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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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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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呢?你们也曾经很快活,对吗?”

“但是他留给我的,和我所能记得的,也不过是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罢了。”

“时光总会带走那些伤痛,相信我,或许多年以后,你想起的不过是一段青葱的岁月,那里藏着你最为美好的年华。生生,你应该感谢有他陪伴着你走过一段岁月的旅程,虽然结局是相忘于江湖。”

从来没有人和我说,我应该怀着一颗感激的心,去审视那一段岁月,子裴和珊珊从来都是和我说,时间是主赐予的最神圣的礼物,生生你只肖学着遗忘便是了。而顾睿,却和我说,感谢有他,因为那段快活的时光。因为多年后,时光或许会将你打磨成一个平庸、刻薄、尖酸的妇人,每天浸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节奏中,早就忘了纯粹的快乐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记得猜忌、担忧、平淡无味、心有不甘却没有办法披荆斩棘,狠狠斩断牵连自己的羁绊。

“可是,为什么,既然那么不愉快,为什么要勉强自己?”

“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学不来凤凰的浴火重生,只得碌碌地沿着生命的轨迹,过着一眼看到尽头的生活。”他凉凉地说。

只是,顾睿,如你这般的人,又怎会明白撕心裂肺的情伤?它或许会被时光之手抚mo一段时间后收口,却永远无法痊愈,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者地点,重新撕烈开来,血淋漓地淌了一身,幽居在伤口中的黑色回忆便会造访你的心房,啮噬出一个又一个簇新的伤口,比之前的陈年旧疤更深、更疼,更血肉模糊。

我叹了一口气,相忘于江湖想来也是高显和我最好的结局了。

子裴一脸不耐地将红绸子系在连理树上,我眼尖,看见上方书:“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这或许是每个女人共同的心愿吧,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没有旁的可讲,便只能学着微笑地点点头。他们的爱情,我不可以指手画脚,妄加评论。虽然我早已知晓结局,子裴是不可能与莺莺喜结连理的,但是暂时的甜蜜对她而言是幸福的时光,我没有权利去剥夺。

“生生,你说一对并不相恋的男女在连理树前祈福后,月老是否会仁慈地让他们相爱?”半响,我才听得这么一句话。

转过身,灯笼散发着红色的光,却被如泼墨般粘稠的暗夜吞噬,米粒之光终究很难照得黑夜一如白昼。他坚毅的脸被晃荡的灯笼照得忽明忽暗,看不真切,只余如梭般的眸子泛着光,连浑浊的黑色都不能掩去半分。

“我怎么会知晓这等玄幻的事情,恐怕只有那一大把胡子的月老才能洞悉他们内心的秘密呢。或许他心情好,没准会往他们小指上缠根红绳。”没有想到,如顾睿这般的人,竟然也会问起这等无聊的事。

“但愿她……”起风了,风把他的声音吹得有些破碎,听不真切他究竟说了一句什么,加之我也没有那份闲心去管他和他心中的她的故事,也就闲闲地住了口,不想再说些什么。

沉默如影随形,如一条吐着芯子的蛇,绕在我的心室,没法撼动其半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红绸带在夜风中飘荡,我估mo着应该是某一个热恋中的女子怀着十二分热切的心写就的,然而她却忘了当年做《击鼓》的那个歌者却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收尾,执子之手的情怀终究也不过是一份美好的念想,之后更有一代才女张爱玲一针见血道: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顾睿双手插袋,信步走开,我也慢悠悠地收拾了一会心情,踩着他明明灭灭摇摇晃晃微弱的影子,与他一同漫步在这座千年古镇。

今日恍恍惚惚地游历东栅与西栅,囫囵吞枣般赏玩了眼前的古镇,实在是说不上什么感受,只因摩肩接踵,人满为患,若是此时子裴问我,最喜欢何处,恐怕我印象最深的不过是眼前一拨又一拨的游客罢了。没有什么是赏心悦目的,尤其是如我这般早已抽离了魂魄的人而言,所有的一切都幻化成了伤心与苦闷,郁结于心。

