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斯目露凶光,噌地拔出长剑,噔噔噔走过去,一脚踩住女人的一条腿,长剑剑尖朝下,要捅死她。谁知那个幼童却挣扎着爬过来,用干树枝一般的小手,使劲去拍打罗伊斯的靴子,一边拍打还一边使劲地哭喊:“妈妈,妈妈!要妈妈!”
罗伊斯手中长剑在颤抖。他忍不住对小孩大声道:“这个恶婆娘,要害你,要害你!小弟弟,你跟我走,跟我走,我保护你!”
阿尤布推开了女奴递过来的葡萄,坐直身子,询问的目光投向达克。
达克低声道:“我这位副官,很小的时候,父母被奸徒害死。他很不容易。”
阿尤布点点头,倚了回去。
但是小孩不领情,两岁,除了简单的爸爸妈妈,基本上什么都不会说,他觉得妈妈受了坏人欺负,拼命地扑到女人身上,放开沙哑的喉咙大哭:“妈妈,妈妈,要!要!”
罗伊斯的指甲刺进了掌心,鲜血滴滴滑落,他记起了当年父母被德雷克商会逼死跳海的场景:孤独的码头,悲啼的海鸥,惨白的浪花,两具被泡得浮肿的尸首,以及抚尸大哭的少年。夹杂在海风中的腥咸,是鲜血的味道。
尸首和少年的影像,渐渐和眼前的女子与小孩重叠,再也分不开了。
这孩子,已经永远失去了他的生母;而现在,我要在他的面前,杀死他的养母!
我不是禽兽!
队聊里,响起乔治轻轻的声音:“罗伊斯,圣子身上的伤,处理过。不是阿拉孛人的包扎手法。”
罗伊斯的目光投向幼小的躯体,身上的伤口已经被擦拭干净,贴近些,能闻到淡淡的草药味道;一只扭曲的脚踝旁,还夹着一对结实的小木板,把无力支撑的脚和小腿固定在一起,勉强可以走路。
罗伊斯沙哑着嗓子在队聊里道:“骗人的!是这个毒妇为了让他有个好卖相!看起来更像自己的亲儿子!”
达克低声道:“最起码,她没亏待孩子。”
“是的,”伊莎贝拉也加入进来,“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她带圣子逃离了必死之地,为他治好了致命的伤口。看看圣子吧,才几天的时间,已经从心底里接受她,开始维护她了!”说到这里,伊莎贝拉激动起来,突然大声喊了一句:“没有人不可以被救赎!应该给她悔过自新的机会!”
这句话把所有人吓了一跳,就连阿尤布都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说的对吗?我说的对吗?”伊莎贝拉兴奋地在队聊里大喊大叫,“我早该想到了,我早该想到了!人是可以创造历史、改变历史的!我们可以改变它,可以改变它!这个场景里的圣母会犯错误,会见利忘义,但是,她可以改过自新,她可以重新成为真正的圣母!我们,可以帮她!乔治,我说的对不对,对不对!”
乔治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这就对了,伊莎贝拉牧师。你所感受到的,正是人性的光辉,而非神性啊!”
“人性……神性?”伊莎贝拉好像又陷到另一个怪圈里去了。
关掉队聊,罗伊斯狠狠地把长剑刺进了脚下的黄沙,仿佛这样可以排遣他胸中的怒火。
达克赞许地拍拍他的肩膀,朝瘫倒在地的女子微微抬抬下巴,意思是“你可以起来了”。
女子如梦方醒,是身边这个马棚里捡来的、被自己当作诱饵的残疾孩子救了自己,一把把孩子搂进怀里,愧疚和感激在心中无言的流淌,她再也控制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夫人,”达克道,“您的亲生儿子,安然无恙。现在他父亲正在照看他,至于这个孩子……”
“他是我的!你们不能把他抢走!”女子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孩子,呜咽道。
达克赞许地点点头:“好,我相信你。以后,对他好一些,他将来,会成为了不起的人!好啦,伙计们,我们的对手来了!”
