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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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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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动脉破裂,3至7分钟,自己就会因大量失血而痉挛,然后,是休克,再然后,当自己再次“醒”来时,就成为丧尸中的新成员了吧。

没事儿!应该没事儿!自己意识还清醒着,还能走动!大动脉,绝没有破。

只是……

太痛了!妈的!太痛了!

真想停下来休息啊。

哪怕是一会儿也好。

就在原地坐一会儿,喘一口气,歇一歇,回复点体力,才能更好地重新上路——身体似乎在这样不停地向王路呼唤。

但潜意识却以更高的声调向王路呐喊——

绝不能停步,绝不能!

浑身是鲜血的自己,是丧尸最热衷的目标。

这血的气味随风飘散,早就已经传到了镇中心,在无数个阴暗的角落,不知有多少只丧尸蠢蠢欲动,迎着风中的血腥味,在寻找着,追逐着。

带着饱食一顿的最原始的欲望,在一点点接近王路。

要命的是,现在的自己,连一搏之力都没有。

兽夹,被遗留在长发女人的楼前。

弩,背在身上。

砍柴刀被当成拐杖,支撑着自己前行。

武器虽然在手,但万一被丧尸围住——不!哪怕只是一只丧尸纠缠上自己,凭现在的体力,王路自己掂量也不可能做到对丧尸一击毕杀。毫无疑问,接下来,会追上来更多的丧尸。

真到了这种时候,也许用砍柴刀抹自己的脖子,也比被丧尸生吞活剥来得痛快。

唯一脱身之路,就是快点走出小镇,回到崖山。

王路低头看了一眼对讲机,禁不住苦笑,早已经过了12点整点,离下次3点的通话时间还早着呢,就是想呼叫陈薇来支援自己,也是没门。

自己全身披挂,自以为威风凛凛,真到了紧要关头,却都成了垃圾,刚才身上连用来包扎伤口的面料都找不到,上身的迷彩背心,下身的牛仔裤,都太硬,不适合绑扎,自己身上剩下的唯一的柔软布料,就是内裤——靠,那还是算了吧。

最后,还是从长发女人的破裙子上撕了一块,才包好伤口。

狼狈啊,狼狈啊。

其实,自己说到底,依然是个废人,一个仆街的废渣!

在生化末世里生活多久了?

两个多月了吧。

自以为,已经了解了这个世界的冷酷。

也无数次在心里告诉自己,旧世界的秩序、规则,在现在,都已经崩溃了。

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

死人,吃活人。

活人,也吃活人。

月湖湖心岛上的那个男人,给自己的教训还不够吗?

那一次,自己差一点把全家送上绝路。

可今天,自己居然愚蠢到再次犯下同样的错误。

愚蠢到去相信一个同类,一个活人。

难道真他妈是因为自己看见一个女人就精虫上脑变成了个傻逼吗?!

还他妈的请人家去崖山吃饭!

啥叫引狼入室?

这他妈就叫引狼入室。

如果不是自己错有错着,临时回头,在楼下偷听到了长发女人和小丧尸的对话。

自己真把长发女人请回家,让她在饭菜里下了老鼠药。

现在躺在血泊里的,就不是长发女人和小丧尸。

而是王胖子一家三口了!

回想到长发女人对着小丧尸说到王比安是小孩子,肉嫩时。

王路就一个激灵。

继而是狂怒。

对自己的狂怒。

王八蛋!死猪!傻逼!神经病!13点!

你他妈就是全世界第一号的白痴!

杀,杀光所有的人!

丧尸,活人。

所有的,只要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都该死!都该杀!

这世界上,除了自己一家三口,所有的人,都去死吧!!!

