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说着又转过头,微笑着冲着龙丽说:“姐,我终于找到你最喜欢的酒了,你这辈子都会有最喜欢的酒喝。”龙丽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和刘星拥抱在一起,两个人还是那样静默无声。
这段时间似乎很长,我站在一旁张着嘴###一样看着。我忽然知道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曾经爱过的人终于找到了她最后的归宿。那个小男生,无论她有多么放荡,多么无所顾忌,从不曾试图改造她,而是帮她找到了她最感幸福的东西,就算是纵容或者堕落吧,但是她喜欢,这是他妈的一个天大的理由。
也许拥抱累了,他们慢慢转过头一起看着我。空中的孔明灯在向晚霞远去,这是多么锋利而自由的武器啊,众人的眼光也随着他们望向我,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丑,特别无地自容。
“姓赵的,有种的你就杀了我们两个。”龙丽安静地说道。
“如果你不行,你就滚,别让我们两个见到你这个恶心的伪君子。”刘星也恶狠狠地说。
看着他们,看着众人,前世的花园还有今世的孔明灯,我的心里忽然特别难过,操,我算干嘛的?我真是唯唯诺诺的伪君子吗?他们选择了我们所不齿的东西,但他们却倍感幸福。而我选择过什么?我只是别人的意志下苟延残喘地过了半辈子,还乐此不疲。想到这儿,我终于做出了这辈子的第一次自我选择,我毅然决然地转过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拎着那把没有子弹的手枪,向着远方的蒿草狼狈走去,众人的狂笑随即想起,而更多的金黄的孔明灯从我的背后飞过来,飘向天空,飘向即将退去的血红的夕阳。
当情人已成往事(24)
召唤,这是我一辈子没有见到过的超越世俗的召唤,我一定记住。
后来的发现确实印证了刘星所说的一切,一个青春早逝的公主由于战乱被匆匆埋在了她自己的花园里。我在电视中看到了刘星摹画的公主图像,就好像看见龙丽坐在我面前一样,我为自己的龌龊感到悲哀,但在悲哀中又渐渐麻木,最后回到原态。刘星在我世俗的怀疑中完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有的人似乎就是为了那一个手机,他们拿到手机之后撒腿就跑,而刘星确实给了我们一个城市——不是新的,但却完全值得怀念。
不知为什么,在那次决斗之后,刘星和龙丽就彻底消失了,也许是他们可以击败我,却无法击败现实。龙丽特别狠,她把点点暂时留给了于童,并且通知了丁力,让他把女儿带去多伦多。很久以后,龙丽曾经来过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嘶哑,她说,她现在很好。因为酒仙的称号,她火了,发了,她现在已经挣到很多的钱,她会还我钱的。她还特别强调她每天都能喝到最喜欢的明风酒,这让她十分幸福。
几年之后,龙丽死于肝癌,而刘星也不知所终,这个最后的接力者悄无声息地绝尘而去。世事如烟,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普通的人群当中。很可笑的是,当年龙丽创立的那个乐队竟然还在,我由于无所事事也加入其中。为了使乐队更正规化,我们还找了一个小女孩做主音歌手,在讨论主音歌手的艺名时,我庄重地建议应该叫小凤。这个艺名很快就受到了广泛的赞同,每天晚上当我们去酒吧演出的时候,观众一听到小凤的名字马上掌声四起,看到这一情景,我真是百感交集。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甚至有点庸俗,但我的内心却深深知道它的含义:它是为了纪念我那位曾经的水性杨花的情人,她在我们世俗所蔑视的堕落中得到了自由与爱情,并且成为凤凰,飞向远方……
我们的汤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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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航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升起。
周围层峦叠嶂,无尽的青翠一览无余。这条空中索道很长,缆车要在它上面走几十分钟。半个小时前,一个旅游团刚刚兴高采烈的到达,一大群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在一个举着小旗的导游的指引下蜂拥的挤入缆车。
那个导游是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在进入缆车前,我还向她不自主的笑笑,她恐怕一时以为我是她的团员,因此就还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
但是,我是一个人来的,我也不知为什么会从遥远的北方来到这雾起云动、清水涟涟的南方。我被众人挤到缆车的边缘,由于人多,我像一张招贴画一样贴在缆车巨大的玻璃窗上。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爬升。
我看见云了,它们穿过我的头顶然后穿过我的脚下。群山一片又一片展现在我的面前,它们所表达出的无限的青翠,让我想起了碗,那是一只大大的薄边青瓷花碗,里面还放着一只美丽的汤匙。
这种奇怪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在我这次毫无目的的旅行中,它总是从不同的时刻不同的景物中向我袭来,它好像是藏在某个空间深处的手,拽着一条细细的看不见的长线,那一头拴在我的某种念头上,而我的思绪则是它无可奈何的木偶,只要一有空闲就开始无声无息的舞蹈。那种感觉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渐渐地有些担心。车厢内语声喧哗,人们因为看到无尽的群山显得特别兴奋。云慢慢散开,绿色的波涛尽展大地。“雨恨云愁,江南依旧称佳丽,”这莫名的一句话莫名其妙地跳到我的面前。不对,这是什么意思?一定有什么不对。我凝住眉头想。但我不可能知道答案,比如高山无言,我怎么可能猜透它们到底在想什么呢?
