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着天鄙青叶的士兵。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血与火的考验。
海墙内是一派繁忙的场景,尽管已经到了寒冬,海岸线却依旧算得上温暖,大群大群的东夷人在田间地里劳作,一群又一群的士兵在田埂上巡罗。姬烈带走了精锐的战士,却把以前的镇民武装成了守卫的士兵,这些士兵披着简易的甲胄,拿着铁匠铺里生产的粗燥武器,装备虽然算不上精良,但比起天鄙青叶的士兵仍然要高出一大截。
属于天鄙青叶的军营就在海墙下面,那是一大片木屋,里面还算干净,天鄙青叶并没有在军营里久待,他得去回风镇上,向留守在回风镇的老巫官管叔度回禀战果,天鄙青叶很是讨厌那个阴冷的管叔度,那个死老头总是用一双充满怀疑的眼光看待他,一点也不友好。不过,天鄙青叶却很喜欢去回风镇,并不是因为回风镇上有美酒,而是因为回风镇上有很美很美的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小黑鸟。
在天鄙青叶的眼里,小黑鸟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她有一张黑里透红的脸蛋,那是健康的颜色,她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那是深沉的大海的颜色,她的眉毛又细又长,就像两只利箭,深深的刺穿了天鄙青叶的心脏,而她的睫毛就像是海鸟的翅膀,一扑一扇,天鄙青叶便觉得天地都在摇晃。
“唷嗬,唷嗬……”
一匹小母马从远方奔来,骑在马上的骑士挥着手中的弓箭,追逐着天上的小海鸟。
“嘿嘿,小黑鸟。”
天鄙青叶笑起来,露着稀黄的牙齿。
第两百一十章 一天是海盗,永远都是海盗()
小黑鸟不喜欢天鄙青叶。
她觉得这个独眼海盗很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令人恶心的气味,就像是没有晒干的咸鱼正在慢慢的腐烂。以前,小黑鸟也是很脏,可是现在小黑鸟每天都把自己冼得干干净净的,就连脚指头都要细细的搓过。女为悦已者容,这是那个弹琴很好听的大姐姐告诉她的。当然,小黑鸟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并不是为了天鄙青叶这个海盗,而是为了领主大人。小黑鸟不喜欢海盗与大王,只喜欢领主大人。尽管这个海盗每次出海归来都会给她带来一些东西,譬如,好看的贝壳啊,美丽的珊瑚啊,或是一些叫不出名的稀奇古怪的玩艺儿。
他喜欢我,小黑鸟知道。
不知道他这次又会给我些什么呢?
小黑鸟骑在马背上,歪着脑袋打量着天鄙青叶,她不喜欢海盗,却喜欢海盗送她的东西,或许她也不是喜欢那些东西,而是喜欢有人把她当女神一样看待,要知道,小黑鸟自封为回风镇第一美人,虽然没有人反对,可是也没有人赞成。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却是个海盗,唉。
小海鸟在小黑鸟的头顶盘旋了一会,见小黑鸟不再理它,便扑扇着翅膀朝海墙飞去。小黑鸟一天到晚射海鸟,箭术越来越精妙,然而,却始终把这只小海鸟射不下来,因为它太古灵精怪了,飞在天上时,从来都不会走直线,时高时低,时弯时绕。这是一只贪生怕死的小鸟,不像大火鸟,大火鸟从来都不怕死,是天上的王者。如果非要做比较,它就是独眼海盗,大火鸟就是领主大人。
小黑鸟如此想。
天鄙青叶站在小黑鸟的马头前,一脸谄媚的笑着,笑了一会,他摸着脑袋,一瘸一拐的走近小黑鸟,之所以一瘸一拐,那是因为在鹰岛争夺战中,他的屁股被射了一箭,至今还疼着。天鄙青叶单膝跪在地上,把脖子上的月牙项链取下来,用双手捧着,捧到小黑鸟的面前。
