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的女人的话,丈夫有权利休妻;第五,要是妻子是一个搬弄是非,引起家里人不和的女人的话,丈夫有权利休妻;第六,妻子生有难以治愈的重病,而且这种病可能影响到其他家人的话,丈夫有权利休妻;第七,妻子若是盗窃婆家财物的话,丈夫有权利休妻。
有“七出”当然有相对应的“三不去”。所谓的“三不去”就是指三种情况下,丈夫不得随便休妻。第一,无归处不去。意思是妻子娘家的人已经死光了,或者已经搬走了,没有了联系。这种情况下作为丈夫的男人,不能随便把妻子赶出家门;第二,守丧三年者不去。意思是妻子以儿媳妇或者孙媳妇的身份,为婆家已故老人守孝超过三年的话,丈夫不能随便休妻。古代人最注重孝道,妻子为婆家的长辈守孝三年,算是尽到了后人的职责,这样的妻子就是好妻子不能随便抛弃;第三,先贫后富者不去。意思就是婆家过去贫苦时娶的妻子,丈夫富贵后不能随便抛弃。说白了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不能富贵了忘记一起受苦挨饿的妻子。
义绝有点像现代社会的离婚官司,双方各自有各自的理由,让官府来决定谁对谁错,谁才是大赢家。如果夫妻之间,一方与他方的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的相互侵害如殴斗、杀害、奸情等犯罪案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不论夫和妻是否愿意,必须离异,违者要受到刑事受罚。法律强制离异在古代叫“义绝”。“义绝”,是指夫妻间因为某种事情的发生已经情义断绝,因此法律上规定这种婚姻关系应当解除。如果这种婚姻关系不自动解除,国家就要强迫解除并给以惩罚。“义绝”,最早见于唐律户婚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刑一年。”明、清律的条文一样,都是“若犯义绝应离而不离者,亦杖八十。”根据唐律疏议解释,构成“义绝”的条件有:1、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2、夫妻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3、妻殴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4、妻与夫之缌麻以上亲奸,或夫与妻母奸。5、妻欲害夫。考察这五种情况,都是亲属间互相侵犯的行为,可见“义绝”的律文仍然是以家族为中心,为维护封建伦常观念和封建家庭秩序而设的。其次,这五种情况只有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平等相对的,其余都是课于夫的责任轻于妻的责任,尤其是妻欲害夫为“义绝”,而夫欲害妻则不见律文。显然“义绝”也是男尊女卑一边倒。
官府断离,即官府判令离异,它与“义绝”相似而又不相同。“义绝”是具有“义绝”条件的不需司法衙门判决就应自动离异,不离的法律才加干涉,勒令离异并给予惩罚。而官府断离,则是司法衙门在处理其他案件时涉及到离婚问题一并断令离异,它类似现代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这有以下几种情况:1。逼妻为娼元代法律规定:“诸受财纵妻妾为娼者,??离之。”“诸勒妻妾为娼者,??妇人归宗。”明律也有相关规定。2。将妻典雇与人元律有“诸受财典雇妻妾者禁”的规定,但没有作离异的原因提出。明、清律明白规定:受财典雇妻女与人者除加以惩罚外,并勒令离异。3。妻之近亲属被夫**,或妻被夫父**元律规定:“诸**妻前夫男妇未成及**妻前夫女已成,并杖一百七,妻离之。”“诸翁欺奸男妇(不问已成未成),男妇归宗。”“翁戏男妇,断离。”看来,元代对妇女的利益多少作了一些保护,在这一点上不能不说比以前的王朝有些进步。