抱着这样强烈的怨念,王路一步一步挣扎着出了鄞江镇,又一步一挪,几乎是沿着山道爬着,回到了崖山。

老天保佑,王胖子身上还罩着猪脚光环——镇内的丧尸,居然没有追上来。

王胖子不知道的是,并非镇内的丧尸没有嗅到他留下的血腥味——此时此刻,长发女人的小楼内,已经聚集了一群丧尸,正在挣抢着她的尸体。

虽然长发女人已经被王路斩首,但对丧尸来说,这依然是一堆鲜肉。

就像菜场里的肉铺,那些早已被杀,且被分尸后的猪的尸体碎块,在马大嫂眼里,依然是美味。

还有单个的丧尸,顺着王路滴下的血滴,正在沿路而来。

阳光下早已晒干的血渍,留下的气味越来越淡,丧尸渐渐迷失了方向。

但是,它一直在寻找,在接近……

王比安最先看到王路,他正从后山挑水回来。

看到山道上冒出来的全身血糊糊的王路时,王比安肩上挑着的水桶,咚咚两声掉落了下来。

王比安尖叫起来,声调都变了:“爸爸!爸爸!妈妈,快来啊,爸爸受伤了!他快死啦!”

王比安踉踉跄跄扑到王路身边,想伸出手扶,看到王路全身上下都是血——其实有些血是杀杀长发女人时被溅上的——却不知该护哪里。

王路已经全身脱力,看到远处的龙王庙时,知道自己终于安全后,已经榨出了最后一丝力气的身体,就彻底瘫痪了。

王路靠着一块石壁,缓缓地坐了下来,解下了背上的弩,手里的砍柴刀,锵啦一声,掉到了地上。

冲着含着眼泪,不知所措的王比安,王路眨了眨眼:“儿子,老爸还没死。老爸……还要活着保护你,保护你和你的妈妈。”

远处的龙王庙门口,跌跌撞撞跑来一个身影,正是陈薇。

第五十二章 疗伤

王路看到陈薇跑近自己,伸出双手时,终于支撑不住,靠着王比安的怀里,头一仰,昏迷过去。

王路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陈微和王比安的床上。

听到床上的王路发出了动静,站在床尾忙碌的陈薇连忙迎了上来:“你醒啦?”

王路眨了眨眼睛,扭头看了看窗户外,天还亮着。

王路舔了舔嘴唇,感觉到了唇上的干裂,他嘶哑着声道:“我昏迷了多长时间了?”

陈薇低声道:“还好,不到一个小时。”

头还是有点晕。王路正要对陈薇说什么,王比安从门口走了进来,手里小心翼翼地端着个不锈钢脸盆:“妈妈,热水烧好了。”

王比安一眼看到床上的王路睁着眼,兴奋道:“爸爸,你醒啦?!太好了,刚才我和妈妈都吓得哭了。”

王路侧头看了看陈薇,果然,她的眼睛红红的,下巴上还残留着泪渍。

王比安把热水盆放到桌子上——就是王路原来当床的桌子——对陈薇道:“妈妈,水是开的,我看着咕嘟咕嘟滚起来了,才舀出来端来的。”

陈薇夸王比安道:“做得好。”

一边不停手地整理着什么。

王路稍稍抬起身,看到放在脚后的,是酒精棉花、红药水、紫药水、云南白药、纱布、小剪刀等等一堆东西。

王比安走到床前:“妈妈,要不要我帮忙?”

陈薇忙得顾不上抬头:“好啊,等会儿妈妈要热水毛巾,你帮妈妈绞毛巾吧。”

陈薇话音刚落,躺在床上的王路沉声道:“王比安,爸爸要你做件事,很重要的事。”

王比安有点惊讶,也有点兴奋,凑到王路身前:“爸爸,你要我做什么?”顿了顿,“我保证做好。”

王路虚弱地喘着气:“会射弩吗?我见你偷偷摆弄过我的弩。”

王比安红着脸,点了点头。

王路盯着王比安的眼睛:“去,带上爸爸的弩,守在山道上,如果有丧尸上山,拿弩射死它。”

王比安小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道:“爸爸,我、我会射弩,射得可准了——我、我保证,不会放一只丧尸上山的。”

陈微目视着王比安拿起刚才她收拾进卧室的弩箭,腾腾地跑出了屋子——她可不会天真地相信,王路真是让王比安去守什么山道。

那只是支开儿子的一个借口。

陈薇略带疑惑地看着王路,王路支起身,点了点她手中的云南白药:“不行……还不能用这个……结了痂,就不好办了。先得把伤口里的碎渣弄出来。”

王路担心的是,刚才在打斗中,有什么玻璃碴、灰土、纤维什么的,残留在伤口里,现在匆忙上了云南白药,一旦伤口结痂收口,这条腿就废了。

甚至更严重,不清洁的伤口,会引起破伤风。

自己不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肉眼看不到的细菌手里。

陈薇愣了一下:“那你说怎么办?”