“这是近海之王的项链,现在,我把它献给你。”
说这话的时候,天鄙青叶的神情无比庄重,按照东夷人的习俗,勇敢的战士把战利品献给自己最爱的人,是一件神圣的事情。按照大海上的惯例,把最珍贵的战利品献给强者,表示臣服,这也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很显然,在天鄙青叶心里,小黑鸟既是他最爱的人,也是一位强者,这位强者用她的美丽征服了他。
“这是领主大人的财产。”小黑鸟没有接项链,尽管她很喜欢那个闪闪发光的月牙儿,可是她知道,海盗们从海上抢来的东西都属于领主大人,是领主大人的私有财产。
“这是领主大人对我的赏赐,是我的忠诚与荣耀之体现,现在,我将它献给你。”天鄙青叶一本正经的撒谎,独眼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我才十岁。”小黑鸟咬着嘴巴,乌溜溜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她想莞尔一笑,可是面对着这个脏不拉叽的海盗,她实在笑不出来。是的,小黑鸟才十岁,可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她已经懂得了怎么样才能征服一个男人,并且正在这个海盗身上试验着。
“美丽的事物都需要漫长的时间,就好比仙女岛一样,那可是经过了成千上万年,勇敢的水手需要耐心的等待,总有一天,岛屿会冒出水面,温柔的海风会吹过静静的港湾。”
天鄙青叶就像一只大尾巴狼,涎着一张笑脸,却不知自己的笑容很难看。
“你是个海盗。”小黑鸟一眨不眨的看着那条月牙项链,她知道,这是铜金,就这么一点点,便可以换很多很多的粮食了。
“总有一天,我不会是海盗。”天鄙青叶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姿式,屁股上的箭伤又开始隐隐作痛,可是他仍然把胸膛挺得笔直,神情也是凛然不可犯的。
“真的吗?”
“真的。”
“好吧,我相信你。”
小黑鸟终于笑了,莞尔一笑。
看见这灿烂的笑容,天鄙青叶整个人都呆了,屁股也不痛了,三魂六魄都飞到了九霄云外。他呆呆的看着小黑鸟从他的手里把条月牙项链取走,傻呵呵的笑着,在这一刻,他打心里觉得,海盗的前途真的是黯然无光啊,而现在,光芒就撒在他的头顶,浑身上下轻得就像一片羽毛。
不过,小黑鸟的笑容就和温柔的海风一样,总是来得快也去得快,当小黑鸟把那条月牙项链拽在手里后,笑容就消失了,她猛地一拍小母马的屁股,朝着远方奔去,边奔边嚷:“我不喜欢海盗,也不喜欢大王,我只喜欢领主。你一天是海盗,就永远都是海盗。”
“海盗难道是个烙印吗?像奴隶一样?”
小母马跑得很快,只一会小黑鸟的身影就剩下小小的一点,天鄙青叶愣愣的从泥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不想却拍中了箭伤,痛得他一阵嘶牙裂嘴。不过,他并不气妥,反而喃喃自语:“至少,她今天对我笑了一笑,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而我很有耐心,在大海上生存的人都得有耐心。”
回风镇外的酒肆越建越大,一群人正在忙里忙外的张罗,有人把马牵到酒肆里,有人在马车上打量着回风镇,也打量着天鄙青叶和他的士兵。从穿着打扮上看,这些人都是商人,又有商队来到了回风镇。天鄙青叶看着那些马车,车轮在略显潮湿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这里面一定装满了沉重的物事,很有可能便是铠甲与兵器。
“这些人都是东夷人?”
“不,他们都是奴隶,领主大人的奴隶。”
“嗯,看上去破破烂烂,倒的确是群奴隶。”
破破烂烂?
