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悟空童鞋火眼金睛的感觉。
内金刚竟然点亮了双眸,这是啥意思?有啥作用呢?
孙大圣在内金刚显形的状态下,睁开了金刚之眼,在他的眼前,世界突然有了不同,完全的不同!!以前他曾经知道佛家有一种神通叫天眼通,但自己的这种情况,跟那应该有不同。
在他的眼睛里,每个人的头上都有一层辉光,比如凤珑玲头上是深紫色的,青鬼头上是浅紫色的,源峰大部分的士兵都是浅紫和白色的,而江北区那边,有白色也有红色,而这个颜色的辉光,是有规律的,孙大圣仔细琢磨了一下,发现事情的真相叫人掉下巴啊。
因为这个辉光的颜色,悍然是指亲密度的。这个内金刚的眸子被点燃之后,竟然能够直指人心,剥开一切伪装!!
按照这个规律,对他有敌视的人头上会有红色的光芒,中性的则是白色,友好的则为浅紫,非常忠诚并且亲密度极高的则是深紫色!而他在江北区还发现有几个人头上发散出黑色的光芒,他们看自己的眼睛也是充满了仇恨,估计这些人是李潇的亲信,因此这黑色就是死仇的颜色了。
而金刚之眼的厉害,还不止于此,它还能看透世界的本质,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其中之一就是一切都是能量的!
现在孙大圣的眼里,所有人都可以用能量来量化,像凤珑玲的身上,就荡漾着一股蓝色的能量;火系则是黄色的能量,在变异者身上,则是红色的能量
第77章 追杀到底()
孙大圣没想到内金刚眼眸被点亮,竟然会如此厉害。他看那这凤珑玲,半天都没吭声,好像整个人都看傻了。
此时战场已经被打扫得七七八八了,孙大圣这种人物,无论他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敢来打扰的。
凤珑玲被他盯得头皮一阵发毛,扭捏道:“喂,进化体,我知道自己长得还算good,但你也不要这样看着我啊,就跟一纯花痴似的。”
孙大圣眨了眨眼,是有点不太好意思,不过他咳嗽了一声,莫名提了个要求:“你能试着发一记寒冰箭么?”
凤珑玲鼻头一酸,这人真不是个贴心人啊,姑奶奶刚刚才因为发功过猛晕过去,现在又要让咱用那极其耗费能量的寒冰箭?
因此她撅着小嘴说:“你发什么神经啊,自虐也没你这样的吧,好,虽然姑奶奶我很累了,也满足你这个愿望吧。”
说完她一记寒冰箭射中了孙大圣的胸口,谁叫你没心没肺呢?
孙大圣无语了,他让凤珑玲释放一记寒冰箭,可没让她射自己啊,这小太妹脑袋让驴踢了?
不过他的目的倒是达到了,他就想看凤珑玲在操控寒冰异能的时候,身上的能量会不会有特别的变化,现在事实证明,这个变化是有的,而且非常明显,当凤珑玲要释放寒冰异能,身上的蓝色能量会凝聚起来,形成黛蓝的颜色。
这可就乖乖里个咚了,如果不是天生沉稳,加上附近人多,孙大圣这会儿估计要跳起来手舞足蹈了,有了这金刚之眼,以后谁还能暗算他?在战斗中,也能占得先机,敌人还没出手,他就能率先知道了。
胖子醒来看到这一幕,心头一热,口吐圣言:“呀,这两货又在打情骂俏了,这说明,这次的灾难过去了。”
他话音甫落,马上听到无数热切地呼唤——
“啊,老天开眼啊,生哥你醒来了,快来救人”
胖子一歪脑袋,老子又死了行不?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话说着挺傲娇的,真要实行起来,累死人不带偿命的。
孙大圣再次看向那三具凿齿boss的尸体,尸体中的精华之气几乎被他吸收殆尽,但是在尸体的胸骨之处,隐隐有银色的能量波动,那会是什么?
