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只要你活过来,把我女儿给娶了。”
“粮食?”虞烈扯着嘴角,艰难的笑了一笑。
子车舆道:“别担心,出云城来人了,刑洛押回来五车粮食,而我们搅灭了那些强盗,抢了他们藏在山里面的粮食,现在,粮仓里的粮食堆积如山,足够我们吃到明年花开。”
明年花开,梨花,桃花,绚烂多姿。
虞烈不由自主的便想到了燕京城的梨花,在那皓如白雪,雍容的梨树下,站着天蓝色的卫大神医,她恬静的笑着,指着他的鼻子,微微蠕动着嘴唇,仿佛在说:‘虞烈,你又不听话了?’
萤雪,漆黑夜空里的萤火虫,星星点点,带给人温暖的希望,而雪花总是那样晶萤而剔透,它干净而纯粹,乍然一抚,触手清寒渗人,可是合在掌心里,它又会化成温润的水。
我一直很听话,不要离开我。
心神放松下来的奴隶领主嘴角带着笑意,血红相间的眼里尽是温柔。然而,转眼间,那些梨花化成了绚烂的桃花,粉红粉红的一大片,他仿佛又回到了安国,变成了那个受人嘲弄的傻子。
‘侯子,侯子,我是小虞……’
一个怯怯的声音在耳边低吟,继而,那个声音轻轻的唱起歌来,是那么的好听,像是清澈的山泉滚过滑溜溜的石头,温柔而透澈:‘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秋月明兮,吹砥我襟,冬雪洁兮,覆彼我膝……’
歌声悠悠,虞烈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有人要见你,他等了七天。”就在这时,中年领主扭头向窗外看去。
在那里生长着一株枝叶苍虬的铁树,铁树永远也不会开花,就像生冷的铁剑,将剑尖插向天空。在那树下,有一片原是花圃,如今却长满杂草的草地,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正在摇着尾巴卷食着它们。一只硕大的,浑身赤红如血的大鸟在草地上将一条色彩斑斓毒蛇开膛剖肚。
一个蓄着小胡子,头顶白冠,身披雪白长衫,腰上悬着细剑,手里捉着一把精美小酒壶的中年士子正在一眨不眨的注视着草地上的大火鸟,他的神情很专注,每喝一口酒,脸色便更红一分,嘴里赞叹着:“神哪,这是朱雀。翱翔天际的神鸟,你展开的翅膀,遮蔽了灿烂的天空。从东到西,呼啸万里,大地在你的身下燃烧,人们在火海中抬头,却难以追逐你的身影。可是,你为何却坠落在人间?”
“咕咕。”
听见了赞美,大火鸟扭过头来,像看傻子一样的看他。
第九十五章 生存与毁灭()
八月底,九月初,草长鹰飞。
大火鸟在天上盘旋。
瑟瑟秋风卷起落叶与杂草,飞舞在旬日要塞的大街小巷。青石铺就的街道上,旧日的血迹深深的浸进了石头缝隙里,被风干透了,像是一块又一块深黑色的花斑。
虞烈走在街道上,络鹰与络风寸步不离的跟在他身后。一群群士兵正在巷道中巡逻,偌大的要塞除了士兵便是俘虏,极少见到平民。沿着‘之’字型墙梯走上城墙,箭塔上的五爪金龙大旗在秋风中冽冽作响,城墙上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些插在戟尖上的头颅早已消失一空,唯有那两处断墙仍在秋风里呜咽。
战争已然结束,一切回归了平静。
秋风很凉了。
若是在燕京,再过个把月就会下雪了。
虞烈抱着铁盔站在箭垛口。
那个穿着一身白衣的卫国士子骑着一匹跛脚马来到城墙下,他抬头看了看的虞烈,然后爬上了城墙,站在虞烈的身旁,纵目向极远的地方看去。
虞烈仿佛并没有觉察他的到来,仍旧望着远方。在那苍青色的天穹下,大火鸟自由自在的飞翔着,不时发出阵阵清啸。有时候,奴隶领主很是羡慕他的鸟,一挥翅膀便可高飞在九天之上,不像他,身上总是有太多的羁绊。
或许,那不是羁绊而是承诺。要想得到,总会失去点什么。
就在奴隶领主看着悠悠苍天出神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酒香,清新而冷冽,一闻便是好酒。
