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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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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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只要我还在,谁都不能带走你!”顾七七执拗地抱紧他,“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真正身份,还愿意与我做朋友的人。”

“赤砜叔叔……”钟小魁蹭到他跟墨嵩身边,“算了吧……我们就当没见过他们好不好?那块石头不是戴着墨镜么,他不会那么容易伤人……”

“钟小魁,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赤砜的脸就是一座缩水的南极冰山,怒道,“这样一只魔物,谁能保证将来他不会再要人性命?你身为钟家后裔,除魔辟邪,护卫人界乃是家训!你……”说话间,地下突然传来一阵隆隆的响动,片刻,那冬瓜般圆胖的地游白老头,从地底钻了出来,一边吐着口中的土,一边挥舞着手里的一个卷轴。

“两位阎君且慢动手,老朽今天是代表忘川市以及周边百里内所有妖怪来替阿生求情的,你看,这是我们所有妖怪的签名,我们都是阿生的顾客。他虽然是被称为恶魔的亡灵石,可在我们与他相识的日子里,他干的每一件事,都是被我们感激万年的大好事呢!”白老头几乎是滚到了赤砜面前,把手里的卷轴打开,上头密密麻麻全是妖怪们奇形怪状的签名,“他卖给我们的金鱼,不是普通的鱼,是他自冥河中带来的幽梦鱼,将这些鱼儿放在枕边,入睡的我们便可以看见那些永不能再见的亲朋,那梦境如此逼真,一条鱼儿,便是一个梦境,我白老头与妻子死别多年,托了阿生的福,才可以在梦境中再续缘分。你们可知道,对我而言,那不是梦境,是我白老头遗落多年的幸福。”

白老头噗通一声跪下,磕头:“听说阎君奉冥王之命来缉拿阿生,我们恳请二位看在阿生虽是亡灵石,但已是为善不为恶的情面上,放他一条生路!”

顾七七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单单卖金鱼了。

“呵呵,我在冥河的时候,比较无聊,没事就跟河里的鱼玩玩,知道了幽梦鱼的饲养方法,所以……”

“别说了……”顾七七轻轻遮住了他的嘴,“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有存在下去的理由,作为一个不会伤害别人,甚至可以帮助别人,一个与恶魔,与毁灭不相干的普通人,存在下去。你是Live,不是Evil,我知道。”

阿生释然一笑,出其不意地将她推开,说:“快走吧。谢谢你。你还欠我一个愿望。我现在就要你跟你哥哥走!”

“你看这……”墨嵩走到赤砜身边,语气似乎有所松动。

“不可以!亡灵石必须被封印回冥界,这是王的命令!”赤砜断然道,“你身为十殿阎君,脑子也不清楚了么?!”

“赤砜叔,你真是一点人情味都没有!”钟小魁不满地哼了一声,口里念念有词,手指一动,竟将阿生心口上的符纸给召了回来,扔在一旁,然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反正我是不会再动手了,有本事你自己抓他走。”

“你!”赤砜被这小子气绿了脸。

“我不会走的。”顾七七坚决地对阿生说,旋即她跪在地上,对顾无名喊道,“哥哥,我们的赌局,你输了。阿生他知道我的模样,依然与我做朋友。你要遵守诺言,让我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傻丫头,你……”顾无名急得直跳脚,不顾一切朝顾七七跑去。到这个时候,我想,这笔账我差不多已经算清楚了。我悄悄从头上拔下一根头发,放在掌心,朝里头吹了口气,低呵了声:“去!”

须臾间,无数碧绿如翡翠的光束从地底冒出,呈圆环状将顾七七与阿生所在的位置圈在其中,强烈的光华刺得所有人几乎都睁不开眼睛。

龙卷风般的气流里,这些光华不断扩散,转眼包围了整座迎月山,伴随一阵巨大的轰鸣声,所有的光束又在一个瞬间消失不见,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待众人再睁眼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山脚。顾七七与阿生的身影已然不见。

