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徐元兴同意了,王宝宝顿时咧嘴一笑,得意洋洋地指着自己的玉瓶说道:“小白脸,你给宝爷俺听好了!这瓶子里装的,是俺费了七七四十九天,用无数上等药材配合,方才炼制成功的‘大力丸’!”
“啥玩意?”徐元兴以为自己听错了。
“哼!是如假包换的‘大力丸’!”王宝宝不满地又重复了一遍,“这‘大力丸’集合了数十种珍贵的药材,以俺王宝宝独门秘法炼制七七四十九天而成,绝对是天下间难得的丹药珍品!”
“大力丸……好,大力丸。”徐元兴有些无语,“那你这‘大力丸’都有些什么功效?”
一提到自己丹药的功效,王宝宝顿时更加得意了。
他清清嗓子,拔开瓶塞,倒了一粒黑乎乎的丹丸出来,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捏着,在徐元兴眼前晃了晃:“看到没有,这就是俺王宝宝最新炼制出来的,如假包换‘大力丸’!俺这味丹药,可以说是集合了目前所有炼丹师所能炼出丹药的精华!舒筋活络,祛瘀活血,包治百病,有病治病,没病强身!”
“噗——”徐元兴正喝了口茶,一听这话,连茶带水全部喷了出来。
大力丸,舒筋活络,祛瘀活血,包治百病,有病治病,没病强身——徐元兴顿时想起小时候看到的那些江湖游医来,这类游医往往是和一个杂耍班搭着伙,一边表演杂技,一边叫卖膏药。
他们的膏药,无一例外,全部是打着包治百病、有病治病、没病强身的口号。没想到,时隔几十年,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还能见到这种“天下奇药”。
王宝宝吹嘘完自己的“大力丸”,顿时洋洋得意地看着徐元兴:“小白脸,该你了。”
徐元兴总算是明白这大掌柜的无奈了,亲侄子,还是大哥托孤的,舍不得打骂。偏偏这娃儿脑袋又缺根筋,总喜欢捣蛋——
“我这瓶丹,名叫‘活络丹’,没你的‘大力丸’这么厉害,只能治疗外伤和内伤,对修炼有一定的帮助。”徐元兴指了指桌上的玉瓶,耸耸肩道。
这时候,刚刚下去准备银两的下人已经托着一个盘子走了进来。
盘子上放着一百两现银,还有八张银票:三张一两千,一张五百两,四张一百两,一共三千九百两。
大掌柜又从怀里摸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连同盘子上的钱,一道递给徐元兴:“客人,现银和银票都在这里,请您点点。我给您的银票,九州十三城,只要有万象楼的地方,都能给您兑现。”
连锁店?!
徐元兴点了点头,看来这神机营的势力不小,敢说这样的话,难道九州十三城都有他们的人马不成?
“五千两!”王宝宝倒抽了一口冷气,“大伯,就他这瓶破丹药,能值五千两?!那我这瓶‘大力丸’岂非是能值万两白银?”
大掌柜没吭声,脸色时而发青时而发红,有这么个侄子,的确够他头痛一辈子了。
银子和银票都到手,徐元兴也懒得再在这里和这个缺根筋的王宝宝纠缠下去,当下拱拱手道:“大掌柜,那我们就后会有期了。”
“客人慢走,以后若还想卖丹药,我万象楼绝对以上宾待之。”大掌柜自然知道眼前这个青年不简单,不说的别的,单就是这个玉瓶,就不是寻常人能够拿得出手的,更别说卖掉换钱了。
而且,他压根就没有从这青年的身上察觉到有“气”的气息,这就非常值得他玩味了。
如果不是实力比他高,那就是此人根本就没有修炼“气”。一个没有修炼“气”的人,敢带着价值连城的丹药一个人进宝象楼作这大买卖,会是普通人吗?
徐元兴点点头,再次拱拱手,大步朝楼下走去。
“慢着!”王宝宝大喝道,“俺跟你斗丹还没结束呢!”
