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他女马该为你的表扬高兴么?不过这招真够劲爆的!看那个范围,卧槽,再来一发老子死定了。
达克额上冷汗直冒,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尽量不发出声响。突然发现藏在过道另一边的罗伊斯猛朝自己打手势。
达克心里一喜,他没死!
作为有着六年海上厮杀经验的老冲锋队员,罗伊斯很清楚怎么对付法师。杜邦是个三级法师,最擅长的是心灵系法术,刚才那个火球术只是开胃小菜,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挑战。
他的目标一定是自己,上次干掉胡亚科估计让德雷克商会大为光火,这次来要是捎带手把自己干掉,准有额外奖赏。但是,老子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对手有两个,那个叫卡洛儿的女子一定去救那些奴隶了,这家伙自己留下来,一是打个埋伏收拾掉第一波赶到援军,二是制造混乱为奴隶逃脱打掩护。
码头那边,再怎么担心也没有用。得先收拾了眼前这家伙。
心灵系法术大多是瞬发,无论是控制心智的“摄魂术”,还是炸掉敌人脑袋的“心灵爆破”,都十分犀利,但有一个巨大的缺陷:必须要目光注视对手,才能发动!
罗伊斯心思一动,指指达克身旁的木箱,再点点仓库门口大模大样站着的杜邦,达克点头会意,两只手悄悄搬起木箱,蓄足了力气。
罗伊斯猛地弹身跃起!
杜邦的目光一瞬间锁定了他!
与此同时,巨大的木箱被达克原地甩着转了一个圈,带着雄浑无比的力量朝杜邦砸去!
杜邦的目光在罗伊斯身上一触即回,仿佛知道罗伊斯是个幌子,一连三发火矢射出,将木箱打得凌空开花!
罗伊斯在空中掠过很小的一段距离,悄然隐没于货物堆的阴影中。
心脏狂跳!刚才这一把,赌得玄!但是,成了!
刚才要是炸老子的脑袋,你也要被砸出屎酱子来!一命换一命你肯定不干!
刚才你用的是二级的火矢三连射啊,准头不错,出手速度也快,看来直线突击是准定不行了,迂回的话……罗伊斯望向一旁躲猫猫的达克,发现达克已经消失不见。
已经采取行动了么,聪明!不过,可别跟这家伙对上眼啊!
达克完全懂得这一点。和炼金术学徒妹妹聊天得来的法术知识发挥了作用。
炼金术师也算是法师的一种,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研究自然,后者研究自然的应用方法。炼金术师虽然不以法术力量著称,但不妨碍他们对法术体系的理解和体会。
他的手在微微出汗,对手的实力和自己有天壤之别,举手抬足间,自己小命就要报销,怎么能不紧张?
对抗胡亚科的时候,酒还没有醒透,带着三分酒劲儿,才有胆量跟那家伙放对。现在是真觉得有些害怕了。
但是,越怕死得越快!再说了,被老子贴上去,收拾你就是一棍的事儿!
几次深呼吸后,达克重新找回了身体节奏,僵硬感迅速远去,口中再次充满了唾液,朝罗伊斯猛地打了个干脆决绝的手势,大叫一声,把一只大木箱顶在前面,推着它朝杜邦直直地冲过去!
罗伊斯大惊失色,疯了?我这还没迂回到位呢!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容不得他多想,也鬼叫一声,再次小跳跃起!
这次小跳成功地让杜邦晃了一下神!
