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叶家绝对不是,叶家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贫农。这从地小脚拇趾外侧另有一粒大如小米粒的趾甲,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地是那山东贫农的种。
叶莲子也从来不曾对她谈过曾外祖父的家族史。即便曾外祖父是满族的一个贵族,她也只能是贵族和贫农的杂种。人们也不难从吴为品位的驳杂,得到杂种的印证。
每次回娘家,墨荷只让叶志清送到村于门,从来不让他跟进娘家门,他也就不进。
也许是那物华天宝的地界让叶志清白惭形秽,也许是秀春外妍父家那高墙大院里鸣鸣狗叫、人声鼎沸的气势对他有种威慑力,一个只会吹吹小牛,还没有修炼到气壮山河那个地界的人,一旦面对真刀真枪,底子里先就发了虚。
也许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关于叶家和叶志清.墨荷的娘家人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在叶家的生活、处境,墨荷对娘家人也是只字不提,她丢个起受虐待的面子。
不让丈夫进自己娘家的门,恐怕在二十世纪末的庄市面上也会遭人非议。而一个乡下女人二十世纪初,就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可见她是如何地任性好强,也可见她对叶家的报复之心——种殃及池鱼、不算大气的报复。
当然,这和她不但不爱叶志清,也看不起叶志清至极有关。
如果那时叮以离婚,像她这样的女人,非和叶志清离婚不可。
奇怪的是她也很少让秀春跟着回娘家,这很不合乎乡下女人的规矩和思路,如果说是看不起叶志清,为什么也不带秀春回娘家?是嫌弃秀春冥顽不化,不知厉害深浅非要到世上受一遭?也许没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早,觉着和秀春的缘分还长着呢。因为墨荷老是回娘家,秀春对母亲的慈爱没有留下多少记忆。留下印象的大约只有一两次。
一次秀春在街上玩,迎面撞上一头猪。那头猪大得像牛犊,不但把她撞倒;还把她撞得当场昏厥。墨荷以为她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等她缓醒过来,看到妈妈吓成那个样子,不但没有像多数孩子那样就势发挥地哭闹,大赚一把以物质形式支付的呵护或抚慰,反倒咧着没有血色的嘴,默默地笑了。
再一次就是在外祖父的丧宴上。她等不及上菜,空心吃了一办蒜。蒜味直捣她的小心窝,辣得地捂着心口嗷嗷叫,墨荷不知她得了什么病,急得踢倒了凳子,撞翻了席面……事后秀春觉得辣这——场也算值得。这种为了一个无须证实的答案不惜工本的思路本就反常,而于一个仅仅四五岁的孩子,是更加地反常了。
墨荷是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女人,又美丽,该是很不幸的。但她没有走出农村,相对来说还不算过于复杂。美丽的女人大多任性而多情。倒不一定对他人,对自己何尝不可多情!所谓“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人,可能更加自作多情,不然就像糟践了这份美丽的造化。
这个方圆几十里都数得上的美人,在乡下的枯寂日子里,何以消耗她饱满的感情?既不能参加party,与哪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共舞;也不能在影视上出尽风头,掠获若干崇拜者;更不可能在美术展、音乐会仁与哪位趣味相投的男士一见钟情……只能自己给自己制造点欢爱,享受一下爱情的幻觉。
不要以为一个没有读过《白雪公主》的乡下女人就没有对白马王子的希冀,女人们自出生起,就在等待一个白马王子,那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直到她们碰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痴心妄想。
要想给自己制造点欢爱,在那穷乡僻壤,谈何容易?
能够称得上华彩的片段,可能就是到了七月,过了处暑。那时候,青麻桃似的榛子壳儿,沉郁的残绿里就驳杂、斑斓、沉湎着酒红。如果没有一种自在、自信、沉醉和成熟,淮敢出此心裁、创意,把这样两种大反大逆的颜色放在一起!
