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同人]媚祸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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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同人]媚祸传奇-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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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肯娜媚对这种昆虫并不陌生;在她很小的时候;前御医哈图谢就曾带着几个胆大的贵族孩子去野外掏蜂窝。及至阿肯娜媚长大后,由于图坦卡蒙一直病弱;因此她更是潜心研究药典,甚至堪为哈图谢的助手,因此她现在要对那棵棕榈树上的胡蜂窝下手,可谓是自信满满。

夕梨发现阿肯娜媚不是开玩笑,竟真的往那个看上去像一个悬宕大球的蜂窝走去,即使身为一个现代人,不要徒手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近蜂群也是常识,更何况因为这个绿洲罕有人迹,这窝胡蜂已经过了很久无人打扰的日子,整个蜂巢呈现一种和沙漠环境浑然一体的棕褐色,仿佛已成了这处地界的无冕之王。

蜂群此时按部就班地劳作,然而不时传出的“嗡嗡”声仍然提醒着胆敢进犯的人,他可能马上要误入了一个隐藏着的沙漠陷阱,一旦被群起而攻之,必定就会浑身肿胀并痛苦哀嚎着死去。

卢克索神庙深处的医生圣地,就描绘过这样一幅几百年前勇敢的采药人被胡蜂叮蜇致死的壁画。然而时移变迁,人们早已基本掌握了驯服这种危险生物的办法。

夕梨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凭借的是现代人本能的趋利避害的尝试,抱着阿肯娜媚扔给她的东西上前两步想要叫住对方:“祭司大人,您快回来!这是大个的胡蜂,不是蜂蜜,您穿了再厚的斗篷也没用的……”

不想阿肯娜媚却绕过那棵棕榈树,借着已然昏暗的光线跪在地上到处摸索,不出她所料,很快她的指尖就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粗粝野草的触感,她一寸一寸摸下去,用手指抠开野草下面松软沁湿的沙土,轻松就把埋在深处的饱满的根茎拉了出来。

哈图谢教过她,在任何危险的动植物出没的地方,相隔不远之地必定会有它的克星的存在,如果造物之神没有予以它们天敌,而是任由危险的物种无止境地扩张领地,那么人类根本不会有生存的余地。

当然这个理论运用在那些诡计多端的野心家身上也是一样适用的,自图坦卡蒙去世至今,法老的九位朋友亦即埃及的九位执政高官,阿肯娜媚已然收服了其中两位,而经阿肯娜媚亲手拉拢并获得晋位的新任宰相哈扎,图坦卡蒙曾经信任的文书总监耶尔古拜亦是她的拥护者。

不可否认,他们个个都是位居高位、身有所长的人,之所以愿意听从阿肯娜媚的差遣,就是因为阿肯娜媚本身有压制他们的特质。

譬如阿肯娜媚天生高贵的出身,她承袭自太阳之子的纯洁血统,她所行的一切只要不离经叛道,就是公义与权力的最高保障。

尤其在埃及法老死后,身兼伴侣皇妃并有公主之名的阿肯娜媚,其实在名正言顺的行权地位上是远高于埃及的任何人。

曾经的阿肯娜媚不懂,现在的她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而其实在她年幼之时,父亲及老师便已经将这些至理教会了她,而她并没有体会到他们的苦心。

阿肯娜媚定定神,小心翼翼地将那块圆润饱满的根茎榨出汁液来,稳稳地拿手捧了,细心地擦在斗篷外的每一寸肌肤上,她想了想,终究还是决定谨慎为上,又多挖了两块同样的根茎涂满全身各处,甚至包括脸部,做完这一切,她才开始慢慢接近那只似乎摇摇欲坠又牢固无比地挂在棕榈树枝上的胡蜂窝。

采药人的守则之一就是做事不能做绝,阿肯娜媚命令夕梨站开,自己拿着锋利的铁剑接近矮垂的蜂窝,先试探了一下蜂窝的硬度,有几只工蜂警觉地从巢中飞出,开始盘旋于树丛周围。

阿肯娜媚对此毫不理睬,继续找蜂巢的脆弱处好方便自己下刀。那几只工蜂见侵略者并不停歇动作,竖起尾后毒针就要朝阿肯娜媚蜇过来。

夕梨抱着一堆杂物正想要提醒阿肯娜媚注意,不想那几只工蜂刚刚近身,就像被喷了微量杀虫剂一样,突然如喝醉酒一般,猛地往地上坠。在勉力沿着草丛盘旋几圈之后,纷纷栽进了沙里。

