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看,综观全局。”秦风毫不吝啬的传授马云萝自己的习武心得。
马云萝将秦风一字一句铭记在心,知道今日是她脱变的之始。
程咬金默然点头。
武者之心是一个境界,一个顶级高手将自身的精气神融为一体的境界,一种心灵上的升华。一个顶级武者,一旦武器在手,就会给人一种万马千军皆俯首的感觉。
秦风说完,他拿着自己手中破虏神枪,手握枪柄,平平的递了出去,长枪仿佛就是手臂的延伸一样,稳稳未动。
破虏神枪重逾百斤,能够提起之人大有人在,可是像秦风这么一平伸,这重量就不是百斤那么简单了,对于手腕的考验那将是数千斤之重,一般的将领根本就不可能做得到,就算做到了,可坚持的时间又能多久?
正所谓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程咬金等人见到秦风稳稳端枪的姿势,无不震惊。
此刻的秦风如同长枪一般挺拔的身姿,岿然不动如绝壁松柏,正如人们所猜,秦风的身姿绝对不会被任何外来的压力所压迫,他就是他,谁也没有办法让他放弃心中的桀骜。
就在这一瞬间,大家发觉秦风整个人都变了。
这种变化,就像是一柄被装在破旧皮鞘中的利剑,忽然被拔了出来,闪出了光芒。他的人也一样。就在这一瞬间,他的人好像也发出了光。这种光芒便得他忽然变得光芒万丈。
一个人怎么会因为手里有了柄大枪就完全改变?
这是不是因为他本来就是闪闪发光的人。
当然不是,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一种武者的魅力。
冷风刺人,吹得衣袂、披风猎猎作响,他的人却像是钉子般钉在那里,凝视着手里的枪刃,轻瓢瓢一枪刺了出去。
破虏神枪通体是玄墨色,黯淡而笨拙。可是这一枪刺出,这柄枪也彷佛变了,变得有了光芒,有了生命。
他已将他生命的力量,注入了这柄神枪里。一枪轻飘飘刺出,本来毫无变化。可是变化忽然间就来了,来得就像是流水那么自然。
一这柄枪在他手里,就像鲁班手里的斧,羲之手中的笔,不但有了生命,也有了灵气。
他轻描淡写,挥尘如意,一瞬间就已刺出了十三枪。枪法本是轻灵流动的,就像是这北风一样,可是这十三枪刺出后,却彷佛忽然风也有了杀气,天地间里彷佛有了杀气。
第十三枪刺出后,所有的变化都似已穷尽,又像是流水已到尽头。
他的枪势也慢了,很慢。虽然慢,却还是在变,忽然一枪挥出,不着边际,不成章法。但是这一枪却像是道子昼龙点的晴,虽然空,却是所有转变的枢纽。然后他就刺出了他的第十四枪。
此时杀气很重,宛如满天岛云密布。这一枪刺出,忽然间就将满天乌云都拨开了,现出了月光。并不是那种清凉如水的月光,而是流金铄石的光彩。
这一枪刺出,所有的变化才真的已到了穷尽,本已到了尽头的流水,现在就像是已完全枯竭。他的力也已将竭了。
可是就在这时候,枪尖忽然又起了奇异的震动。枪尖本来是斜斜指向天际的,蓦然,枪尖往下一划,枪刃虽然在震动,本来在动的,却忽然全都静止。
秦风手中的长枪划破虚空,威猛绝伦,霸烈的气流在涌出枪尖的一刻凝化成朵朵雪花般的光点,仿佛千万朵寒梅突然绽开来,大开大合,杀意纵横,心中竟然涌起了与敌人在千军万马之中对阵沙场的痛快淋漓感觉。
舞到畅快处忍不住长啸了一声,啸声中满是畅快之意,他竟然因为这一舞体会到了武者之心。秦风大为激动,深深呼吸,整个心灵变得空明剔透,再无半点杂念。
似看非看,综观全局。
草原的狂野上,任何景物的颜色都那么鲜活,那么有层次感,放佛开了上帝视角一样,每一片随风飘舞的枯草的轨迹竟然都在她的眼中清清楚楚地呈现。“锵”银枪斜斜刺出,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七尺后停止,一片飘落的草叶子正稳稳当当的停在枪尖上。
收枪将枪尖上的叶子取下来观看,薄薄的树叶并没有枪孔,小小的枪孔存在于草叶中间的那条筋上。