除了以上的主要离婚形式外,还有些其他的离婚条件。(一)违反婚约而离异:1、悔婚唐律规定,如果女子与人有婚约又许他人,并与第二个男子成婚,则判定女方与后夫离婚,而归前夫。前夫如果不要,可以加倍索回聘礼,女子则归后夫。2、妄冒古代的妄冒有两种情况:本人妄冒,如幼小诈说长大;他人妄冒,如已有残疾,令姐妹冒充本人。如果妄冒,没有成婚的,则取消婚约;如果已成婚的,则离异。(二)违反一夫一妻制而离异:我国古代法律只允许有一个正妻,这是为了区别嫡庶,便于嫡长继承。因此,我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严禁一夫二妻制。法经o杂律:“夫有二妻则诛。”唐律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国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因此,在中国古代如果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则第二次娶妻要以离婚处理。(三)因婚姻违法而离异违法婚姻的离异,可以分为两种:1、结婚违反禁止性规定而依法要离异或可能造成离异的后果。这种情况又包括两种:第一,必须离异的;第二,可能离异的,按法律应该离异,但因情况特殊,法律明确指出:“听不离”,如居丧嫁娶。2、以犯罪手段为自己或他人成立婚姻的。如抢夺他人的妻女奸占为妻妾等,如果成婚,则依法离异。结婚是“合两姓之好”,双方家长立于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可是一旦结婚后,妇女脱离父宗而加入夫族,便归夫家所有,可由夫家任意摆布,母家无权干涉。在“夫有再娶之义,妻无二适之文”的训条下,夫家可责令丈夫离弃妻子,妻子只能“从一而终”,“嫁狗随狗,嫁鸡随鸡”。古代中国的妇女只能是被抛弃的对象,很本没有离婚的权利。离婚制度仅仅是弃妻制度。
第二十五回 诈尸惊魂二十五()
根据涂师爷的解释,杨陶氏完全符合“三不去”的理由,而且是三条都符合。所以衙门判处杨大年和韩氏败诉,杨陶氏胜诉。再根据相关法律,韩氏的婆家正在为韩氏申请贞洁名分,韩氏这么做不但毁了自己的名声,也害了她已经去世的丈夫家的声誉。韩氏在没有和以前婆家断绝关系的情况下,已经和杨大年**,这是要不得的事情。韩氏不但不能进杨家的门,而且不能算是杨大年的妻子,更不是杨陶氏为丈夫杨大年张罗的妾室,所以衙门不会保护韩氏的任何权利。因为杨大年的行为相当于停妻再娶,所以罚杨大年强制劳役三个月。韩氏交由婆家自行管理,要是再有**举动的话,不但要追究韩氏婆家人的责任,更要把韩氏官卖为官妓。涂师爷拟好判决后交给知府大人宣布,当天就把杨大年抓去服役,韩氏交由她死去的丈夫家的长辈带回去管教。但是涂师爷并不知道杨陶氏后来的事情,因为杨陶氏住在京城城南,规定民事案件可以交给顺天府管理,也可以不跪顺天府管,但是人命案子顺天府不能直接插手。这是的当初顺天府和锦衣卫、东厂约定好的,谁也不能出错。
至于杨大年提出的离婚理由最初很简单,说是有了另外的女人,想要换一个老婆。后来不知道是谁告诉他这么说不但理由不充分,而且极有可能会判有罪。杨大年找了一个讼师花了一点钱,终于想出了“七出”里面的两条“多舌”和“妒忌”。用这两条理由可以名正言顺的休妻,哪怕上了公堂也不用担心理由不充分。
