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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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世流芳- 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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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宇的头痛病是越发的剧烈,由原来的偶尔发晕,严重到头痛欲裂的地步。

    而然苏月芸聚集名医会诊的结果,却是不能尽如人意,虽然可以起到缓解病症的效果,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而暗中去请有神医之称的钱不换,却是连人影也没有见到,因为根本找不到钱不换的住处。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钱不换隐居于福清县的石竹山,但是据前往寻觅之人描述,寻遍了整个石竹山也不见钱不换的踪迹。

    对于这个结果,叶宇虽然倍感失望,但也是在预料之中。别说没有寻到钱不换的住所,就算是寻到了,钱不换若不肯医治也是无用。

    病症越发严重的叶宇,适逢近期并无重要事务,所以他就决定前往福清县一趟。

    因为他觉得,既然钱不换隐居于石竹山,就一定能够寻到,总比自己坐着等死要好。若是能够寻访到踪迹,也算体现自己的一份诚意。

    所以叶宇就一身便服,由孤狼陪同坐车前往福清县。

    在整个中国历史上,百家姓的编撰与归纳是源于宋朝,所以第一位是赵姓。但赵钱孙李,之所以能够将钱姓放在第二位,就足以显示钱氏一族的地位。

    当年宋太祖赵匡胤一统中原的时候,曾有东南两个国家未有平定,一个是众人熟知的南唐,最有名的君主也就是南唐后主李煜。

    尤其是那一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让李煜成了历史上最有才学的亡国皇帝。

    其次就是吴越国的钱氏皇族,不过钱氏皇族没有抵抗,反而在宋朝平定南唐的时候,毅然协同宋朝发兵一统天下。

    最后吴越国归顺大宋朝廷,这钱氏后人的待遇自然就很高,要比李煜这个亡国之君莫名其妙的死去,要好过千百倍。

    沿袭至今,钱王后人尊享朝廷优渥恩泽,家族之兴盛堪为一时无两。

    福州距离福清县很近,只需要几日的路程便能抵达。叶宇坐着马车途径福清县,已经是时至午后黄昏,觉得口渴饥饿,就示意孤狼停下行程,寻一处街边面摊歇息充饥。

    街边面摊吃面,叶宇一直十分的钟情,因为吃着面,感受周围过往的人流,他才会觉得自己不曾孤单。

    这对于一个害怕孤单,却又注定孤单的人来说,既是矛盾也是莫可名状地无奈。

    “公子,我们还是寻一处安静地方”孤狼看着叶宇双眉微蹙似有头痛异状,于是便主动提出了建议。

    叶宇轻轻地摆了摆手无力道:“无妨,就在这吧!”

    抬头见孤狼依旧心有不安,于是便转移话题调侃起来:“怎么,你吃不惯这里的东西?”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叶宇默然的点了点头,随后挤出一丝笑容问:“我知道你说的不是,当年我用一个馒头,换了你一生的忠诚,告诉我,后悔过吗?”

    “没有!”

    “嗯,我信你,如果有一天,我若是”

    “没有如果,好人自有好报,你不会有事的!”

    “是么,我是好人?呵呵”叶宇自顾地笑着,便不再言语,端起简易木桌上的黑陶碗,牛饮般的喝完茶水。

    孤狼虽然依旧少言寡语,但是那双死寂冰冷的眼中,此刻却多了几许落寞与担忧。

    简短的几句对话,却将二人的思绪回忆,拉到了彼此相遇的那一刻。

    一个馒头,救活了一个身负重伤且濒临饿死的人

    一个馒头,也换得了这个人的遵行诺言不曾有悔

    曾经或许只是一个诺言一份职责,时刻恪守着主仆之间的关系。然而时间久了,二人的主仆关系渐渐地不再明朗。

    是一种叫做友谊的东西,慢慢地融合了这一切。

    热腾腾的面食摆放在桌上,叶宇拿起筷子便开始吃了起来。可就在叶宇吃完一碗,在准备让伙计再上一碗时,却见前面桌位发生了争执。

    “嘿,我说小姑娘,咱这可是小本生意,你可不能吃白食啊!”这时伙计将抹布往肩膀上一搭,语气十分不悦的向桌前一名黄衣女子嚷嚷着。

    黄衣女子也是十分着急,不停的搜寻着自己的腰间,随后又反复的翻找桌上花篮,口中急切的辩解着:“我的钱袋不见了,不是有意的”

    “不是有意的?哼,你这样的客人我可见多了,吃了白食还顾虑颜面找理由!”