众人把目光投向达克手指的方向,那里,大股的烟尘滚滚而起,正有大队骑兵从拉斯勒方向扑来。
“希律王,终于来了啊。看这烟尘,大概有两千人左右,”乔治微笑道,“各位,众寡悬殊,我们现在,是以卵击石。阿尤布,抱歉,给你惹麻烦了。”
阿尤布朝他欠欠身:“这有什么麻烦?我们只是普通商人,和你们这些堕落者和背叛者没关系,不是吗?”
达克冷冷道:“你要出卖我们?”
“不不不,我们不会出卖朋友,但也不会无端替朋友受过——我为什么非要和拉斯勒的实权者闹僵呢,如果这些人只是找你们的麻烦?”
达克哈哈大笑,笑声中充满了勇气和自豪:“让你老小子见识一下真正的罗玛人!弟兄们,出击!”
“慢着!”阿尤布站起来,“作为对勇气的褒奖,勇士们,你们可以取用我这里所有的兵器、食物和水。”
达克又一次爆发出大笑:“多谢了!如果我们全部战死,你,”他一指在一旁瑟瑟发抖的母子,“照顾好他们!”
阿尤布肃然道:“勇士的遗愿,我拼了命也会完成!”
第一百二十九章 兵力比1:500(2)()
达克问道:“乔治,对面领头的是谁?”
“涅墨索斯,希律王手下头号走狗,近卫军首领。”
“近卫军?实力比我们第一营怎么样?”
“和第一营的精锐差不多,略高一点点。”
达克沉吟点头:“看来一个打十个是肯定打不过了。有什么好办法?”
罗伊斯试探着道:“比如把吃葡萄那老家伙拖下水?”
伊莎贝拉道:“刚才人家说了两不相帮,这种情况下没把我们卖了已经够朋友啦,还想着算计人家?叫我说,敌人大部分是重骑兵,我们是轻骑兵,拼速度,他们追不上。不如带着圣子撤退。”
达克不同意:“撤?撤到哪去?这里是希律王的地盘,他的部队虽然速度慢,但是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补给,我们呢?”
莱莉有点着急:“他们就要扑过来了,我们最好马上做决定!”
乔治出人意料道:“反击!”
众人吃惊地望着他。
乔治解释道:“重骑兵的战前准备时间很长,我们趁他们立足未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罗伊斯道:“轻骑兵正面冲击重骑兵,你疯了?”
“没有,而且用不着十个人。达克、罗伊斯、伊莎贝拉你们和我冲阵,莱莉指挥另外五个人布设和操作法阵。”
“还要布置法阵?来不及吧?”
“二级火系法阵,别跟我说你不会布置。”
“但是,那个有什么用啊?打埋伏?那么显眼的法阵谁看了都会躲开吧?”
“有,我要你在二十分钟内布置完成。我要让这些家伙看一看炼金术师的厉害!”
莱莉急道:“二十分钟不够!至少半个小时啊!”
乔治道:“冲阵就是为了给你争取时间。你动作快,我们一个都不会死。现在,马上去!”见莱莉飞奔而去,乔治对另外三人道:“你们没发现很奇怪吗?以重甲骑兵的速度,怎么可能这么快追上我们?”
伊莎贝拉道:“你的意思是原本这里就有重甲骑兵埋伏?但是他们怎么知道我们走这边——明白了,他们不是针对我们的,难道是……阿尤布?”
“聪明,阿尤布不光是商人,他还是阿拉孛四大酋长之一,他对拉斯勒城有意思,来这里刺探军情。希律王早有提防,提前在这里埋伏了部队,等他自投罗网。”
达克道:“那就是说我们正好碰上了呗?我们怎么办?”
“看阿尤布现在优哉游哉地样子,他一定也有所准备,搞不好还想趁机反杀。我们要做的,就是抓住双方互相忌惮的机会,搅他个天翻地覆!”