就在这时,缆车忽然顿了一下,接着骤然间向下飞速的坠落下去。一瞬之后,所有的人就全无所知。
我醒来时,是在一个湿漉漉的清晨。我费力而艰难地爬出人群,周围是浓浓的雾气。我疲惫地靠在一棵树旁,直到第一丝阳光穿透浓雾,我才发现自己站在一条深深的山谷里。
真惨,除了我,似乎无一生还。缆车已经被摔得分离四散,但奇怪的是,人们的身体却完好无损,他们就好像睡着了一样。我看看自己,身上没有受到任何创伤,只是湿漉漉的,好像是让露水浸泡了一夜。那个肤色黝黑的姑娘就躺在我面前,她已经把那双大大的眼睛闭上,双手放在身体的一侧,就好像在她情人的身边睡着了一样。我走过去,蹲下身来,仔细研究她的表情,她是那么安静自然,呼吸十分均匀。于是我确切的知道,我又经历了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真的没有离去,他们只是实实在在的睡着了而已。
我站起来,拿出电话,山谷中的信号依然很好。我拔通电话,向警方报警。
“喂,公安局吧?我是一名游客,我现在向你们报警,这里有大约三十个人睡着了。”我疲惫地说。
“你是谁?”对方没有反应过来。
“我是一个游客,乘上了一架缆车……”我说。
“是吗?是吗?是不是205号缆车上的,我们找你们好几天了。”对方明白过来了,马上问。
“是。”我说。
“你现在在哪儿?”对方急切地问。
我放下电话,向四周望了望,然后冲着电话说,“具体位置我不清楚,但我好像是在一条山谷里。”
“是什么样的山谷,你能具体讲一下吗?”对方又问。
什么样的山谷?我又望了一下周围,世界上的山谷也许都是一样的吧,有树,有植物,有石头,还有水。因为疑惑,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了一个我颇为关心的问题,我说,“请问,我们摔下来了的地方有多高?”
“很高,一百多米吧。”对方说。
奇怪的事情,让我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了二十年前的一件事。我心里暗自琢磨着,虽然那件事很荒谬,但由于年少的原因,我很快就把它忘掉了。谁想到它竟然依然在隐秘处注视着我,二十年后又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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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汤匙(2)
它又要发生吗?它是真的吗?我暗暗扪心自问。
半个月的假期结束时,我刚好养好身体。出院的第二天,我去公司向老板销了假,开始上班。与往常一样,由于我是单身汉,我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工作上,常常是早来晚走,披星戴月。但是这一回班却上得并不踏实。我就像一个考生一样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考试结果,但我不知道这个结果是什么,何时会来,会以什么样的形式而来,所以特别紧张。我开始不由自主地仔细观察身边的人,不管是同事还是陌生人我都会直勾勾地看着,生怕错过什么。有一次,我们老板把我拉进屋里,提醒我说,“晓川,你是不是最近特想搞女人呀?”
“啊,你听谁说的?”我特别惊讶。
“你瞧你那眼光全是绿的,见了女人恨不得用眼睛把人家给吃了。”老板说。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为了减少误会,我给自己弄了一付茶色的平光镜戴上,这总可以过滤过滤吧。可老板看了,觉得平光镜的效果更加不好,他说我整个人看起来更像一条隐藏在暗处的鳄鱼。
有一天加班到很晚,老板十分嘉许,他特准明天让我倒休半天。工作完毕之后,老板很热情地张罗吃饭,吃完饭还给我找了个姑娘。老板的意思我懂,他是想让我用商业的办法解决,然后少去祸害女同事。
我不是圣人,于是欣然答应,便带着女孩回家。到了门前,我打开门,拉亮灯,忽然看到客厅桌上的花瓶里放了一大把鲜艳的百合,我一愣,整个客厅好像认真收拾过一样,我马上去各个屋看了一遍,显然都被人打扫过了,单身汉的凌乱荡然无存。我回到客厅,当机立断掏出钱让那个女孩走,那个女孩大获全胜一般一扭头就走了。
百合,我最喜欢的花,我久久地凝望着它,并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有人一定来过,还把这里认认真真打扫过,可他为什么不等一等我呢?我下意识地又把各屋转了一遍,然后走到阳台上向窗外眺望,那是生生不息的夜色,无数的灯光在闪烁着,我和我妻子当年就愿意互相依偎着没有目的的向外了望。我又回到客厅,等了很久,两次在沙发上睡着又醒来,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两点,这时,我才慢慢反应过来,估计不是外人,可能是我雇的那个搞家政服务的大姐,她平时手脚麻利,特别节俭,今天恐怕是她节外生枝买下的百合。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想想昨天晚上的事,才觉得自己恐怕是胡思乱想所致。十一点钟洗漱完毕,我拿着包去上班。天气有些热,我一边在路上走,一边还在回忆昨晚的那些百合。走过地下通道时,一帮子民工在发小广告,我特别不喜欢这种促销形式,连忙往一边躲。这时,有一个人在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回过头来,连那个人的面目都没有看清楚,那个人抢过我的包撒腿就跑。
“站住,抢劫!”我大喊一声,撒腿就追。
前面那小子跑得可真快,三步两步就已经跑到地下通道的出口,我大呼小叫追过去,那小子已经上了一大半台阶。等我彻底爬上台阶,那小子早已连个人影也没有了。我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一种失败感油然而升。当年我上学时的短跑成绩相当不错,可现在真是时过境迁了。
人们从地下通道走上来,他们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十分冷漠地穿过我的身边。有的还嗔怪地瞥我一下,认为我挡了他们的道儿。这时,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走了上来,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串华贵的水晶项链,当她撩起她波浪型淡红色的长发时,我的心怦地一跳,情不自禁地高叫了一声,“林岚——”
那个女人看了我一眼,判断以后,礼貌地笑笑说,“你认错人了吧——”
怎么可能认错,朝夕相处了六年,怎么可能认错?我跳过去,一把抓住她说,“林岚,林岚——”
那个女人没有退缩,她镇静地看一下我的双手,然后客气地对我说,“你再看看,我是那个你要找的人吗?”