第一眼看到这两个对手,杜邦就给他们作了定位:那个肩宽背厚的家伙绝对是个披着假警服的战士,能打能扛;叫罗伊斯的瘦猴肯定是走立毙秒杀路线的杀手,无论哪一个贴身,都很危险,所以他很小心地把伏击地点设在仓库门口的位置。
自己面前是唯一的通道,笔直。通道两侧虽然有很多便于隐藏的位置,但是想要进攻还是得走门口。两人身上又没有什么远程投射类的兵器,只要站在这里朝里灌法术就行,那个罗伊斯的脑袋,在商会内的赏格已经开到了五千镑,有拿一拿的价值了。
看到对手居然顶着个木箱直通通地冲过来,杜邦有点意外,这家伙是不是傻?再能扛的战士,两个火球扔脸上也变成烤猪了,你没看刚才那个木箱是怎么死的?这绝对是给另外一个家伙打掩护的。
杜邦瞬间估算了一下距离,感觉虽然木箱拱得飞快,但在二三十秒内还构不成有效威胁,他后退了一步,眯缝起眼睛扫视仓库内,想找出那个隐蔽的杀手。
又是该死的小跳!身子一闪即逝,眼睛能看到他,但是反应速度却跟不上!还没等发动,老鼠又钻进了洞里!
“滑头!”杜邦暗骂了一声。两轮火矢连射轰在正迅速接近的木箱上!
六发火矢先后命中,木箱只吃了两发便重蹈前辈的覆辙,四分五裂,然后,毫无遮挡的达克完完全全的出现在杜邦面前!四发火矢全部命中!
杜邦的狞笑在火光中分外狰狞!但紧接着,他再次恍惚了!
对手安然无恙!
第十二章 夜班(5)()
高火系抗性?这是头披着人皮的红龙么?
不,不是高抗性,是元素护盾!
达克身上,散发着强烈的土黄色光芒!
炼金术道具“绝对防御”发动!
正如莱莉所说,这并非真正的绝对防御,但抵挡四发一级的火矢还是没有问题的。在杜邦看来,连续四发火矢命中,对手连摇都没摇一下,这炼金术道具生成的护盾,结实程度绝对令人发指了。
不过,还好。“心灵爆破”就是给你这种皮糙肉厚的家伙准备的!
他正要发动法术,却意外的发现,对手居然是背对他的!
这是干什么?
达克使出全身力气狂吼了一声:“闭眼!”
杜邦再次楞了一下!
在他犹豫的千分之一秒内,达克手中升起了一颗太阳!
雪亮的光芒瞬间充斥了视野!
白茫茫一片一闪即逝,随之而来是停留在视网膜巨大的色斑和刀割一般的疼痛!
发动“心灵爆破”必须注视对手,杜邦听到了达克的喊叫,但他不敢移开目光!
八级炼金术师制作的极品道具,短短两秒钟内,达克连续用掉了两个!
杜邦发出一声惨叫,在一片永恒黑暗中漫无目的的四处乱甩火球,一时间轰轰连响好不热闹,有几发还在自己身边爆炸,气浪把头发吹得根根立起。
罗伊斯身形如同幽魂,悄无声息而又迅捷的扑来!
风灵刀划过一道诡异的绿光!
嚓!
杜邦的人头高高飞起,强大的血压把血喷起足足三米多高!无头的尸身挥舞了几下双手,轰然倒地!
一切归于寂静,达克能听到自己粗重的喘息和咚咚的心跳声,紧接着,是难以置信的狂喜!
我活下来了,我在三级法师的攻击下活下来了,还反过来干掉了他!
卧槽卧槽卧槽,这牛绝对可以吹一辈子了!
罗伊斯冲过来给了他一个熊抱:“好样的哥们!牛大了,这回牛掰大了!”
“还有一个呢?那个女人——”
“残匪就交给我们吧。”
有声音从背后传来,声如洪钟,一名虎背熊腰的大汉在十余名佣兵的护卫下昂首阔步走来。
罗伊斯赶紧两腿并直,以拳捶胸:“老大!”
来的是汉密尔顿商会护卫队队长雷克萨,他走近来,把两人上下打量了一番,点头道:“不错,不错!罗伊斯,干得漂亮!这位警察先生的勇气,真叫人佩服!”
达克哈哈一笑:“哪里哪里,潜进来的盗匪还有一个——”
雷克萨一摆手:“不用担心,一切尽在掌握。来吧两位,辛苦了,到我那里去喝一杯暖暖身子。”说着,不由分说地把达克拉走了,好像一点也不为遭到袭击的奴隶船担心。
雷克萨健谈、豪饮,几句话一说,几杯酒一灌,达克又不省人事了。
老子辛辛苦苦好歹捡回一条小命,放纵一下,有什么过错?再说,听外头人喊马嘶的乱况,估计半个斯内尔港的佣兵、守卫、警察都过来了,还用得着我巡夜?