他拿出弯刀来,挑开胸肌砍断胸骨,从中间剥出了一颗黄豆大小的莹白石头来。
这是啥子东西呢?孙大圣心中一跳,将剩下两具尸体也挑开,从胸骨也剥出了同样两颗石头,大小差不多,莹白毫光,看起来很是神秘。
这东西事实上是胶质状的半流体,并非全固体,更和坚硬扯不上边。这就是传说中的怪物晶核么?只有boss级的怪物身上才有?
他尝试着以内金刚去吸收其能量,结果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根本不能吸收,那这东西有何用呢?精华液可以滋养内金刚,而晶核呢,难道是吃的?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一念至此,孙大圣没再多想,直接将那其中一颗晶核给吞了,稍微等了片刻,也没发现什么副作用,但也没别的什么“神迹”出现,估计还未消化吸收吧,这种要进入循环系统的东西,吸收起来是需要时间的。
青鬼过来了,孙大圣不必去琢磨他隐藏于长毛下的表情了,看着他脑袋上顶着的浅紫色辉光,嗯,这家伙竟然对自己相当友好,难怪会上李潇的当,太容易轻信了。
以前孙大圣对人很谨慎,只因为他本身就情商不是很高,跟人打交道没什么技术,所以干脆尽量不跟人接触。而有了这直指人心的“金刚之眼”,他以后跟人打交道就轻松得多了。
青鬼是那种爱憎分明的人,现在觉得孙大圣是朋友,就大喇喇过来搂着他的肩头,一副勾肩搭背的姿态,也不管别人会不会适应。
“兄弟,我服你,以后咱们江北和源峰就是一家了,你做大当家,我做二当家”
孙大圣打断他:“你那军师李潇呢?”
青鬼顿时也想起来了,扯着尖细的嗓子大声叫道:“许子,许子,你给我爬过来!”
许子是李潇的嫡系,青鬼叫他来一问,许子连连摇头,说自己不知道李潇去哪了,在凿齿boss过来之前,李潇就不见了。
“这小子,脚底抹油,逃得倒快!许子,你给我记着,从此以后,李潇就不是我们青鬼帮的军师了,谁要见到他,绑来我有赏!什么东西也敢叫李潇这么好听的名字,还扮读书人,整个就一坏胚子,一肚子的坏水,应该叫李坏!”
孙大圣看许子,他看自己的时候头上是黑色的光辉,心里有算计了,他叫过许子来:“说吧,他往哪逃了?说出来,我可以保证你不死。”
许子原本跟着李潇在青鬼帮地位还挺高的,平常还能吆五喝六的,现在李潇跑路了,地位一落千丈,那些原本对他拍马溜须的同伴,马上就给脸色看,翻脸比翻书还看,他怎么可能不憎恨横空出世的孙大圣。
因此孙大圣逼问,他马上露出一副激愤的表情来:“鬼爷,你就任由着外人这么威胁我们青鬼帮的人么?我都说了不知道,他还不信,怎么着,难道我不回答你还要杀了我吗?”
“是的。”孙大圣点了点头,突然一指戳穿了他的肩膀!
许子痛得放声大叫,青鬼看在眼里,却不护短:“许子,你真是该死!圣哥问你话,你回答就完了,叽叽歪歪的还想离间我们的关系,那不是该死么?很好,等大圣兄弟审完了你,我再来找你算这笔账!你现在还不道歉?”