阿肯娜媚见抹在身上防虫的草药果然奏效,赶紧奔上前去紧着踩了几脚,将工蜂悉数碾死。原本安分待在巢中的大量蜂群察觉到了同伴的尸体,如一股黄黑相间的潮水一般涌出巢穴,聚集在工蜂的尸体周围。

见机不可失,阿肯娜媚趁着调虎离山之际,踮起脚尖挥剑,毫不犹豫地将一半的蜂巢削了下来。铁剑极其锋利,残余的另一半蜂巢几乎不受影响,阿肯娜媚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那条肥胖白嫩的蜂后优美地在里头蠕动。

她会心一笑,将守护在蜂后身边的一小拨工蜂悉数收入随身携带的羊皮袋里,手脚快速地捡起另一半的蜂巢,施施然地退到了安全距离之外。

等到蜂群的大部队发现自己的家园遭到严重又说不上灭顶的灾祸,它们会发挥勤劳的本性,在极短的时间内倚靠残余的半边蜂巢,重建自己的家园。这个蜂群很可能等不到下一个采药人的到来,如果又迎来不速之客,近东的采药人都会明白采一半留一半的道理。

夕梨看得目瞪口呆,这位身兼医术的祭司真是令她非常折服,西台的祭司们即便可以展示神奇的自然元素的能力,但不可讳言,西台的医疗水平相对非常低下,而且埃及人处理问题的手段,往往出乎她现代人思维的奇妙,而又非常奏效。

这令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高中历史老师曾经轻描淡写地讲述过身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但真实的埃及绝对堪称古国中的古国,而且远远比她想象得底蕴厚重。

夕梨欢天喜地地迎了上去,其实西台也盛产野蜂蜜,但是此时养蜂的风险还比较大,技术相对落后,因此愿意从事养蜂业的农人较少,产量也低。以蜂蜜制成的蜜浆或者甜酒都是价格昂贵的饮料,入药的经过提炼的蜂蜜和蜂针几乎价同黄金。

虽然已经喝了一肚子水,但是想到香喷喷的兔肉和鸵鸟肉,再佐以新鲜的野蜂蜜,就算夕梨现在身处哈图萨斯或者埃及首都底比斯,都是一大享受和乐事。

腰间围着棕榈叶的男人们远远看到女人们归来了,他们可并不担心。因为铁剑少了两把,夕梨和阿肯娜媚都是聪明人,必定有办法防身。但是看着阿肯娜媚拎着个就比马车轮子小一些的半个蜂窝,拉姆瑟斯惊讶地含着半口兔肉看傻了眼。

塞那沙因为西台有养蜂的传统反应略好些,但是当他看清那是胡蜂窝而非蜜蜂窝时,狐疑的目光对着阿肯娜媚上看下看,似乎是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阿肯娜媚还安然无恙。

夕梨蹦跳着采了几片长条形的树叶卷起来,做出一个个翠绿可爱的小杯子。阿肯娜媚默默笑着看她动作,随之伸手从半个蜂窝里掏出一块块包含蜜汁的蜂板,手势极其优美地将金黄色的宝贵蜜浆灌满那一个个泛着草木清香的小叶杯。

合着蜜浆,夕梨大快朵颐了一只兔前腿,还把兔头串起来扔进火里烤得劈啪作响,在众人调侃的眼光下把鲜美的脑髓也抠得一干二净。男人们见此也是胃口大开,又各自分食了小半只鸵鸟。

阿肯娜媚一人坐在一块平坦的岩石上,只用了点鸵鸟背脊上最嫩的几口肉及兔腿上的一根腱肉,拉姆瑟斯很懂她的喜好,他知道底比斯的贵族们是怎么用餐的,特意都给阿肯娜媚留好了。

旁人再劝,她也不会多吃。

剩余的肉被分给那偶然撞入绿洲的那个牧民家庭,近十个男女老少倒也可以勉强果腹,那个脏兮兮的小孩子藏在母亲的皮袍后面,眼睛水灵灵地盯着阿肯娜媚指尖的杯子看。

阿肯娜媚感觉腰间羊皮袋里的震动渐渐平和下来,心里大安,招手令那孩子过来。蜜浆对她来说只是寻常东西,不比水更特别,因此也没什么好舍不得的。且没有经过处理的蜂浆会发生变质,沙漠旅行最宝贵的依然是普通的水。