第二天一早,达克睁开眼,揉揉还在发疼的太阳穴,发现躺在自家的床上。
头真疼啊,早说了不能喝不能喝,那长得像头熊的雷克萨真能侃啊,给人家灌醉了!
昨晚……昨晚怎么个情况?好像是值班的时候碰上贼——不不,废奴主义者?嗯,管闲事的,还搞死一个三级法师?嗯,那家伙算袭警啊,死得好,人又不是我杀的。嗯,该上班了,签到——呃,昨天上了夜班,今白天……卧槽,今早晨没回警署签退!
达克嘣的一下跳起来,泥煤的,签退,签退,没签退要扣薪水!
他胡乱套上衣服,甩开双腿,一道烟不见了。
风风火火,达克一头撞进警署,所有人都用惊异的目光打量他。
“嗨,小子,你……”昨天晚上被达克替班的老前辈莫尔斯问道,“你还急什么?都日上三竿了。”
周围人爆发出一阵大笑。
善意的圆场也罢,恶意的调侃也罢,达克现在没时间理会这些,急急忙忙地道:“我昨晚有点累,下了班直接回家睡了,忘了签退,不要紧吧?”
“要什么紧?少记个名字又不杀头。”
达克悄悄松了口气:“那可太谢谢了。”
“谢啥,发薪水时才扣钱呢。”
一句话差点没把达克噎死,周围人又是一顿肆无忌惮的大笑。达克窘得无以复加,双手搓了又搓,突然想起一个话题:“莫尔斯先生,您今天不歇着?”
“本来么,昨天值了夜班,今天该休息。结果警署一个通知,这不,又跑回来了。”
达克故作镇定:“什么通知?”
旁边有同事伸过头来:“你还不知道吧?汉密尔顿商会的人刚走,他们来表示感谢。”说着还伸出手指做了个数钞票的动作,凡昨天执勤的弟兄,人手一份。”
莫尔斯笑笑:“昨晚上汉密尔顿商会在码头的货物区出了问题,有人想劫船抢货。”
达克奇道:“劫船抢货?我咋不知道,克里斯滕号不是贩奴船么?摸进来的不是……”
“好了!”莫尔斯一声轻叱打断他,“运的是什么,劫匪是谁不重要,关键是在警署的努力下,货主没有损失,OK,皆大欢喜,明白?”
有人道:“是啊,要不是莫尔斯老兄力挽狂澜,说不定货主就损失惨重了!”
达克目瞪口呆地看着莫尔斯,紧接着用惊疑的目光扫视所有人,发现所有人都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难以置信的问:“这,这,这样也可以?”
“什么可以不可以?这不是很正常吗?”
达克觉得嗓子有点发干,他干咽了一口唾沫,问道:“那好吧,就这样——我的那一份呢?”
“一份什么?”
达克伸出手指做了个数钞票的动作。
莫尔斯哈哈大笑:“真看不出,还是个财迷啊?没有!”
“没有?!”达克又惊又怒,“我他女马昨晚上差点丢了小命,毛都没有?”
有人出言讽刺:“你以为呢?一不是正班出勤二不是正式在编,老老实实领你的薪水吧!”
另一人帮腔:“年轻人要识时务,今后机会多的是,何必在意一时呢?”
“是啊是啊,赶紧去考勤处补上签退,说不定署长一开心,月底的薪水就不用扣了,再要胡搅蛮缠,说不定鸡飞蛋打!”
达克笑得无比疲惫:“也就是说,昨晚上我折腾一宿,到头来你们吃肉喝汤,我连根基巴毛都没有?”
莫尔斯干脆利落地点头:“就是这么回事儿,怎么着,掀桌子?”