那如电如光的一枪,准确无比的刺入了草叶筋。
仗全新的体会,秦风再度挥枪舞动,招是一样的招,力量亦是一样的力量,可这一次气势截然不同。
“怎么样?”秦风感觉极佳,忍不住问了在一旁观看的马云萝。
马云萝歪着脑袋想了想,十分崇拜的说道:“兄长真是厉害,这枪就跟活的一样,一刹那仿佛有了生命一样。”
马云萝用最明了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因为心技一体招式与长枪有了心灵的辅助,就如活的一样,无法预料神出鬼没。
程咬金叹息道:“小丫头眼神不错。枪法本来是死的,可是让小疯子注入一生命,枪法也一样是活过来了。说实话,小疯子以前的枪法也是不错的,可是与绝世强者相比还是差了一截。”
“现在呢?”马云萝急问。
程咬金笑道:“与秦大哥可以一战了。”
马云萝有些失望道:“仅是这样么?”
程咬金摇头道:“小丫头别不知足了。秦大哥绝对不当今最强者,这一点不容否认。作为最强之人,你当人人都有资格与他一较长短啊?那也未免太小瞧战神之名了。嘿嘿,虽说我老程与尉迟敬德那黑炭头也算是了不起的人物,可与秦大哥比起来差远了。而且,恐怖的是秦大哥的武艺还在上升,到现在也不知他到何等境界了。”程咬金骁勇善战,但武艺比起秦琼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的,输与秦琼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所以他说得十分坦然。
程咬金粗中有细,虽说争强好胜好面子,武艺或许比不上二号人物尉迟敬德,但比起胸襟气度,大老粗的程咬金要完爆尉迟敬德十条街。
要是让尉迟敬德来说的话,他一定会说:“秦将军的武艺霸道凶狠,当世没有几人能够胜他末将大致估计应该在伯仲之间。”
只是在别人面前,尉迟敬德说说大话给自己长长脸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如果秦琼也在一旁的情况下,却不敢说这样的大话。若说当今世上能在武艺这方面让他忌惮的人也只有秦琼。
面对秦琼有攻无守如长江黄河连绵不绝的枪术锏法,任他脸皮再厚也不敢在秦琼面前吹嘘自己有打和的把握,糊弄糊弄后辈还行。当然,以秦琼的为人,即便尉迟敬告当面吹牛,他也不会计较,顶多只是会心一笑罢了。
秦琼的武勇不必说,史书上有过这么一段记载“叔宝每从太宗征伐,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太宗颇怒之,辄命叔宝往取。叔宝应命,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人马辟易。”
单枪匹马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这份能耐在正史上找不出几个人来。
秦琼就做到了,但秦琼的武艺有个特点。重攻不重守,不论是枪法还是锏法,招招连环有攻无守,杀到兴头上更是完全无视自身的防护。以至于经常会受到流矢以及各种各样始料未及的小伤害。
秦琼本就勇悍。占着身强体壮不将这些小伤放在眼里,轻伤绝不下火线。可偏偏他体魄惊人,寻常的伤休养个一两天就能活蹦乱跳的,也没有将这些小伤放在心上。却不知每受一处伤都能给自己的身体添加一点负担形成旧患,藏在身体的某处地方。他体格健壮,这点旧患察觉不出来,也给他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当上了一定的年纪,抵抗力下降,这些旧患就会接二连三的发作,蚕食受害者的身体。
秦琼也是因为如此,在帮助李世民取得天下之后经常生病,也参透也缘由,感慨道:“我戎马一生,大小战斗二百余阵,屡受重伤,前后流的血能有几斛多,怎么会不生病!”
