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米尔作为唯一的明白人,他考虑的却是另一个问题,待会的战斗,得设法尽量打得惨烈些,最好两边都死绝,这样战事结束后,就不用暴风城费功夫来解决自己的这些手下了。
“继续做封疆裂土的梦吧。”贾米尔心头冷哼,这一战结束后,除了他和副手,所有人都得死,只可惜,范克里夫那老混蛋带着人跑了。不过这也没什么,或许更好,局面会更容易掌控。
“亮出獠牙吧,狼崽子们。”贾米尔见差不多了,开始大声煽动,“待会杀光这些贱民,割下唐佳_菲米的脑袋,西部荒野就是我们的啦!”
“嗷!”
迪菲亚叛军大声欢呼,声音也同样传到了月溪镇废墟里,听着山呼海啸般的喊杀声,刚才还群情激动的民兵们沉默了。
到此,程晓天还是没有接过代表指挥权的佩剑。
“阁下,西部荒野需要你,这里的人民需要你。”菲米伯爵几乎是在哀求了。
摩尔菲斯指着程晓天大吼:“就知道你不是个有担当的人,你不配拥有凡妮莎的爱!”
就在这时,程晓天身后伸过来一只手,将菲米伯爵手里的佩剑一把夺过。
“此乃大义,我的未婚夫是个大英雄,绝对不会坐视不管!”凡妮莎抬手把佩剑扔进程晓天怀里,继续捂着脸,谁都不看。
程晓天心说,你们几个该不会是合起伙儿来诓我的吧?
“谢阁下,请立即下命吧!”菲米伯爵郑重一礼,说道。
程晓天看着面露喜色的民兵们,终于屈服了。
心念急转,思忖片刻后,他的眼睛忽然一亮,道:“你们先给我讲下附近的地形地貌,然后再做计较。”(。)
第四十八章:乌合之众()
贾米尔事先万万没料到,范克里夫居然留有后招,就这么溜了。不过他并不认为这是个大问题,本来就到了决战的时刻,有那帮子人在,反而施展不开。
至于本方的伤亡吗?好吧,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本方,两边人都死绝了才好,省的事后暴风城还得劳师动众擦屁股。
当然,这些话不能说给部下们听,除了他的副手。
“赛门。”贾米尔意气风发高喊一声,那位满脸胡子的大汉连滚带爬蹿了过来。
“姐夫。”赛门喊道,贾米尔脸色顿变,狠狠瞪了他一眼,赛门吓得赶紧捂住了嘴。
“大头领,有什么吩咐?”赛门堆了满脸谄笑,贾米尔脸色松了下来。
这位赛门就是他的副手,同时也是他的小舅子,整支迪菲亚匪军中,只有他俩是“组织”上派来的人。其实说起来,真正的工作人员只有贾米尔,赛门是他走关系拉进来的,没有编制,只能算是临时工。
不过,这一切很快就会改变,这次行动完成后,自己就将爬上高位,而赛门也会凭功绩混到个正式编制。
关于这一点,贾米尔确信。
不要小看了那个编制,一旦进入了组织,就将游离于律法之外,到时候干什么不能发财?
“赛门,能不能混到那个位置,就看今天了!”贾米尔沉声提醒道。
赛门阴笑着,目中透出贪婪的光芒,大声应道:“大头领,我做事,您就放心吧!”
看着自信满满的小舅子,贾米尔满意的点了点头,用力一挥手,大声喊道:“全军听令。按原计划出击,杀光这些废物,抢走他们的土地、房子、还有女人!”
贾米尔了解自己的部下,知道什么东西能让他们热血沸腾,在他赤#裸裸的煽动之下,本就激动万分的匪军立刻陷入了疯狂中。他们眼珠瞬间变得通红,如嗜血的饿狼,贪婪刺激下,胸中迸发出野兽般的嘶喊。
“杀光这些胆小鬼,抢走他们的一切!”
