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两个人提起斯宾塞,因为是用的金属定装弹,不需要象前装那样从牛角里倒火药,塞弹丸,然后再点火,前后反复要十几步,两个人非常简单地打开枪膛,往弹匣里一发一发地灌子弹,不过片刻功夫,已经将枪复位。
连锦城和柳宇几乎同时提起枪,板动击锤,三点一线,瞄准,子弹上膛,开锁,按动板动,闭锁,“呯”地一声,一片细细的白烟,两个人的肩头被后座力震动一抖。
好!司马泰还真没见过这种快的枪,他刚想赞一声好,又见得机枪转动的声音,柳宇与连锦都完成了抽壳、抛壳的动作,两发金属弹壳落在地上,板动击锤,子弹继续上膛、闭锁,两个人按动板动,一声巨响,又是一发子弹打了出去。
这么快?
司马泰还没细细回过神来,没想到两个人的动作几乎一致,在弹壳落到地上之后,又再次板动控制杆,进弹闭锁扣板机,一声巨响。
不可能这么快!
等到柳宇和连锦城打完七发子弹的时候,司马泰都已经麻木了,太快了!
有这么快吗?
十几秒钟就打完了七发子弹,这是七发啊!
他最快的速度是一分钟三发,这枪太他妈地强了!
他甚至有一种对天狂吼的感觉。
接着,他发现安静下来了,回头一看,原来柳字营众比他还要不堪,全都张大嘴巴,看着白烟中的两个年轻人。
他们根本不知道怎么样表达自己的震撼,至于柳宇的那个未婚妻,看她的眼睛满是星星,就差直接上去拥抱了。
连锦城对于这种反应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放下了斯宾塞步枪,朝着柳宇笑道:“平手吧!”
柳宇也笑了:“不!我赢了!”
他轻松地扳下击锤、瞄准、扣动扳机,“呯”一发子弹打了出去:“我多一发!”
斯宾塞的弹匣只能容纳七发子弹,但是枪膛还能容下一发,所以他打了八发。
微风拂面。
柳宇望向远方。
牛鬼蛇神,我一枪轰之。
连锦城被柳宇打击得不轻,他只是顺口回答:“阿门!”
硝烟还未散尽,江凝雪已经奔出去了:“我去看你的战果!”
司马泰也追了上去,柳字营众都朝着他们射击的两颗大树奔去。
“都打中了!”
这是江凝雪欣喜的声音。
而司马泰在这之前还抱有最后一线希望。
柳宇不是说这枪不及远吗?他们打的那两颗树,距离都超过一百米以上,他在这个射程开火,能打中一半算不错了。
冷酷的现实打破了他的幻想,全中!
十五个黑黑的大洞就在他的眼前。
不是说用的手枪弹吗?威力不足,对付比鹿大的猎物杀伤力不大吗?
天啊!别说是鹿,便是牛都能打得死了!
因此司马泰作出很正常的反应,他紧紧地抓住了那支斯宾塞卡宾枪,嘴里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支米尼式给你们吧!”
第八章 试枪(下)
他话音刚落,大家都眼睛死死地盯住了他手上的那杆斯宾塞了。
不地道!太不地道!
左手搂只斯宾塞!右手提着雷明顿,就拿只米尼步枪来糊弄我们。
大伙儿都眼热起来。
虽然不能说是粥多僧少,可二十个人只有十六杆斯宾塞可分,这样的好枪,谁不喜欢!
一看到气氛有些凝结了,柳宇登时笑了:“锦城,咱们来试雷明顿!”
“阿门!”
大家的注意力立即被柳宇这句话吸引过去,现在在柳字营,十三岁的柳宇完全可以说一不二!
他已经是他们心目中的当家人了。
这雷明顿步枪果然不负这个很有男子汉味道的名气,比起来相对纤细的斯宾塞步枪,厚实得多,所用的子弹也是标准的军用步枪弹。
子弹上膛,扣动板机,这一回两个人的肩膀重重地擅抖了一回,好大的后座力!
原本以为见识过斯宾塞步枪的速射威力之后,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打到他们了,可是一开火,大家都知道错了!