赤砜拿下挡在眼前的手,怒斥我:“你干了什么好事?”我拍拍手,笑盈盈地说:“当年我初得人形之时,曾用我一根头发一口真气,保住一片湖泊堤岸稳固,百年不涝。我的头发与真气,是世上最坚固的封印,当年我道行尚浅时,便可稳固一片湖泊,如今我千年修为,给这迎月山下个封印,阻止不该进入的人进入,小菜一碟。赤砜,墨嵩,从此刻起,你们冥界之人,已不可再踏入迎月山一步。连你们的王都不可以。”

赤砜脸色一变,不信邪地往前走,转眼便被一张无形的电网似的玩意儿给弹了回来,狼狈地摔在地上。之后,任他使出怎样的招数,就是无法突破这无形的阻挡。

“行了,别白费力气了。只要我活着,这结界就无法被突破。”我幸灾乐祸地朝他挤眉弄眼。

“你……我……”赤砜的脸,几乎要与他的头发一样红了。

“好啦,冥王那里我会交代的。这次并非你们失职。”我拍了拍赤砜跟墨嵩的肩膀,打了个呵欠,打算离开。

临走时,钟小魁跑上来,狡黠地朝我眨眨眼,说了声:“裟椤姑姑,COOL!”

“喂,不是说了有外人在的时候要叫我姐姐不要叫姑姑么?!”我白了这小子一眼。

“下次不会了!”钟小魁吐了吐舌头。

“你啊!”我屈指弹了弹他的脑门,笑道,“你跟你亲姑姑挺像的,将来,你一定会成为跟她一样伟大的人。”

“什么?我亲姑姑?还伟大?”钟小魁不明所以。

“因为你们,都心有善念。这对于钟家的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我朝他笑笑,也不管他满脸的问号,转身离开。

对,我跟那钟馗老鬼的后裔们很有渊源,钟小魁的父母,姑姑,爷爷奶奶甚至曾祖父曾祖母,我都认识。不过,若要说起来,这钟家人的故事又是另一个很长的传奇了,今天太累,我懒得回忆,以后有机会再说他们一家子吧。

我走得很快,但顾无名还是追了上来,拉住我不松手。

“你这就走了?我妹妹他们呢?”他追问。

“他们在迎月山上啊,在我的封印之内,会很安全。”我甩开他的手,那冰凉骨头的触感我很不喜欢,“还有,你还真会找援兵,你妹妹他们被困在山上,你谁都不找,偏偏要来找我,害得我……”

“我听说过,并且能在最快时间找到的,最有能力帮助我们的人,只有你一个。”顾无名有些心有余悸,“还好拉德机。还好我听说过你曾替水神子淼巩固断湖的事迹,你知道吗,你那一口真气与一根头发,那断湖到现在都没有闹过水灾呢!”

“好了好了,那些陈年旧事就不要再讲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他。

“好吧,那个,虽然你的封印让冥界的人拿他们没办法了,可对于他们来说,这不是变相囚禁么?用自由换安全,不对头吧?”他见我要走,赶紧挡到我面前。

我停下步子,仰头揶揄道:“现在你知道自由的重要性了?”

“我一直都知道!”

“你不知道。”我不客气地说,“真正的自由,不是指你有多宽的空间可以行动,而是能有多少心情被了解。不被了解的人,哪怕身在浩瀚宇宙,也觉得寸步难行;被了解的人,就算身在方寸之地,心中也自有一片海阔天空。”

顾无名不说话,看得出,他很茫然。

“算了,你这个傻大个是不会明白的。”我摇头,“总之是,你妹妹跟阿生,现在都很好就对了。我知道你疼你妹妹,但是你不要再去左右她的生活了,该干嘛干嘛去。就这样,还有,别不打招呼就来我的店里,我怕你吓到我的客人!”

“可是,那场赌局我不算输啊,那个石头不是人啊!”他垂头丧气地在我身后喊。

“其实,是人不是人,不是看一层表皮,要看这里的。”我指了指自己的心,说完,驾起一朵云雾,快速朝市区奔去。一整天不在店里,不知道胖子跟瘦子会闹出什么乱子。

我想,等阿生的伤好些之后,我会打开结界,让他跟顾七七自行决定去向吧。或者,我应该再将他们强行关在结界里多些时间,等我跟冥王那家伙协商好对阿生的处置决定之后再说?