听着一公里外树林中的“鬼哭狼嚎”。月溪镇废墟里的民兵们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他们紧紧握着手里充作武器的农具,身躯微微颤抖着。这里就是他们原本的家,现在只剩下了断壁残垣,还抢?抢什么?就剩一条烂命了!
“别管他们,全军向我靠拢。”程晓天站起身喊道,喊完又蹲了下去。民兵们闻命,立刻围了上来,将程晓天他们五人围在当中。紧紧聚拢在一起。
程晓天蹲地上招了招手,示意大伙全蹲下来,提出了个莫测高深的问题:“你们,知道什么叫乌合之众吗?”
大伙儿面面相觑。那边敌人都要杀过来了,讨论这个做什么?不过出于礼貌,领头四人还是分别表述了自己的看法。
托伦作为科班生,在场的军事权威。抢答道:“缺乏军事训练。”
“不能打。”摩尔菲斯的回答简单明了。
菲米伯爵老成得多,稍作斟酌后回答:“我想,应该是不够团结。”
程晓天点了点头。“你们说的都对,不过还是没有说到点子上,乌合之众,指的是缺乏战斗信念的军队。”
“这就是我想说的。”凡妮莎接道,四人同时翻了个白眼。
就在这时,东面的喊杀声骤然增强,大伙儿站起身看去,只见黑压压一票人,涌出树林,挤作一团推推搡搡向这边行进
敌人,终于发动总攻了。
他们的着装和队形全都杂乱无章,武器也是五花八门,连指挥的旗号都没有,看得程晓天不住摇头,就这样一帮子人,居然能祸乱西部荒野这么多年。
“没什么好看的。”程晓天喊了一声,语气似乎有些不悦,民兵们连忙又蹲了下来。不得不说,他的名声很管用,民兵们见总指挥程晓天这么淡定,心底顿时安了三分。
程晓天咳嗽一声,继续说道:“敌人这么疯狂,只不过是为了钱,可战争是要用牺牲来换取的,在死亡面前,金钱微不足道,所以不管他们叫嚣的有多大声,他们依然是缺乏战斗意志的乌合之众。就这点来说,我们要远强于敌人。”
程晓天这番话说得众人连连点头,陷入了沉思。
“我懂了,大家准备战斗。”凡妮莎说道。
“不!”程晓天断然否决,看着凡妮莎肃然说道:“给你安排一个艰巨的任务,就是现在,骑上我的马,向着哨兵岭跑,注意,速度不要太快。”
“啊?”凡妮莎懵了。
程晓天左右一打量,从民兵头顶上抢过两顶毡帽,一顶戴在自己头上,另一顶往凡妮莎头上一盖,站起身大声喊道:“等会我一下令,大伙就跟着凡妮莎女士的跑,不准超过,否则军法处置!”
众人还没琢磨透程晓天的用意,程晓天一拍凡妮莎的肩膀,扯着脖子大吼一声:“跑!”
凡妮莎毫不迟疑,一个闪现骑上马,双腿一夹,马儿嘶鸣一声小跑了出去。民兵们也不含糊,拔腿就追,废墟瞬间变成了马拉松赛场起点。
“头领,他们跑了!”