蒯无垢喝着酒,小口小口的啜着,神态很优雅很惬意,他那把雕刻着繁复花纹的精美小酒壶好像永远也不会空。
这是虞烈第一次与蒯无垢见面,严格上来说,是第二次,真正的第一次是在虞烈陷入昏迷之时,这人把那只污七抹黑的黑蚂蚁放在了虞烈的伤口上。听子车舆说,他是鬼谷子先生的徒弟。鬼谷子博学如海,桃李满天下,本人不仅精通各家各派的要义,还极擅医术。传闻中,那位神仙的一般的鬼谷子已经两百多岁了,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
“多谢。”
“不必,蒯无垢虽不是医家子弟,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但是在己所能助之下,也不愿见死不救。何况,你是朝歌城的风轻夜,大名鼎鼎的世袭一等侯。”
蒯无垢慢吞吞的说着,就这么一会的功夫,他的脸已经红得像大火鸟的一样,舌头也有些大了,他把小酒壶的酒塞拧好,挂在腰上,眼睛追逐着那在天上翻腾来去的大火鸟,眼角的余光却在打量着虞烈。
秋风掀起虞烈背后的大氅,铁盔被他夹在腋下,显露着一张苍白的脸。他长得很是好看,尽管脸上有着伤疤,双眼赤红如血。如今,他勉强已能下地行走,然而,那些殷红的血气仍然牢牢的占据着他的眼球。
奴隶领主听出了蒯无垢的言外之意,他并未反驳,只是用那双血红色的眼睛平静的看着蒯无垢。或者说,虞烈是在,这个英俊的,鬼谷子的传人说出他的来意,虞烈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他也就在旬日要塞等了一个多月,并且失去了一只珍贵而诡异的黑蚂蚁。那只蚂蚁在虞烈能下床之前,“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被风一吹,竟然化成了一团黑色的粉沫。欲先取之,必先予之,虞烈懂得这个道理,可是却并未急着见他,而是让蒯无垢一等再等。
等什么?虞烈自己也不清楚,只是下意识的一直让他等。
然而,一个多月的并未耗尽蒯无垢的耐心,他反而在旬日要塞安安份份的住了下来,每天,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他都会骑着那匹跛脚马把整个要塞里里外外的转上一圈,仿佛是在巡示他的领地一般。
这时,大火鸟从远方飞回来,爪子下弯弯曲曲的缠绕着一条大毒蛇。它从城墙上方掠过,巨大的翅膀掀起了强横的气流,把蒯无后刮得一个趔趄,险些栽下城墙,虞烈一把拉住了他。
“多,多谢。”
“不必。”
“你的鸟很神骏,它应该叫诛邪吧?听说,在燕京城有一只神鸟,它的主人是燕国的二等男爵,燕京之虎——虞烈。我应该称呼你风大将军还是?”
刚刚站稳脚跟,蒯无垢便定定的凝视着虞烈,他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神情却很是严肃。奴隶领主也在看他,血红色的眼睛里看不出丝毫喜怒,站在虞烈身侧的络鹰与络风的气息却突然加重了,甚至,络鹰的手已经按上了剑,就等奴隶领主一声令下,他便可以将这手无缚鸡之力的鬼谷子传人拧起来,狠狠掼到城墙下,肥沃着大地。
蒯无垢瞟了一眼络鹰那按着剑的手,对虞烈道:“若是你想杀人灭口、恩将仇报,我也不会怪你。当今天下,弱者恒弱,强者恒强,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诸侯之林。不过,我却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在我的胸口来上一剑,千万不要把我的头颅插在戟尖上。我死之后,希望你能把这酒壶与我一起埋了,不知可否?”
虞烈道:“如你所愿。”
络鹰欺前一步,拔出了剑袋上的剑,冷冷的看着蒯无垢的胸口。
“慢着!”
