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爱盖交饭
申明:本书由
第一章 见鬼的穿越
“明公,你可记得这吕布昔日乃是董太师之子?”
听到双手过膝的大耳贼有此一说,吕布,确切说应该是吕步,立马倒吸一大口凉气。这不摆明了把老子往死里整吗?心急火燎下,他惟有眼巴巴的盯着那面色焦黄的绝代枭雄。
果不其然,曹操面色一寒,当即挥手示意手下准备行刑。
“F*U*C*K!”怒火中烧的吕布呸出一口浓痰,直冲那刘备而去。虽说被封了丹田五花大绑,他终究是个中气十足的绝顶武者,这一口浓痰竟似飞箭流星。
由于事出突然,刘备身后的关张二将亦是救之不及。
尽管戎马半生,刘备终究算不上一等一的勇将。措手不及间,红润的脸色中已然夹杂淤肿一块。亏得他皮厚心黑,寻常人只怕还受不了这口浓痰。
不过刘备城府极深。众目睽睽下遭此大辱,随便换个人估计都会暴跳如雷,可他却只是若无其事的举手拭去痰痕:“法克,天下间可有此豪杰?”
即便心中恨极,吕布也是暗暗叹服,这一招顺手推舟堪称是妙到巅峰。从盘古开天辟那天算起,如果非要选出个最擅长用转移话题来摆脱窘境的名人,假如这刘大耳谦称第二,其他人估计只能争夺第三名了。
若论博闻强记,曹操麾下当以程昱为冠:“扶风郿县有一大族法家,法真、法正爷孙均是博学之士,这法克想必是族中另一精英。”
绳索很快被套上颈间,回想到自己离奇的穿越,吕步不禁心生悲凉。
时世造英雄,自己本以为附身吕布是个天大的造化,不想清醒过来时就已经被渗水的粗牛筋捆成了大肉粽。空有一身盖世武艺,却只能落得个摇尾乞怜的下场。即便如此,这贼老天依旧没有任何放过自己的打算,眼看就要被活活吊死。
当初被父亲取名为吕步的时候,他从没有奢望过能和这震古铄今的三姓家奴产生任何交集。事实上他的生活基本上也是波澜不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除了因为谐音的关系常被同学们开些善意的玩笑以外,泯然众人的他实在没什么太大的亮点。
走向社会后,他同样被生活否定得很厉害。由于大学持续扩招的缘故,他这个二流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迟迟找不到工作。无奈之下,他只好通过儿时损友的介绍到民间财务公司当个催款专员。这活说白了就是小混混,靠危言耸听来逼迫人家还钱。
以他的良好教育,本来还不至于做出逼良为娼之类的恶行。可惜他运气不好,碰到了一个患有严重心脏病的破落民营企业家,偏偏那家伙还有个情深意重的老婆。一下子逼死两个人,就算没赶上扫黄打黑,他想不吃枪子都难。
总算老天还记得跟他开个玩笑。于是,吕步附身为穷途没落的吕布。
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既然已经死到临头,他索性乱咬乱攀:“明公,刘备此人心术不正,他定是担心你我合力,这才会进此谗言。明公请放心,吕某绝非无义之人,诛杀董贼,乃是大义灭亲。若得明公这样的英主,吕某定会鞠躬尽瘁。”
嗯?曹操双目中精光一闪,没错,貌似温顺的刘备决不是什么好货色,咬人的狗一般都不会乱叫,吕布这话至少有三分可信。
刘备何等样人。只见他阴恻恻一笑,就着曹操耳边窃窃私语。
事关生死存亡,吕布连忙竖起耳朵摒气凝神。这大耳贼估计是小报告打多了,约气成束的本领很是不凡。即便他耳力通神,也只能隐约听到“貂婵”二字。
见到曹操眉眼间情不自禁流露出一丝淫笑,吕布当即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想当年这奸雄在人家张绣的地盘都敢明目张胆搞人家寡嫂,垂涎于貂婵的美色,他怎么可能放过自己呢?要说自己也真够冤的,穿越过来后连貂蝉的手指都没能碰到过,居然就这样遭受无妄之灾。人说红颜祸水,看来这话真的一点不假。
