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阳笑道:“这是熊掌,蜜汁熊掌。好在都是已经处理好的东西,做起来也费不了多长时间,不然的话,要做这么一桌子饭,可就要花费不少时间了。”
这个时代的干部还是比较清廉的,昂贵食品虽然都吃过,但并不是经常吃。马克赵春江虽然对这些什么海参、鲍鱼、燕窝、鱼翅都不稀罕,但也不是天天吃。也就是逢年过节,或者偶尔跟随家人蹭吃蹭喝的时候能饱饱口福。
但是像今天这么摆满一大桌子的熊掌燕窝鱼翅鲍鱼,满满登登的一桌子的山珍海味,两人纵然身为**,还是没有见过的。
马克与赵春江毕竟不是一般孩子,虽然刚才见到了李飞阳杀人,也吓了一跳,但是此时早已经回复心情,再被眼前的美味的香味一冲,立时忘掉了刚才的事情,对眼前的食物争抢起来。
正在三人吃的嘴角流油之际,一个声音传来:“飞阳,饭菜做的好香啊,能不能多添两幅碗筷?”
李飞阳急忙站起,赵春江和马克也不敢端坐,都站了起来。
只见周云长老人和另一个高高瘦瘦的老人一起走了过来。说话的正是周云长。
旁边的瘦高老人,李飞阳虽然和他没有接触过,但是新闻上没少看到过有关他消息,知道此人就是**年,如今的宣传部长,国内常委之一。
对于**年,李飞阳李飞阳自降生以来,并没有太过于关注,对他的印象一直不太深刻。
其实,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没有几个人会太过于关心国家政治体系中排名在第五名之后的干部的。就算是排名第一的一号首长,真正关心的也没有几个,他们距离老百姓的生活实在是太过于遥远了。
李飞阳本身也就是一个底层人员,本来也不太关心领导层次方面的事情。
只是因为想要了解这个世界,才稍微关注了一下这个国家政治体系的构成和人员,但也只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下,并没有太过于详细了解。
直到知道了**年被称为“天地双杰”中的天杰之后,李飞阳才对他有了兴趣。发动了黄锦户几个手下,让他们仔细了解了一下这个人物,同时也问询了马克赵春江两人的家长,这才对**年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年这个人极具传奇色彩,他的真实履历已经因为历史的原因被涂改篡写,不为世人所知,相信百年之后,历史总会有被还原的一天,到那时,人民就会知道原来**年是多么神奇的一个人。
据李飞阳了解,当初**年是大家子弟,精书法,擅绘画,喜欢雕刻,还有一身极为高明的武术,是一个天之骄子,无双奇才,和同一个时代的黄世昌被称为天地双杰,名头非常响亮。
他交友广阔,五湖四海都有他的朋友,他家境好,又不缺钱,很是救济了不少贫困落魄之人。
后来,因为失手打死了前朝的一个**民女的贝勒爷,犯了不赦大罪,他干脆反出来京城,邀集了一帮朋友,开始起义造反。
他威望高,名气大,再加上当时正是国穷民困,诸强侵华之时,又加上连年旱涝,流民四起,他拉起了旗子之后,很快就聚集了一帮人马,攻城掠地,拿下来好大一片地盘。
他在北方起义造反之后,南方的太祖也在当地起事,与他南北相呼应,只是规模和战力与**年的部下相差甚远。
**年只用了三年时间,就拿下了大清王朝三分之一的江山,正待一鼓作气打下帝都之时,倭寇侵华开始了。
听说倭寇犯边,长驱直入,已经过了长城,抵达京都,他便放下前朝不打,转而去和倭寇拼杀。因为武器落后,他手下弟兄伤亡过半,实力大损,一度被倭寇围追堵截,几次险些丧命。
待到回复元气之后,他从新聚集人马,联合国外大军,用了十多年才将倭寇赶出了中华大地,此时太祖的兵马也才堪堪过了长江,刚刚北进。
后来和太祖的兵马会师之后,本来他是最有资格登基称帝,坐北朝南之人,但是他偏偏不喜欢做皇帝,竟然以“性子散淡,懒的管理朝政”之名,把大位拱手相让,自己抽了十万精锐,远赴西北,不再朝京。
像他这般洒脱之人,当真是世所罕见,闻所未闻。纵使翻遍史书,也没有发现像他这般行事奇特之人。
他在边陲之地,少有举动,后来太祖当朝,几十年来,做了许多举动,把与**年相关的信息,篡改的篡改,封锁的封锁,多年之后,已经少有人知道**年是何等样人了。
若非后来的造反小组不知天高地厚的要去西部绑他游街示众,也不会惹得他火大,重新出山。
他出山之后,传令各军,三个月就平定了十年的乱局,能力之大,手腕之强,就是太祖也比不上他。云长同志更是不能与他相比,为了稳定朝纲,周云长生拉硬拽的许了他一个宣传部长的职务,让他驻京震慑宵小,**年拗不过,只好留在了京城任职。
初次看到这些信息之时,李飞阳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再三确定,才终于相信。随后,李飞阳对**年起了无尽的佩服之心,这人才是真正的洒脱,活到了一定的境界,所谓功成身退,飘然而去,这才是真正的牛人。放眼全球,古今中外,像他这样的人,也是仅此一例。
见到**年与周云长一起到来,马克与赵春江二人赶紧让出了座位,李飞阳也站到了一边,让两个老人坐下后,这才缓缓落坐,至于马克与赵春江,只能站在一旁,等旁边的随从重新搬来座椅碗筷之后,才最后落座。
夹了一筷子青菜,品尝之后,周云长笑道:“飞阳,这是你的手艺吧?果然不错,比这里的厨师的水平都要高。”
李飞阳笑道:“胡乱烹制了一番,您二老不笑话我就行。”
**年尝了尝道:“不错,手艺一流,倒是跟世昌老弟的手艺不相上下。”
马克道:“云爷爷,您也认识黄老先生?”