蒯无垢退后一步,一只手抓着腰上的小酒壶,另一只手却摸上了细剑的剑柄,一瞬不瞬的看着虞烈:“你想杀人灭口,你杀得完吗?你岂能杀尽天下人?”
虞烈平静地道:“暂时,我不需要杀尽天下人,我只需要杀了你。我会把你的酒壶和你埋在一起。”
“那些俘虏呢,你也要统统杀掉吗?”
“他们会成为奴隶,被贩卖到中州各地,谁会相信奴隶所说的话?”
“两千人,那可是两千个人,而不是两千只老鼠,你居然要把他们尽数卖掉!我知道了,你肯定是想把他们卖给昨天刚来的那位奴隶贩子!”
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很气愤,蒯无垢涨红了一张脸。
虞烈饶有兴致的看着他,淡淡的点了点头,就在昨天,旬日要塞里来了一位商人,是个货真价实的奴隶贩子。来得早,莫如来得巧,这是一件利人利己的事。两千个俘虏每天都会消耗巨大的粮食,并且还得留心他们逃跑,或是抢走守卫的武器,那可真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于是,当那个神态悠闲的奸商率着他的商队偶然路过旬日要塞时,他得到了上宾一样的待遇。经过一阵激烈的讨价还价,子车舆吹胡子瞪眼睛的拍了矮案,一个奴隶,五枚蚁鼻钱。奸商接受了这个价钱,却表示要用刀币支付。
真是无奸不商啊,这些俘虏都是青壮之辈,若是在燕京、雍都等地,价值至少是在八枚蚁鼻钱以上,而刀币与蚁鼻钱的兑率本来就有问题。
“你当真相信那人是个奴隶贩子?”蒯无垢深深的吸了口一气,秋风撩起了他的头发,有些零乱。
“为何不信?”奴隶领主道。
“嘿嘿……”
白衣士子冷笑了一声:“事物反常必为妖,方园数百里内,谁不知道旬日要塞正在进行残酷的战争?怎会有人率着商队冒死来到这里?”
“你不也一样。”
“我,我当然不一样。”
“有何不同之处?”
“他是商人,商人贪财贪命。”
“莫非,你视钱财如粪土?难道,你就不爱惜项上的头颅?”
在这一刻,奴隶领主的嘴角略略往上挑,那令人讨厌的,讥讽的笑意使白衣士子的脖子红了起来,他瞪大着眼睛,按着细剑的手在轻轻颤抖,胸口也在微微起伏,过了一会,他好像定了定神,冷声道:“你若是将俘虏卖给了他,怕是就此放虎归山。或许,用不了多久,我便会看到你的头颅被插在戟尖上。”
“放虎归山?”
奴隶领主血色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就算是虎,也是被一群吓破了胆的老虎,闻鼓即裂,有何惧之?”
“唉……”
谁知,此时蒯无垢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拢起双手朝着虞烈一揖:“燕人的血,流的是铁,燕京之虎果然名不虚传,一身是胆。如今看来,你是准备坚守至风轻夜到来。”
虞烈没有说话,只是转目看向了西北方,那里是燕京的方向。
蒯无垢也向西北方看去,秋风裂卷云层,云皱云舒,白驹过隙,一目千里,障障的青山,弯曲的古道,一望无际的梨花海洋,展翅高飞的庞大玄鸟,黑色的钢铁洪流,这一切都仿佛浮现在他的眼前,那是一个伟大的国度。
“你应该知道我的来意。”
“如若我所料未差,你与那些即将成为奴隶的俘虏目的一致。”
“为何如此笃定?我救了你的命。”
“你救了我的命,却希望我善待俘虏,然而,这是一座孤城,粮仓里的粮食也让我无法去善待他们。仁慈,给予敌人仁慈只有死路一条。至于命……”说到这里,奴隶领主脸色苍白如纸,他紧了紧肩上的大氅,目光极为深远,声音却依旧淡淡的:“我的命拽在我的手里,但是,昊天大神却从未给过我好运。他只会让我选择,生存,或者毁灭。”
平静而冷漠的话语入了蒯无垢的耳朵,他心头微微一颤,歪头看向奴隶领主,或许是因为那一股一股袭来的秋风很冷,虞烈那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一层病态的潮红。不过,他却从虞烈血红色的眼中看到了何为坚毅,这是一个铁铸的人,仿佛永远也打不倒。可是,蒯无垢却知道,有一样东西,可以轻而易举的击倒他。
生存,还是毁灭?
