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提到正事儿了,茅丽心里念了声佛,封诗琪这丫头根本不是个会替人说好话的孩子,简直恨不能拎着钱正昂在自己面前晃啊晃——看啊看啊,这可是个好老公,你要不要啊。
做钱正昂的女人。
这是茅丽参加偷袭基地的行动后,打定的一个念头。
如果说,此前她还抱有对钱正昂玩弄的心思的话,那么此时此刻她的心思已经来了个180度大调头。
冯臻臻是个疯子。
就算她是只智尸,可也是个疯子。
茅丽在行动中冷眼旁观,冯臻臻为了王路的安危愿意付出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也许冯臻臻自己还并没发觉这一点,但所谓旁观者清,茅丽可是看得明明白白,甚至连她也在怀疑,封海齐可能已经知道了真相,至于为什么没有击杀冯臻臻,她一时还猜不到。
只是和这样一个疯女人争抢男人,除非自己比她还疯狂,否则,肯定是争不过的。
而且前不久田间劳动,自己主动勾引王路的失败,说明用寻常征服男人的办法,在王路身上并不管用。
王路身边的女人不少,陈薇、谢玲、冯臻臻,这一漟子混水,自己可不想趟进去。
潜伏的关键是不要引人注目,而争风吃醋却绝对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所以,自己以前计划的用肉体征服王路,夜夜享用他的体液的方案,不得不夭折了。
茅丽已经决定长期地在王路身边潜伏下来,直到有一天自己完全觉醒,这就需要有个很好的身份对自己进行掩护。
这个身份,需要在崖山有一定的地位,时时能接触王路,却又不引人怀疑。
仅仅当卫生院的一个护士,可实现不了这个目标。茅丽以前是个模特儿,并没有医疗经验,虽然她如今以一只智尸的发达头脑,也能做到学习资料时过目不忘,可问题是她的心思全不在这上面,做事情更是丢三拉四。茅丽很难想像自己在医疗业务上能超过冯臻臻,也当个卫生院的骨干医生。
所以茅丽根本没想过走这条路,女人最大的资本可不是什么头脑,而是脸蛋和身材!
当钱正昂的女人,借助他的身份和地位,在崖山谋取一席之地,更能顺理成章的接近王路,做许多以前不方便做的事。
茅丽此前有意无意地撩拨钱正昂,就是想让那个笨蛋追求自己,可钱正昂实在是不开窍,或者是胆子太小,至今没对自己表白。幸好,这崖山还有封诗琪这样的热心人,乐于给人拉皮条——啊,不对,是拉媒作保。
眼见着这一出戏的各个角色自觉或不自觉地凳上了舞台,总导演兼编剧兼主演的茅丽知道该收网了,她微微低下头,手指在桌面上划着圈圈,用勉强能听到的声音道:“诗琪,你、你说啥呢,我、我不明白。钱正昂医生他为人好不好,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封诗琪根本不是当红娘的料,哪里听得出其实茅丽这是欲拒还迎,她像开炮一样直嗵嗵地道:“唉呀,怎么和你没关系?咱们崖山只要长眼睛的,都看得出钱正昂喜欢你呢。”
茅丽的头垂得更低,长发披下来,遮住了脸:“他哪里对人家好了,对人家一直这样凶,做事情慢一点,就要挨批评。”
这要是换了封海齐这样老于世故的,一听“人家”两个字,就知道这事已经成了七成了,旦凡女人家自称“人家”,那就是春心动了。人家人家,恨不能到人家家里去,这茅丽早晚是钱正昂锅里的菜。
封诗琪哪里晓得此等关节,一听茅丽这话,顿时急了眼:“茅丽你这就不知道了,钱正昂这人办事顶真是出了名的,听我爸爸说,他以前还和王队长顶过牛呢。他对谁都这样,并不是专门对你一个人不好。不过,他可是真心喜欢你。我跟你说啊,自打你们参加行动后,钱正昂整宿就没睡过,一直呆在办公室里,灯从晚上一直亮到白天。你知道他当时坐在谁的办公室里?嘿嘿,这事别人不清楚,也就我知道。我因为担心有人受伤,在家里又坐不住,就去卫生院找钱正昂,想问问他有没有什么收治伤员的准备工作我能做的,可没想到,他没坐在自己办公室里,却在你的办公桌边傻愣愣地坐着。你听我的没错,这钱正昂啊是真心喜欢你。”
茅丽在长发的遮盖下,嘴角一抽一抽的,封诗琪这红娘做的——不知内情的人听了还以为钱正昂是偷窃狂呢,她故意叹了口气:“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真的,真的不能再真。”
“可是、可是……”
“唉呀,还有什么可是的?要我说,不管成不成,你们两个先相处一段时间呗,对了,就是先当朋友处着,慢慢的,就有感情了。”
茅丽幽幽地长叹一口气:“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我、我是担心……算了,你不懂的。”
封诗琪急了眼:“我的茅丽姐,你到底担心啥啊,给个明白话行不行?”