好劲道,确实好劲道!
少当家和连锦城都是选择两百米外的一颗大树,这一回他们要打一发,装填一回子弹,可是谁说雷明顿这种单发步枪速度慢的?
哟,是柳宇说的,他确实有道理,不过这个“慢”,也太快了点吧。
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慢”的定义,柳宇和连锦城熟练地操作步枪,隔着十秒前后就发射一发子弹,在细细的白烟之后,大家可以从硝烟中闻到那凛冽的杀气。
鸟枪一分钟才能打一发子弹,就是司马泰一向拿来炫耀的米尼式步枪,也不过是一分钟两三发打两三发子弹而已,可是这号称“慢”的雷明顿,一分钟至少打上六七发子弹。
神速!神速!
在柳宇和连锦城试射七发之后,江凝雪又奔出去去查验战果。
这一回司马泰的震撼更强,连锦城在二百米外开火,居然七中其五,更恐怖的是柳宇,竟然发发命中,全打在那株大树上,而且都是一个圆心散布,间隔并不远。
看着树上的一个个黑窟窿,司马泰又吸了口冷气,这威力太强劲了吧,这可是二百米外啊!
整整二百米外,怎么有这么强的劲道,难怪柳宇会口口声声说:“斯宾塞用的手枪弹,杀伤力弱了些!”
这样强力的步枪弹,恐怕一千米外都打死牛了!
他心底在纠结着。
是选择射速快的斯宾塞,还是大威力的雷明顿?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至于自己的米尼式步枪,射速比雷明顿还慢,威力比斯宾塞还弱,自己还真是井底之货。
与他同样纠结的人很多,谁叫这两支枪都是如此强劲。
大家小声议论着,在心中挣扎着:“该选哪一支?”
那边柳宇已经对江凝雪一笑,把自己手中的斯宾塞递了过去:“这支拿着!接下去由我来分配!”
大家都默认了柳宇的权威,柳宇东指西点,谁拿斯宾塞,谁拿雷明顿:“意叔,你的枪法是出名的精准,所以这雷明顿非得你来用不可!”
“经世易,你枪法一般,只能用斯宾塞!”
柳宇把一支支步枪亲自递到了众人的手上,看到了一张张笑脸,这真是鸟枪换了枪,以后柳字营可以横着走了。
一想到自己以前所用的鸟枪,就会想起来这支队伍历史上所受到的无数屈辱,想到自己的小心翼翼,更体会到这其中的欣喜。
现在可总算翻身了,就是遇到洋人都不怕了,至于得罪过的越南官军,那还是个问题吗?
柳宇把一支斯宾递与自己同宗的少年,一边说道:“随云,你枪法不错,不过先用用斯宾塞!我教你怎么使唤!”
柳随云笑了笑,可是泪水不受控制地落了下去,越积越多。
柳宇笑了:“别哭!”
柳随云哭得更伤心了:“我想起三叔了!如果那个时候,我们有这么多洋枪,三叔就不会……”
说着,他更是放声大哭起来:“三叔!”
伤痕在这一刻裂开了,河岸那血的一幕再一次铭刻在柳宇的心头。
无情的射杀,冰冷的尸体,狰狞的笑声,逃亡的平民……还有那无奈放下枪口的一瞬间。
一种情绪在他的心头澎湃,让他平静不下去。
他手上握着一只斯宾塞,他能看那持枪手上跳动的青筋。
柳字营众们也各自握紧了枪支。
此刻不分彼此,不分身份,都跳动着同一个心声。
柳宇几乎是不受控制地大声呼喊道:“我们买枪干什么用的?”
“干什么啊?”他的问题撕碎天空。
风云紧急,回答他是柳随云满是泪水的脸:“杀洋人!”
“杀洋人啊!”是司马泰的声音,他也能感到自己血液灵魂的跳动:“杀洋人!”
“杀洋人!”这是经世易那还有些稚气的声音,可现在他一点都不稚嫩,他还特意补充了一句:“杀法国人!”
“杀洋人啊!”
