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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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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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讪讪地不知道如何招架她的热情,她不由分说便牵起我的手,将我向座椅上招呼,还拍拍我的手。

那边大叔已经快手快脚地端上了几个金黄色的番薯,冒着丝丝的热气,香味钻进我的鼻子里,肚子里的馋虫不停地叫嚣着。

“孟叔,有没有紫色的番薯?”

“有啊有啊。你等等,我现在就去烤。”

“叔叔,不用麻烦了,这几个番薯就够了。”我连忙喊,那时只是和顾睿开个玩笑罢了,还真没有想过要吃紫色的。

“那会子不是嚷着要吃吗?”

“此一时彼一时嘛,再说这几个吃下去就撑了。”

“孟叔,拿几瓶拉菲过来吧,咱们多久没在一起喝过酒了?”

我一听小拉斐,眼睛便直愣愣地盯着顾睿,多久没有喝过拉菲了?我还一次都没有喝过呢,败家玩意儿,我不平地在内心诽腹。

“孟叔以前是我们家的司机,现在年龄大了,便开了这家店,他最大的兴趣就是烤番薯,说起来,和你还是一家。”

“可我只知道吃。”

紫宝石般的红色泽在高脚杯中泛着光,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真醇香。他们在一边聊往昔的峥嵘岁月,而我则负责大快朵颐,哦,还有和身边的孟婶话桑麻。

“小姑娘你是什么时候和小睿认识的啊。”

“哦,8岁那一年见得面,应该是10岁那一年熟悉起来的吧。”

“那就是青梅竹马啦。”她喜滋滋地给我夹了一块冒着热油的五花肉,“多吃些,看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姑娘家的不要天天嚷着减肥,丰满一些才好看呢。那你和小睿相处了很久了吧?”

“算不上吧,我和他当了四年的小学同学,两年的高中同学,后来我出了国,我们前一个月才碰上的。”她做的小菜还真是可口,我都想把舌头咬下来了。喝一口拉菲,吃一块肉,想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便是如此了吧?

“哎呦,那感情也算得上是深厚了。”她舀了一碗冬瓜汤,“丫头喝碗汤吧,不要净顾着喝酒。”

“谢谢孟婶。”我接过镂刻碗底着鸳鸯戏水的汤碗,吹了吹热气,“味道真不错,比陈妈的手艺好太多了。”唉唉,陈妈你可千万别拿着铲子来敲我的脑袋,必要的恭维还是需要的,“哦,陈妈是我们家专门负责做饭的,子渊——也就是我的哥哥,只认准陈妈烧的饭菜。”

“喜欢就多吃一点。”她又殷勤地为我布菜,碟子上都撂了满满一个小山堆了,而且大有壮大一番的意味。

☆、十九,我曾听闻百年修得共枕眠

我埋头只负责啃肉,吮吸了一口直筒骨的骨髓,鲜美如斯,鲜美如斯,于是顾不得形象咂了咂嘴,反正在顾睿面前从来都是不需要注意淑女形象的。

“那,丫头啊,你觉得小睿这个人怎么样啊。”孟婶加了一筷鲜嫩的笋尖放在面前的小山上。

“哦,蛮好的,就是有时过于招蜂引蝶了些。”我舔了一下手指,这骨髓实在是太鲜美了,不能就这么浪费。

“唉唉唉,那可是天大的误会,他这个人虽然表面看起来放荡不羁,但是骨子里是最为传统的正人君子,花边新闻上的说的不算,那都是无良的狗仔们为了销售量而可以编排的,丫头,你要相信老婆子的话,我可是一天天看着他从豆丁一般的小不点长大的,差不了,差不了的。”她又舀了一碗骨头汤放在我面前。

顾睿放下手中的酒杯:“孟婶,我在这里呢,离你们只有50公分的距离。”

“所以说啊,叫你要懂得拒绝别人嘛,你这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心肠软,不懂得直接拒绝女孩子,总是给对方以为你也喜欢着她们的错觉,现在好,造成的误会大了吧。”孟婶恨铁不成钢,在一边愤愤不平。

我打了一个嗝,震天响,撑了,其实我想说的是,孟浪这种玩意是品行,与懂不懂得拒绝完全是两码子事,然而话还没有来得及吐出舌尖,便化成了连绵的嗝,遂只得作罢,换了另外一句:

“孟婶,那是男人的一种资本。”我仰头一饮而尽,红色的酒液尽数翻滚进胃中,带起*辣的后劲。

“来来来,我在这里敬大家一杯,谢谢孟叔孟婶的盛情款待。”说完,和他们一一碰杯,第二杯酒液下了肚子,我有些鄙视自己的暴殄天物,如此珍贵的酒被我当成了喜力啤酒,一口一干,完全不懂所谓的“品酒”,估计司马奕在这边肯定会皱着眉头,说我不懂得感受红酒的心情,忘了说,他们家是开酒庄的,所以对品酒很是在行,而我则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门外汉,怎么喝都喝不出橡木桶的气味。

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感觉头下的枕子很有质感,而且弹性也不错,有点像人的肌肤,枕在上面,好像脖子也没有那般酸了。身边好像有一个热源,温温的,便朝那里拱了拱,伸出手使劲地mo了一把,听见身边发出“嗯”地一声,于是睁开三分之一的眼皮,忽然发现,盖在身上的被子并不是熟悉的深蓝色,而是带着灰黑色的圆点,这不是自己的被子,我心下一惊,于是便清醒了一大半,完全睁开眼睛,看见身边躺着一个人,那张脸棱角分明,却因为主人正在熟睡中,柔和了不少,唇红齿白,睫毛又密又浓,我一骨碌地坐了起来,发现衣服还完整地在自己身上,裤子也紧紧地包裹着双腿,便松了一口气,使劲地摇了摇还在梦中会周公的顾睿,“顾睿尔,你怎么一回事啊,一个大男人好意思躺在我bed上么。”

“余生生,你吵死了,昨天折腾到天亮我才睡着,没见过酒品这么不好的人,再说,这是小爷的bed!”

顾睿一把扯过被子,翻了个身便继续睡去。

我讪讪地停住了手,我的酒品是出了名的不好,醉了之后便是又哭又笑的,完全不按常理出牌。想要灰溜溜得滑下bed,却转头扫到了顾睿*的上身,心里便腾地升起了无名火,由不得我爆粗口,“靠。顾睿尔,你怎么*着上身啊。”边说边用手狠狠地推了他一把。

“哥习惯裸睡,知道不。”他挥挥手,好像是要赶走一只恼人的苍蝇。

“你怎么不睡沙发啊,你这不是毁我清誉么。”我不依不挠地拉扯着他身上的被子。

“你以为我不想啊,要不是你昨天一直拽着我的裤腿不放,我至于大早上的才能睡吗,现在睡了还不到3个小时便给你鬼叫醒了,而且,你觉得你这身板能招来男人的垂涎吗,小爷一点生理反应都没有!”顾睿的起bed气看来不比我小。

“你这话也太欺负人了,好歹姐姐我也曾经是有过男朋友的人,怎么就没有人垂涎了。”我举起枕头,想要往他脑袋上砸去。

“好吧,你难道是在暗示一些什么?”他睁开眼睛,支起一只手,含情脉脉地盯着我,“嗯,是想要共赴巫山*一番或者是一起颠鸾倒凤?”

“去你的,没个正经。”看着他青斑色的眼袋,看来真是被我给坑惨了。

我记不清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了,喝酒喝得断了片,想起累累的前科,身子向后缩了一下,“好吧,那你接着睡吧,你等会要吃什么?我去做。”

“随便。”顾睿硬邦邦地丢下这两个字,便沉沉地睡去。

我看见毛茸茸的地毯上散落着一页一页纸,IPOD也滚落在地,他心爱的赛车模型惨不忍睹地被遗弃在一个角落,上面还压着一本砖头厚的拉鲁斯法汉双解词典,委委屈屈地瞪着两个车灯。我讪讪地mo了一下额头,连忙溜下了bed趿拉着他放在bed边的拖鞋,弯下腰收拾这惨景。

拿起黄色的拉鲁斯,翻了翻,没有想到他一个连状语从句都分不清的人会去学法语。

一张纸条飘下来,我蹲在地上,看见上面的字迹凌乱,草草地遍布了一张纸:

你一定要等我,等我来法国找你,然后对你说,我爱你,我们在一起吧。

我看了一眼安静地躺在bed上的顾睿,露出半张俊俏的脸,健壮有力的胳膊随意地摆在枕头上,于是悄悄地把这张写着他秘密的纸重新夹进拉鲁斯词典,然后码在书桌上。每一个人都有不愿意说出来的秘密,这个他追到现在都没有在他身边的女孩估计就是他的独家记忆,只会在他午夜梦回的时候前来。

闻了闻身上都是隔夜的酒味和刺鼻的烟味,便去冲了个澡。

来到厨房,还真是如预料中的那般纤尘不染,锅碗瓢盆等器具倒也齐全,只是,少了些新鲜的菜,冰箱里都是些速冻食品,一看就没有什么营养。于是拿起顾睿放在桌子上的钥匙便到楼下小区里的一家超市挑了些新鲜的菜,卷起袖子,做起了饭。

晶莹剔透的白米嵌上三两粒红色的枣子,择芦笋最嫩的部位拼成一把扇子,排骨在砂锅中发出诱人的香味,红色的枸杞上下翻滚,如同细碎的花开在水中,油烟机轰轰地响着,平添一丝家的味道,没有想到回莫家之后第一次展露厨艺竟是在顾睿家。

我心满意足地深深吸了口气,肚子里的馋虫倒是争先恐后地叫唤起来,肠子也不管不顾地搅合成一团,于是舀了一勺汤,尝一尝是否咸淡适中。

转过身,发现顾睿倚在门框边,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双手抱兄,隐隐约约还能看到几块兄肌,嘴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再等片刻,你就能吃到大厨的美味菜肴啦。”我双手捧着刚刚出炉的芹菜炒牛肉,对着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我保留意见。”他很拽地转过身,留给我一个高挑的背影。

要不是看在昨天不辞劳苦地照料我一个晚上,本姑娘才懒得给你煮饭,我愤愤地对着他的背影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题外话------

咳咳,还是求板砖吧

☆、二十,往昔啊往昔

“想不到你的手艺还不赖。”顾睿夹了一筷红烧茄子,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着。

“那是,我可是烧了三年的菜呢。”我在一边嘟嘟囔囔,嘴里塞满了饭粒,一边伸出一只手,作出“三”的字样。

这一顿饭吃得特别舒心,好像,我和他还是在一个班念书的同学,我们中间空出的几年时光似乎根本不存在,自然,提起了多年前那些令人无法忘怀的窘事,我很自然地提到了读小学时顾睿一屁股坐在了簸箕里的场景,不过那时的顾睿还是那个叫做顾睿尔的孩子,唇红齿白,长得像我垂涎了很久的芭比,那相貌不知比我好看了几百倍。也许那时的顾睿实在是太像女孩子了,而且动不动便哭鼻子,一般皮孩子都把他当成玩具,一个劲地想出各色各样的法子来整他,而他,无一例外的就是从眼角滚出几颗硕大的泪珠。

“不过那时真的谢谢你。”顾睿的脸突然变得很正经。

“谢我?”我手中的茉莉花茶缓缓地冒着烟,一室清香。

“嗯,因为那时只有你搭理我,还递给我了一张纸巾。我一直忘不了那个场景,那个可以被称作假小子的余生生竟然会在别人嘲笑我的时候递给我一张餐巾纸,并且对我说……”

我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我伸出一只手,将他从满是垃圾的簸箕里拉出来,对他说:“别哭了,不就掉进了簸箕嘛,站起来就好了,我还掉进过下水道呢,比我人还高,喏,这么高的”我边说还边用手比划了一下,“而且我的腿上还蹭掉了一大块的皮,红色的血哗哗地往外涌,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了。那时我哭得可厉害了,可是妈妈和我说,女孩子的眼泪是水晶,是很珍贵的,不能随便流下来。那我想,男孩子的眼泪应该就是钻石了吧,也很珍贵的哦,你可不能浪费。”边说便递给他一张餐巾纸,那还是我感冒了擤鼻涕留下来的最后一张纸。那个下午,我坐在椅子上,止不住地流着鼻涕,连体育课都不敢出去和别人弹弹珠。自然,那一件白色的外套便报废在了粘稠的鼻涕中,妈妈还小小地打了一下我的屁股以示惩罚。