茅丽咬着唇轻声道:“我、我不想瞒着你们,我的身子是脏的,没脸和钱医生在一起。”
封诗琪怔了一怔,才明白过来茅丽说的脏身子是何意,这句话,一下子揭开了崖山不少小伙子私下里对茅丽来历的猜测——她果然是其他定居点的“金丝雀”。当然,这是好听一点的说法,说得更直白,只不过是用肉体和色相交换安全、生存和粮食的可怜女人。
封诗琪虽然年纪轻,但没少见过这个,当年要不是关新护着,她也差点沦落到那个地位。一念至此,悲从心来,她一把抱住茅丽:“茅丽姐,这不是你的错,真的,这不是你的错,是这个该死的世界太王八蛋!”
茅丽立刻适到好处地抽泣起来,当然,她的眼中无泪,只是长发掩盖着,封诗琪哪里看得出来。
第六百一十四章 吃他还是爱他?
封诗琪还在连声安慰着:“茅丽姐你别哭了,今后也别再说什么自己身子脏不脏了,咱们到崖山的这些人,哪个人是真的干干净净的?为了生存,都做过一些伤天害理的事。只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到了崖山,就是我们新生活的开始。你放心,钱正昂并不是那么不通情理的人,他自己因为一直守着丧尸老妈而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和驱赶,你们两个都是苦命人,他又怎么会看不起你?”
茅丽见好就收,她抹了抹泪:“唉,诗琪妹子你说得对,我们都是苦命人啊。其实我也不求什么,只求这世上有个人是真心真意对我好,经历了那么多事,我如今只想守着个人,平平安安过了下半辈子,要不然,我不用千辛万苦地冒着生命危险逃到崖山来了。”
封诗琪一拍手:“太好了,茅丽姐,我这就找钱正昂医生去说……”
茅丽一把扯住封诗琪的衣角:“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这样猴急的去找钱医生,倒好像人家心里有多着急想倒贴上去似的,人家的脸都丢光了。”
封诗琪一看窗外的天色,吐了吐舌头:“是我冒失了,放心啦,茅丽姐,你可是我们崖山数一数二的大美人,你和钱正昂的事要是成了,可不得让多少人眼红。”
茅丽一跺脚:“讨厌,人家也只是答应和钱医生处处看,又没说一定会成,我、我不和你说了。”说着,头也不抬匆匆上了楼。
茅丽一回房,关上门,就知道大事已定,就封诗琪的性子,肯定会找钱正昂将今晚自己的一番话一五一十竹筒倒豆子倒全倒出来,有些话,自己是故意想借封诗琪的话,说给钱正昂听的。
比如说,哭诉自己的身体脏。
如果换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女人,肯定会将这种丑事隐瞒起来,最怕自己心爱的人知晓。却不知道,这样做有多愚蠢。
生化末世降临后,绝大多数女人成了男人们的玩物,出卖肉体是件平等交易,你要是否认这一点,就像洗头房里的小妹对人说“大哥我不卖”的一样,太假了。
茅丽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她是摸准了钱正昂的脾气,作为一个医生,一个女人性交的次数以及性交的对象,都只不过是种数据而已,无论她的体内进进出出过多少个男人,肉体的本质是不变的。钱正昂这样的男人,更关注的是女人的心。
所以,茅丽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受尽凌辱想重新做人的弱女子,这样的女人,最容易引起男人保护的欲望,自己将过往的历史越是坦白出来,钱正昂对自己的爱就更深。
没错,男人,就是这样犯贱。