    “真的不是我钱袋真的丢了,要不”

    黄衣女子看了看桌上装满鲜花的篮子,犹豫了一下:“要不,我用这一篮子花,作为抵押?”

    “花!?”

    伙计的三角眼一翻,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这花是挺好看,但是不能吃也不能喝,能当抵押吗?我们这可是面摊买卖,你以为是开花店还是殡仪社?”

    “你!”

    伙计打量着黄衣女子,见对方真的没有钱,于是不耐烦道:“我跟你说,你要是没钱,只有两条个选择,要么就抓你见官,要么就留下了洗碗碟,什么时候够了这饭钱,才算完事!”

    “可是我急着回家,过了时辰就回不去了”

    伙计的要求虽然不近人情,但也是极为合情合理,毕竟吃白食对于小本经营而言,并不是一个好的经营模式。

    但是黄衣女子此刻却甚是着急,似乎真的如她口中所言,过了时辰就回不了家。而在一旁吃面的叶宇,从侧面看见女子的眼眶已经开始泛红。

    “那可不行,吃白食的例子不能开,否则都学你这样,那还了得?”伙计执拗地站在自身的立场,对于黄衣女子的恳求丝毫不作退让。

    就在黄衣女子急得无语之际,一旁吃面的叶宇轻轻地敲动桌面,沉声道:“姑娘,你的花很不错,在下买了!”

    叶宇的这一句话,让在场所有吃面的人纷纷侧目,黄衣女子也是惊喜地转身看向叶宇。

    见对方是一个年轻公子,欣喜之色稍作收敛,提着花篮疾步走了过来,用质疑的语气低声问:“这位公子,你真的要这篮花?”

第511章 黑夜无声隐杀机() 
“是啊,这花很美,多少你说个价!”

    黄衣女子犹豫了一会,才伸出两根葱白玉指,试探性地弱弱低声道:“二两银子”

    “什么!二两!?”

    黄衣女子的价格刚一说出,叶宇倒是没说什么,一旁的伙计却差点跳了起来。

    心说这不能吃不能喝的一篮花,竟然要价二两银子!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吃白食的女子是彻底疯了,有人愿意买下这篮花,已经是个难得的机会了,难道非要吓走顾客,留下了清洗碗碟做苦工?

    面对周围纷纷惊讶与质疑地目光,显然黄衣女子也是没有底气,但是当她垂目看向那一篮娇艳花朵时,却是莫名的有了底气。

    叶宇虽然也是十分吃惊,但是却并没有质疑,而是看着近前站立的女子,见此女一袭黄色裙衫,虽然显得陈旧,但是却是极为整洁。

    脸型虽是后世女子极为羡慕的美人轮廓,但是左边的一道疤痕,毁了原本拥有的美感。

    女子梳得是简单地随云发髻,但是额前的青丝却极力掩饰着,微微清风而过吹动发丝,隐约可见右边额头处的淤青肤色。

    黄衣女子见眼前男子默不作声,以为是自己要价太高致使对方有了犹豫,心中本就有些七上八下。

    又见对方上下打量着丑陋的自己,黄衣女子很不自然地微微侧身,目光躲闪的不愿与叶宇正面对视。

    “这位公子,是不是觉得小女子要价”

    “不,这篮花我买下了!”黄衣女子正要说话,却被叶宇直接抢了先。

    “你你答应买这篮花?”黄衣女子不可置信的看着叶宇,她没有想到眼前的公子会如此的爽快。

    “是啊,难道姑娘要反悔?”