再或者,能不能找个办法,可以破除阿生那双眼睛的魔力?应该可以吧。仅仅因为想看喜欢的人一眼,却会因此害死对方,这种宿命不应该存在于这个和谐的社会。

反正不管怎样,我今天又管了一件闲事,这大热的天,不留在店里吃西瓜,跑来折腾一整天,还白白用去一口真气,真是赔本生意。回去得好好检讨。

月亮比刚才清亮多了,圆满地挂在离我很近的地方,我在空中悠闲穿行,迎月山离我越来越远。今夜,这座山应该属于另外两个人,不对,是一个长成骨架模样的姑娘,与一个拥有人类身体的男石头。也许他们一直不能真正地相见,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嗯,这个夏夜,还不算太坏。

第九章 九厥

鹅黄与幽黑交织出一地微暗灯光,我踩在上头,如同在时间之河中缓行。

九厥走在我前头,湖蓝色的头发映在四周光洁无瑕的玻璃展柜上,似从最晴朗的天空摘了一片颜色嵌在里头,生动地贯穿于他专注的眼神里。

我跟他,第一次来西安,第一次踏足这座宏伟高大、容纳千年故事的历史博物馆。

九厥来秋游,而我,是被他强制雇佣来的陪客,雇佣条件之一,一箱金条;条件之二,以后来我店里喝酒必须付现金,且不得要求打折。

走在这种将千秋万世的纪念品汇集一堂的地方,我的感觉是有些奇怪的。展柜里那些如今被视为国宝的文物,在我走过的岁月里,曾经只是被把玩于鼓掌之间、毫不起眼的玩意儿,因为被烙上了历史的重印,它们的归宿便辗转到了这方小小的玻璃柜里,万人敬仰,高不可攀。有一天,我是不是也如它们一般,被永久禁足在一个玻璃柜里?我心里突然流过这样一个怪念头。但,我的怪念头,再怪也不及九厥这老怪物。

他在那个展柜钱驻足了起码十分钟,然后转过头,指着柜子里的东西对我一笑:“送我这个当生日礼物吧!”

那柜子里摆放的,是唐时“舞马衔杯纹银壶”,这酒壶,光润柔软,线条圆浑,上有鎏金莲花盖,侧有纯银细锁链,壶身两面均刻有鎏金舞马纹样,逼真生动,真真一件巧夺天工的尤物。可是,对于见过奇珍异宝无数的我而言,这把酒壶,无任何特别之处。

“你这老酒鬼要是想讨个酒壶当生日礼物,我大方些,送你个Swarovski的限量版水晶酒瓶,这个没有问题。”我抱着手臂站在他身后,挑眉道,“但是休想让我扛上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罪名。”

“我只要这个。”九厥执著地指着它,“你送我吧!”

“有本事自己拿,我不当从犯。”我坚决拒绝,心下却想,这老东西发哪门子神经,以他的修为,若想取这物事,根本易如反掌,为什么偏偏要经我手。他叹了口气,失望地垂下手。我从未见过这样总是一脸坏笑,永无正经的九厥,有此时此刻的摸样,像个被抽取了精魄的木偶。

“喂,你……不用这个样子吧,如果你给我个合理的理由,我可以……”我于心不忍了,毕竟这家伙当年也帮过我许多,虽然他的要求有些古怪,可我并不是办不到。

“哈,小树妖,我逗你玩儿呢!”九厥突然转过脸,闪电般变回了他的常态,嬉笑道,“它不是属于我的东西。”

他的眼角,分明有一抹故意想藏去的失落与流连。

“走啦,吃饭去。”他扭头就走。

“你有心事。”我拽住他。

“我要吃饭!”他撇下我,径直朝博物馆出口而去。

我远远落在他后面,这老东西,永远一副比谁都简单,比谁都天真,比谁都容易看透的摸样。可我知道,他是我所认识的家伙里,最难以洞穿的一个。他的心,想那一头变态的湖蓝色头发,迷梦般不可捕获。

认识他至今,千百年时间,他与我谈天说地,纵古论今,却从不提他的过往。我只在多年前的浮珑山上,在他与另一人对弈的间隙,依稀听到他似是一直在找一个人,却寻之不获……我追出去,出口处那方供游客留言的地方,他刚刚扔下笔。

翻开那本充斥着各色笔迹的留言簿,最后一页,是他俊秀的笔迹——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前方,他的背影在秋风卷起的痕迹中,飘然而去。空气里,隐隐留下一曲他哼出的、我从未听过的悠扬小调……

1

“妖孽!那里逃!”