第十三章 余波(1)()
莫尔斯今年四十多岁,二十多年的老资格警察,眼看要提副警长的人物,可谓炙手可热。
达克很清楚自己的斤两,自己一个外来户,无根无凭,能穿三个月黑皮已经是光明神开眼,更不要说在这种事情上跟这种老人别苗头。但一口气就是咽不下,拖拉着步子,拉长着脸,跟在莫尔斯后头一直走进他的小办公室。
莫尔斯进门,警帽随手一抛,警服扣子一解,人舒舒服服朝椅子里一靠,两只脚丫子朝桌子上一架,开口道:“你小子怎么说话呢?什么你们我们的,应该是‘咱们’。”
达克不阴不阳道:“我可高攀不上,仨月就滚蛋的货,有啥资格说‘咱们’?”
莫尔斯哈哈一笑:“新人入职,不磨上几个月的性子怎么行?这点小事儿就乱了方寸,怎么让上头放心呢?”
达克根本不接话茬,也没管莫尔斯脸色,自顾从墙角拖把椅子,一屁股坐下,大剌剌翘起二郎腿,挑衅的目光看着莫尔斯。
莫尔斯嘿嘿笑了两声:“这是要破罐子破摔么?你不是还有个念大学的妹妹要养活?”
“老子——我不是贪财的人,更不想黑着良心去捞钱,直说了吧,我就想平平安安干够仨月,拿两百四十镑走人,这仨月里,不是我的,我一个角子都不要,该我的,他女马谁也别想拿走!”
莫尔斯毫不迟疑,打开抽屉,随手抽了两百四十镑朝桌上一摔:“滚!甭说仨月,就你这鸟样,一天我都不想看!算老子摆阵送鬼了!”
达克不说话,一跃而起,抄起钱就走。
走到门口,他站住了,额头上的青筋剧烈的跳动着。
莫尔斯在他背后露出一丝微笑。
达克转过身来,冷笑着把那沓钱抛回去:“你他女马又不是财务,我从你这儿拿,算个毛?出门你喊打劫?”
莫尔斯端起咖啡杯咂了一口,摇摇头:“你都不愿当自己人了,算计你,那不很正常?”
达克低头看着桌上凭空出现的第二杯还在冒热气的咖啡。腾腾热气背后的莫尔斯面孔若隐若现,看不真切。
“年轻人,坐。”
达克默默无语地拖过椅子,老老实实在莫尔斯面前坐下。
莫尔斯紧盯着他,不说话,两人之间是死一般的沉默。
过了许久,莫尔斯沉声道:“年轻人,下边的话,你只许听,不许问。听了烂在肚子里,听懂是造化,听不懂就当刮了阵风,记住了?”
达克侧侧耳朵:“您说啥?”
莫尔斯微笑一下,道:“德雷克商会是老牌子商会,树大根深,背后是光明神教会;汉密尔顿商会虽说这两年才蹿起来,可要人有人,要船有船,在新大陆那边挖矿贩奴磕巴都不打一下,要说背后没人,你信?”
“那会是谁?连光明神教会都不怵?”
“大陆北方各国当中,风气最开通最自由的是哪国?”
“就咱们多兰德吧?”
“最自由最繁华的贸易港呢?”
“肯定是咱们斯内尔啊!等等,你的意思是……”达克惊愕地站起来,“汉密尔顿背后站着的,是国王陛下?”
莫尔斯半垂着眼皮:“这是你自己猜的,我可没说——一句话,年轻人,要想活命,有些事,少掺和。”
两艘大船擦肩过,大船可能没啥事,夹中间的小舢板铁定是变成木头渣渣了。这道理不用说达克也明白。
“我懂,这意思是,这回我卖命的辛苦钱,就这么拉基巴倒了呗。”
莫尔斯爆发出一阵大笑:“小子,听你这意思,是选好边站好队了?真要掺和进去啊?”
“瞧您说的,我就一穿虎皮狐假虎威的混子,想卖命人家也得看得上眼啊。”
莫尔斯没搭理这句话,叹道:“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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