达克悻悻道:“怎么听都像在花样作死。”
“不错!但我们的机会很大,前提是必须把双方的底牌逼出来,让他们意识到必须集中力量对付另一方,而不是我们!”
“明白了!那我们怎么个打法?”
“我们必须把轻骑兵的速度优势发挥到极致,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事,一直往敌人的中军将旗的位置冲!接下来,我们还有几分钟,抓紧准备一下,我这里,还有些小道具。”
众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几分钟后,罗伊斯嘿嘿笑道:“让这些脑子僵化的罗玛人尝尝十七世纪的厉害!方阵?呵呵!”
烟尘滚滚,数百骑蜂拥而来,背后掀起遮天盖地的沙尘烟幕。在离商队数百米外,降低了速度。
来骑一色黑盔黑甲,仿佛一团罩地的乌云缓缓压来。
指挥官涅墨索斯停下马,疑惑地看着对面的阵势。
接到报告说罗玛人中出了几个叛徒,甚至还有军官掺杂其中,他觉得大惑不解,现在正是帝国如日中天的时候,这个时候背叛,脑子进水了?等调查清楚原因,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正义感过剩也可以成为背叛的理由?是,屠杀所有两岁的幼儿确实让人不舒服,但死的又不是罗玛公民!再说了,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
做了叛徒,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杀。
不过,这四个家伙排成一列,这队形……,要冲阵?疯了?轻骑兵正面硬撼重骑兵?你们凭什么?速度优势?还有那一点点可怜的居高临下的地形优势?
一股钦佩之情不禁在涅墨索斯心中油然而生,其实,为了心中那虚妄的正义,敢于以卵击石,殒身不恤,这才是真正的罗玛人吧?可惜了,英雄们,就让我给你们一个光荣的战死机会吧!
他看了看身边的副官,副官仿佛心有所感,阴沉着脸点点头。
“传令,列罗玛方阵——”一句话没说完,对面的红盔红甲突然动了!
四个人,四匹马,四把马刀,向两千名士兵发起了突击!
有那么十几秒钟,涅墨索斯和副官都失声了。
“报告!”传令兵微微有些惊慌的声音传来,“敌人冲向第一道阵列,我们来不及披甲!”
重骑兵的装备过于沉重,一般都披两层甲,严重影响速度,平时都是捆扎在大车上,由辅助兵协助运输,自己作为轻甲骑兵行进,迫近战场再披外甲胄,这个活没有二十分钟办不了。
“五个人,开胃小菜而已,冲进来又怎样你慌什么?”副官冷哼一声,对涅墨索斯道,“看来敌人要充分利用轻骑兵的速度优势,第一道肯定来不及披甲了,第二道也够呛,放进来,合围,抓活的。”
涅墨索斯点点头,又道:“这几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会不会直接突过来?”
副官哈哈大笑:“第一营虽然是精锐,但比近卫军还是逊色一些,四个人杀透两千人的防线,简直荒谬!”
涅墨索斯对传令兵道:“命令第一二道阵列放开通路,敌军通过后合拢;三四层迅速整备,迟滞敌军速度;第五层抓活的。”
罗玛军团是一架高效的战争机器,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巨大的军阵迅速变化,形成五列长长的“一”字阵线,第一二道向左右让开,等达克他们冲过之后,又迅速合拢。看上去,像四团跳动的火焰被吞噬在巨大的黑色波涛中。
四人在冲锋到阵前时已经把马速提到了最高,从军阵间一掠而过,轻骑兵的速度优势这一刻被发挥到了极致,几乎像一阵狂风,不到一分钟,已经冲破了第二道阵列!
达克在队聊里大叫:“他们没拦我们!”
伊莎贝拉大声回道:“罗玛军团捕俘的战法!前面才要命!”
达克狞笑:“捕俘?一会看看谁捕谁!”
乔治道:“各位,进场景前都选择了骑术精通的技能吧?”
三人齐声答道:“那当然!”
