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喝闷酒简直是一种折磨,喝得越多,心中的郁结也是越深。“唉!”半晌,潘占阳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再度开口,“我这次来找你……”
“塞外的收益是吧,先在你们部落寄放着吧。说不定哪天我会亲自去取!”李旭摆摆手,打断了对方的话。兵荒马乱的,他可不能保证自己还能分出精力去保护那些身外之物。易县那边不缺吃穿,历城那边也有二丫和管家打理。与其把大笔的财货运回中原来惹流寇窥视,不如暂时寄放在塞外,至少那里还能保证片刻安宁。
“我也觉得先放在羽棱部好一些,但王妃非叫我找到你,跟你说明一下。”潘占阳有些醉了,不小心洒了半碗酒在皮袍子上。他惋惜地看了看滚动的酒珠,又给自己倒满,以近乎嘟囔的声音抱怨,“她一直念着你的恩德,所以没找到你的话,不准我回去覆命!你当年不会已经收她入房了吧,对了,你是她的主人,做这些事情也没人能说什么!”
“别胡说,小心你家可汗割了你的舌头。我当年逃命还来不及,哪顾得上找女人!”旭子气得扔下酒碗,低喝。
在喜欢胡言乱语方面,潘占阳倒是一点都没变。并且现在胆子更大,连自家王妃的隐私都敢乱猜。
“每个部落的风俗不一样。契丹人对成亲之前发生的事情根本不看重。即便成亲后,被人抢了老婆,连肚子里的孩子一并抢回来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他们认为打仗是男人的事情,男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责任不能让女人来背!”潘占阳撇了撇嘴,回答。
“那也不要胡言乱语伤人名节。她现在毕竟已经是王妃,很容易受到别人忌妒。”
“忌妒,别人得有忌妒的本钱!”潘占阳翻着白眼反驳,“若你们仅有主仆之义,她为何对你念念不忘。其实你这个人除了有人死心眼外,根本没什么其他好处!”
“每个人都有所坚持,你也未必例外!”旭子眼里被潘占阳气得苦笑不得,大声回答。有人记挂的感觉令人心里很舒坦,但除了舒坦外,又勾起了他记忆中的许多往事。“你在草原上还听说些什么吗?比如突厥和苏啜部之类的事情?”
他期待着一个详细的消息,但潘占阳显然没理解他想问些什么,所以干脆拣自己所知道的对最关键的情报提供。“现在的可汗是启民可汗的儿子,名叫咄吉,号称始毕可汗。气度很是恢弘,整个草原几乎都匍匐于其号令之下。对大隋他早有难窥之心,只是近几年老天屡降大雪,突厥本部的粮草和战马凑不齐整,所以将战事一拖再拖!”
“唉!”旭子又沮丧地叹了口气,心里更加失望。这些情报对他一点用处没有。如果强行写奏折上去,只会落下勾结外番的口实,起不到任何提醒朝廷做防备的效果。“却禺呢,他还活着么?后来没在草原上发了疯般找你?”
“却禺这老家伙啊,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当年本想趁着始毕可汗初立,汗位不稳时建些功勋,以便顺利夺位。谁料数十万石粮草被我等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净。他拉不下这个脸来,所以找借口说你当时勾结了很多马贼,甚至几度冲破了他的围追堵截。可越这样说,越显得他实力差。结果我到了契丹第二年,就听说他失了权。现在仅仅作个伯克,跟在始毕可汗身边听吆喝罢了!”
“恐怕他说得是实话!”旭子举起酒碗,苦笑了连声,“的确有很多人跟我一起冲破了他的堵截,但那些人不是我勾结的。实际上,当晚放火的也不只咱们三个人!”