这个讼师不愧是一个老手,这种法子他也能想得出来。谁都知道这件事情错不在杨陶氏,是杨大年有了韩氏这个外室才想逼杨陶氏离婚的。但是上了公堂需要理由,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杨陶氏的不足,体现出杨大年的离婚是正确的,这就需要找理由了。无论任何一个女人,都有说闲话和被人说闲话的事情。说小了这是在家长里短说闲话,说重了就是在挑拨是非破坏家庭和睦。杨陶氏作为一个民间妇女,除了主持家务之外,或多或少认识几个邻居太太。大家在一起不说一些是是非非是不可能的,总会说到一些人家里的是非。杨陶氏的婆家原来很穷,亲戚们几乎躲着杨大年夫妻,现在杨大年有点钱了,这些亲戚就经常上门借钱。作为一个当家的女人当然对这种亲戚有点意见,在大家聊天的时候说起过这些事。这就成为了杨大年休妻的一个证据,说杨陶氏在多舌搬弄是非,破坏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作为一起患难与共走过来的夫妻,作为一个有了一双儿女的母亲,为了自己也好为了儿女也好,当然不允许丈夫有另外的女人。一般的老百姓不像大户人家的夫人那样“通情达理”,不但允许丈夫纳妾而且亲自为丈夫张罗。老百姓家的女人想事情很简单,丈夫是我的,我和他一起打下了一份基业,这一切不但是我的,而且将来是我孩子的。为了全部拥有一个男人,为了家业不被“外人”拿走,几乎每一个妻子都对自己的男人管得很严,不准男人明里暗里养小老婆。杨陶氏也一样,曾经不止一次地提醒过丈夫杨大年,千万不要有外心企图往家里带一个小老婆回来。为此杨大年和韩氏才决定休妻,而不是让韩氏以小妾的身份进家门。
有了这两个基本上所有女人都会犯的错误为理由,讼师和杨大年都以为这一次杨陶氏没有了退路。为此杨大年免得麻烦,索性把韩氏也带来了,就等和杨陶氏离婚后,直接上报衙门和韩氏确定关系。没想到的事情是杨陶氏不是一个傻瓜,也找了一个懂诉讼的先生。这个先生不但是一个有功名的书生,而且善于抓住公堂人员的气氛。在他三言两语之下,不但把杨大年的所有理由都推翻了,而且举出了“三不去”的铁律作为反击武器。包括代知府审理案件的涂师爷在内,所有的外人的情绪都被这个书生调动了起来。杨大年不但停妻再娶,而且要抛弃和他一起患难与共过来的糟糠之妻,更是为了休妻编造原配的罪名,这让见惯了这种事情的衙门中人也很气愤。涂师爷不但做出了决定,而且要好好的惩戒一下像杨大年韩氏这样的人。就连给杨大年出主意的那个讼师也跟着倒霉,不但一文钱的好处费也没有拿到,而且被衙门勒令不准再当讼师。作为杨陶氏请来的那个先生,不但打赢了官司可以拿到一份报酬,而且打出了名声,不久之后成为了一个包打赢官司的专业讼师。
离开顺天府后秦泰和展小小第一次感觉到一丝无奈,尸体找不到,几乎所有的线索也都是没有用的,下一步要怎么做才好呢?展小小已经习惯听丈夫秦泰的指挥,只要秦泰在场就不需要展小小出主意,所以展小小看着丈夫秦泰。秦泰心里不是没有打算,只是这件案子透着一丝不简单。要是插下去的话,极有可能会毁了一个家庭的和睦,甚至于导致一家人分崩离析。杨大年虽然有点可恨,但是他白手起家也不容易,这些家业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再说杨家还有一个半大小子和一个小丫头,要是杨家跨了的话,孩子怎么办?不过真相永远只有一个,在秦泰看来真相永远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不管是杨大年和韩氏在动手脚也好,还是杨陶氏有所隐瞒也罢,既然他们决定了而且已经做了,就要自己承担后果。秦泰决定不去管其他的事情,只要找到真相公布于众就好。