**年看了马克一眼:“你是马家的小子吧?你认得我?”
马克道:“家祖马新意,家父马力群,他们都对我说过您!”
**年笑道:“一看你小子的模样,我就知道是马家的种!跟你爸爸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赵春江问道:“云爷爷,您也吃过黄世昌爷爷做的饭?”
**年哈哈笑道:“我跟老黄是老交情了!从启蒙之时就在一个私塾里面,一直到京都大学,都在一个班,只是后来我兴兵造反,因为他是我的好友,反而连累了他一家老小,更是害得他流落江湖,乞讨了三年,嘿嘿,这老小子没有跟你们说过此事吧?”
李飞阳三人摇头道:“我们没有听他说过。”
**年笑道:“三年后,我的手下终于找到他,把他接到了京城和家人团聚;他见了我之后,说要请我吃饭,结果给我吃是却是残羹冷炙,都是要饭花子吃的食物。一直逼我吃了一周剩饭,才放过我!哈哈哈,这老小子,一点都不吃亏,因为我害得他要了三年饭,他就要我尝尝他这三年的苦头!”
李飞阳几人都是大笑,没想到黄世昌还有这么一面,李飞阳却更是对**年佩服:“黄世昌让他吃剩饭,他还就真的吃!丝毫没有拒绝的意思。这种胸怀气度,这种豪士侠情,绝不多见。”
**年对李飞阳非常感兴趣:“你是飞阳吧?”
李飞阳道:“我是!”
**年道:“好小子,刚才做的不错!有性格,我喜欢!哈哈哈。”
他说的事情,便是李飞阳杀死田政行之事。
听到人如此说,李飞阳几人同时松了口气,虽然他们三个说说笑笑,一副浑不在意的表情,其实内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知道杀人之后,上面会怎么处理?
现在听到**年说了声“不错”,虽然不知道是田政行是什么人在背后派遣,但是三人就知道这事情算是到此为止了。至于背后主使田政行来衡量马赵两家孩子的大手,日后自会调查出来。
周云长道:“马克、春江,回去替我跟你爷爷问声好,可别到时候,他们挑我的理,说他孙子被人欺负,却没有人管。”
马克与赵春江齐声道:“我们会把话带给家祖的。”
吃完饭,周云长道:“飞阳,你很好!春江、马克也都是好孩子!好好学习啊,国家的未来就在你们几个孩子身上了!”
三人齐齐点头。
**年笑道:“三个孩子都不错!以后有时间来京,就来这里玩,不会有人拦截你们的,我让人在这里安排了一个长期的大套房,足够你们三个居住了!”
李飞阳三人急忙道谢。
目送两个老人离开后,马克问李飞阳:“大哥,刚才我们杀田政行时的对话,外面的人有没有听到?”
李飞阳曾在大厅里说天下没有不能杀不可杀之人,包括周云长在内,说杀也就能杀了。
马克担心这句话被周云长派遣的人听到了,因此有点担心。
李飞阳笑道:“不可能听到,没有什么人能在我躲过我的耳朵。”
赵春江好奇的问道:“大哥,你说的谁都能杀,是真的还是吓唬田政行的?”
李飞阳道:“你猜!”
赵春江嘿嘿笑了笑,不再多问。
第二日,三人准备离京。
第一百章 透明的红萝卜()
早上起来,吃早餐的时候,李飞阳发现这几个服务人员已经不是昨天的了,看来是连夜给调换的。由此可以看出,田政行此人为难三人之事,确实是背后有人安排,宾馆的服务人可能就是背后之人安排的,不然的话,这几个服务人员也不能就这么给换了。
恐怕背后之人,将这些人弄到国宾馆之事,连周云长与**年都不知道。这次,此人摆出了这么一个臭棋,这么多眼线,就这么暴露在周云长与**年面前,也够他喝一壶了。
出了宾馆,李飞阳叫过了司机,三人上了车之后,赵春江问道:“大哥,咱们现在去哪里?”