天鄙青叶领着十几名东夷士兵从酒肆前经过,他听见了商人与酒肆侍从的对话,心里很不是滋味,要知道,这些东夷士兵可都是经过千挑百选的,身上穿着甲胄,手里拿着铁剑,虽然那些甲胄和铁剑都生了绣,而且还是残缺不全,但怎么说也是天鄙青叶麾下最为豪华的阵容了。
“愚蠢的商人,愚蠢的侍从。我是近海之王,不是什么破破烂烂。”
天鄙青叶在心里诅骂着,并且加快了脚步,努力的不去想马车里的货物,越是美丽而充满诱惑的物事越危险,就好比两年前,上上一任近海之王所作出的承诺一样。那一战,他们并没有得到渴望已久的土地,而且还彻底的失去了拥有土地的力量。聪明人懂得拒绝诱惑,量力而行。
太阳快落山了,一群猎人从山林里钻出来,他们肩头扛着猎物,手里提着带血的弓箭。远远的,他们看见了天鄙青叶,都放慢了脚步,神情警惕的靠近。在城门口,两拔人汇拢,天鄙青叶注意到,他们不再怕他,而是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看着他和他的士兵,反倒是他的士兵不由自主的低下了脑袋。
“要想得到,必然有所付出。”
天鄙青叶看着城墙上的箭塔和床弩,蠕动着嘴巴。回风镇是一个小镇,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弹丸小镇却拥有整整十八座箭塔和二十四具床弩。箭塔高高耸立,塔尖顶着太阳,每张床弩上都扣着弩箭,那些弩箭粗如儿臂,可以把一队人贯穿,阳光落在弩箭的箭尖上,泛着冷寒的死光。
这是在防备什么?
天鄙青叶当然知道,用那个领主的说法,他们之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力量之下。当然,这力量不是对等的,而是有着巨大的悬殊。
沿着商肆一条街走向军营,有人在街道两侧偷窥着天鄙青叶。天鄙青叶昂首阔步,并不在意那些目光。这些人以前都是老鼠,现在他们爬到了梁上,有了横梁的支撑,他们不再怕他,而且还对他充满了好奇。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已经接受了东夷人。这是一个好现象,难道不是吗?
只要走上了陆地,东夷人和华夏人就没什么两样。只有在大海上生存的人,才会知道大海的恐怖。
一群新兵正在军营里操练,天鄙青叶从仙女岛带来了近五千人,虽然大都是些老弱幼残,但是开拓回风镇外的三十里土地还是绰绰有余的,于是,几乎每一位华夏人都成了士兵,就算不是士兵,也得接受操练,这是领主大人的律法。
“他想要的,绝对不只是一个回风镇。”
天鄙青叶很肯定,自从他第一次见到姬烈时,就无比的肯定。神鸟是不会无缘无故的降临在一个普通人的身边的,想到那只神鸟,天鄙青叶很是泄气,它就和小黑鸟一样,享受着天鄙青叶从大海里千辛万苦捞来的大海蛇,却对天鄙青叶本人不屑一顾。
“神鸟,果真高傲。我需要更多的耐心。”
天鄙朝着军营的深处走去。
太阳完全落下去了。
老巫官坐在昏暗的屋子里,墙角挂着一盏细嘴油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又斜又长。新制的梨木拐杖放在他的腿上,那根拐杖极其光滑,上面涂着一层桐油,看上去就像是黄精所铸,拐杖的顶端镶嵌着两颗不知名的宝石,一颗纯黑,一颗纯白。而这两颗宝石是天鄙青叶进献给老巫官的。
“尊敬的巫官大人。”
天鄙青叶走进屋子里。
老巫官正在假寐,嘴巴的胡须像波纹一样动荡,使他看上去很是神秘。听见天鄙青叶的声音,老巫官睁开眼来,细小的眼缝里逼射出冷冷的寒光,他摸索着拐杖上的两颗宝石,说道:“我做了一个梦,我听见了昊天大神的声音。”
巫官都是神神秘秘的,和侍仆一样。天鄙青叶的父亲就是一名侍从,他知道,不论是巫官还是侍从,以及撒满和祭司,他们都会做梦,在梦里去寻找那些模棱两可的东西,从而来显示神明或者先祖的旨意。而在这个时候,他所要做的,便是聆听。
“昊天大神告诉我,家主需要你的忠诚。”
第两百一十一章 坐困愁城()
姬烈站在城墙上,风往北吹,冷冽的寒风里夹杂着湿腥的味道,那是从流渊河上飘过来的水气。他来到景城已经大半个月了,夺取景城很容易,但是要把城池守住却很难,四面八方的敌人正源源不断的来到城墙下,把景城围了个水泄不通。放眼看去,城墙下的敌人穿着五花八门,有的披着铠甲,有的披着皮甲,还有的穿着厚厚的袄子,手里的兵器也各不相同,甚至还有人扛着锄头。
这是一支杂牌部队。
姬烈来的时候是绕着杞山直接穿到了景城的东门,在与蒯无垢里应外合之下,兵不血刃的夺取了景城,是以,这一记闷棍打得陈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等陈侯回过神来的时候,景城已然易主。只不过,有其利必有其弊,姬烈为了兵贵神速,带来的也都是回风镇最为精锐的战士,其中就包括姜离借给他的两百名赤焰剑士,但是人数却不多,满打满算也不过千把人。景城是座关城,来来往往的商人络绎不绝,需要防备的城门就有六处之多,千把人的兵力未免有些捉襟见底。然而敌人却越聚越多,既有蝎子关的守军,也有附近领主的私军,密密麻麻的围着六座城门,粗略一看,至少有上万人。
“除了蝎子关的守军,其余的都是些乌合之众,难道,他们就想仗着这些农夫来夺取城池吗?”