想必秦琼在这个时候也会后悔当年的年少轻狂,只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秦风既然知道这点就不会再让此事发生,在他刚刚穿越到了大唐朝,明白自身处境之下,联合秦夫人愣是逼着秦琼治疗,到现在他的旧疾已是痊愈,再加上秦风给他配制的各种保养药物、药酒,使得秦琼的体质更胜往昔一筹,再加上有着秦风这个奇葩的存在,武道之上已陷入瓶颈的秦琼在“指点”秦风之际,却也通过秦风的奇言怪论得到了不少的启发,使得自身的武艺百迟竿头更进一步,再加上秦琼也修练了秦风说是养生之术的“三花聚顶五气朝元”功,程咬金、尉迟敬德与他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等打完了这一仗,找父亲好好练练!”秦风看了目光中蕴含着脉脉情意的马云萝一眼,脑海中浮现出了这个念头,他相信下次面对秦琼,他再也不会出现那有力量无处使的感觉了。
第434章:传国玉玺()
“大将军,张将军麾下一千士兵押解重要俘虏回来了!”
便在这时,在练武的秦风与一众将领得到了斥候送回来的消息。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秦风、程咬金等人面面相觑,这三路大军齐出,还不到一天时间,张士贵就有大收获了?能让他派一千虎贲之士押送的人物,定然不是无名之辈。
斥候简洁的说了一句:“张将军在西南方向遇到了一股试图往北逃窜的突厥军,与对方一番简短而激烈的战斗,最终将之击溃,而且,这一战,不但消灭了两千多突厥兵,还抓住了他们的可敦,隋朝余孽的皇帝、皇太后。”
短短的几句话,信息量实在有些大。
秦风、程咬金都忍不住怀疑自己的耳朵起来了。
“你确定是突厥的可敦,与隋朝余孽的皇帝、皇太后?”张士贵才走了多久?就撞上了大运?秦风有点难以相信。
“一点没错。突厥兵前锋在恶魂谷让李大总管的伏兵所击败,百姓四散而逃,这些人在两千多突厥精锐的护送下,东方逃窜,似乎想与颉利可汗汇合,却不曾让正往这个方向行军的张将军不期而遇。”
“张士贵这家伙真命好。”秦风哈哈大笑了起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抓住了这些人,也意味着战争完成了一半。随着隋王杨政道被俘,所谓的隋王势力也彻底被灭,从这一刻开始,隋朝才真真正正的从天下人的视线里消失。自此以后,再也无人胆敢以隋朝的名义而进行不法之事了。也为大唐消除了潜在的隐患,张士贵这家伙第二功劳是绝对跑不了了。
突厥可敦被抓的意义也一样重大,突厥可敦是前朝的义成公主,自从唐朝一统天下,她就一直教唆颉利可汗南侵,对于身处突厥的隋朝后裔她是照顾得无微不至,所图所谋,可见一二。
秦风心中是喜不自胜,史上,颉利可汗在李靖多方围剿逼迫之下,假意投降,之后让李靖识破了他的意图,一举攻克了汗庭,颉利可汗不得不仓皇西逃,准备投降西突厥。本以为风雪能够阻住李靖前进的步伐,可不曾想李靖却借着风雪的掩饰,日夜兼程的率军突袭了阴山,生擒颉利,斩义成公主,自此而后,东突厥、隋朝彻底灭亡,那是着名的战役,也是天大的功劳。可现在,灭隋朝这样的好事落到了自己的属下身上,那可真够荣耀的事儿,呵呵,名留青史,当真是极大的诱惑啊!
其实对于一个穿越者而言,他所做的任何事情在这个时空来说,都是合理的,因为在他进入这个时空开始,在第一层涟漪产生的那一瞬间开始,史已经发生了改变,虽然还可能出现极大地惯性作用,但是一切都是不一样的了。
比如史上抓住颉利的是唐将张宝相,如今却是张士贵。
“哈哈!这真是天意连老天他也都站在我这边了!”