当年参与放火的还有刘弘基、张亮、牛进达、吴黑闼。现在除了刘弘基外,其余人都站到了他的对立面。就在当天下午,大伙在于阵前准备一决生死。这些话,旭子很想找人聊一聊,但潘占阳显然不是个合适的人选。
“看来这人到哪里都不能说实话!”听旭子说当晚放火的的确还有其他人,潘占阳先是楞一下,然后快速总结。“我说呢,咱们三个,怎么可能放起那么大的火。原来还有人暗中帮忙。不过无所谓了,人家始毕可汗就是为了要寻错吞并他的部众。所以无论这火是三个人放的,还是三百人放的,其实都一样。即便当时没起火,估计始毕可汗也能抓住却禺别的短处。反正要收拾他,有错没错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却禺的部众被始毕吞并了!”旭子的手一抖,也泼了半碗酒在身上。不顾形象狼狈,他胡乱用衣袖擦了擦,颤抖着声音追问,“那,那骨托鲁呢,启民可汗的侄儿,与却禺交情颇深的那个?”
“你说的是阿史那骨托鲁啊,他现在得意着呢。却禺被逼得交了权,原来的地盘都归了骨托鲁管。他现在号称骨托鲁汗,地位仅仅比始毕汗的弟弟咄苾差一点。他的可墩据说出自苏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会到部落里来住几天。有她在背后撑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棱部牢不可破。几个其他部送来的女人忌妒得眼睛发绿,就是分不了半分宠走!”潘占阳摇头晃脑,洋洋得意,根本没看见旭子的眼神突然间又由明亮转为黯淡。
“原来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梦全部结束了,陶阔脱丝嫁给了骨托鲁,从而为其部族和阿芸赢得了富贵平安。她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错,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给不了的。草原上的鹰,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鹰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细流在旭子心头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来,那个把“露水夫妻”当作诗情画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里一直徘徊,舞动,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还见到过你的狼,叫甘罗对不对?”潘占阳见旭子转眼间醉态可掬,端着酒碗靠过来,与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问道。
“是叫甘罗,它现在过得开心吗?”旭子将碗中酒一干而尽,利落地向对方亮了一个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么能看出它开心不开心!”潘占阳也干了一碗酒,大声嘲笑,“要不我说你这个人愚呢,居然关心一头狼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它现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被当作神仙一样。寻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发威,就会被部民们活活给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样样,还是银亮银亮的?除了你们的王妃,还有谁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开始独自慢慢品。像个吝啬的酒鬼般,仔细品尝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罗身边,一定是陶阔脱丝。有甘罗在,她的地位就会很崇高。这是当年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确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见了自己满脸的卷曲的胡子,“恐怕甘罗现在见了我,也认不出来的吧!”他咧着嘴,自问,自答,“应该不会,它应该记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现在全是血腥味!跟原来一点都不像!”潘占阳不合时宜地打击了一句。随即,又笑着补充,“不过我也没好哪去,全身都是羊膻味儿。”
“是么?”旭子低下头,冲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辩不出来。
“别闻了,你天天杀人,早就习惯了。就像我看见你们皱眉头,明知道你们嫌我身上膻味重,自己其实什么也闻不到!”
“我们都不复是当年!”旭子想了想,慢慢总结。
“我们当然不再是当年。谁还想像当年一样,到处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沟渠!”潘占阳大声附和,表达的意思却和旭子完全不一样。当年的他,并没有在背后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过甘罗未必会忘记你,此物极其有灵性。整个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托鲁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无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奋力比划着,仿佛在介绍一个草原少年,“这么高,像一头小马驹。毛还是银亮银亮的,一丝掺杂都没有。”
“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旭子轻笑,总结。
“对,就像一道闪电!你形容得真贴切!”
‘其实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当年的草原上,曾经流星若雨。
第三百零一章 吴钩(5)
“那些日子,现在想起来真像在做梦!”潘占阳换了个半卧的姿势,懒洋洋地总结。酒和霄夜的双重作用终于使得他感觉到了一些热,伸手将领口处的皮毛缝隙拉大了些,露出肥厚但很粗糙的皮肤。
那是被草原上的罡风吹出来的粗糙,再厚的皮革也无法令其恢复原来的颜色。“你看上去像个发了财的马贼!”旭子用手推了他一把,笑道。“我让人给你烧些水洗洗吧,去去乏,顺便去去这身老泥!”