“哈哈,估计那会我同情心泛滥了。”我拿起水壶,往他和我的玻璃杯中添了一些热水。

同情心泛滥的结果就是第二天,班里就传开了一则红色绯闻——假小子余生生喜欢爱哭鬼顾睿尔。那时的小学说封建也很封建,但凡男生和女生坐在一个课桌上,都会划上一条三八线以示泾渭分明,一旦女孩子和男孩子走得近了,就会传出,那个谁谁谁和谁谁谁在一起了。然而我听见了之后,只是甩甩头发,说了一句无聊,照样还是和他有说有笑。而他向来是那些个调皮鬼欺负的对象,有这则绯闻和没有这则绯闻对于他而言也没有什么差别,该被欺负的时候照样被狠狠地欺负,所以估计也不怎么将这个绯闻放在心上,过了几天,那些孩子也觉得无聊,那时恰巧班里发生了一件大事,某个女生给班里最帅的男生写了一封情书,而这封情书恰巧被班主任看见了,而且那个班主任比较无良,竟然当众宣读这封情书,一时间,风向标突突地转到了那两个孩子的身上。

“嘿嘿,多久的事了,亏你还记得。”心里却是无比开心地冒着泡。

“正是因为你,我才不会遇事就哭。”他乌墨色的眼珠看着我,内里缱绻着一些我看不清楚的东西。

我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比37度略微高一点,水带着温温的触觉从喉道直流而下,温暖着肠胃。

他缓缓地绽放出一个笑容,“我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记忆特别好,一旦上了心,就很难忘却。”

这个金灿灿的笑容,微微晃了我的眼,真的可以比喻做一轮太阳。其实在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时候,我也曾迷恋过他,只可惜,等我明白自己的情愫时,徐薇已经牵起了他的手,和他漫步在铺满着落叶的林荫小径,对着他喁喁私语,那天的菊花盛放的很美丽,像是在为了迎接他的到来而拼尽全身的气力,红的、黄的、白的、还有莹莹的绿和淡淡的粉,在一刹那间,铺天盖地地绽放在他们两个踱步的小路旁,晚霞的彤彤的红色,有成群结队的大雁掠过天际,暮色还没有降临在这一片大地上,黑夜的幔帐也还未曾放下,微风还是徐徐地撩拨着枯黄的叶子,想要带着它抽离颓败的树枝,于是我撕了手中攥着的粉蓝色信纸,随手洒在了风中,转了180°的角,继而迷恋上了当时的校草萧叶,他有着柔和的下巴和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如同两只黑色的蝴蝶,那是他长得最像顾睿的地方,只是,迷恋他的女生实在是过于多,而且都是胆大艺高的,最夸张的一个女生甚至躲在男厕所的一棵栀子花树旁,等萧叶一不注意时,冲着他猛拍照片,据说,那张他带着一脸诧异的惊悚表情的照片还被炒到了500元,只是因为背景上挂了一块“男厕所”招牌,而且跟在他身后出来的是一个长着满脸青春痘的猥琐男子,各位姑娘们才作罢,没有将那一张菲林抄到过千。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财阀的力量,即使只有豆蔻梢头的年岁,还是展现出了它那强大的力量。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盯着那张笑容观摩了许久,于是便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想要找一些其他的话题。

“我知道我长得不错,所以不介意你这么看着我。”他咧了嘴朝着我笑,还不忘飞来一个媚眼。

“水仙,”我撇了撇嘴。

“当然,这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的。”他朝着我訾了一下嘴,露出雪白的牙齿。

“但前提是要让人看着舒畅,你那个媚眼抛得真心难看,跟眼睛抽了筋一样。”我也好不示弱地回嘴。

我从来就不喜欢刷碗,尤其讨厌那个油腻腻的感觉和残羹冷炙的气味,粘在手上,不管用肥皂洗多少遍,总觉得洗不干净。自然,收拾战场这件事,就华丽丽地落到了顾睿头上。趁着顾睿在厨房洗洗刷刷,我细细地打量起了他的这间屋子,墙被刷成了铁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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