那栋子仁儿也就粒粒饱满了。
墨荷就可以放下没完没了的劳作,和女人们一同上山采榛子。那是生活在山脚下的庄户女人惟一名正言顺具有休闲性质的活动。
一到山脚,墨荷就远离了伙伴,一头钻进榛子棵儿,并不急着运动两只手赶紧把榛子收归已有,而是窝在榛子棵儿里,欣赏那榛子壳儿的颜色,心里叹着,好漂亮的颜色,好漂亮的颜色啊!
再不就采一颗,愣一愣,想一想。这是采给他的,而那个他又似乎不是叶志清。
回到家里,一颗颗挑、一颗颗选,选出那最饱满的,用牙轻轻一“垫”,壳儿就裂了,棒子仁儿也就剥出来了。再一颗颗收起那些榛子仁儿,心想,这是留给他的,而那个他也似乎不是叶志清。
即便叶志清回到家里,吃光那些圆圆溜溜去了壳儿的榛子仁儿,她也不觉得是叶志清吃的。
榛子吃多了上火,有一年直吃得叶志清两眼眵目糊,鼻子直流血,可那不是她的事。
她就这样双眼隙咙、两颊羞红地想像着一个意中的男人。而那男人是如何地中意,地又是说不清楚的。
不过她的想像却混杂着颜色。一般来说,想像是没有颜色的,就像梦是没有颜色的一样。可是她的想像,常常带着处暑之后榛子壳儿的残绿和酒红,就像极少、极少数的人,偶尔会在梦中梦见颜色。
吴为后来能在十分孤绝的情况下,为自己制作、演出一些生活小品,勉力地让他人、更让自己相信,她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很可能是传袭了外祖母墨荷这方面的基因。
她拨弄着那些榛子,自己一颗也舍不得吃;可是还有秀春呢,她看看秀春,再精益求精,仔细剔出稍有缺损的榛子,分给她惟一存活的孩子。
秀春只能等着,从留给那个并不存在的男人的存货里筛出来的那几颗榛子。
——和吴为后来对待叶莲子以及对待禅月的态度很不相同。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天胡秉宸突然对吴为说:“我从没有得到过你的心。”
吴为回说:“你这样说有没有良心?从和你相爱到现在,哪个男人人过我的眼?”
胡秉宸认真地想了想,说:“不,不是有关男女的问题……我说不准确。”
其实症结在于,比之她的外祖母墨荷,也许还有叶莲子,还有禅月,吴为很可能对不起爱她的那些男人,严重一点说,她也许坑骗了那些爱她的男人。除了恋爱时期的短期行为,她从不能把对哪个男人的情爱放在叶莲子或是禅月的血缘之上,——虽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爱,并不矛盾,任何人都可以兼容并蓄,但在吴为却是例外。
她对胡秉宸的爱,只能是一种可以交出生命,却无法交出完整的心的爱,永远熬煎在非此即彼,不能平分秋色的歉疚中。并非吴为不愿或不忠实于胡秉宸,等到我们渎完吴为的一生,便可知道这例外的由来。
除此之外,很多方面,吴为可能更接近这个无缘一见的外祖母。
6
西厢房的老王头和叶家一样,都是穷苦之人,方方面面无望在日常生活中铺陈的人家,只能在他们重大的人生节目上,对无望隆重地做一次无望的补偿。
这最后的铺陈,却以喜庆的方式进行叙述,特别唢呐的尖峭高昂,更是撕天裂地、大热大闹、大惨大烈。吹鼓手们好像不是给老王头送殡,而是有机会豁出劲来发泄一场悲喜交加。在唢呐恣意放纵的冲击下,敏感、生来就对“过分”不适的秀春,陡然生出莫名的不安。她才想起很长时间没有看到妈妈了。路上没有,院子里没有,屋子里没有,炕上也没有……她来到后院的菜园子。菜园子差不多是每家每产堆放垃圾的地方。一个穷家能舍弃的东西,除了让人想到物尽其极的穷困,还能有什么?