“木桶里扑腾不开,我习惯了在‘泡子’里洗。天就像一口倒扣下来的大锅,四野没有人,想泡多久就泡多久。不像这里,水很多,但找不到个僻静地方!”潘占阳摇头,拒绝。脸上的神态越来越像个未开化的胡人。也许是酒喝得太多了,他说话渐渐放肆,“如果想找女人,也不用费劲下什么聘,请什么媒。吹个口哨,她就乖乖地跟着你走。天上的星星就是蜡烛,地上的草比床还软!”
“色鬼,你就不怕草丛里钻出条蛇来!”旭子见对方说得越来越不像话,笑着骂道,“你可完完全全变成胡人了,一点不像读过圣贤书的样子!”
“圣贤书,读了有用么?”潘占阳举着酒碗,忿忿不平。“小时候,家里人告诉我好好读书,将来能谋个好前程,吃穿不愁。结果等我十年寒窗熬完了,朝廷,他奶奶的朝廷又不按时开科了。百万大军去东征,回来一半都不到。好在当年我跑得及时,否则现在就是辽东一捧土!”
“也不全是这样!”旭子不打算赞同他的意见,“你看,我不是好好活着么。”
“像你这样能活着回来,还能获得功名的有几个!”潘占阳情绪变得有些激动,放下酒碗,嚷嚷。“十个里有一个么?还是百个里有一个?他奶奶的狗屁朝廷,如果当年他不把大伙逼得走投无路,你我会去那鸟不拉屎的塞外么?他奶奶的狗屁朝廷,如果他给大伙一条活路,会有那么多人造反么?”
旭子没法回答对方的质问,像他这样出身寒微,却能取得战功,顺利升迁的,在大隋朝十万人中也找不出一个。有才华的人得不到出头,昏庸者身居高位,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但朝廷毕竟给了他一个机会,虽然只是一条小小的缝隙,他毕竟像个草根般从缝隙中艰难地探出了头,看到了石块上面的阳光。
“有时候我更愿当个胡人!”潘占阳手掌在空中比比划划,为自己的说辞壮声势,“你看胡人野蛮吧,一个部落之内的男人也打来打去。但他们重英雄,你有本事将别人全打翻了,自然能得到应有的尊敬。咱们大隋呢,整个都是为世家开的。只要你不是那几大姓的人,有多大本事都没用。原来还有个科考,让底下人看到些希望。这几年科考也懒得开了,说什么唯才是举。狗屁,有才没才怎么衡量,还不是他们几家说得算!”
大隋朝选才渠道不通畅,旭子无法否认。但他依然不愿听别人指摘朝廷的错,特别是潘占阳这样一个身穿胡族服饰的人。“这几年不是乱么,估计过些年就好了。从魏晋形成的传统,本朝一时也难以扭转得来!”
“将来会好?我怎么看不到。”潘占阳的头摇得像波浪鼓,“政令出于世家,他们会给自己找麻烦?依我之见,他们巴不得别人永远不出头!如果这些掌握了权柄的家伙懂得为国而谋,那也算。偏偏他们遇到什么事情都把自家的利益摆在社稷安危和百姓福芷前头!”
“唉!”旭子叹了口气,不再辩解。潘占阳说得都是事实,旭子自己也能看得见。他无法改变,所以只好选择麻木。
“世家当政,乃是大隋痼疾!拖得时间越长,越会病入膏胱!”见旭子闭口不言,潘占阳越说思路越清晰,“底下人看不到出头的希望,只好扯旗造反。你知道我在路上看到了多少家反旗么,几乎每个郡县都有。可到了东都,裴大人和虞大人还叮嘱我,不准向你们的皇上说实话。跟我交代说如果陛下问起来,就回答‘天下太平,百年盛世!’”