灯光如水,微酸炎凉。

大红的幔布扯出了一出折子戏,我看见一年前的自己随意坐在马路牙子上,披一件衬衣,挽起袖子,清爽的马尾辫在一天摩肩接踵后早已有几缕发丝散落在肩头,那个女孩子也不以为意,索性取下了皮筋,任长发满了一肩。吃一口饺子,喝一口冰饮,五个少男少女随意聊着生活琐事,互相交换着发生在各自身边的故事,眼角眉梢尽是欣喜,一派青春的气息,任是谁见了这副场面都会从心底漫出快乐。炉子上的砂锅咕噜咕噜响着,漫出食物诱人的香味,“突突”扑出来的水搅得罐子底下的火更为茂盛,渭城的朝雨氤氲了陌上花,纷飞了漫天的桃夭,不知八十四骨紫竹伞入了谁的眼?却不知缠绵入骨的红逗只能拓出惨绿的典拓,青色的芦苇眉子终究抵不过似水的流年,原来有一阕词难以成调,忧伤得无法用文字一气呵成: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看见余生生快手快脚地挑出一筷子面,呼呼地吹了一阵,便囫囵地吞下,汁水绽开在唇角,却不曾发觉,将粉色的唇衬得水灵灵的。她抽出一双公筷,夹起笼上的蒸饺一只接着一只夹到每个人的碗碟上,犹自叨叨不休:“一人一只,不准浪费啊。”然后深吸一口气,陶醉地喝了一碗汤,夜色也并非如此地醇厚黑阒,仰起头,天际还泛着微微的玫瑰红,好像在暗示着一场风花雪月的桃色故事即将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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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唉唉,卖个萌

☆、二十四,路遇一枚小甜心

犹记得那个晚上玩真心话与大冒险,小徐被整得很惨,高显硬是要他打开窗户对着外面大喊三声:“我再也不尿裤子了。”那段画面还被摄像进了iphone,不过,现在再也找不回那段鲜活的记忆了吧,他在广州出差的时候,一不小心被别人顺走了手机,于是,他便决定不再用iphone,而是买了一台三星。那段我和他刚刚在一起的日子,总觉得什么都是上天注定的,注定我们两个在水色缠绵的江南相遇,注定我们相爱,注定我们在一起,连掏出的手机都是一样的黑色iphone4s,统一讨厌在外面套上一个手机壳。于是现在的我顺带讨厌上了三星,就连珊珊要换手机,考虑是不是要入手一台note3时,我在一边表现出一脸嫌恶的样子,添油加醋地诋毁安卓系统:“我以后可不要跟你打电话打到一半时,我这厢说得眉飞色舞,你那边却一声不吭,等我唾沫星子都浪费完后,你才发现是黑屏了,后来才发现并不是因为脸盘太大以至于一不小心触到了挂断键,而是系统不给力,直接当了机。”于是,在我百般的挑唆下她便也买了一台iphone5s。想想我这个人也真是够霸道,因为和高显分了手,索性讨厌起了他身边的一切东西,比如周生生,比如三星,再比如,LV。曾经竟然有一度听见别人唤我生生时,还不悦地皱起眉头。这便是莫子兮的矫情之处,什么都不愿意明说,只是放在心上讨厌,却是身体力行地干涉身边的人买一些与之有关的东西。

“真……真对不住,我一不小心把你的衣服弄脏了。”我慢条斯理地喝着南瓜粥时,却见得一个姑娘脱离地心引力这一规律,很神奇地将杯中的可乐泼在了顾睿的衣服上,幸亏他今日穿了一件深藏青色的外衣,看不出渍,只有一团洇开的水迹。我撂下筷子,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想要看上一出免费的折子戏,戏名我都在这一短短的瞬间想好了,倘若阳春白雪一些便叫做“邂逅”,或者低俗一点却能抓住人的眼球的便是“且看温婉小女子如何上演爱情前传,搭讪传闻中360度无死角”,呃,好像360度无死角是用来形容子裴的,不过我姑且就借来用一用吧。江南水乡这种氤氲的地方,最是适宜上演传奇的,前有白娘子在西湖旁以一柄伞续写了与许仙传世的爱情,今又有小甜心借助一杯可乐搭起了鹊桥,勾搭起了美男子。