秦泰和展小小商量了一下,两人各带一路人马分头行动。现在的线索不多,但是极有可能会马上消失,所以需要抓紧时间处理。第一,那个一口咬死见过活着的杨陶氏的人,需要第一时间亲自审问。这件事情秦泰交给别人不放心,索性自己亲自去找这个人问清楚。必要的时候诈他一下,看能不能问出一个幕后主持人出来。不管这个人说的是真是假,不管这个杨陶氏是死是活,这个人一定有问题。不是有人故意教他这么说的,就是有人花钱雇他来做这件事情的。这个人要是敢说假话的话,这个人的胆子绝对不小。要是这个人为了钱做这件事情的话,一定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人。只要有弱点,秦泰就有办法抓住对方的弱点对付这个人。第二,杨陶氏的死不但突然而且有点奇怪,需要找当时请来的大夫和仵作问一个清楚明白。只可惜去杨家的时候,大家都说不认识这个大夫和仵作,不清楚大夫在哪里坐诊,仵作是哪一个衙门派来的。所以需要展小小带人去调查,找到大夫和仵作之后,展小小要亲自问清楚杨陶氏的死因和尸体的表象。第三,杨陶氏的尸体不见了。据说因为怕吓着孩子,也怕尸体发臭影响到邻居,所以杨陶氏的尸体只在家里停放了三天。随后运到了京城郊外的义庄,准备选好日子在已经找好的墓地下葬。没想到就在准备下葬的前一晚,这个杨陶氏的尸体就不见了。要说有人要偷杨陶氏棺材里面的财物的话,也不是这个时机。因为没有下葬,所以尸体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保护,就连棺材盖也没有钉死。一切要等到到了墓地后,挖好地穴的同时,才由家人或者子女亲手往死者棺材里面放陪葬品,然后才把棺材钉死下葬。这时候偷尸体没有理由,难道有人想要这个已经死了好几天的中年妇女的尸体吗?所以需要派人去打听义庄为什么会出现尸体不见的事情。这不但需要问的人有气势,而且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观察力。这就需要清楚秦泰团队的镇山之宝老酒鬼师爷亲自出马了。这种事老酒鬼师爷不但驾轻就熟而且十分在行。吓唬不行的话,老酒鬼师爷可以拉关系套交情和对方聊天,骗也能骗出一些真话出来。第四,秦泰担心杨大年和韩氏可能在里面有问题,所以派人分别盯着他们两个人,特别是他们相互之间有没有私下接触。或许可以从他们的接触中,找到一些相关线索。
第二十六回 诈尸惊魂二十六()
接下来的事情令秦泰夫妻很被动,案子好像走到了尽头。就连平时很有耐心的展小小,也觉得这件案子可能遇上了一个**烦。一个明知道有问题的案子,却因为没有证据和线索,被迫终止下来。幕后的黑手不但下手狠辣,而且很有侦探头脑,秦泰想到的事情对方也想到了。由于秦泰是大海捞针式的查找,对方是有目标性的对付,所以对方总能比秦泰快上一步。这就导致秦泰等人赶到哪里,那里的人不是不见了就是已经有所准备,秦泰可以说是一无所获。
秦泰带人去找那个所谓看见过杨陶氏的人,本来想亲自听一遍这个人的话,并从这个人言行中判断出这个人有多少可信度。更是想通过对这个人了解,猜测出这件案子的幕后黑手是谁,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没想到对方早他一步,不但把这个证人带走了,而且来了一个火龙现世。当秦泰带人赶到的时候,不但人不见了,就连这个证人的家也烧了一个精光,只留下一些烧焦的杂物。
这时候展小小的人也回来禀报,那个大夫虽然查到了地址,可是大夫好像离开了这个药堂,老板也不知道大夫去了哪里。一个伙计说他知道大夫家住在哪里,当他带着展小小赶到大夫家里的时候,大夫已经付清房租离开了。展小小又带人去了衙门,想找到这个仵作,没想到这个仵作已经辞职不干了。展小小一边派人去通知秦泰,一边带人去仵作家里碰碰运气,估计仵作也不会留在那里等展小小来找他。明显是大夫和仵作有了打算,决定离开京城。看来这件案子一定有问题,问题不但有而且有点大,逼得大夫和仵作这么急着离开京城。
不久之后老酒鬼师爷派仇小球过来汇报,老酒鬼师爷也一无所获。看守义庄的老人是一个油盐不进的怪老头,不管是老酒鬼师爷吓唬还是套交情,对方就是不理会。要不是一边一个锦衣卫说见过这个老头说话,老酒鬼师爷还以为这个老头是一个又聋又哑的残疾人。敢在义庄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