踏板被一脚踢空后,绳索猛然收紧,吕布只觉颈脖处仿佛被人用利刀重重划了一下。气息隔绝间,他全身崩紧,胸中炽热,魂灵仿佛要脱离身躯而去。
天地间忽有一阵狂风刮过,卷起无数的枯叶与泥沙,漫天尘土把太阳的光芒都掩盖起来。风沙重重拍打在甲士们的衣甲上,发出沙沙的脆响。
难道这贼老天又来作弄老子了,吕布忽然记起,上次吃枪子的时候,似乎也是这么风起云涌。有此想法,他总算又有了点盼头,莫非老子是天煞孤星,怎么都杀不死。
眼前一黑的时候,他仿佛听到耳边有一道惊雷劈落。
第二章又是吕布
在奥罗巴大陆所有人类强国里面,罗曼斯克联盟无疑是统治最为混乱的。当然,这种混乱仅仅体现在成员国相互之间。作为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强大联盟,毫不夸张的说,罗曼斯克联盟拥有人类世界最强大的武力。很可惜,这种强大的武力已经数千年没有团结在一起了。
罗曼斯克联盟的创始人就是上古之战时的人类英雄罗曼斯克,现在的人们都尊称他为骑士之神。他不仅是人类中诞生的第一位神级高手,同样是历史上屈指可数的种马,据说他的后宫佳丽总数超过了三千人,几乎包括了所有能够具有人形的种族。
尽管联盟从没有真正统一过,历史上却极少有国家敢去招惹他们。因为这是个巨大的马蜂窝,涉及到其中某个公国存亡时,一脉相生的其他公国就会群起而助之。
不过军力强盛的联盟同样没有能力去增疆扩土。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强大的普卢斯王国需要时刻面对来自兽人帝国的威胁,而盛产魔法师的奥斯里王国则是直接和拜尔根地区的魔族国度交界。更要命的是,这两大王国历史上还不怎么和睦。
与这两个国家相比,汉诺威王国无疑要弱小很多。不过作为一个商业国度,这里拥有着惊人的财富,都城哈姆博格堪称联盟最富裕的城市。
座落于易诺斯河畔的哈姆博格大神殿是供奉光明神的二十座大神殿之一。神殿用月白色的花岗岩建成,殿前一溜排开三十六根二人合抱的大理石柱,柱身上记满了光明神及其追随者的不朽事迹。雄伟壮观的神殿总体呈十字形,主体部分长达三百多米,本堂两边各有侧廊一道,上面设有宽敞明亮的廊台,四周布置有巨大的扇形垂饰和倒挂着的华美钟乳石拱顶,拱肋图案别具一格。神殿的上部拱顶高达六十多米,是哈姆博格城最高的建筑。
远远望去,神殿巍峨挺拔,雄伟异常。由于建成时被四大光明祭祀携手永久加持了圣光术,整座神殿常年笼罩在一层流光溢彩的柔和乳白色魔法光芒中。即便在火舞艳阳的烈炎夏日,数十里外易诺斯河航道上的商船都能够轻松找到它。
此刻,少年吕布没有任何心思欣赏这神殿的富丽堂皇。对他来说,能够鼓起勇气来这里只是为了一个虚无飘渺的希望。贫民窟里的老人们曾经说过,只要在大神殿门口潜心祈祷,仁慈的光明神就会赐下祝福。昨天晚上弟弟已经烧得人事不醒,囊中羞涩的他只能奢望神迹。
由于天色刚刚蒙蒙亮,本该熙来攘往的神殿门口暂时还是门口罗雀。虔诚无比的少年匍匐在地上,灰蒙蒙的宛若一座小小的肮脏雕像。
“沙沙”的脚步声响了起来,却是从少年后方传来。
终究是少年心性,借着天明前的微光,吕布忍不住回头看了眼。
来人身着一袭质地优良的纯白法师袍,肩膀上的三道金边则代表了他的实力。
对于吕布来说,他自然不会知道三道金边代表着三级光明法师。他只知道这种白袍法师会一种神奇的治疗法术。即便是垂死的病人,只要被那柔和的白光一照,就会生龙活虎的爬起来。按说这种治疗场景他本该看不到的,不过每年圣战胜利日那天,光明法师们都会响应光明神的号召,去居民区普渡众生。当然,适当的费用还是要收的。
莫非是光明神听到了自己的祈祷,派一个法师来帮助自己了。有这美好的憧憬,吕布不由兴奋的一跃而起:“感谢光明神!”