李飞阳道:“火车票自有人给我们安排,今天晚上的火车,现在趁这个时间,咱们去黄大哥、王不知老先生家里辞别。顺便我手里的两篇稿子,一起给了他们,昨天把稿子的事情给忘掉了。”
这次他来京带来的有三篇小说,第一篇是童话系列小说哈利波特的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二篇小说是榆钱饭,第三篇也是李飞阳最看重的一篇中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
哈利波特与密室是书接上回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魔法石这一部已经在黄河文艺的期刊上面连载完成,喜欢哈利波特这么一个外国戴眼镜的小家伙的读者迫切要求作者尽快推出第二部,社长黄河流已经拍了两次电报,要李飞阳赶快往下续写,并加大了稿酬,比如今的一线作家的稿酬还要高出那么一点。
当然,李飞阳倒也对得起这个待遇。他毕竟已经是知名度比较高的少年作家,各个出版社的邀文不断,稿酬都是往高里讲。黄河文艺的稿酬少了,凭什么要李飞阳发表到自己的杂志上?”
其实不提高稿酬,李飞阳也不会对黄河文艺有意见,现阶段,对李飞阳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把前世所学所知都一股脑的倾倒这个世界里面,若是不把自己前世所熟悉的东西放出来,李飞阳总觉得有点遗憾。不然的话,他会从心里认为这是一个残缺的不完满的世界。
榆钱饭是一篇短文,前世的刘绍棠所写,写的很有意思,是一篇有点歌功颂德气味的极为平实的文章。
里面有些言辞不太适合李飞阳的经历,已经被他做了修改,同时标注了一下:说是这件事也是道听途说,自己也只是脑补了一下,如此而已。
前两篇中,哈利波特与密室,榆钱饭,李飞阳喜欢的是榆钱饭,至于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只是一部畅销书而已,而且在这个世界里面,到底还能不能成为畅销书还是两说。况且,李飞阳不太喜欢这部小说,对此书没有感觉,并不认为这是一部旷世神作,觉得相比于魔戒它差远了!所以,李飞阳不太看重它。
至于榆钱饭,这是一部比较适合这个时代的小短篇,符合政府的口味,也符合大多数读者的口味,既然如此,推出就是。
三篇里面,李飞阳最看重的还是透明的红萝卜,这是前世莫言的成名作,也是李飞阳所看的印象非常深一篇中短篇小说。
在前世,李飞阳喜欢的现当代作家里面,史铁生排在第一位,老舍排在第二位,莫言排在第三,至于贾平凹、梁晓声、汪曾祺、铁凝、丰子恺、梁实秋等作家,李飞阳虽然看过他的作品,但是并不太喜欢。
这是个人阅读口味的问题,李飞阳总觉得这些人的要么有才气而无深沉,有深沉而无文采,有文采而无风格,不如老舍、史铁生、莫言三人的作品,看着就有一股作者特有的气韵铺面而来,你只要一翻开书页,看了几段,就是没有作者的署名,也大概能判断出这是谁写的。
这倒是不是评价谁好谁坏,这只是喜欢与否的问题。
当然,对于那些政府所谓的老一辈作家,巴金、矛盾、谢冰心之流,李飞阳那是看了一个开头之后,也就不再翻卷了,那是绝对的不喜欢的,甚至都有点厌恶的意思了。
透明的红萝卜这篇中篇小说,是李飞阳在年轻时代,所读的中篇里面的除了我与地坛之外印象最为深刻的作品。
这篇文章里面的生母死去的主角黑孩,被后母虐待,文字描述的,他大冬天的光着背脊,穿着大裤衩子,让人看着就觉得冷。可见他被虐之深。
这是一个孩子,他心里阴暗又自卑,渴望幸福渴望关怀又对所有的人都充满了恐惧,他被别人欺负怕了,他甚至已经麻木了。
之所以李飞阳对这篇文章印象深刻,是因为李飞阳本人是极为刚强的性格,他平常很难理解这种被欺侮、被侮辱、被践踏、被羞臊的感受,但是看完了这篇作品,他却是对这种情绪有了些了解。
正因为不了解,突然了解了,他才感到震撼。原来,一个弱小者的心灵上是如此的敏感,如此的黑暗与绝望,或许他单单只是缺少了一个对他正确的伸出双手的人。
以前的李飞阳说话很不注意,不拘小节,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他才开始注意了自己的说话方式,极力避免在语气上对弱势群体的伤害。
有些时候,好心的帮助别人,因为表达方式的不恰当,也未必能够得到受帮助之人的感激,甚至会因为你的不恰当的帮助,反而成了他的仇人,伤害了他的自尊与敏感的心灵。
描述幸福的文字,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的,但是真正对读者感到心灵震撼的作品,大多数都是描述苦难的作品。
在文学界里面,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唯有苦难与深沉的文字,才能打动大多数读者的心灵,才能有教育意义,才能让人觉得这是有内涵的作品。
至于轻佻飞扬的作品,是很少有被称之为名著的。
其实这篇文章的架构非常简单,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让李飞阳佩服的是,借几个小冲突,小矛盾,还有几个中旁观者的目光中的几个人的动作表情,作者极为深刻的把主角的内心情感展现在了读者面前。
李飞阳至今也难以描述出这篇透明的红萝卜中所展现出的具体情感。
看完这篇文章之后,留在脑海里的就是生活的苦难与艰辛,主角人物的希翼别人温暖关怀的小情感,以至于最后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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