“好极了,让他们见识见识轻骑兵突袭的威力!”
第一百三十章 兵力比1:500(3)()
来了,来了!
第三道阵列的近卫军士兵紧张地看着,狂奔的战马飞驰而来!
骑兵一旦提起速度来杀伤力是相当可怕的,正面拦截极其不明智——就算把他干掉,飞驰的战马加上骑手的重量,也足以把重甲步兵砸死。一般做法是先用远程武器比如弩车、弓箭、投枪来压低敌人速度,再用多层阵列层层阻滞,最后步兵突击,把失速甚至停下的骑兵围杀。
第三道阵列并不是一堵横过来的墙壁,而是分裂为许多密集的十二人一组的小战阵,小战阵中六人举巨盾组成盾墙,六人持长枪从盾墙缝隙中伸出来,好像一只铁刺猬。
铁刺猬之间刚好能容两马并行。用这种方式诱迫敌军减速、变换队形——失速是一定的!况且,马匹天生畏惧锋利、闪光的东西,只要看见锋利的枪头就一定会绕着走,这和骑手的水平无关!
说不定,都用不着四五两道阵列,我们就把这四个家伙拿下了。第三列的指挥官这样想。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敌军虽然变成了前二后二的纵向阵型,但速度丝毫不减!
不可能!就算再好的良马名驹,也不可能对抗天性的!
当四名轻骑呼啸从身边掠过时,第三排的指挥官才惊愕地发现,这四匹马的眼睛都是蒙死了的!
疯了?
蒙上马的眼睛,固然让马无所畏惧,但也会让马失去方向感和自我微调的能力,完全变成了骑手的工具,什么人马一体全都成了白扯,只能靠骑手自己掌控一切。除非骑手对自己的骑术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否则这么做简直是找死,一块地上不起眼的小石头,一根旁逸斜出的树枝,一发意外飞来的流矢,都会要了战马和骑手的命!
四个马术大师?也太不把老子当回事了吧?不信你们是铁打的!
一股被愚弄的怒气在第三层指挥官的胸中升起,他大声道:“弩手!把他们给我撂倒!”
“不行!”副手大喊,“他们太快了!误伤自己人!”
“他们是轻甲!自己人是重甲,死不了!”
“可是……”
副手还要争执,指挥官手臂重重落下:“放!”
嗡嗡连响,箭如飞蝗,离落点近的近卫军士兵只觉得头顶刮过了一阵劲风,有不少近卫军士兵背后中箭,惨叫着倒地。这一轮齐射,至少有二十多人被同袍的箭矢撂倒。
再看那四骑,人已经不见,只剩下四匹马在继续奔跑。
指挥官凝神搜寻倒地的战果,还没等他看仔细,眼前一花,四道敏捷的身影,同时从奔马的身侧翻上马鞍!
难以置信的惊呼化作一场更大的风暴,席卷了第三道阵列!
远处沙丘上观战的阿尤布哆嗦了一下,手中的单筒千里镜差点摔到地上,还好旁边的阿里手快,一把接住:“老爷,您小心。”
“这个技能,这个技能……我年轻时候见过。那时候我才十岁,第一次跟着父亲去半岛的最东边做买卖,据说那边有个生产名贵的瓷器和丝绸的丝国。在翻越沙漠时,商队碰上沙匪,眼看要遭遇灭顶之灾,一队同样穿红盔红甲的骑兵救了我们,他们人数只有沙匪的十分之一,却主动向沙匪发起了攻击,把沙匪打得狼狈逃窜。他们当中,有不少人会这个技能。”
“老爷,后来呢?”
“那些骑兵是丝国巡视商路的边境守备队,并不是精锐力量。我们又走了一个多月,到了丝国西部边陲的一座要塞城市,只是要塞,已经繁华得超过任何一个酋长的领地。我很想去丝国的腹地看一看,但父亲严厉地告诫我,从此以后,我们的目光,只可以向西,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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