“算我输了。”徐元兴摆摆手,淡淡应道,同时颇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大步走下楼去。
这就赢了?王宝宝愣了一下,马上献宝似的捧着自己的丹药向大掌柜邀功道:“大伯,你看到了吧,侄儿费时七年,终于炼成了一味一等一的丹药!这瓶‘大力丸’,侄儿就送给大伯,多谢大伯七年来的照顾。”
大掌柜心中很感动,因为这瓶丹药的价值虽然在他看来是一文不值,但在王宝宝心中却是价值万两白银!
哎,自己这个侄儿,怎么就会迷上了炼丹呢?本来,以他的根骨,虽然在生活上好像脑子缺了根筋,但武学上却是天赋过人。过人他肯一门心思修炼家传武学,如今怎么也能名列《龙凤榜》了吧。
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宝宝啊,这上等丹药你如今也能炼制出来了,应该要重新开始修炼了吧?”
“不!”王宝宝很坚定地摇了摇头,“大伯,我知道,我现在的炼丹水平,距离要炼出一味能让人气死回生的丹药,还差得很远。从今天开始,我打算出去游历,寻找天材地宝,不断提高自己的炼丹水平。终有一日,我能炼出那能令人起死回生的丹药。到时候,大伯就算一不小心也染上了怪病,就不用像爹娘那样死去了。”
王宝宝迷上炼丹,竟然是因为这个目的!
这一瞬间,大掌柜如遭雷击一样,大脑一片空白——
大哥和大嫂真正的死因,他从来都没有告诉过这个侄儿,只说是患了重病,不治身亡。原来,自己这个看似傻傻的侄儿,竟然从那个时候起,就下定决心要去炼丹!
哎,是自己错了么?难道,自己应该把他们夫妻的真正死因告诉他?不!绝不能说!现在看来,瞒他一辈子,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告诉他,等于是让他送死!
大掌柜手捧着这个普通的玉瓶,一时间呆若木鸡。
第十三章 搭伙
明天就周一了,俺要冲榜,冲榜,冲榜榜榜榜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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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万象楼的时候,徐元兴心里还觉得有些好笑。脑子少根筋的人他不是没见过,可是实力达到王宝宝这种程度,偏偏还脑子少根筋的,他还是头一次遇到。
“真不愧是天地灵气充沛的世界,那样的家伙,也能修炼成高手,真不容易。”他摇摇头,双手张开伸了个懒腰,眼珠子却一刻不停地瞅着四周。
五千两白银傍身,怎么也算得上是有钱人了。
接下来,就是买地图,选兵器,搞暗器。
身为一个现代人,徐元兴深知准备工作的完善与否,对要达到的最终结果,绝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有备无患,考虑到一切可能发生的状况,排出一切危险,拥有百分百的把握,才能叫成竹在胸。
这一次,采集“屠云草”,他势在必得,绝对不容许有任何的疏忽。
都说有钱好办事,徐元兴随便拿了块碎银子,就从福临客栈的店小二嘴里,套出了许多对自己有帮助的情报。
像这种酒馆和住宿一条龙服务的客栈,人龙混杂,是最容易收集消息的地方,徐元兴自然不会错过。
福临城最大的药铺,是“万象楼”;最大的打铁铺,是百年老店“云记”;最大的势力,是代表朝廷的城守府。与江陵郡不同,福临郡并没有什么特别强大的家族或是门派,大概跟它的地理位置也有关系——毕竟,徽州的西北面,可是皇城所在的雍州。
至于地图,万象楼就有出售,这让徐元兴不禁感到,这万象楼,并非如表面上去的那样,是以经营药材和替人治病为主的药铺。至于人家究竟干的什么行当,他可不感兴趣,毕竟和自己没有什么瓜葛。
在银子的诱惑下,那店小二简直把徐元兴当成了财神爷,根本就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在得知这位财神爷准备弄张地图的时候,他立刻自告奋勇,溜溜的一路小跑,气喘吁吁替财神爷买来了地图。
地图是用牛皮制成的,非常结实,上面标注了徽州的所有郡县,虽然不算详细,但已经足够徐元兴选择出一条最近的,通往“冰风谷”的路线了。
根据地图上的标注,从福临城取道“冰风谷”所在的安乐郡,最快也需要五天,以他那匹枣红马的脚力,就算日夜兼程,大概也要十天左右,而且途中必须要经过一片土匪窝。
这条横穿岷山、吴山山脉的管道,四周是一片原始森林,因为地势关系,易守难攻,成了土匪们聚集的老窝。各种的山寨,数量足有十来个之多,从那条道上经过,想不被打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人,如果您真的要去安乐镇,小的劝您还是绕远路走吧。这条官道,我们都管它叫‘匪道’。甭管您是哪个势力的人,经过那里,就没有能安然通过的。”收了不少小费,店小二出于感激,自然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哦?”徐元兴的脸上露出惊奇之色,“这些土匪,难道连朝廷的人马也敢打劫?”