我们的汤匙(3)
我愣了一下,仔仔细细看了她五秒钟,然后断定,没错,她就是林岚,连她的眉毛中间那颗淡淡的痦子都没变。可是,她的穿着确实和原来有天壤之别。原来的林岚是个教师,打扮很朴素,而现在的她,颇让人感觉得有些冷傲和雍容华贵,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是干什么的。
但是一个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打扮,这没什么奇怪的,我对自己说。
“你是林岚吗?”我冷静一下试探着问。
她又看了我一眼,说,“请放开我的手好吗?我不习惯这样和陌生人说话。”
我心有不甘地放开手,真的,我还不习惯林岚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呢,虽然她的嗓音还是那么具有磁性。
“我叫于静,不叫林岚。”她说。
“你今年多大,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我又问。
“我们有必要说这些吗?”于静说,然后绕开我往前走去。
“你在哪儿工作?”我连忙跟过去,又接着问。
“有必要告诉你吗?”于静侧过头,依然不温不火地说。
我跟在她旁边,于静以陌生人的态度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可林岚怎么会把我当作陌生人呢?我怎么也无法把这熟悉的面容和动作与现在陌生的情景联系起来。
“要不,小姐,咱俩认识认识吧——”我黔驴技穷地请求道。
于静停下脚步,她转过头,嘴角挑起一丝微笑,有些冷漠地对我说,“你不怕认识我会让你倒霉吗?”
“我当然不怕。”我说。
于静奇怪地看我一眼,又瞟了瞟不远处,一个藏在树丛后面等着逮违章的交通警察正望向这边。我马上说,“别看了,他只抓交通,不管治安。”
于静只好独自走开,我厚颜无耻地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她走进路边一个四星级饭店,我也跟进去。刚一进门,就看到她朝着电梯快步走去,不好,要跑,我立马撒腿追过去,还好,临时有一拔人插在我和她之间要上电梯。于是我和她一同站在电梯里。
那拔人刚喝过酒,一身难闻的酒气。于静不看我,她在人群的那头,靠着电梯,侧对着我,她的手臂显得细腻而光滑,身材绝佳。我再一次仔仔细细打量她,没错,她就是林岚,天底下没有两片叶子是完全一样的。如果有,那就是那片叶子自己。就在我浮想联翩之际,电梯在某一层停了,于静趁我不注意,拔开人群,飞快地钻出去,她在电梯外扭过头对我皮笑肉不笑地说了一句,“今天算你运气好!”还没等我醒过味来,电梯门已经稳稳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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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在另一层停下,在众人嘲讽的眼神中我落寞地走下电梯,我知道这一次我肯定再也找不到她,关键是她下电梯时干嘛对我说那么一句难听的话呢?我觉得这实在不够友好。
但无论如何,那天我还是干了一件令人忍俊不禁的事。我丢掉于静之后,就下到大堂一直等。我枯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专心致志地盯着电梯口。等我迷迷登登醒来时,看看表,又已经是夜里两点。大堂的前台里也有一个靓妹十分困倦地站在那里。我们两个还互相无可奈何地笑着点点头。再次醒来时,阳光已经彻底照进来了,一个穿黑西装的小伙子彬彬有礼地站在我面前,他温和地向我笑着,我看看他胸前的牌子是大堂经理。
小伙子礼貌地问我是否需要帮忙。我说我要找一个叫于静的人,他问清楚后,就去前台查,两分钟之后,他告诉我查无此人,并且善解人意地说,其实我们酒店有许多后门。
我“噢”了一声,一种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