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回顾一路上的经历,也多亏把司马灰扯了进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玉飞燕打算要在事成之后,拉拢收买这些人入伙,通晓医术善于接骨的阿脆倒还好说,可司马灰和罗大海这俩小子却是一副软硬不吃的臭脾气,如何才能说得他们心动?玉飞燕向来足智多谋,更会笼络人心,稍作寻思,就计上心来,趁着这短暂的休息之际,先从Karaweik身上找了个由头。
玉飞燕发现Karaweik胆子很小,自从进了这野人山巨型裂谷以来,吓得牙关打颤,话也不敢说上半句,就从身边取出一枚翡翠扳指。她祖上曾是显赫贵族,这扳指是其祖传之物,如果投到注满清水的铜盆中,就会放出满盆莹绿之光,显得颇不寻常,又因是大内之物,更有避邪挡灾之异。
玉飞燕拿出这枚翡翠扳指,取个红绳给Karaweik挂在脖子上,并且说了其中好处与他知道。
阿脆见Karaweik懵然无知,就告诉他说这扳指很贵重,让他快向玉飞燕道谢。
玉飞燕心中暗自得意,正想同Karaweik认作异姓同袍,再趁机与司马灰等人结纳了。谁知司马灰看也不看她那枚祖传的翡翠扳指,反倒对玉飞燕说:“无功受禄,寝食难安。星期天这小子,是我和罗大海的兄弟,你送他如此贵重的东西,我们也当送还你一件才对。”
玉飞燕知道司马灰这是不肯领情,心中极是不屑,心想:“你小子身上称得什么,能与我家祖传扳指相提并论,还好意思拿出来作回礼?”
司马灰看出她的意思,说你可是小瞧人了,别忘了破船还有三千钉,你胜家有祖传的玩意儿,我们也有户里留下来的东西,说着他冲罗大海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把东西拿出来给玉飞燕见识见识。
罗大海与司马灰向来都有默契,他点头会意,把全身上下口袋都翻遍了,终于掏出来一个铜制雕花的挖耳朵勺,看工艺似乎是缅甸土产,虽然看上去还算精致,那成色也像是有些年头的,但怎么瞅怎么是坊间的货色,要拿到玉飞燕这种常和稀世珍宝打交道的行家面前,实在是显得太不入流了,这件东西能有什么价值?掉在地上恐怕都没人捡。
司马灰看玉飞燕见了这挖耳铜勺,满脸都是鄙夷不屑的神色,就假意冷笑一声,对她说:“打头的你不识货了吧,是不是以为咱哥们儿手里的这件东西,是二分钱买个鸡屁眼子——贵贱暂且不论,它根本就不是个物件儿。其实你大概是有所不知,这可是清末民初的时候,由打皇宫大内带出来的。多少年来,它都是罗大舌头家里压箱子底儿的宝贝,要不是为了送给你这种有身份的人物,我们是死活也不肯拿出来的。”
罗大海在旁帮腔做势,就好象动了多大感情似的红着眼圈,含泪劝阻司马灰说:“兄弟,我前思后想,这东西我还真是割舍不得,咱这么做实在……实在是太对不起祖宗了。”说着就要把司马灰手里的东西拿走。
玉飞燕本以为司马灰是在捉弄自己,看他们神色郑重,不像作伪,难不成自己真是看走了眼,可于情于理又都说不通,只好问道:“皇宫里怎会有这等货色?”