然而,有一点我很是气闷,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就在她面前,难道就不存在让别人误会我和顾睿是情侣的可能吗?我掰开放在眼前的烧饼,看着油汪汪的五根手指,有一些挫败感。

我抬起头,雪的肤,红的唇,远山眉衬得一双眼睛更加灵动,虽然比不上姜凝眉的倾国倾城,却也算的上是甜美可人。

“不碍事,一件衣服罢了。”顾睿淡淡地开口,并不多看那女子一眼。

唉,我在心下连连摆头,怎么可以如此地辜负少女骚动的小心灵,完全不按照美人谱写的剧本来呢,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餐巾纸吸足了水,变成了一滩软黏黏的纸,淡褐色的纸巾被遗留在桌角,原来羞涩也是可以装出来的,此刻眼前的小可人早已褪去了脸上的红晕,神色自若地问着顾睿一些问题,不外乎是,有什么好玩的景点,或者是什么地道的小吃,还有什么值得购买的特产。

顾睿皱皱好看的眉间,倒也是有问必答,然而答案却是不尽人意,一律都是“不是很清楚”,连句子的格式都不曾换上一句。

挑出一块蛋黄,吃得很餍足,看得亦是尽兴。落花有意,流水却无心。虽然作了会壁上花,却也发现了一点,原来顾睿竟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真真令人叹为观止,为什么之前我就没有发现呢。

不忍心看小可人那张满是落寞的眼神,于是转过头去欣赏停在柱子上的苍蝇,想象着群魔乱舞的情形,却不曾料到,一双手环住了我的肩,耳畔是轻喃:“好啦,好啦,我错了,我不该抢了你的KFC的吮指鸡块,明天陪你再去吃,好吗?”Dior的香味还是那么清晰,仿佛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去,反而在夜风中愈加浓烈。我狭促地对着他笑了笑,“我还要吃一对香辣鸡翅和一个巧克力圣代。”

“没问题。”他照单全收。

于是我左手上挂的包也顺势放在了他手上。

助人为乐,向来是我的优点之一。

多久没有玩过这种名为“我是你虚拟的另一半”游戏了?最后一次可以追溯到为了他,我得罪了戴公主,然后在以后的场子里看见她那一张脸,便如惊了一般的兔子,撒开腿丫子便狂奔,或者是找一些什么障碍物,做贼一般地躲在后面,到现在只要是听见了戴这个字,我的小心脏还在扑腾扑腾地乱跳。最后第二次次好像还是高三快毕业的那会儿,为了帮他摆脱一个女孩子的纠缠,我也是这么挽着他的手,一路和他亲昵地说说笑笑,留给那个姑娘一双背影。

而如今,再次进入这个角色,竟没有半分的陌生,就好像我与他从来都是在一起般,就像夏娃与亚当一样的在一起,就像杜丽娘和柳梦梅一样的在一起。我的手被包裹在他温暖干爽的右掌心中,他的左手提着一盏灯笼,一步三晃,细碎的灯光照亮了脚下的青石板路,有几枚柳叶睡在上方,凌乱而又规整地成铺开来。拐过一个弯,我轻轻地抽出自己的手,他略高于37℃的体温抽离了我的肌肤,残留着他温柔气息的手裸露在微凉的空气中,只觉得一瞬间原本沸腾的血液遇到了冰块,留滞不前,我只能强迫着自己盯着路上一豆光亮,才能平复有一刻那一阵悸动的心跳。夜风从垂柳间拂过,吹在我微微发烫的脸颊上,将我从暇想中唤醒。从来不否认,我是一个容易坠入爱河的女人,只是,能于我比肩的不可能是顾睿,因为,有些事,他不说,我不提,就能代表我们可以无视它,然后伸出脚跨过他,最后执起彼此的双手。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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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送你一把油纸伞