    “不不不,不是”

    就在二人说话之际,孤狼已经会意地从怀中取出五两银子,随后放在了桌子上。

    “呐,这里是五两银子,你可要收好喽!”叶宇随意地说着,继而将银子推到了女子的面前。

    黄衣女子惊讶之后又添震惊,她看着面前的五两银子,惊疑地问:“公子,你是不是记错了,小女子说的是二两银子,可你这”

    “呵呵,没有记错,一两惜花,一两爱花,一两恋花,这多出的三两,权当是在下的心意。花,在有的人眼中是一文不值,但是在懂花之人的眼中,它又何止二两?”

    “原来公子也是懂花爱花之人,是小女子眼拙了,还请见谅!”

    听了叶宇的一番说辞,黄衣女子紧张存惑的心稍作舒缓,对眼前的这个俊雅男子油生了几分好感。

    叶宇爽朗的一笑,提醒道:“天色不早了,姑娘还是快些回去吧!”

    “哎呀,是哦,多谢公子提醒,后会有期了!”

    黄衣女子经叶宇这一提醒,才意识到天色已经不早了,她焦急地向叶宇简单道别,便匆匆离开了。

    面铺的伙计以及众位客人,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一篮子朝夕就会凋谢的花朵,不仅让那名女子卖了出去,而且还得到五两银子的高额价位。

    五两是什么概念,对于他们普通的百姓而言,那可是一年的生活费!

    “唉,姑娘你的吃面钱还没”

    伙计正欲要追出去,却被叶宇从后面唤住:“好了,几文钱的事儿,那名姑娘的吃面钱,一并算在我的账上!”

    “哎哟,客官您可真是阔绰,小的回去之后也在屋后的菜园里种花,到时候客官您”伙计一脸谄媚的替叶宇送上面食,并笑嘻嘻地打着自己的算盘。

    叶宇将面食放在面前,拿起筷子自言自语道:“你家中养牛吗?”

    “呃养啊,春耕秋收全指望它呢!”

    “那你家的牛,平时都吃什么?”

    伙计擦了擦桌子,以为叶宇是阔少爷不懂得养牛,于是特意弯下身子解释道:“客官,这牛当然是吃草了!”

    “那若是让你家的牛以花为食,你觉得可以吗?”叶宇吃了几口面食,随后索性放下筷子,饶有兴致的问道。

    “那可不行,去年我家的那头大水牛,因为吃了隔壁家刘夫子的不知什么花,结果就痢泻好几天!再说了,这牛本就该吃草,哪有吃花的牛啊!”

    “对啊,你不懂花就不懂该如何去养护,以种庄稼的方式去种花,你觉得我会要你的花吗?凡事都要讲究适合二字,就如同你家的牛,只能吃草却不能吃花一个道理!”

    叶宇的一番笑谈,使得棚里的客人也是哄堂大笑起来,伙计随即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自语道:“呵呵,说的也是,那可都是娘们做的事,我还是当伙计得了”

    见伙计戚戚然的离开了,叶宇却是摇了摇头道:“熙熙攘攘尘世中,追名逐利宛如风,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只顾着盲目追寻,却不考虑自己是不是适合!”

    “这花很香!”孤狼意一边吃着面,一边清冷的说道。

    “当然了,这可是玫瑰花,在这福清县小地方,能有这种花也实属难得”

    “玫瑰花?”孤狼用疑惑地眼神,看了一眼那一朵朵嫣红的花朵。

    叶宇点了点头,略带苦涩地说:“不过你没有听闻也是常理,因为此花在当下并不出名,你可以将他当做野花”

    玫瑰花的盛名与发扬,源于希腊的传说以及后世人们赋予的种种象征。同时也让后时向往爱情的男女,对于玫瑰花的追崇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

    在很多人的眼中,玫瑰花是源于西方源于欧洲,亦或是希腊的种种神话,但是这些不过是种种版本的一种传说而已。

    其实在中国的本土,北宋年间就已经给予了明文记载。但是很可惜的是,不能将其发扬光大的国度,一般是没有资格谈论物种起源的。

    “那这花”

    “先带着,让它自行干枯吧!”