“杀法国人!”
“杀法国人!”
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管是谁,他们都激动得不受控诉,朝天海天发出自己的心声。
在这样的声音之间,只有连锦城无奈的声音:“阿门!主是如此仁慈……”
但是他也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他不能理解他们,但是他清楚这其中的缘由。
他们或许落魄,或许有过污点,但是他血里流的,都是华夏的血。
这些中华游子,始终是有根的人,他们忘不了长久以来受到的欺凌,忘不了故国的百年国耻,他们骨子里含蕴着不知何等的勇气。
纵有洋夷千军万马,战舰铜炮,吾犹一身当之!
这河滩上的声音,必将让世界震动!
“杀洋人!”
柳宇的泪浇了下来。
他提起斯宾塞,板动击锤,扣动板机,朝天开火。
枪声如雷。
七连珠。
第九章 惊变(上)
空气炽热而潮湿,让人的肺部呼吸总有一种喷火的感觉。
不过没有人敢加以大意,人们小心地相互注视着。
在这个战乱的国度,实力便代表一切,强权便是公理。
随时会有匪帮会把一只只肥羊吞噬下去,而受害者也随时会变成穷凶极恶的加害者,即使是越南官军,也随时可能变成无恶不作的盗匪。
现在他们就巡视着那只人数不多的队伍,还带有骡马,似乎是一只丰硕无比的肥羊,但附近的几支队伍都不敢马虎,探马四出,力争都情形弄清楚。
旗号是海阳境内小有名气的“柳字营”,这队伍当中还有女人,似乎让大家既兴奋又小心。
柳字营的实力不弱,几支非法武装考虑是不是该联起手做上一票,又派了斥候过去的同时,不自然地联合起来。
资财颇厚,他们又聚集了近百人,足以吞下这二十人的小队伍了,正当他们兴致满满的时候,查探的斥候已经屁滚尿流地跑回来了:“是黑旗军!黑旗军!”
在北越有一支队伍是不能招惹的,那便高悬七星黑旗的黑旗军!
北越第一强兵,纵横无敌的队伍,即使是拥众近万的黄旗军都在他们的打击之下灰飞烟灭。
可还有几个人不依:“怎么可能是黑旗军?他们从来不到海阳来,而且我看得清清楚楚,绝对是柳字营的旗号!”
“人人都有一支后门枪,身上的子弹带灌得满满的,你告诉,除了黑旗军,谁还有这能耐!”
那个斥候几乎是吼出来:“大家再退了吧!他们黑旗军办的事,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招惹得起的!”
全部后膛枪装备的黑旗军小部队,悬挂着柳字营的旗号,出现属于法国人势力范围的海阳……
把这三个关健点结合起来,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快散了!这事太大,我们还是免得被余波奔波到为好。”
而在这支小队伍之中,经世易随时随地都提着他心爱的斯宾塞卡宾枪,掂起脚伸长脖子朝着远方张望着,期盼着远方能出现一队敌人,然后他就可以用斯宾塞将他们打成粉碎。
有这种想法的,可不止是他一个人。
大家都知道回老营的这条道不甚太平,常有人出现黑吃黑,可大家盼着的就是这么一个试手的机会。
现在柳字营可以说是再好也不过了,柳宇带着他们留在海阳附近训练了整整一天。
每个人都打了十发子弹,亲身体会过那硝烟弥漫白烟阵阵的感觉,连锦城先带着经世易打了三发点射,经世易都被那后座力震得麻木。
接下去是更华丽的场景,柳宇亲自演练了一番土耳其对付俄国人的战术,为此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处荒凉的射击场,大威力的雷明顿步枪在五百米开始射击,顺利命中了多处目标,然后在二百米之内,斯宾塞展开齐射,组成了一道密集的火网,散乱的弹壳撒满了一地。
经世易顺利地打完了一轮齐射,当七发弹壳撒落在地的时候,他彻底爱上了这种感觉。
心旷神怡,无以复加,连珠齐放的感觉,太爽了!