在乌镇潺潺的水流声中,我静静地入眠。梦中,我穿越过无尽的时空,看见自己和高显在回程的高铁上聊得不亦乐乎,眼角眉梢尽是欣喜,就连唇边都是盈盈的笑意。他在我耳边说,“生生,其实我很心疼你。”那一句话,带着绚丽的魔法噼里啪啦引爆我全身的血液,强硬地挤进我的心室,然后非法居留,再之后,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地的枯败灰烬,萧瑟了一江春水。

天微微亮,晨曦还未给天色抹上绚烂的色泽,我睁开眼,只有流水潺潺,还有说不上名字的鸟儿在“啾啾”地鸣着,晨光还早,却再也入不了眠,梦中那个余生生明媚的笑靥刺痛了我的眼,再也不想与她突兀地相遇。

打开手机,输入密码,翻着通讯录的时候,不可避免的看到了高显的名字,虽然已经从chéri(亲爱的)变成了他的本名,但是,那张头像却不曾删去,仿佛一转眼,彼时的男子便会跳跃到屏幕中来,身后是溅起的一捧一捧的浪花,开成了整幅相片的背景,那时的阳光很灿烂,明晃晃的,隔着如此漫长的岁月,我还能感到炙热的光线灼痛着肌肤,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微侧着身,手扶在船舷之上,唇角上扬,让我无端想起一句诗,YousmiledandtalkedtomeofnothingandIfeltthatforthisIhadbeenwaitinglong。(你微微地笑着,不同我说什么话。而我觉得,为了这个,我已等待得久了。)

衣服是纯白色的T—shirt,正面只草草的画了几笔阿迪达斯的三叶草,那时的我是多么地明媚,仿佛只要给一点阳光,就可以灿烂无比,穿了一件青花瓷为底培的阿迪达斯,胸前开着一朵白色的三叶草,仿佛在海风中款款起舞。脚上踏着的是一对蓝色的耐克的运动跑鞋,和他脚上跑鞋的是一对。就算是再怎么神经大条的人看到我和他这一身的装扮都会把我们当做是情侣。只可惜,再怎么明媚的阳光总会被乌云遮蔽,再如何美满的爱情也会有凄风苦雨,再怎么灿烂的开始还是迎来了灰败的结局,狠狠心,点了删除,既然他已经毫无留恋地舍我而去,我又何必苦苦惦念他的好,以此来衬托出他甚于十倍的狠决?我本就不该是一个重情之人,想来再过一段时光,那组11位数字便会像雪一般,在旭日冉冉升起后,便会融化于大地之上,一丝不留,连水都会蒸腾成水汽,消散在空气中。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Areyouthatsomeonewhocanshowmelove?Isitmethatyouarethinkinglove?”手机铃声适时地响起,衬得“顾睿尔”那三个字愈加地张牙舞爪,那个“尔”字时某一天我刻意添上去的,仿佛这样,他还是那个可以任由我随意欺负的芭比娃娃,漫不经心地按下接听键:

“顾家大少有何指示?”我随手抄起桌子上的唇彩,对着镜子细细地抹起来,今天要逛的是曾经拍摄了《橘子红了》的南大街。

“就是想问四公主什么时候可以动身出发?”他的声音中含着一丝笑。

今天是个不错的天,我心中暗想。

“再给我十分钟。”挂了电话,打开酷狗音乐盒,点了一首蔡依林的《LOVELOVELOVE》,在欢快的音乐声中,我加快了化妆的速度。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丁香一样的芬芳,

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雨中哀怨,

哀怨又彷徨。

她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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