孩子母亲欢天喜地地接受了,这质朴的妇人双手紧张地搓了搓,看着满足而疲惫的阿肯娜媚和夕梨道:“两位尊贵的小姐,如果不嫌弃我们的帐篷,今夜便让你们住。就在帐里打水洗浴、铺床安歇,自然是比不上豪华的居所,但你们尽可以好好休息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晚了一点点咧,为什么会晚咧,因为愫头和月头不肯起床,哭瞎……

今天外出第一天,但是不会段更哦,么么哒,因为勤奋的作者本月全勤,晚上八点还有一更,送给胖Q的长评,啦啦啦,谢谢妹子呢

至于胡蜂,就是我们所说的大黄蜂,全世界的种数有几百种,性情凶猛,蜂蜜和毒素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市场上一公斤的蜂毒价值650万……_(:з」∠)_,请给我蜂毒……

美国考古学家在古埃及的金字塔中发现了一坛3000多年前的蜂蜜。这坛蜂蜜至今没有变质;也没有干燥成块状;仍然可以食用。在古埃及;蜂蜜的用途除了作糖的代用品和在王宫里作为女人的美容品外; 主要是涂抹在法老死后的尸体上;防止其腐烂;并制成木乃伊。据科学家研究;这种古老的天然蜂蜜;具有显著的抗菌效果;它的保湿效力比现代天然蜂蜜要好上百倍。其中的原因;至今还是一个谜。

☆、第52章 (给胖Q的加更)

吸引阿肯娜媚的是妇人口中的打水洗浴;她并不是受不得苦的人;在沙漠里露宿也并没有让她觉得苦不堪言。但是对于门前就是触手可及之尼罗河的埃及人,洗浴文化和技术又独步近东;阿肯娜媚已然快三天没有洗澡,要不是沙漠里的太阳会把汗水全部蒸干;此时她一定能够闻到自己身上积蓄已久的酸臭味。

夕梨没有披斗篷,如果细心琢磨一番,她已经散发出某些微妙的不明气味。阿肯娜媚拿斗篷包着自己,把气味也一同包住。她俩原本的打算,就是吃完这餐沙漠盛宴之后;把男人们都打发得远远的,再行沐浴。

比较麻烦的是,沙漠里夜间是非常寒冷的;她们还得就着火堆找个比较大的果壳之类准备一点热水,夕梨甚至都建议好了,拿纹理比较细致的亚麻衬衫装了热水吊在树枝上,人可以就着漏出的水淋浴。

这样一个聪明的主意,大家都表示赞同,连阿肯娜媚都不由开始想象热水淋在身上的舒爽感。然而如果有一个庇护之所,又有可以容人沐浴的大木盆,那绝对比夕梨不得已而出的主意更好。

塞那沙有趣地看到阿肯娜媚那双素来冷淡的绿眸里竟罕有地流泻出些微露骨的渴望来,仿佛高不可攀的女神坠入凡间,顿时显出别样的可亲可爱来。

阿肯娜媚发现塞那沙看她,皱着眉把脸别到一边,和夕梨对望了一眼,发现对方也并不反对来着,她竟带着些许羞涩道:“睡在帐中就不必了,我们只借诸位的庇所洗个澡。”

这些高贵人真是出乎意料的好说话,牧民觉得自己实在碰上了好人,其实他们游走在沙漠和水草边缘,一眼就能看出这六人并不简单,尤其那四个男人,可以轻易地把牧民家庭全部杀死,霸占他们的帐篷和财物,甚至连掩埋尸体都不用,沙漠会将人存在过的痕迹吞噬得尽善尽美。

那个妇人心存感激,她是牧民的妻子,天生便是一把干活的好手,利索得收拾一番,已经捡了一大抱用来升火的干柴,以男人都惊讶的力气架起两个大陶罐烧水,然后将阿肯娜媚和夕梨引到了那顶比较小的帐子里,准备接着她们替换下的衣服,再拿到河边清洗。

这明显是女人带着孩子住的帐篷,小巧整洁、器具相对比较齐全,阿肯娜媚随意张望一下,就知道那些贫瘠的财产里根本藏不了人,顿时安下心来。

淳朴的妇人对阿肯娜媚的心理活动是全然不知的,只顾趴在地上、撅着屁股从堆着的生活用具里拖出一个很大的木盆来,招呼男人帮她抬到河边,就着河水里里外外刷洗干净了,又用新出的一壶热水烫过,就可以服侍两位高贵的小姐入浴了。

