。
半兽人族长的犹豫落在大家眼中,大家心里跟明镜似的,都默契的不再开口追问,就连相里司轩,也很有眼见之力的闭上嘴巴。
欧斯旁观着这一切,他的眼中,也不时的闪过挣扎犹豫之色,但,不过三秒,他闭上眼睛,再度睁开之时,他的眼中,余下一片清明坚定之色。
欧斯的一系列反应,洛汐麟都看在眼里,她知道,欧斯的决定,不会让她失望的。
果不其然,欧斯缓缓的开口了。
“在半兽人一族,有一世代相传的灵宝,所有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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