    叶宇说完,将筷子一放,径直登上了马车。孤狼也及时放下筷子,提起花篮,付了饭钱便驱车离开了喧嚣的街市。

    面铺子里的客人们,望着马车离去的方向,便开始了背后议论的话题。

    “嘿,你说这人既然如此阔绰,为何非要选这个地方饮食?”

    “是啊,城中名贵酒楼多得是,还有啊,那名女子的花儿虽说不错,但是也不值二两银子啊!”

    “你没看那人给了五两银子吗?呵呵,我看啊,这人出手如此阔绰,定是城里的哪一家的阔少爷”

    “嗯,我看也是!”

    伙计此刻端了两碗面走了过来,随后接着话茬打趣道:“我看那,定是那位客官看上了人家姑娘,才会如此阔绰的英雄救美,这不是梨园戏曲的常规桥段嘛!”

    “呸,你还真是榆木脑袋,那个卖花女你不是没看到,脸上不仅有疤痕,额头上还有一块淤青胎记,人家一个俊朗阔少会看上她?”

    “别说是那位阔少,就是咱,也嘿嘿”

    夏日的夜,暖风之中,多了些许燥热。

    由于来到福清县已经是傍晚,所以只得在城中的客栈住宿一夜,明日养足了精神再前往石竹山。

    庭院深深,客栈里一片宁静,若是仔细聆听,便会听到均匀呼吸的酣睡声。

    突然间,衣襟带风的声音,从西房庭院隐隐传来。再听院中“嚓嚓”的响动,直奔上房来了。隐隐的月色中,七道人影明暗不定的向客栈聚拢。

    待这七道身影靠近叶宇休息厢房时,为首一人以手势作为讯号命令,接着其中两人便来到隔壁孤狼所居厢房门,谨守着门窗出口以防房中之人出来。

    再有两人遵行命令,几个腾挪之下便上了房顶,谨守住了靠近大街的两扇窗户。

    随后为首之人,用匕首插入门缝,缓缓地将门栓磕开,然后留下两名黑衣人守在门口,而他则是蹬着门槛儿往里瞧,探臂膀拔下背后怪异兵刃,缓缓的向叶宇的房内走来。

    待到来至床前,举起兵刃便向床上刺去,连续刺砍了几下,见床上毫无动静,便掀开床单,结果是空空如也。

    黑衣人不禁大吃一惊,知道对方已然有了防备,于是赶忙向外逃窜。

    然而此人刚要往外走,却听到叶宇慵懒的声音悠然传来:“既然来了,何必走得如此着急?”

    话音刚落,叶宇已经从床下横推而出!

    贼人见状,急忙挥手刺向叶宇,而躺在地上的叶宇随即单脚翻腾,躲过黑衣人的致命一刺,并借势翻腾站了起来。

    黑衣人一击不中,继而就是连番攻击。叶宇自然不会大意,直接拔出手中问天剑,一道白光直接在黑暗中闪现。

    叶宇仗着手中长剑,应对眼前刺客丝毫不惧,致使黑衣人的进攻受阻,但是黑人却没有气馁,反而更是越战越猛毫不退后。

    锵!

    彼此的兵刃撞击在一起,溅起了丝丝火花!

    叶宇正欲打算抽离兵刃,可是让他没想到手中的问天剑,竟然被黑衣人的兵刃死死锁住,即使他用尽全力也无法摆脱这种钳制!

    “受死吧!”

    黑衣人露出阵阵冷笑,随即从那怪异的兵刃手柄后面,赫然抽出泛着寒光的匕首,直接刺向叶宇的心脏位置。

第512章 客栈气氛颇诡异() 
有句话说得好,不作死,就不会死!

    这种突发情况,叶宇从未想过,更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

    显然今夜叶宇是作死的节奏,明明可以继续隐藏于床榻之下躲过此劫,却十分高调地主动现身与之对决。

    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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