那许子知道事情真完了,青鬼已经完全臣服于孙大圣,不再是以前那个一言九鼎的大哥了,现在做事还得看孙大圣的脸色。
“圣哥,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李潇他跑哪里去了。”
“回答错误。”孙大圣说,伸出手指在他的肩头点了一下,肩胛骨碎了。
许子痛得脸都扭曲变形,他没想到孙大圣手段如此毒辣,一言不合就下手,知道再扛下去只怕整条胳膊都得被废了。
于是他只能低下头来服软了:“李潇在你们交手的时候就准备走了,他叫我跟他一起离开,我没答应,他好像是往北边走了,应该是出城去了。”
北边?孙大圣原本就是从北边来江源的,北边可去秦州和徽市,他如果要回去,也要从那个方向出城的。
这回应该是实话了,孙大圣点了点头,突然一脚踢碎了许子的膝盖骨,在许子撕心裂肺的嚎叫声中,孙大圣解释说:“我说了,你可以活着,但活罪难免。”
虽然没有直接杀死许子,但是这个世道被费了腿脚,那跟死已经没有区别了。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孙大圣深以为然,以许子对自己的仇恨度,如果换个位置的话,估计他可能连命都没了。
青鬼也不在意,一个小小的不服管教的喽啰,在他眼里实在算不上什么。
他走到孙大圣身边,还有点小歉意:“兄弟,真不好意思,又让这狗崽子给逃了。现在回想起来,这家伙心机还真是挺重的,投奔我青鬼帮之后,总是有事没事在我面前搬弄是非,还说你是我最大的威胁,呵呵,看来你没少得罪他,他可恨死你了。”
“他逃不了。我不能让他再逃了!”
青鬼意外得很:“啥意思?兄弟,你觉得他没离开江源吗?那不可能啊,现在江源就是你我的地盘,如果我们想找人的话,他就是变成一只蚂蚁都藏不住!”
“应该是出城了,我去追他。”孙大圣说。虽然李潇不是自己的对手,但他的煽动性却很强,对于这种人,他不容许其再活着来祸害自己。
青鬼更意外:“兄弟,不会吧,你觉得那小子逃出了江源还能活着?而且郊区那些小帮派,在凿齿来了之后,早就被灭了,他没地方容身的。”
“以他的性子,肯定有机会活着才会想到逃出去,不管死活,我都要过去看看。”
青鬼没想到孙大圣这么执拗,想了想,点头说:“那好吧。我让一个兄弟帮你带路,土狼,你过来。”
那个绰号叫土狼的家伙应该是一个狼人变异者,嗅觉特别灵敏,让他来帮助孙大圣跟踪,倒是一个非常好的人选。
第78章 捕食,食谱开发计划()
孙大圣看了看土狼,此人头上一片白色的辉光,友好度中性,是正常的范围值,说明此人跟李潇不是一路人,于是就点了点头:“如此就有劳了。”
土狼笑道:“圣哥说啥呢,能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孙大圣也没有多余的话语,青鬼主动为两人准备了三天的饮用水和干粮,由土狼背着。然后他还私下里跟孙大圣说了几句掏心窝的话。
他说自己想辅佐孙大圣统治整个江源市是完全出于真心的,又说现在你走了,那他可以保证不会侵犯源峰,如果源峰受到凿齿的入侵,他还派人前去支援的。
最后他还叮嘱孙大圣一定要回来,现在他可不想做整个江源的最高领导,因为那些凿齿boss实在太厉害了,再来一次的话,他肯定就保不住,甚至,他可能就独自逃离了。
一句话说穿了,青鬼虽然看起来不是很灵聪,事实上聪明得很,凿齿boss这么一闹,让他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没有孙大圣坐镇,江源迟早得完蛋。
孙大圣没有多话,他本来就是话不多的人,稍微有点社交困难症,何况他觉得跟青鬼并不太熟呢?