店小二嗤笑了一声,摇摇头说:“大人,别说是朝廷的人马,就是当今圣上,要是敢走这条道,那些土匪也一样照抢不误。”
徐元兴一愣:“他们就不怕得罪了高手,灭了他们全寨?”
“大人,如何能灭的了啊。”店小二苦笑说,“不说那里地势凶险,易守难攻,土匪数量庞大,单就是其中有个虚级高手坐镇,就没有势力敢正式向他们宣战!不然,别说是朝廷,就是附近的几大势力联手,也足够把这些土匪杀上几遍的了。”
徐元兴大吃一惊:“虚级高手?!土匪里还有虚级高手?!”
他的震惊,显然在店小二的预料之中,换了任何人,听说一个虚级的高手竟然会自贬身份去当土匪,不吃惊才是见鬼了!
“谁说不是呢。”店小二叹了口气说,“原本,那里的土匪人数不算多,也没有如今这么嚣张。可是,三十年前,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一代突然就冒出个虚级高手来。这虚级高手一夜间就将散乱的山寨变成了一个联盟。而这消息也不知道是怎么传了出去,前去入伙的匪人是越来越多,他们的势力也是越来越大,最终变成了今天这种局面。”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语气一转,有些庆幸地说:“好在那个虚级高人似乎是对这些匪人有过什么约束。他们只是劫道,从来不打家劫舍,而且只要乖乖交够了‘买路费’,他们就不会为难你……最关键的是,他们只在那一带劫道,不然,我们福临郡,还有附近的安乐郡、长明郡、岷山郡,可就要倒大霉了。”
“虚级的土匪……”徐元兴也感到了一阵无力,他挥挥手说,“好了,这里没你的事了,下去吧。”
“大人如果非要从这条路过,小的建议大人可以去城内的‘福临商会’找人搭伙,就是那‘买路费’高了些,有些不值得。”店小二说完,掩门出去了。
“靠,真是变态!虚级高手去当土匪,这叫我们过路的怎么混?”凭直觉,徐元兴肯定这个虚级高手甘愿自降身份,必然是另有图谋,只是苦了自己——
如果绕道走,就算换上比枣红马高两个档次的‘青蹄马’,至少也要十五天时间!而且路上,也不见得有多么安全。如果是和商队搭伙,那速度比自己骑着枣红马绕道也快不了多少,少说要二三十天!
二三十天,开玩笑,等到了那里,估计距离“冰风谷”换季也剩不下几天了,还采个屁的“屠云草”啊。
“看来,也只能去那个‘福临商会’看看了。”徐元兴带上家当,问明了福临商会的所在,大步而去。
福临商会确切说有点像是现代的商业联盟,只是内部的成员都是福临城的商人罢了。
商会的会馆就在城守府的后面,与城守府仅仅隔了一条街。
如果宝象楼是外奢内简,那么福临商会的会馆,就是彻底地的奢华了!比宝象楼足足大了一倍的占地面积,整个会馆,粉刷一新,金碧辉煌。紫檀木的柱子,每一根都有三人怀抱那么粗;纯金的匾额,玉雕的大字,七色琉璃瓦片覆盖的房梁与屋檐;青砖石铺成的地面,红木的家具,上等的瓷器、玉器,墙上更是挂满了历朝历代有名的书画大作,整个一家财万贯的样子。
都说财不露白,像福临商会这样生怕人不知道他们非常有钱的,实在是个异类。
不过,徐元兴反倒是点了点头。
这种摆明了告诉大家“老子就是有钱”的高调,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显是人家有保护自己的万贯家财的自信。敢高调到这个地步,如果这商会的成员不是二百五,那肯定是有着非凡的实力!