秋风卷起白衣,裂着大氅。
“你不是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你身在棋盘之中,却让智慧蒙蔽了你的眼睛。那只操控着你的手,给予你一往无前的勇气,同时,也在把你推进深渊里。”
第九十六章 雨中来客()
每个人都有一双手,粗细长短不一。
营帐里,一灯如豆。
虞烈跪坐在灯前看手,昏黄的火苗映在血色的瞳孔里像是两只细长的竖眼,他的手修长而有力,手背上的青筋伴随着手指的开合时隐时现,翻转手掌,虎口与指肚上结着粗燥而厚实的死茧,这是常年累月勒着马缰与练剑所致。
蒯无垢走了,骑着那匹跛脚马离开了旬日要塞,他没有回出云城,而是沿着要塞斜背后那条弯曲的小道走向横山走廊。天大地大,在古老而广阔的中州大地上,每一天,总会有千千万万的士子骑着马挟着剑周游列国,他们就像无根的浮萍一样,从东游到西,往南流到北。看见天青水秀,他们会吟唱着同样古老的诗歌去赞美,看见暴政恶俗,他们会拔出腰上的剑,把所看见的一切刻在竹简上,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历史,就在他们的手中记载与传递。然而,他们更多的是在寻找适合他们生存的土壤。这是诸侯们的天下,每个诸侯都有不同的手,喜好也各不相同,执政同样如此。哪里能让他们一展所长,他们就会在哪里出现。
白衣士子虽然走了,却在虞烈的心中留下了一枚种子。而那种子便是一支手,一支藏在黑暗里,却拽着命运的一支手。
大火鸟霸占了虞烈的床,它趴在那里,伸展着巨大的翅膀,刚入夜时,它吃了一条丈长的毒蛇,两只肥美的兔子,十枚色彩艳丽的蛇蛋,以及半桶香喷喷的糠皮粥,现下,它一动不动的趴着,长长的嘴喙里不时的冒个气泡,眼皮有气无力的搭着,那双赤红色的眼睛与它的主人一模一样,辉映成趣。而它,显然是吃撑了。
略显寒冷的夜风拉扯着帐帘,发出“嘶啦,嘶啦”的声音,穿着铠甲的士兵持着火把挺着戟从帐门外走过,脚步声沉重而有力,不时,从那极远的夜里又传来几声轻微的呻吟,那是俘虏们正在接受惩罚。隔壁的帐蓬里响起了怒骂与大笑声,那是中年领主和三等男爵正在与远道而来奸商搓商着奴隶交易的细节,他们唱着红白脸,子车舆是白脸,年轻的三等男爵是红脸。毕竟,那是一万枚蚁鼻钱,不,一万五千枚刀币,对三位领主大人而言,这是一笔意料之中的意外之财。自古以来,战争便是奴隶最大的来源之一。要不然,凭什么说是成王败寇呢?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更是大争之世的准则。
奴隶领主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的手,两只血红色的眼睛仿佛聚成了两束血光落在那翻转的手上。他想,或许蒯无垢说得对,我的背后有一支手,它推着我前进没有退路,而那漆黑的前方没准就是深达千万丈的深渊地狱。我是虞烈不是姬烈,就算是姬烈,那也只是一个受人嘲笑的傻子,我与齐格不同,与燕趾、燕武他们也不同,他们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而我只是在这诸侯之林里挣扎着的一只蚂蚁,我只想活下去,活着去完成许下的诺言。
神,是不会慈悲的,它只会冷冷的注视着这些匍匐在它脚下的蚂蚁,给予它们希望或是别的欲望它们在那欲望里竭力的挣扎。在它的眼里,天下是盘棋,或许我连一枚棋子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