“你这秃驴,追我三天三夜,脚力还真好!”

“口出妄言!不收了你,贫僧当自绝于佛祖面前!”

“嘻嘻,你资质愚钝,心术不正,只怕佛祖也是不肯收你的!”

“大胆!”

夜色之下,山林之间,蒙蒙月光纠缠着山中的雾气,所见皆是浑浊一片,只听到其间有花木摇摆,落叶乱飞的动静。只听嗖嗖两声响,两道人影,一青一白,自那片混沌中一跃而出,竟跳到了半空,在那片清净月色下踏云疾驰。

“交出那物事,贫僧或可饶你不死!”白色僧袍的和尚,一手捏诀,一手提着法杖,向前头那奔逃之人怒斥。

“你能斗赢我再说!”月光点亮了一头在夜风中翻飞的湖蓝色发丝,那张年轻的脸孔上,只见到不屑的讥笑。

和尚更怒,一念咒语,脚下云朵飞得更快,眼见着便要追上那蓝发后生。

“死光头,三天不吃不喝还跑这么快……”蓝发后生心知不妙,突然按低了云头,朝脚下深山扎了下去……

2

长安城的繁华,历来与四季无关。穿梭于天子脚下的各色人物,马匹货车,不分时限地塞满了每条街道。矗立两旁的商铺民居,简繁从容、各有千秋,用一家之主的大气之态,注视着这些或土生土长,或远道而来的人们。脸穿过小街窄巷、花间树丛的风,都是稳重宽厚的。

时值夏末,几天的大雨已带来些许秋凉,今天好不容易见了晴,一大清早起街上便行人如织,热闹之极。只是,满街繁而不乱的好景致被一阵风急雨骤的马蹄声撕得支离破碎。一匹皮毛如雪、碧眼炯炯的良驹,托着一位年轻的紫衫公子,从市集之上如电冲过。马蹄之下,尘烟滚滚,带起的气浪不但掀翻了沿途那些轻飘飘的小摊儿,还连累了些倒霉蛋头上的小帽,露出一片难为情的秃瓢。妇人们搂着被这阵势吓的哇哇大哭的幼儿,边安慰边冲着远去的马屁股大骂——

“又是那祸胎吧?”

“看那碧眼名驹便知是了,全长安也就这一匹而已。”

“这混世魔王,全仗势着他外公乃当朝高官,父亲又是一方巨贾,胡来惯了,唉!”

苏秋池当然是听不到这样的评语的,因为没有谁有这般的胆量。什么“长安小魔王”、“无敌鬼见愁”之类的“美誉”,他绝非浪得虚名。

“绿耳,再跑快些,不追到那臭小子,我苏字便倒过来写!”苏秋池还嫌不够快,用力拍拍爱马的脑袋,离弦之箭般冲出了城西的延平门。

长安城内,那臭小子是第一个在弄坏了他苏秋池新买的酒壶之后,还赏他一句“你走路不带眼么?”的英雄。苏秋池咬牙切齿,今天真晦气,好不容易盼到老爹去了扬州谈生日,家中再无人管束,又遇到了这般好天气,加上古煌斋的老板又将那绝世无双的舞马衔杯纹银壶半卖半送给了他,本该是一天的畅快得意,谁料刚一出古煌斋大门,就被那骑着枣红大马的华服公子撞了个四脚朝天,那小子非但不下马道歉赔偿,还臭骂他一句,扬长而去。苏秋池几时受过这样的窝囊气,自然是跳上他的坐骑朝那华服公子遁去的方向猛追,但一直追到了这翠微山脚,竟连背影都不见了。

苏秋池勒停了马,四下探看,却只见满山光彩潋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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