赛门指着“逃兵”大喊大叫,贾米尔目瞪口呆,这是怎么回事?两边在月溪镇纠缠了好几年,唐佳_菲米从未后退过,怎么今天主动撤军了,难道他们怕了吗?不过想这些也没用,该干嘛还得干嘛,赶紧追。
“兄弟们,快追上去宰了这些小羊羔!”贾米尔气急败坏大吼。
两方相距几百米,相信很快就能追上,这一点,被荣华富贵冲昏了头脑的叛军们毫不怀疑。
“他们追上来了。”一位拖后的民兵大喊。
敌人比想象的还要多,乌泱泱一个大集群,个个挥舞着利刃,凶神恶煞,大呼小叫让民兵们停下来挨宰。被这样一大群人追在身后,恐怕很少有人能做到淡定。
“大人,我们为什么不交战?”托伦和程晓天跑了个肩并肩,不满问道。双方人员差不多,战力……战力都那么回事,在他想来,实在没必要避战。
“你们不是兔子,别跑的太快,少爷我压在后面,你们怕个腿儿!”程晓天跟在大部队后面,戴着个破毡帽,如驱赶羊群的羊倌,对着民兵们大喊大叫,等集群速度稳定下来后,方才看向托伦。
这一刻,一贯没个正型的程晓天神情变得很严肃,小声说道:“士兵不是军棋推演里的棋子,他们不是工具,而是鲜活的生命,我们需要胜利,却不能因此而枉顾性命。”
“大人……”托伦嘴唇嗡动,说不出话来了。
程晓天笑着拍了拍托伦肩膀,“我们去哨兵岭,战斗,将会在那里结束。”
哨兵岭是领主府所在地,菲米伯爵的家眷都在那里,不过,并没有人对这个决战地点提出质疑,包括菲米伯爵在内,所有人都坚定不移执行着程晓天的命令。(。)
第四十九章:功用不明()
西部荒野的地貌很简单,为典型的温带平原,最高峰哨兵岭,垂直高度200来米……距离月溪镇约一个马拉松的路程,三面悬崖,领主府就建在山顶上。
民兵们急行军了两个小时后,前方已能看见那座小山,后面却不见了追兵。并非是贾米尔等人放弃了追击,而是因为他的部下实在是跑不动了,那些人虽然自称“复仇军”,实则只是些地痞流氓,身体素质和农夫相比差的太远了。
到这时候,民兵的几位将领终于看出了些端倪,经过这一番急行军后,追兵被远远抛下,为民兵部队赢得了至少一个小时。对于战争来说,这一个小时极其宝贵,用的好,完全可能令战局发生某些变化。
“大人,那就是我的家。”跑在程晓天前面的民兵指着一座民房说道,说完那栋房子里走出一位妇人,他急忙大喊:“雪莉,快跑,这里就要打仗啦!”
“别让他们乱跑,让他们跟着大部队。”程晓天连忙阻止,说完又想起来一件事,喊道:“带上铁锹锄头。”
带上老弱妇孺打仗?这事前所未闻,这不是徒增伤亡吗?不过出于对程晓天的绝对信任,大伙倒也没有多说,开始一路跑一路召集家属,等跑到哨兵岭下的时候,队伍已经聚集起了2000多人。
山脚下,唯一的上山路口前,程晓天集合部队,开起了战前动员大会,他是这样说的:
“等会大家好好干,使劲干,一定要抢在敌人行动之前完工。放心,不会白干的,你们的领主会发工钱,是吧?菲米伯爵。”程晓天转向唐佳…菲米问到。
居民们期盼的注视中。菲米伯爵领着刚下山的全家老小,毫不犹豫一口答应,并许诺,谁干的卖力重重有赏!不过,还有一个问题……
“子爵阁下,您一个人真的能行?”菲米伯爵凑在程晓天身边,担忧问道。
程晓天满不在乎,“我会飞,到时候溜之大吉就是。”
唐佳…菲米:“……”
程晓天见伯爵脸色有点不太好看,连忙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我开玩笑的。放心吧,完全不会有问题。”
菲米伯爵狐疑的盯着程晓天,半晌后,终于一把握住程晓天的手,饱含着深情说道:“这里就拜托给大人了。”
“走吧走吧。”程晓天满不在乎挥了挥手,菲米伯爵退后一步,抚胸一礼,转身离去。
不光是他,所有民兵包括聚集来的老弱妇孺们。全都扛着镐头铁锹离去,他们在菲米伯爵和托伦的带领下,分成两队,沿着哨兵岭山脚开始向山后撤。20分钟后。所有人离开,上山的路口只剩下了程晓天一人。
程晓天见一切妥当,就地在上山台阶上坐了下来,盘腿打坐调息。静静等待敌人的到来。
哨兵岭三面绝壁,只有北坡比较缓,生满了林木。环境清幽,一条台阶直通山顶,掩映在茂密的绿荫中。一般的修真者都讲求冲虚宁静,喜欢避世,程晓天却偏爱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地方,譬如西部荒野,可惜现在这里也不太平。