王路喘着气:“得先探伤,弄清楚,伤口内部还有没有异物。”

这要是在以前,很好办,送到X光间照一下就好了。

但现在——

陈薇在发愣:“怎、怎么探伤?”她瞄了一眼床尾的一把小剪刀,心里冒出一个堪称恐怖的想法。

王路顺着陈薇的视线看过去,也看到了小剪刀,他摇了摇头:“不能用金属器具,小心二度感染,得——得找样头部光滑一点的东西,好分辨出伤口里的,是肌肉还是别的什么。”

陈薇思索了片刻:“老公,体温计行不行?它的头是玻璃做的。”

王路紧皱着眉——脑袋越来越沉,两只眼睛开始发花——没有多余时间考虑了:“行。就用体温计,当心,别把头弄碎了。”那里面可是水银——真要在伤口里破掉了,陈薇直接可以把自己刨个坑埋了。

陈薇又从书桌抽屉里翻出了水银计,用酒精仔细擦过,举在手里回到王路身边。

“要我怎么做?”陈薇心慌慌的,要不是怕惊着王路,眼泪又要落下来了。——她可是看见剖过的河鲫鱼在油锅里跳都会吓得把锅铲扔出去尖叫的弱女子。

王路示意陈薇放下手里的体温计:“先把我的牛仔裤脱下来。”裤子上都是血,半干了,湿湿的粘在腿上。

陈薇转身去解王路的牛仔裤,先解了皮带,又从脚后扯裤腿,却忘了王路的裤子外,还在伤口上包扎了一条布条。

王路啊地惨叫了一声,陈薇惊得手一松,嗑,腿又重重落到床上。

王路痛得连叫声也发不出,只会翻白眼。

“老公老公,你别吓我。”陈薇声音里带着哭腔。

王路无力地挥挥手:“用剪刀……剪。”

陈薇明白了王路的意思,抹了抹眼睛,拆下最外面包的布条,用事先开水煮过的剪刀,把伤口周围的牛仔裤都剪掉,这才顺利脱下了裤子。

伤口处的血半凝着,看不清伤势。

陈薇抖着手,绞了好几把热毛巾,才把伤口周边半干的血渍擦干净了。

不锈钢水盆里的水,立刻变成了红色。

临到伤口时,陈薇换了棉签,沾上酒精,一点一点轻柔的擦着。

王路紧紧咬着唇,酒精刺激着伤口,比当时碎玻璃刺进来时还痛。

陈薇耳听着王路重重地吸气声,不敢抬头,只是手上的动作越发轻柔。

伤口凝结的血擦干净了,但立刻,又有新的血涌了出来。

陈薇手足无措地轻轻“啊”了声。

床头传来王路虚弱的声音:“扶我起来看看。”

陈薇转到床头,托着王路的背,把他扶了起来。

王路勉强探过头,看了一眼——伤口裂开着,就象张小孩子的嘴一样豁开着。

没有比这再坏的情况了。

伤口,果然不出所料的撕扯坏了。

有长发女人下的毒手,也有自己一路挣扎到山上的原因。

王路躺下来,努力直视着陈薇,让自己的嘴角带上一丝笑:“很好,别怕,只是有点血。你……你把体温计探进伤口,找找看,里面有什么异物。”

陈薇打了个哆嗦,王路感受到了:“别怕。”他放低了声音:“别怕。我的性命,就全靠你了。”

陈薇咬着牙,放平王路,控制住自己全身颤抖,捡起体温计,又细细用酒精擦了一遍。

转身,蹲在王路腿边。

伸出了体温计。

体温计戳进了伤口——床头的王路重重闷吭了一声。

陈薇抖着手,将体温计在伤口里来回划拉了几下,王路身体抖得连床都震动起来。

“老、老公,没东西,伤口里没东西。”陈薇不无欣喜地道。

王路却知道,这并不是真的,陈薇用的力太轻了,体温计的玻璃头,只探测到了伤口的表层。

但他已经抽搐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好半晌,王路重新恢复了一点力气,对回到床头忧心忡忡盯着他的陈薇说:“用手指,把伤口掰开,再找。”