唯一不爽的就是,这只是实战演练而已,并不是真刀真枪上阵,所以他一直期望着有不长眼的小毛贼送上来。
到时候他就能尝到斯宾塞组成的火网将敌人打飞出去的感觉,可是这毛贼为什么就不上勾了!
他哪里想到,一只装备二十只后膛快枪的强大武力,有哪个小毛贼敢来招惹的。
正当他郁闷不乐的时候,又看到了同样背着斯宾塞的司马泰,他就更不快了。
凭什么他演练的时候,既能玩斯宾塞,又能用雷明顿,两把枪用得不亦乐乎!
他承认,江凝雪是可以有特殊照顾的,别人试射斯宾塞的时候,都是打三个单射就了事,可是柳宇每次都让江凝雪打一个弹匣,可人家照应未婚妻,这也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司马泰这个好讲虚名的外人,凭什么能打两个弹匣,最后还拿雷明顿打了好几发。
他也是好面子的人,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在这方面比司马泰弱了。
他想发泻自己的不满,可是看在走在司马泰旁边的柳宇,他又失去了勇气,只好小心地琢磨着自己的斯宾塞。
现在柳宇已经彻底成为这支队伍的主心骨了,从司马泰到柳随云,没有一个人不是区敬服他的,这二十杆后膛洋枪可是活生生的例子。
而现在柳宇现在正在和司马泰交谈着:“雷明顿的开火距离,我觉得再缩短为好,四百米就足够了,那样才会更精准。”
司马泰对这个少当家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差不多就以柳宇的话当真理了,他连连点头道:“没错!没错!”
另一侧的连锦城并没有说话,耳朵却竖了起来,仔细倾听着柳宇的讲话。
他正等着柳宇往下说的时候,却听说有人叫道:“吉哥来了!真巧啊!星晖,你也是来找我们的?”
和他们对面碰上的也是柳字营的一员,他热情地招呼了声柳宇:“阿宇,你们回来了!弄了些好货?”
柳宇也上去招呼了两声,吉星晖就拉着柳随云喊道:“你老娘有话叫我告诉你。”
“什么事?”柳随云倒真是个孝子:“三哥,出了什么事?”
两个人就站在一边说话,没说几句,那边柳随云已经嚷了起来:“大当家的,老营出大事了!”
柳宇一诧异,随口问道:“怎么了?”
那边柳随云拉着吉星晖的手就说道:“柳浩豪那老小子不厚道,想要谋夺大当家的位置!”
吉星晖在旁边帮腔道:“没错!我可以作证,三叔一去,柳浩豪就和官府的人勾结在一起,硬是要抢头把交椅。”
“什么人?”
吉星晖抢先答道:“是个游击官,姓石,居心甚是不良,拿着一张空白的委任状,竟要让柳浩豪这混账坐头把交椅,等少当家成年了再作决断……”
“大清国的?”
“当家的英明!”
第九章 惊变(下)
吉星晖把这件事的来龙细脉讲得清清楚楚:“那个石游击是广西提督冯子材军门的部下,这一回冯大人委他出关招募营伍,常驻安南,他便竟同柳浩豪勾搭在一起……”
他把内情说得甚是详尽,非亲历其事所不能知也,原因很简单,在这事上,他便是主谋。
若不是他推波助澜,柳浩豪虽然头脑简单,一向是个标准的莽汉,可也不会这个节骨眼上跳出来闹事。
他看了人家石游击的顶戴花翎,还有那几份委任状,加上三言两语下来,当即跳出来拥戴柳浩豪。
等双方谈好价码,他特意出来寻找柳宇这批人,结果倒看到了二十条洋枪,他再不懂洋枪,也知道这是精品,当即就犹豫了下,本来还想来游说柳随云的,可是没说几句,柳随云已经把他说服了:“当家的,吉星晖愿替您打先锋做前驱,风里来火里去绝无二言!”
柳字营是柳宇规划中的一块基石,虽然说战兵不足百,火器皆为鸟枪,尚有妇孺五十人,但都是子弟兵,绝无忠诚上的问题。
因此柳宇当即一点头,握紧了江凝雪的手:“我们这就回老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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