司马灰故作无奈地道:“咱们说到哪算哪,我今天讲给你知道原也无妨,但你可千万别给传扬出去,这也不是有多光彩的事。”玉飞燕更觉诧异了,这里边还有什么不光彩的?却见司马灰伸手一指罗大海,对她压低了声音说道:“不瞒你说,你别看罗大舌头嘴里有点东北口音,其实他祖籍是北京的,那北京皇城根底下,从来便是藏龙卧虎,什么样的高人没有?这罗大舌头的爷爷,就不是个一般的人物,乃是满清王朝最后一位大太监小德海,这件东西的来历可不得了,是他爷爷小德海,跟着宣统皇帝离开紫禁城的时候,从宫里顺手牵羊给顺出来的。”
罗大海一听差点没气晕过去,心说“司马灰你真是一肚子坏水,得便宜就占,我就没见过比你更缺德的人了,你爷爷才是他娘的大太监呢”,但话说到这个份上,他也只好继续苦着个脸,唉声叹气地对玉飞燕说:“你听人说话不要紧,可要听明白了子丑寅卯,其实我爷爷他老人家并不是贼,随手顺出来这件东西,只是为了留个念想,这教为人不能忘本,咱那个大清国没了之后,老爷子天天对这挖耳朵勺行三拜九叩之礼,他老人家由打六岁就进了宫,服侍了太后和皇上多半辈子,一直到死还不忘了给主子尽忠呢……”他说到最后,似是念及旧事,触动了心怀,竟已哽咽难言。
司马灰连忙出言劝慰:“奴才能当到这个份上,真算是太对得起主子了。”
玉飞燕听到此处愈发起疑:“既然小德海是紫禁城里的太监,而且六岁就净身入了宫,怎么可能会有后人”?
司马灰赶紧替罗大舌头遮掩,说那位小德海公公出来之后,他不是也得成家过日子吗?结果就娶了个老宫女为妻,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在膝前,以便给自己养老送终,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感情好的没话说,所谓“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这正是罗大海他们家最令人动容之处。
玉飞燕微微点了点头,心中却仍有许多疑惑不解之处,又问道:“那位小德海公公,既然能从宫里边带出东西来,为何他不取金银玉器,更不拿古董字画,偏要拿个挖耳朵勺回来压箱子底儿?”
司马灰随口编造,说你可别小看了这个纯铜的挖耳朵勺,名副其实的是件国宝,为什么呢?因为看一件古物,你不能以材质断其贵贱,首先是要看它的历史价值,其次才是它的艺术价值。
话说自打大明洪武皇帝龙兴,浴血百战,终将元人逐回漠北,恢复了我汉家山河,后有燕王扫北,建都北京,一度励精图治,海内无事,怎奈日月频迁,星霜屡改,这正是“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到得明朝末年,朝廷失政,内忧外患,民不聊生,先是闯王李自成揭竿而起,率军打破京师,逼得崇贞皇帝吊死煤山,改朝换代为大顺,天下百姓只道是就此安居乐业,可偏又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引了清兵入关,那八旗铁甲席卷而南,所到之处,势如破竹,从此定鼎了中原,大清国仍然是建都北京,你道这是为何?只因那满清皇帝,也看中了咱北京的形势不俗,此地北衔燕山,西接太行,东吞渤海,南压华夏,真可谓金府天城,乃是万古千年的不拔之基。
自从满清入主以来,接连出了几代明君圣主,审时度势,任用贤能,务实足国,重视农桑,平定各地叛乱,一举扫除三藩,终于使得四海一统,万民归心,岂料康乾治世之后,却挡不住盛衰轮转,风云变换,终于朝纲败坏,大局糜烂,不可收拾,眼看八国联军趁势打入北京,逼得慈禧太后仓惶出逃,驾撵行至途中,天时风干水涸,烈日悬空,浮云净扫,老佛爷体内生出痰火,耳鸣目燥,苦不能言,御医多方诊治无果,正当堪堪废命之时,幸有随行官吏呈上暹罗进恭来的玲珑八宝挖耳勺一柄,由总管太监李连英亲自为老佛爷掏出耳垢,上天枰权之,重一两有余,慈禧得以泄出内火,顿觉神清气爽,耳聪目明,因此而活,遂主张于洋人议和,签定了《辛丑条约》。
可以说如果当初慈禧没掏耳朵,她未必能保住性命再次返回京城,光绪皇帝也不会因为变法不成,积郁成疾,落得含恨而终的悲惨下场,谁又能想到,这小小一个挖耳朵勺,却是历史风云变幻和晚清末年丧权辱国的见证之物,难怪到后来李鸿章李大人感叹道:“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挖耳铜勺原非凡,请君莫作等闲观。”
玉飞燕至此才终于明白,原来司马灰说这么多,无非就是为了显得他这件破玩意儿价值不凡,足以顶得上自己送给Karaweik的那枚翡翠扳指,自己刚才那番深情厚意竟然全都打了水漂。真是明珠美玉,投于盲人,好心都被当成驴肝肺了。她越想越是生气,不由得柳眉倒竖:“你就这么看我不起?”