秦风感慨万端,但是对于这个从上下掉下来的馅饼,是不吃是白不吃,秦风顿时也撇开了武道的事情,笑道:“走,我们去见一见那个大名鼎鼎的萧皇后!”
程咬金、马云萝、程处默、尉迟宝庆、房遗爱不知萧皇后何来的大名鼎鼎,只好带着疑惑跟着身后。
秦风想着网文记载的事情,想着迷倒六位君王的萧后,连李世民都拜倒石榴裙下的传奇女子,脚步不由得走快了一些。
在军营外等了大约半个小时,一千将士押解着俘虏与大量的战利品策马狂奔而来,不一会,却见张士贵的副将领着十数人大步而来。
在他的身后是一名穿着宽大锦服的孩子,肚子高挺着,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东西,由一个白发苍苍、气质高贵典雅的老妪牵着。小男孩的神色有些拘谨害怕,他畏畏缩缩的虽然与老妪并肩走着,但总有往老妪身后躲的迹象。
在小孩的身侧是一个美少妇,她冰冷的一张脸,脸上带着些许岁月遗留下的痕迹,丹凤眼中有着一股傲气。
“难道她就是萧后?”
秦风在心底嘀咕,这个妇人虽有了一定的年纪,不过确实也有一股上位者的味道,而且五官也很精致,可以想象若在年轻个十岁,一定是一个极美的绝色妇人。
若千古传言属实,也许李世民那个色鬼口味偏重也不一定,李世民与史上的枭雄曹操十分相似,各方面都优秀,要是与曹操一样是人妻控与未可知,况且上了萧皇后这个身份独特的绝色美少妇,似乎也确实有着一些心理上满足。
秦风目光落在他们之后,在他们之后的一群人大多都是半百之龄,有的更是甲年华,走路都不利索了。
这些人一脸菜色,一脸风尘困顿、忐忑不安的模样,他们身穿前朝的官服,一看就知道大多都是隋朝的死忠分子,当年杨广闹得天下大乱,一发不可收拾,无力回天,率领百官躲到了扬州,不愿意回中原,主持大局。
宇文化及煽动随行禁军的思乡之情,造反诛杀杨广,率领百官意图北归,但先被李密击败,随后又输给了窦建德。义成公主向窦建德要人,窦建德也不敢得罪突厥,将宇文化及的人头与擒获的萧后以及隋朝百官一并送给了突厥。
突厥以杨广的孙子杨政道另立朝廷,随行百官也成了朝中大臣。他们虽是大臣,却权无权,势无势,自由还受到限制,不许返回中原,至今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他们这些年不管如何艰难,却至今依然追随着杨政道,虽是敌对的关系,可是这份忠诚也让秦风不得不道上一声佩服。
双方来到近处。
那个牵着孩子之手的白发老妪看了为首的秦风一眼,神色有些诧异,思量半晌,她轻轻的推了小粉妆玉琢的小男孩一把。
小男孩看了秦风等人一眼,用十分畏惧的眼神,紧张的回头左右四顾,眼圈都有些红了。
老妪露出一个严肃的表情,小男孩表情里挣扎犹豫了片刻,才在白发老妪鼓励的目光里上前了两步,跪倒在了秦风的面前。
小男孩身后的所有人,包括老妪都跟着一起跪伏在了地上,唯有那脸上混合着不屑、悲哀、绝望等复杂情绪的绝色美少妇巍然不动。
“这”秦风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这跪拜之礼还是第一次见过,纵然是李世民也没有设立这种污辱人的礼节。也因此,跪拜之礼意义非凡。这些人的跪拜让秦风有些不知所谓。
“杨政道,你在干什么,你是大隋的皇帝,怎么能够跪乱臣贼子?”她的声音尖锐,好像受到了莫大的刺激。此时,那个风韵犹存的妇人声尖叫了起来,“你是皇帝,是开皇大帝的后裔,哪怕是死也不能弯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