妈妈活着的时候,种莱是妈妈的事情。这些活计,还要晚一点才轮到秀春的头上。所以秀春那时只看得见菜园子里的颜色,还看不见园子里的寒碜、败破,朽木断石、碎碗烂锅……
菜园子后面就是山。山的暗影随着太阳时而东移,时而西落,菜园子里的一切也就有了时明时暗的对比。妈妈去世以后,这里更是秀春一个常来常往的劳作之地,直到她离开这块土地,那经久的、明暗之间的起落转换,于她是好还是不好呢?
园子里种着庄稼人平平常常的菜蔬,倭瓜、黄瓜、茄子、土豆、白菜什么的、正是春夏之交,各种菜花你方开罢我登场,园子里该是有点活气的。
每到菜园子秀春就会想,为什么除了茄子花,别种菜花大都是黄色的?豆角花倒是该红的红、该绿的绿,她却喜欢上了颜色不一般的茄子紫,也把对茄子紫的喜爱,遗传给了吴为和禅月。
后来有了喜欢做文章的人,连颜色也不放过,从对各种颜色的喜爱,去推断人们的性格,喜欢茄子紫的人,据说浪漫而神秘。这种推断,和秀春的选择其实关系不大。
秀春在菜园子里找来找去,终于看到草棚子里有张像脸又不像脸的东西,虚虚实实隐现在草棚子的暗影里。
她被那张像脸又不像脸的东西吓了一跳。
菜园子里突然有了荒凉之意,虽则菜秧子上的花还千朵万朵地开着,可就一朵朵地沉下脸,显出凋敝。
即便太阳西落时也显得轻如云黛、遥不可及的山的暗影,此时却重重地压了下来,无声地向菜园子逼近,一霎间就将菜园子和秀春罩了个严严实实。
这时秀春听见有人叫她,“秀春,是我,我在这儿。”
妈妈!是妈妈?
她走进草棚子,脸对脸地瞧着妈妈,怎么看,怎么也不是妈妈的模样…地伸出小手,迟迟疑疑地摸索着妈妈的脸,妈妈就捉住她的小手,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何止是妈妈的手,整个妈妈似乎都化作了一缕不可在握的烟尘……
可手掌上的暖意、粗粝,却还是活生生的,依然是秀舂熟悉的……她不能说那不是妈妈;她心迷意乱……又在倏忽间感知,一个母女二人灵魂同时出窍,明明白白只能束手待毙、肝肠寸断的时刻到了。秀春最后断定,不,那女人已经不是妈妈了。
后来她知道,这就是“走形”。所谓“走形”就是人的灵魂已经远去,留下的,不过是一副暂时没有败去的皮囊。
谁的眼睛这么“毒”,能够看出“走形”不“走形”?秀春却有这样的异禀。类似的情况,曾在,也将在她的身上反复出现。好比为了阻断吴为与胡秉宸的情爱,几乎闹到她们母女感情破裂也在所不惜,好像吴为不是谈情说爱,而是去上断头台。吴为多少继承了她的这副眼力。叶莲子去世后,她最担心的就是难免不在比她年长许多的胡秉宸身上,眼见“走形”的一天,这也是她后来总是逃避和胡秉宸长相厮守的一个不大可也不小的原因。
对此,吴为又不肯、不能说出一个字,她总觉得天机不可泄露。由此可见,吴为的胆小,不是一般的胆小,正像前面说过的那样,而是非常地小,毫然成为“活”的一大障碍。她怎会胆小到如此违反常情的地步,的确让人难以理解,以至于不可原谅;不知这是天生,还是后天什么原因造成。
像胡秉宸这种“天降大任于斯”的人,如何会想到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如此之脆弱?影响它的因素,又是如此之复杂、之繁多、之无处不在、之不胜细腻……连吴为被叶莲子的“走形”,被失去亲人的打击吓破了胆,也会影响他们的共同生活。
做吴为的丈夫岂不是太难?哪个男人胜任得了?