司马灰看玉飞燕被自己气得俏脸惨白,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心中难免有些恻然,就直言相告,劝她说你就收下吧,虽然跟你在古墓里见的宝物不能比,可蚂蚱蹦进油锅里,大小也算是个荤腥儿。另外你也别废心思拉拢我们入伙了,这么多年以来,从没有人从野人山巨型裂谷里边活着走出去。退一万步讲,即便咱们真能活着离开,我也只希望你履行先前的承诺,带Karaweik远走高飞,至于我们三个的事你就别管了。
原来司马灰和罗大海、阿脆三人,在遇到“柬埔寨食人水蛭”时,便都已仔细想过,就算自己三人侥幸捡条命离开野人山,也不打算逃往海外去了。因为到了那边一无所长,也无以为业,为了谋求生计,必定会受制于人,迟早还得跟玉飞燕去做盗墓的“晦子”。想想姜师爷和钻山甲等人的下场,可见“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都是被东家以重金所雇,结果不明不白地死在了这片与世隔绝的原始丛林中。做这等把脑袋别到裤腰带里的勾当,谁也保不准哪天就走了背字,一头撞到“横死鬼”手里搭上性命。与其为了金钱去给那些财阀卖命,到最后死得像条狗一样,还不如就此越境回去,该挨枪子的挨枪子、该蹲土窑的蹲土窑,倒也落得一个精神爽利。
玉飞燕听罢司马灰之言,心头怒气虽有缓和,但恨意仍然未平,正待再同他说些什么,忽闻裂谷底部传来一阵巨响,众人知是有事发生,急忙探出身子向下张望,就见脚下那片茫茫迷雾之中,射出几道强烈而又刺目的光束。
眩目的强光,穿透了层层浓雾,明一阵暗一阵的不住摇动,晃得人眼前发花,随之而来的,是一片古树朽木倒塌折断般“吱吱哑哑”的怪异声响。司马灰察觉到那动静自下而上,由远而近,来得极是不善,听着就让人发怵,他寻思:“浓雾中的几道光束看起来如此明亮刺眼,比探照灯还亮过数十倍,绝不可能是生物光。还有那阵犹如枯树一般,从巨型裂谷深处迅速移动上来的声音,又是什么物体发出的?”
第三卷 浮屠 第七话 坠毁
大约在野人山巨型裂谷两三百米深处,从浓雾中射出几道刺目的光束,强光在黑暗中摇晃不定,同时在地底有枯树般吱吱哑哑的异常声响发出,听那动静,竟像是深渊里有什么东西迅速爬了上来。
司马灰断定在浓雾中出现的光源,绝不会是生物光。一般由生物或矿石发出的光亮,都属于化学冷光,亮度持久,但不会发热,对人类而言,是一种最为理想的光源;然而那片迷雾中晃动的光线,却极其刺眼,不是普通的探照灯可比,似乎来自于某种具有热量的电气光源。难道在这与世隔绝不见天日的地下裂谷中,隐藏着至今还可以运作的“强光照明装置”?