等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何况对方还迟到了很久,程晓天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远处方才出现了那一大票匪军。看来,这些家伙比自己预判的还要不堪。
终于盼来了敌人,程晓天起身开始上山,边走边往地上扔东西。这些都是从村民那里搜集来的,乱七八糟什么都有,程晓天边扔边“啧啧”称奇,这都神马啊……
铜角子、发卡、手帕,还有豁了口的饭碗,这些都还算正常,等从乾坤袋里拽出个布条后,程晓天是彻底迷惑了。此物体呈长条形,两端系着布绳,中间还缝着个小口袋,似乎是用来装草灰布头之类的物体。
“搞不懂。”研究了半天后,程晓天摇头放弃,随手把布条丢在了台阶中央。
而此时,贾米尔终于领着疲累不堪的迪菲亚匪军杀到了山脚下。
“头领,我们需要休息,否则没法战斗了。”赛门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扔了手里的刀子哀求。其他人立刻连声附和,就地一倒,横七竖八躺了一地。
贾米尔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这些人都是轻装,才慢行军了四十公里,居然就趴下了,这样一群人该怎么打仗?好在这次的对手是老实巴交的民兵,否则他只能撂挑子走人。
所谓法不责众,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小舅子都趴下了,这立刻进攻的命令实在没法下,他只好也坐在台阶上闭目养神,等部下恢复了体力再说。
坐了没一会,一名匪军从贾米尔身边爬了过去,举止有些鬼鬼祟祟,不过他也没往心里去,反正自己的部下就这德行,指望他们不鬼鬼祟祟那是不可能的。
过了一会,又有一人鬼鬼祟祟爬了过去,这回他还是没在意,不过他的小舅子赛门却留了个心眼,看了过去。
“你们手里拿的是什么?”赛门断喝一声,一个箭步跨了过去,尚未站定就呵斥道:“说的就是你,还藏?你还往怀里藏!”
“二头领,这是我捡到的,我的!”那名匪兵抓着自己的腰包,委屈的喊道,特意加重了“我的”俩字。那意思很明显,谁捡到归谁,就算你是二头领也不能抢部下的东西啊!
“我知道,我不就是看看嘛,你拿出来!”赛门掰开部下的手,在他欲哭无泪的注视中掏出那件事物抛了抛,不屑说道:“不就一个烂铜角子嘛,看把你宝贝的。”
说完,赛门随手把那个“烂铜角子”揣进自己兜里,向台阶上看,一个亮闪闪的物体映入了眼帘。大晴白天,只要眼睛不瞎,谁都能认出来,那竟然是个银角子!三人同时发现,同时启动,以百米冲刺的气概扑了过去。
匪兵都猴精猴精的,三人这一番动静,焉能不被关注?他们刚顺着台阶蹿上去,立刻就有一大票察觉异常的匪兵跟了过来。接下来的情况就顺理成章了,大伙一拨带一拨,轻手轻脚从头领身边绕过,等贾米尔察觉后,已经上去了一大半。
“谁让你们上去的?”贾米尔察觉后,抓住一名部下问道。
那名瘦猴般的匪兵嗫嚅一番回道:“是二头领带着大伙儿上去的,说是……发现了大量敌军的痕迹。”
“鲁莽!”贾米尔怒哼一声,心说你怎么这么不成器?要上也是让这些家伙当炮灰,你领头就上,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跟你姐交待?!
“走,全部攻上去,一鼓作气拿下唐佳…菲米,只要死的不要活的!”贾米尔一招手,领着余下的匪兵也冲了上去。
上方不远处,一众匪兵在找到那根布条后,情绪终于沸腾到了顶点。
“上面还有女人!”赛门拎着那根布条,邪邪笑道。
就在这时,台阶上传来“隆隆”震动,似乎有一个沉重的物体滚了下来,众匪兵立刻拔出兵刃戒备。
嗵嗵嗵!
山摇地动,匪兵们面面相觑,这么大动静会是什么?下一刻,答案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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