茅丽重新找到了以前自己在娱乐圈混的感觉,玩弄着男人,也被男人玩弄。唉,在智尸堆里过日子,实在是无趣,丧尸们臭烘烘傻呆呆,偶尔结识几个智尸同伴,因为觉醒程度不一,有的根本不会说话,也很难谈得拢,象先知王璐这样的极品,实在是很少见。还是混在人类中过日子有趣,看着男人们被自己这样一只智尸迷得神魂颠倒,当真是和《画皮》有得一比呢。
只不过,自己并不需要一定要吃人心,其实吃点血啊精液啊也可以补补营养的,在吃不到王路的日子里,吃吃钱正昂的体液也算是聊胜于无。
冯臻臻在隔壁房间里,听着茅丽进进出出的声音,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反常态这样晚才回家,但这点疑惑也只是一闪念间的事,她更多的是在思考在崖山龙王庙前,封海齐对自己说的话。
刚刚跟着封海齐回家时,冯臻臻自认大事已定:自己因为与王路“神交”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化,原本最大的威胁陈琼,已经不能再主动探测到自己的脑电波。历经偷袭基地行动后,又鬼使神差地解决了自己能指挥丧尸的问题,多了个异能者的合理身份。这些都意味着,只要不出大的漏子,冯臻臻就能在崖山长久地生活下来。
然而不知为什么,冯臻臻总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脱离了自己的掌控。
有什么事情,不对头。
非常,非常不对头。
冯臻臻躺在床上静静思索着,她穿着一身月白的纺绸睡衣,胸罩解脱了放在床柜,透过轻薄的睡衣,能看到两粒凸点,下身在睡裤里还穿着一条三角的内裤——在封海齐家里住了那么久,耳濡目染之下,冯臻臻早就已经学会了如何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穿衣吃饭,再不会闹出光着身子裸睡,将空白卫生巾一直贴在内裤里的无厘头事了。
晚风从开着的窗户里轻轻吹进来,拂过冯臻臻的发梢,就像王路的手指穿过她的黑发。
冯臻臻突然坐了起来——她终于明白有什么不对头了!
封海齐误认为自己爱上了王路。
这是个笑话,自己是智尸,智尸是没有感情的,何来爱情。
更何况,在冯臻臻眼里,爱情只是种内分泌失调,以智尸强横的身体,连没了心脏都能活着,又怎么会受到区区何尔蒙的影响?
就算这段爱情能感动大象和鲸鱼,也打动不了智尸分毫。
只是,那真的不是爱情吗?
或者说,什么是爱情?
冯臻臻和封诗琪一起看电视剧,对着里面的男欢女爱生离死别,她非常不解,对于智尸来说,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丧尸、智尸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没有感觉的智尸来说,它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只为了自己而存在。
可真是这样吗?
冯臻臻想到了王路。
王路对冯臻臻来说,绝对是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
如果有任何别的智尸打王路的主意,伤害到他哪怕一根头发,冯臻臻绝对会杀了对方,即使对方是智尸同类也在所不惜。
因为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生命维系着我的生命。我的身体里流着你的血。
我们相依相存,永不分离。
如果这不是爱,那么什么又是爱!
冯臻臻一下子从床上翻身下了地,光着一双足,在地板上来回走着。
不,不对!一定是搞错了!