那架失踪近三十年的“蚊式特种运输机”,在如此阴冷潮湿的环境中,它也早该被腐蚀得破烂不堪了,而且运输机上肯定不会装有这种强光探照灯,所以从浓雾中发出的光源,不可能来自于坠毁多年的“蚊式”。
众人心下骇异难言,都不知迷雾深处会出现什么,可凝神秉息地窥觑了一阵,就见那几道光束倏然熄灭,裂谷底部再次变得寂然无声,就如同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一个危险之所以成为危险,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人们在事先不能预见到它的真相,司马灰也知道遇着这种事,光凭猜测没有用,还须眼见为实,他跟众人稍作商议,就决定同玉飞燕两人下到浓雾中探明究竟有些什么,当即带上武器,身上绑了以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的“宿营灯”,又拿了聚光手电筒,攀藤附葛向下而行,随着距离涌动的雾气越来越近,就隐约见那渺渺茫茫的雾中,浮现出一个巨大朦胧的黑影。
由于热带风团“浮屠”的侵入加剧,野人山地底裂谷中的雾气仍在缓缓降低,二人到得近处时迷雾已经不太浓重,司马灰借着手电筒的光线,仔细去看那个巨大的黑影,发现那竟然是一架被无数枯藤缠住的改型运输机,这架运输机机头圆钝,机身形状有如椭圆断面,两翼呈梯形分布,前窄后掠,与普通运输机截然不同的是——它通体都采用木制胶合板结构。
运输机机身上赫然有个显眼的“黑蛇”标记,这与在空军基地照片上拍摄的那架机体完全一样,而且看机型结构,与英国空军失踪的黑蛇号“蚊式特种运输机”一致,由于“黑蛇号”属于改型特种运输机,根据任务需要有意加扩充了货舱装载容量,机体也经过了大幅度改装,和常见的轻型“蚊式特种运输机”区别很大,所以对比照片判断出它的“身份”并不困难。当年的档案显示:这架运输机落入裂谷之后,从电波中传来断断续续的通讯声,驾驶员在拼命呼救的同时,也曾确认“黑蛇”降落在了雾中,随后便中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可是司马灰和玉飞燕亲眼所见,才知原来这架“蚊式特种运输机”并没有落入地底最深处,而是被坚韧的古藤绊住,悬挂在了野人山裂谷半空只中,并不曾降落着陆,由于“蚊式”与其他军用飞机不同,完全采用全“Balsa”轻质木料构造,液冷发动机功率高,飞行速度快,续航时间久,同时载重量并没有因此降低,而且蚊式飞机生存能力很强,可以适应各种艰巨任务的需要,在缅甸山区复杂多变的气候条件下,更能够发挥它出类拔萃的优异性能。这架“黑蛇号”改型特种运输机,在失控坠落时,受到裂谷间凝聚的气流作用,使得机身仍然保存完整,看上去并没有严重受损。
探险队冒死进入野人山,为的正是寻找这架特种运输机,并将机舱里的“货物”带回去,此时意外的发现到,失踪的运输机被乱藤挂在了裂谷半空,如此一来,就不用在深入雾气笼罩危机四伏的洞窟底部,不能不说是意外之喜,但司马灰和玉飞燕却并未因此感到庆幸,反而隐隐有种不祥之感。
玉飞燕看那机舱里黑漆漆的鸦雀无声,就低声问司马灰道:“你有没有觉得这架运输机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司马灰攀住从峭壁上垂下来的树藤,盯着那驾“蚊式特种运输机”望了一阵,他早看出些不同寻常的诡异之处,便随口答道:“是不太对劲,它太新了……好像是刚刚才坠毁。”事实上这架运输机坠落在深山洞窟里,应该已经接近三十年之久了。然而时间和地下恶劣环境的侵蚀,却并未在它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机身上的涂装就如同新的一般,也许连发动机都还是热的。
回想起先前在野人山巨型裂谷外边,众人曾看到一架幽灵般的机影从低空掠过,当时机舱里没有任何光亮,螺旋桨也是停止运转的,探险队追踪其飞行轨迹至此。依理推断,那架从云层中坠落的运输机,应该就是被裂谷中枯藤缠住的“黑蛇号”。但是英国皇家空军执行特别运送任务的“黑蛇”号蚊式运输机,仅有二十几年前在野人山失踪的那一架而已。
玉飞燕不禁在心中狐疑起来:“难道先前看到的真是幻觉?然而种种迹象又都表明,眼前这架运输机确实是刚刚坠落不久。失踪多年的黑蛇号运输机在雾中究竟遇到了什么?它在完全没有任何动力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在空中飞行?”又想莫非时间与空间这些恒定不变的能量,都在地底浓雾中被扭曲颠覆了,才使“黑蛇号”运输机以这种鬼魅般不可思议的方式出现?另外机舱里的驾驶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