他不惧怕人对自己坏,却有点不适应别人对自己好。
胖子在孙大圣离开之前曾经找个孙大圣,希望他不要去追李潇了。但孙大圣只回答了他一句话:落水狗必须打死,否则还会咬人。
胖子又问他源峰的事情怎么安排,这年头,别说三天,就算三个小时都可能发生任何事的,孙大圣则神秘地说了一句:“不安排就是最好的安排。该来的总会来。”
就这样,孙大圣带着土狼,两人出了江北,一路往北去了。江北以北,陌生又熟悉的土地。
事实证明,孙大圣带着土狼出来,真的是很有用。
首先,土狼是个有心人,出来之前,就找人寻找到李潇的衣物,熟悉了李潇的味道,然后再一路追踪过来,基本就没走弯路。
再有,土狼也是个没多少话的人,两人在一起不说话也不尴尬。
没过多久,两人就到了巨蛛地带,孙大圣旧地重游,倒是很有几分唏嘘,他看起来人不多话,但实际上内心是很细腻的,只是不善于将自己细腻的内心感受与人分享而已。
他甚至都看到了自己帐篷和机车的残骸,这些东西都还在,上面蒙了一层薄薄的蛛丝。
孙大圣在蛛丝领地开路,靠的是念力控制蛛丝直接熔断之,而他带着土狼重走李潇走过的路,发现这厮用的方法却不同,他走过的地方,蛛丝没有断,但是却被冻结了。
蛛丝被冻结之后,是不会断的,却不再有震颤的效果,如此一来,那躲在浓雾后面的巨蛛并不能侦探到他的存在。这样他就可以深入巨蛛领地而不被发现了。
土狼说:“圣哥,他们有两个人。”
孙大圣也点了点头:“是的,两个冰系进化者,他们轮流使用寒冰异能,然后就可以加快推进的速度。我们不急,且看他们会去哪里。”
他确实是有几分好奇,虽然李潇是敌人,但是他现在有点佩服他,首先这小子逃起命来真是不要命的,就算孙大圣,一直想回徽市,但出于谨慎都不敢轻易成行,而这家伙,一看青鬼可能搞不过自己,立马就脚底抹油,都不带一丝犹豫地闯进了巨蛛领地,悍然要穿越两座城市,这份开创精神真是不可小觑。
而且在审问许子的时候,孙大圣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许子本身也是冰系进化者,也就是说,李潇这家伙,一开始就想到了退路,早就知道自己可以冻结蛛丝躲开巨蛛,所以他结交的都是冰系进化者。
原本带上许子,他们一起就有三人,连续冰洁蛛丝的速度会更快,但没想到许子最后胆怯,没有跟着他一道走。
不错啊,孙大圣发现,有时候有个强大心智的敌人也不错,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出了江北之后,他们越走越远,走了半天之后,气味也渐渐变得更加浓烈起来。
孙大圣心中生出了一种猫戏老鼠的想法,这条路,本来就是他一直想走的,现在有人做这个先行者替他在前面开路,那他何苦不放下心来,且看他能走到何种程度?
如此三天后,两人的食物补给空了,水倒是充足,那是因为两人每次经过小溪的时候都会及时补充水储备。
土狼开始有点着急了,但又不好意思说什么,其实这些食物基本都是他吃的,孙大圣每次都吃得极少,自从修炼了内金刚之后,食物的消化吸收效率远非常人可以比的。
此时哪怕他们即刻回头,都要饿三天了,但孙大圣却一点都没有要回头的意思。
因为孙大圣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在他的金刚之眼中,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是有颜色的能量体,一般而言,红色和绿色的能量体,都是不能食用或者是有毒的,除此之外,其它颜色的植物或者动物,都是可以食用的。
这个发现让他对食物不再那么担心了。当食物吃尽之后,他弄了许多替代食品,比如荠菜、苦菜、灰灰菜,包括一种酸酸的野生萝卜叶,当然也包括葛根、猕猴桃树根
土狼对他的野菜知识叹为观止,其实这些东西以前孙大圣就经常食用,只是灾难发生后,这些野菜被蛛丝覆盖,他也不知道有没有污染,所以不敢再吃,这次有了金刚之眼的帮助,他发现这些野菜并没有任何变异,因此自然要带着土狼大快朵颐了。
而接下来的几天里,土狼更为惊叹的是孙大圣食谱的多样性,他不仅吃各种野菜,在没水的时候会绞树根汁水喝。
这一天夜里,孙大圣突然消失了,把土狼可是吓得不轻,他们已经走了七天七夜,没有孙大圣,他就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