王路,只是我的圣餐,我的血食,他存在的目的,只是让我吃了他,以便我能觉醒。
就像人吃猪一样,王路,就是只待宰的猪。
可是,这只猪……
冯臻臻脑海里突然浮现出王路的一双咸猪手在自己身上游走的画面。
她知道这一幕其实并没有发生过,只是那天自己和王路“神交”时的经历。
假的,都是假的!
然而,那双手在自己羞人之处拔弄时的,引发的如潮一样的快感,却是如此清晰。
冯臻臻双腿一软,坐倒在床边。
不知过了多久,冯臻臻突然站了起来,匆匆脱下睡衣,换上护士服,推门就走。
卫生院的病房里,王路鼻息沉沉睡得正香。
走廊外,一个人影摸黑靠着墙轻手轻脚走了过来,那人走到门边,侧耳听了听里面王路打呼噜的声音,左右转头看了看两边确认并没有旁人,伸手一转门把手,飞快的闪身而入。
那人影进入房间后,站在王路床头,良久,一动不动。
来人,正是冯臻臻。她在家里被自己爱还是不爱王路这个问题折磨得快要发疯了——脑海里翻来覆去想的都是这个问题。
几乎是下意识的,冯臻臻突然很想看到王路,似乎只要看到他,自己就能寻找到关于爱与被爱的答案。
如今冯臻臻站在黑夜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病床上的王路,她的眼睛能在黑暗中视物,连王路腮下的胡子渣,都看得一清二楚。
不知过了多久,冯臻臻慢慢地慢慢地呲开了白生生的牙齿——也许,将王路整个儿吃了,就永远不存在困扰自己的问题了。
不,不行,你承诺过永远不吃人的。
错了,那个承诺,本身就是个谎言,你吃王路带血的纱布如此贪婪,再好不过的说明了你的本性就是食人者。
吃一滴血和吃一个人,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食人者!智尸!怪物!
你永远不可能得到他!
你和他不是同一类物种。
所谓的爱情只是虚幻的假象。
吃了他,你就会完全进化,然后,离开崖山,从此过上无拘无束的生活。
你将会超脱人类这具旧躯壳,也超然于丧尸这样的不完美物种,将进化不完全的智尸远远抛在身后,就连先知王璐,也将拜倒在你的脚下。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神,那你,就是神。
我的女神。
嗒一声轻响,门口的开关被人打开了,病房内大放光明,冯臻臻下意识地一眯眼。
“冯臻臻,这样晚了你怎么在这里?”门口站着的,不是陈薇和谢玲,又是谁?
冯臻臻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机会。
谢玲很难对付,如果走脱了陈薇,自己根本没把握在短时间内收拾了谢玲,再吃了王路。
冯臻臻正迟疑着该怎么解释自己没有在封海齐家睡觉,却深更半夜出现在王路床头。
陈薇拍了拍额头:“啊呀,看我这记性,钱正昂医生是提起过要安排你值夜班来着,我还劝过他,说你刚参加行动回来,理该好好休息。可没想到,冯臻臻医生你还真来了,对不起啊,为了王路,你都睡不了一个囫囵觉。”
冯臻臻含糊道:“没什么,我这人不贪睡。”
冯臻臻心细,一眼看到了陈薇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保温箱,知道她和谢玲半夜前来,必有要事,便道:“我就在隔壁的房间,陈老师你有事就叫我。”说着退出了王路的病房。
谢玲一等冯臻臻的脚步声远去,立刻把门反锁上了,贴着门背侧耳听了听,向陈薇点了点头。
陈薇利落地快步走到还在熟睡的王路身边,打开了随身的保温箱,从里面取出了一袋子血浆,挂在吊杆上,又取过针头皮管等物,很熟练地在王路腕部扎了一针,血液一滴一滴进入了王路的体内。
这血,正是王路临去时给陈薇等人留下的,陈薇的想法很简单,王路这次在基地大量失血,用自身血还补,效果肯定不错。
随着血液进入王路的身体,他苍白的脸色果然渐渐恢复了红润,陈薇和谢玲大大松了口气。
这相当于自采血回输,效果自然比异体血要好得多,陈薇和谢玲直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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