蒯无垢依然潇洒,头上戴着玉冠,身上穿着雪白的长袍,袍子洗得很干净,上面不沾一点泥垢,腰上悬着细剑,他按着剑柄指点四方,颇有一种挥斥方酋的感觉,挂在剑袋上的精美小酒壶一荡一荡,轻轻的拍打着剑身。姬烈能成功的夺取景城,蒯无垢居功至伟,这位鬼谷先生的传人不负所望的挑起了陈国与召国之间的战争,并且在两国都受到重用,陈侯甚至许诺,只要灭了召胖子,就会拜他为上卿。然而,在最为关键的时刻,他却悄悄的来到了景城。
“他们不是来夺城,而是来把我困住。”
姬烈看向四方,六座城门外都堵满了人,大部份都是扛着锄头的农夫,不过每处地方也都有较为精锐的部队,所以,不论姬烈想要从哪里出城,他们都能把姬烈拦住,然后层层包围。对方统帅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死死的困住姬烈,不让他出去截断陈侯的粮道。对于陈侯来说,景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景城外的粮道。
陈国是一个狭长的小国,由西往东足有数百里,粮草运输极其困难,大部份都要经由蝎子关运往召国的边塞青风关,现在正是凛冬季节,陈侯的三万大军在青风关外每天都要人吃马嚼,只要一天粮草不继即是灾难性的后果。姬烈原本的计划便是夺取景城,威胁粮道。谁知,蝎子关上的主将并没有急匆匆的来夺城,而是召令佐近所有的领主前来堵城。如此一来,姬烈等同于是坐困愁城。因为他的兵力过少,就算强行冲出包围去截粮,景城也会再度易手。而此时,奇袭已经失去了效果,要想凭着这千把人再把城池给夺回来,那不缔于痴人说梦。况且,一旦失去城池,姬烈和他的千余战士便是丧家之犬。别说截断粮道赢得战争了,就是还能不能活着回到回风镇都得看昊天大神的恩赐。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主意。”
蒯无垢看着那些衣衫褴褛的农夫,闷了一口酒,说道:“蝎子关上的主将是个酒囊饭袋,怎会想出如此奇谋?依我看,背后必定有人支招,这人倒是个对手。”
姬烈道:“也有一种可能,那便是青风关外的战事已经到了最后关头,胜败就在这前后几日,所以,他们才会围而不攻,静待援军前来。”
蒯无垢摇头道:“陈侯已经没有援军了,以陈国的国力,鼓捣出三万人的大军已经是倾尽全力了,如今,清风关左右两侧的庸国和狐国都已经做出了选择,这两位诸侯各遣了一万大军,从左右包抄陈侯的后路,吕沫则从青风关内倾巢而出。三路齐下,陈侯必败无疑。”
听了蒯无垢的分析,姬烈心中一定,蒯无垢说得没错,姬烈从回风镇起兵的时候,就是庸国和狐国对陈国宣战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