身为神职人员,布拉特本该是住在大神殿之内的。不过作为一个精力旺盛的男人,隔三岔五找地方释放下生理需求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在法师***里也是众人皆知的秘密。只要不被那些古板的仲裁所苦修者当场擒获,就算主教大人也不会过问。
匆匆返回神殿的途中,布拉特依旧在淫笑着回味那暗精灵女子的美好,不时下意识的抚摸隐隐作疼的腰椎。要不是这样的话,他或许能看到地上那个小小身影。和其他各系魔法师一样,光明法师体力差,颂咒时间长,开放感知是他们最基本的自保手段。只是悠闲滋润的日子过久了,心猿意马的他当然不愿意在自家门口浪费宝贵的精神力。
这么多因素交织在一起,他被这声突如其来的欢呼吓了一大跳。该死!那帮仲裁所的疯子行凶前不是最喜欢说这话吗?由于心中有鬼,他根本没有留意到这声音相当稚嫩。
吕布怯生生的问道:“法师大人,您是来帮助我的吗?”
光明神在上,原来只是个小乞丐啊!布拉特终于可以长出一口气了,随即露出了厌恶的神情。放眼望去,那衣着单薄的孩子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一件千创百孔的小棉袄吊在上身,满是洞眼的大裤子松松垮垮的坠下来,裤脚淹没了他的光脚丫。
“滚!”
布拉特一掌推开拦路的少年,急急往神殿大门走去。虽说到了门口,没准那帮疯子仍有可能找自己盘问,还是先进了神殿才比较妥当。
眼见一丝曙光就要从眼前流逝,吕布情急之下一把拽住了法师的衣角:“法师大人,求求你了,我弟弟他病得很厉害。”
“找死是不是?”
想到自己圣洁的右手刚刚还碰到了这个肮脏的小乞丐,布拉特心中恶感倍增,头也不回的重重一脚踹了过去。
生生受了这一脚,单薄的少年如同落叶般飘飞出去,生生撞上了一旁的大理石柱。瘦小的身躯剧烈抽搐了几下,眼见是不活了。
布拉特先是一惊,随即处之泰然。发现自己的法师袍没被扯破,他长出了一口气,这袍子可是价格不菲啊。在强者如林的罗曼斯克联盟,三级光明法师的战力或许算不了什么,不过他代表着大陆实力最强的光明教会,身份极其尊贵。别说失手踢死个把小乞丐了,就算弄死个寻常市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也就是调到别的教区。
瞅着四下无人,布拉特就待离去。
不想那垂死的少年忽然利落的翻了个身,嘴里还在喋喋不休:“妈的,怎么又是吕布?”