慢慢地,有几颗汗珠从旭子头上渗出来,被烛光照得晶亮。独孤林回京师之前,大伙在一起曾提过几个权臣串通起来蒙蔽皇上的事情。他本希望独孤林回去后,会用地方上发生的事实将杨广从太平盛世的美梦中唤醒。但从潘占阳口中听来,杨广显然还在梦游。不知道是独孤林没有机会接近他,还是他自己赖着不愿意恢复神智。
“你对皇上怎么说,难道你就不想说几句实话?”抱着一线希望,旭子低声问道。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就像个乞丐,趴在地上等着一次施舍。
“你们的皇上根本没问。我看出来了,他根本不在乎。”潘占阳的回答里带着和李旭心中同样的失望。“仲坚,我今天大胆问你一句!”他翻转身,用胳膊支撑着脑袋,目光与李旭的目光相接,“大隋朝快完蛋了,你真的要为他殉葬么?”
“胡说!”旭子用力拍了一下地面,借力站起,大声反驳。“大隋朝不会亡,大隋,大隋朝还,还有重振的机会!”因为站得太猛,他的头有些晕,晃了晃,用手臂扶住了墙面。
这是他曾经为之流过血,洒过泪的大隋,怎么可能轻易亡国呢?况且乱世到来对大伙有什么好处,少数人可以趁机谋个出身,大多数人却要赔掉身家性命。
“突厥人在外厉兵秣马,为政者却丝毫没有察觉。世家大族眼中有家无国,根本不管朝廷会不会垮掉。底下百姓活不下去,流离失所。得不到出头之日的豪杰纷纷扯旗造反,与官军拼个你死我活。这样的朝廷,难道还能久长么?”潘占阳也坐直了身体,有条不紊地分析。他在仰视李旭,但目光里没有丝毫尊敬。
“你已经见过了徐茂功!”旭子用墙壁支撑住自己的疲倦的脊背,“在来我这里之前,你去过瓦岗寨,对否?”他笑了起来,双眼中慢慢射出一丝寒意。“别说谎骗我,趁着我还把你当朋友。否则……”不用继续,黑刀已经是最好的回答。
“我的确见到了徐茂功。但不是主动去找他,而是找你的路上被瓦岗军给捉上了山。他当时很忙,根本没跟我多说话。只是留我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派人将我送下了山。”潘占阳将身体向后挪了挪,低声解释。旭子身上的杀气太重,压抑得人无法呼吸。但有些话他必须说清楚,否则误会将永远藏在心里。
“你不是说穿着这身衣服,山贼也会以礼相待么?”李旭将黑刀挂回墙上,冷笑着问。
“瓦岗军的确也没慢待我。发现我是个胡人后,他们就将我献给了李密。然后我遇到了徐茂功,被他认了出来。李密和茂功一道问了我些塞外的情况,问得比朝廷中那些大臣们还仔细。看得出来,他们对天下大势的了解比朝廷要清楚许多!”
提起对手,旭子打心底感到厌恶,“你觉得他们能取代朝廷,然后就想替他们做说客,对不对。但李密到底懂什么,除了装神弄鬼外,他和朝廷中的权臣有什么两样?你可以说他看到了朝廷的痼疾而造反,但他造反之后呢,提出了任何解决办法么?除了破坏,劫掠,将天下搅得越来越乱外,他还做过些什么!”
潘占阳又向后挪了挪,直到自我感觉安全了,才慢慢回答。“李密的确不是个能成大业的人。但他很懂得借势。纵横捭阖在群豪间,游刃有余。就凭这一点,你就不可能尽快剿灭他。除了他和茂功之外,北方还有很多豪杰,未必有安天下的本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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