与万象楼不同,福临商会的会馆,并没有人在门外迎客。
不仅是没有迎客的,徐元兴进去后,发现偌大的大厅里,竟然只有两个正在打扫的仆人,而一个看上去应该是管事的男子,则是悠哉地坐在一张红木椅上,喝着茶水。
“有意思。”徐元兴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样的待客之道,他还是头一次见。
见徐元兴进来,那华服男子放下茶杯,并没有起身,只是冲他点头笑了笑,用手指了指对面的一堵墙壁。
徐元兴扭头看去,只见那堵白墙上分明写着:搭伙去后院,谈买卖上二楼,入会上三楼,大生意再通知掌柜的。
“好傲慢的态度。”徐元兴再看那华服男子,只见他又开始优哉游哉品茶了,根本就没有要再搭理自己的意思,“好,我就看看,你这福临城唯一一个商会,究竟有什么名头。”
大厅的布局很简单,往左有扇门,往右则是上楼的楼梯。
徐言行推开那扇门,眼前赫然是一个生机盎然的小花园,花红柳绿,七八张石桌穿插其间,附近已经坐了不少人。
徐元兴一眼看去,就发现这些都是有钱人——虽然他们的穿着并不奢华,只比普通人身上的材料稍微好了一些,可徐元兴什么眼力,从他们腰间的配饰,脖子上的挂坠,以及身上的气质,谈吐间的雅度,瞬间就判断出这些人的身份。
再说,来这里的,可都是打算一道搭伙过那土匪窝的,没点身家,只怕连给商会的搭伙费都付不起。
徐元兴的出现,并没有引起这些人的注意,大多数人仅仅是瞟了一眼罢了。
“这位大人。”一个青衣小厮迎了上来,“不知道大人准备搭伙去哪儿?”
“安乐郡。”徐元兴扫了一眼这些已经落座的,果然,他们的位置被四周的草木很巧妙的隔开了,一共四个方位。
脑海里迅速闪过徽州的地图,从福临城出发,途经土匪窝的方向一共有六个,看来,这福临商会只是负责其中的四条路。
“大人,不知大人要去安乐郡的南部,还是北部?”青衣小厮并没有急着为徐元兴分座位,而是又问了一句。
徐元兴的脑海里再次闪过地图上的标注,他愣了一下,问道:“这有什么区别吗?从福临城去安乐郡,不论是南面还是北面,最近的距离,不是只有这一条路吗?”
第十四章 杀机暗藏
青衣小厮笑了笑说:“看来大人是头一次来我们这搭伙。的确,本来从本城前往安乐郡,是只有这一条路。只不过,大人您现在来的时间非常凑巧——从四月初到六月底,本商会保证的四条安全路线中,前往安乐郡的这条,可是分成南部和北部的,当然,收费也不同。”
徐元兴来了点兴趣,问道:“有什么不同?”
“是这样的,大人。如果您是去安乐郡的南部,需要付给本商会纹银二百两;如果您是去安乐郡的北部,则需要付给本商会纹银五百两。”青衣小厮很耐心地解释道,“而且,一旦您选择了去安乐郡的南部,六月底之前,您是没有办法靠自己的力量达到北部区域的。所以,去南部还是北部,请您三思后选择。若是认为可以省下三百两银子就到达安乐郡北部区域,我劝您还是死了这条心。”
徐元兴的脑子迅速对照着地图上的标注回忆了一下,安乐郡是三级郡城,无论是规模和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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