与此同时,大陆各大强者均是若有所思。
第三章魔法天才
咦,他怎么没死?这一脚力道有多重布拉特心里是知道的。不过那少年很快又不动了,出于好奇心理,他驻足观望了下。不想这一停留还真被他看出了一点特别的地方,原来这少年居然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
炎黄族人?布拉特心中生出了一丝侥幸心理。
众所周知,炎黄族人在这世界的历史并不算太长。一千多年前,人类阵营和魔兽联军爆发了一场惨烈无比的圣战。在决定性的博斯普鲁斯会战中,众多圣域强者的大对决形成了一条巨大的空间裂缝。直到圣战结束后,残存的各族高手才联合起来封印了这道裂缝。在其间不到三年时间里,先后有十一个平行空间的种族来到了这世界,炎黄族人就是其中之一。
炎黄族人有着标志性的黄皮肤,黑发黑瞳的他们聪明好客,温文尔雅。不过这是个强者为尊的世界,谦恭有礼的他们刚开始时并没有得到原住民友善的对待,他们的善良反而被别人当成了懦弱的表示。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各大帝国和其他种族都以残酷的压榨来对待他们。不过,人们很快发现,欺凌过炎黄人的高手经常会被人挑战,结局无一例外,都是当场战死。随着殒命的各族强者越来越多,有关炎黄守护者的传说逐渐变得广为人知。从此以后,原住民们只能心平气和的接受炎黄族的存在。
身为三级光明法师,布拉特刚好够资格知道光明教会的一个秘密。这秘密和炎黄族人有着莫大的联系,虽然只是一鳞半爪的信息,对他来说却已经足够了。可能是来自异空间的缘故吧,炎黄族人的元素亲和力要比原住人类好很多。顾名思义,所谓元素亲和力就是身体对周遭魔力元素的吸纳能力。有这便利,他们更容易成为魔法师。
因为强大的破坏力,魔法师在这世界非常吃香。当然,掌握魔法是需要天赋的,元素亲和力和精神力则是天赋的主要组成。除了天赋,成为一个合格的魔法师还需要漫长的时间。这使得魔法师的数量相当稀少。相对应,魔法师的社会地位因而变得非常高贵。
如果单单比较容易成为魔法师倒也罢了,布拉特还知道,极少数炎黄族人拥有优秀的双系元素亲和力。对于双系元素亲和者来说,他们不仅魔力积累速度更快,还可以同时修炼双系魔法。估计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吧,光明教会在双系元素亲和者的搜寻上可谓不遗余力。任何一个成功找到双系元素亲和者的神职人员,都会在事后被重赏。
不过,布拉特同样知道。所谓炎黄族人的元素亲和力高只是个相对的概念,寻常人类可能五千人才能出一个元素亲和者,炎黄族人只要五百人就能产生一个。至于双系元素亲和者,即便是炎黄族人,五千人里面也未必能找到一个。由于整个世界的炎黄族人总数不会超过十万,光明教会的高额奖励并不是那么好拿的。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随手发出了一个元素感知。这是个不怎么实用的三级探测魔法,专门用于检查被测试者的元素亲和力。
在布拉特的精神世界里,离奇的一幕发生了。于是他惊呆了。
就在少年的身边,红色、白色、蓝色、黄色、灰色、黑色、青色、绿色,各色光点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一闪一闪的汇入他的体内。尤其是灰色、红色、黄色和青色这四色光点,它们会自动聚成一团团光斑,潮水般涌入少年的体内。
在奥罗巴大陆的魔武体系里,武士侧重对身体的锤炼,魔法师则是借用空气中的魔法元素修炼。已知的魔法体系共有八种,分别对应于八系魔法元素,红色代表火系,白色代表光明系,蓝色代表水系,黄色对应土系,灰色对应死亡系,黑色对应黑暗系,青色代表风系,而绿色则是对应于自然系。通常来说,魔法元素自动汇集成光斑就是元素亲和者的表现。
难怪他会如此震惊。这个炎黄族的少年居然是死亡系、火系、土系和风系的四系元素亲和者!离奇的是,他对其他系的魔法元素居然都不排斥,这似乎颠覆了最基本的魔法常识。任何一个魔法师都知道,魔法元素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比如光明和黑暗。
布拉特永远不会明白。炎黄族少年吕布本来就是个天生的元素平衡者,他不会排斥任何一种魔法元素。可穿越而来前,另一个吕布在力量、防御、速度三方面都已经达到了人类的极限,加上杀人如麻这条,刚好符合了这四系元素亲和者的要求。按说元素亲和与元素平衡本该很难重叠在一起,可早先那个小混混吕步恰好是个一无是处的魔法白痴,他的灵魂刚好可以作为缓冲。在各自灵魂气息牵引下,三人的交集成为四系元素亲和者也就顺理成章了。
由于空间保护,穿越而来的强大灵魂受到了空间力量的反噬,争斗极为猛烈,少年因而头疼欲裂,翻了个身后就彻底失去了知觉。若非如此,他也不会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了。
眼见少年面色铁青的一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