陈薇眉毛都竖了起来,正要说什么,王路抖着手,捡了一片破牛仔裤,塞到了嘴里,紧紧咬住,向陈薇瞪了瞪眼。

陈薇知道,王路决心已下。

她飞快地回过身,用酒精擦了擦手,再次擦了体温计,向伤口俯下身——快,用最快的速度,少王路少受点罪。

陈薇伸出左手的两根手指,按住了伤口两边的肌肉,用力掰开,立刻,一股鲜血涌了出来。

陈薇憋住了呼吸,把体温计捅进了伤口,快速划拉着。

王路死死咬住嘴里的布头,甚至感觉到了牙关因为用力紧咬散发出的血腥味,眼睛瞪得都要突了出来。

不知为什么,王路突然想到了自己高一时,有次在沙滩上踢球,脚没踢在球上,却踢在对方的鞋子上,自己是光着脚的。

整个儿大脚趾的趾甲都翻了起来。

送到附近的一家乡镇卫生院后,那个象屠夫一样的外科医生,连麻药也没用,直接用夹子,从自己的脚趾头上,拨残留的脚趾甲。

那个痛啊,可体会什么叫十指连心了。——十个脚趾甲,也一样连心!

但那痛,与现在比起来,简直就是个屁!

念头一闪而过,接着,王路幸福地昏了过去。

陈薇专心于辨别体温计玻璃头下的异样触觉,没注意到,王路一直在抽搐的身体,突然平静了下来。

陈薇的眉毛一挑,感觉到了玻璃头在伤口深处碰到了与肌肉不同的触感。

她轻轻转了一下体温计,有了,体温计似乎缠到了什么东西。

陈薇的动作更轻柔了,她缓缓地从伤口里斜着抽出了体温计。

体温计的玻璃头上,挂着一缕碎布条。很细的一条,比火柴杆粗不了多少。

果然不出王路所料,伤口里有异物,估计是长发女人握着玻璃片扎进去时,玻璃片先割破了外面穿的牛仔裤,继而把破裤子上的纤维碎片,也带进了伤口。

“取出来了。”陈薇转头向王路欣喜地道。

这才发现,王路直挺挺躺在床上,翻着白眼,嘴巴歪斜着,一截布头搭拉在半张的口里,早已昏迷了。

第五十三章 绝望

看到王路昏迷过去,陈薇一不做二不休,又细细用体温计探了一遍伤口,确认里面再无异物后,才喷上酒精清洗。

酒精泼在伤口上时,王路的身体无意识地抖了几抖。

陈薇回头瞄了王路一眼,发现他并没有清醒,赶快在伤口上撒了褐色的云南白药。

垫上纱布,包扎了起来。

包纱布时,陈薇有些迟疑,现在天气热,扎得太紧,不利于伤口通风,对愈合并不好。可不包严密了,又怕汗水啊灰尘啊什么的感染。

最后,迟疑了半晌的陈薇,用两条创可贴,封了包在伤口上的纱布的两条边,侧边没封死,用来通风。

用剪刀剪去了剩余的纱布,陈薇才大大喘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背心、领口、额头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

幸好王路晕了过去。

如果王路哼哼叽叽的,陈薇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硬起心肠下手。

以前王路切菜时,菜刀在手指上划拉个小口子,都能竖着指头哼上半天,更借此不烧菜不扫地不洗衣,连洗澡也不洗。

可现在——陈薇轻轻抚着王路的脸。

王路的脸上胡子拉碴。

王路有着一把络腮胡子。

谈恋爱时,每次来见陈薇,自然又是刮须又是往头上抹摩丝,多少整出个小白脸的样。

等到结婚后,王路一时发懒,整整一星期没刮胡子,才被陈薇发现自己的老公居然一脸毛毛。

这还了得,虽然陈薇从没指望过王路到韩国整个小白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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