刚拾走老王头,墨荷就要生产了,叶志清找来接生婆,生下一个小妹妹。这个小妹妹又是一脚刚刚踏进世界,连忙又逃回去了。
可是这一次墨荷却血流不止。接生婆用了很多香灰、灶灰、炕灰去堵,用完了自己家的,也用完了西厢房老王头屋里的,血还是流个不住。她很快就昏迷了。人们把秀春拉到墨荷跟前,让秀春可着嗓子喊妈妈,都说亲生孩子这样喊,妈妈就不会死了。
秀春奋力地喊哪,喊哪。那不是喊,而是把自己化作一条条喊叫,一声接一声从体腔里抽出。从此以后她再没有这样喊叫过,不要说这样的喊叫,连一般的喊叫也没有,不论遇到什么灾难,她倒更加紧闭嘴巴。
不但她不喊叫,吴为和禅月也不喊叫。如果说以叶莲子顶门立户的叶家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她们不爱喊叫。
秀春不知喊了多久。墨荷才慢慢睁开眼睛:地看着秀舂,费力地把嘴张丁又张,那生命的残响才从喉咙里幽幽传出,那缥缈的声音,除了秀存谁也没有听到:“我部走了那么远了,你又把我叫回来了。秀春,别哭,妈不会死的,妈舍不得你呀……”
自从墨荷落人垂死的挣扎,再没有看过叶志清一眼。到了这个地步,她不但和志清的关系已经了结,就是和她想像中的某个男人也都了结。在那弥留的时刻,她只是眼巴巴地看着秀春,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其实人在那种时刻,牵挂的不是血缘就是虚无。当年白帆的六个耳光,导致胡秉宸猝发心肌梗塞,吴为总以为在他生命垂危之时,一定会像他写给她的小曲那样:“……那时节到了奈河桥上也,我也要回头强挣扎,为的是把那魂儿、灵儿、心儿、肝儿,一齐往你那边挂,那疼你的心情儿也,更是干倍万倍地大。”其实,那不过属于爱情的童话。
很可能吴为忘记或记锗了(战争与和平夯那部小说里的一些情节——安德烈公爵在和死神搏斗的时候,爱情既没有禁受住什么考验,也战胜不了什么——以为有了她的爱,胡秉宸就一定能够战胜死亡。
爱情不过是一种奢侈,如果有幸得到那种机会,享受就是,怎么能让“奢侈”风马牛不相及地承担如此沉重而严肃的任务?
胡秉宸能够闯过鬼门关,是他命不该绝,和爱情无关,也和医学无关。
秀春身上那件补了又补的衣衫,被浑身的黏汗透湿。
汗有那么黏滞?!秀春是把全身饮食水谷之精华所化生的津液,刹那间一总付与了抢救妈妈的生命。
她把脸儿贴在妈妈的胸口,惊魂未定地用小手抚摩着妈妈的身子,又招心搅着妈妈,又担心妈妈再次远走,不敢歇气地轻声叫着:“妈妈,妈妈——”
……难为小小年纪的她,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
墨荷这时才明白,围在她身旁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只有这个身高不过炕沿,只能捡食缺损的榛子仁儿,又不常带她回娘家的六岁小女儿,才是真真确确,一心想要解救却又解救否了她的人。
她像小河里捞出的、晾在岸上的小鱼,拼着力气对秀春嚅动着嘴唇,可这一回.却无沦如何发不出声音了。从墨荷不停地想要对秀春说点什么的样子,就不是个好兆头。一个还有时间的人,总是把事情留待以后;一个没有时间的人,才会急着把话说完。
事情也从来不会遂人所愿,因为舍不得一个人,那注定要死的人就不会死。
她们母女二人,早在后菜园的草棚子坚就交割清楚,现在要告别的,不过是那一副皮囊。
墨荷终于设有说出壅塞在嘴里的话。她流下最后一滴眼泪,不甘地半张着嘴,闭上了眼睛。,这一滴泪,和七十多年后的秀春,也就是叶莲子那最后一滴泪如出一辙。简直就是同一滴眼泪的翻版。屋子里所有的动静,似乎在秀春扑向妈妈怀里那一瞬停顿,以便为她留下一个空隙,接纳从她腔子里喷射出来的呜咽。
她的小手无力地摇着妈妈的头,想要把妈妈摇醒。不明白那是徒劳,以为不过是自己力气太小。她张开泪眼向周围的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