夕梨让阿肯娜媚先进了浴盆,阿肯娜媚也并不推辞,经过这段时间的跋涉,她越发信任蒙妲丽改变肤色的药膏的效用,以目前来看,至少遇水、遇汗或者她往身上抹草药,都没有令她露馅儿。

因此阿肯娜媚放心地脱下斗篷,又解下腰间代表高阶祭司的大红色的腰带,巧手松了两边肩上的搭扣,细薄的吊带亚麻裙就落在了她的脚背上,团成了一股细细的白云般的物事。

阿肯娜媚一抬脚坐进浴盆,习惯性地伸手,夕梨竟像见了鬼一样上前扶住她,待她坐下之后,夕梨打开一个羊头型的小陶罐,用妇人提供的廉价而好用的一种天然碳酸钠的白泥开始慢慢涂抹清洗阿肯娜媚的身子。

战争女神这般殷勤,倒让阿肯娜媚意外。身为西台身价最高的皇子的侧室,可以想见她一定过着皇室成员最优越的生活,就像她手上那只稀有而昂贵的铁质手环一样。

但是铭刻在人出身的痕迹是改变不了的,它会深深地烙印进你的骨髓之中,夕梨不论三千年前或是三千年后都是不折不扣的平民,阿肯娜媚视为理所当然的,是她后头才得到培养的,且可能始终觉得别扭的。

因此以得天独厚的以黄金与蜜浆养大的至高女性,在无知无觉间,就会对原本出身的平民女孩子造成潜在精神的压制,且阿肯娜媚表现出的各种不算惊天动地但委实神奇的能力,也是真的令夕梨深深折服。

但一直到阿肯娜媚在夕梨面前卸下全身的衣物,夕梨才第一次看清这个女子的真面目。作为最高女神庙卢克索的高级祭司,阿肯娜媚比她想象的远远年轻得多,这从肌肤的状况就可以看出来。

夕梨原本有一身象牙白的肌肤,在近东可引以为豪,尤其得到凯鲁的喜爱,抚摩的触感更是像尼尼微进贡的新春新下的小羊羔皮一般。但阿肯娜媚即便肤色微黑,但那种甜蜜健康的色泽堪比他们方才进口的野生鲜蜜一般,而且蕴满了一种年轻女性的独特生命力,曲线起伏宛若拯救他们性命的那条河流。

夕梨竟是第一次觉得这种近乎努比亚黑人的肤色竟是如此的美丽,而阿肯娜媚鲜丽的五官也丝毫未因肤黑而逊色,而是多了一种蓬勃之感,并不似寻常深居简出的高身份女子般慵懒却苍白。

她的手搓到阿肯娜媚的双腕、手臂以致颈部、胸口,这时夕梨才意识到什么,想要尴尬地停手,却发现阿肯娜媚闭着眼睛,真心实意地在享受她的揉捏。

牧民家的男人和塞那沙、拉姆瑟斯围坐在火堆边,余光间或看着那个妇人忙碌地进进出出。他们从牧民口中获得了不少有用的消息,近两年在贝都因人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中,已有一支异军突起,却并不是因为那个部落的所谓国王英明神勇,那老头子早就瘫在床上不行了。

这支部落之所以强大起来,就是因为老王的儿子巫博泰舒是个野兽般凶狠的男人。传说他像沙漠里的红毛鬣狗一般,有着一头恶火般的毛发,到处嗅着血腥和腐臭的味道,做出各种凶残至极的恶行。

部族起家的根本就是这支贝都因人开始违反祖先制定下的沙漠规则,不再满足于那些过往商队和旅人提供的向导费和过路费。他们崇尚血和暴力,遇到自己认定的肥羊必定赶尽杀绝,将无辜人的血洒在这片漫无天际的黄沙上,掠夺所有的财货宝物,凌~辱所有随行的女人,除了少数姿色出众的,绝大多数女人会在被侮辱之后仍然得到被杀的命运。

这支牧民进入沙漠腹地,就是因为生活了数年的丰美草地被这群强盗占领,而强盗们最近在靠进埃及与叙利亚边境的地方徘徊不定,牧民只好迫不得已往相反的危险沙漠腹地走,因此才会导致和塞那沙等人的巧遇。

拉姆瑟斯摸摸下巴,他是尼罗河三角洲的守备小队长,关于边境的动向自然有他的渠道。事实确如这群牧民所说的,大半年来下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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