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才和我颠鸾倒凤地玩了足足一个多小时,也不知有过了几回高潮,早已心满意足,没有力气再玩了。我威胁她道:“是你把它弄醒的,还要你再让它睡觉,不然的话,嘿嘿。”
章敏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却又用小手轻轻地套弄起来。我才和她真刀实枪地玩过,现在这种小玩意怎么能让我消火,反倒弄得我欲火更旺了,我道:“敏姐,你想不想用牙签剔剔牙啊。”
显然,章敏明白了我的意思,脸一下子又红了,鼓着腮帮子说:“不要,少臭美呀你,我才不要碰它。”
我逗她说:“那你碰没碰过呢?很好吃的呀。”
想起来还不平衡,我都不知用嘴为她们服侍过多少回了,每次都让她们欲死欲仙的,玩过之后又想玩,一个个都快上瘾了。可等到我想要她们为我服务一回时,却又都红着脸推三阻四的,好不容易肯了,却又严重缺乏职业道德,草草地含我几下子就算交差了,技术又差,小老弟经常被她们的牙齿碰到,害得我到后来都不敢再要她们为我服务了。我都怀疑她们是不是故意的,想借此逃脱劳役啊。
章敏啐了我一口,说:“好吃个屁,这么脏的坏东西,小心我把它拧下来。”
我委屈地道:“你可真没有良心,每回都是我为你们服务的,让你们为我服务一回都不肯的。”
章敏上床睡在我的身边,搂着我道:“今天我真的累坏了,一点没力气,下回好么?”
我看她也真是累了,也就不为已甚,道:“这可是你说的,下回你可不许耍赖的。”
章敏白了我一眼,无柰地叹了口气,道:“好,好,下回我一定用你的小牙签剔牙,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你的。”
我钻在章敏怀里,用手轻抚着她的玉体,道:“敏姐,这些天你忙坏了吧,等哪天有空,我一定陪你好好散散心。”
章敏笑道:“我这还不都是为了你这小冤家,我每在忙个半死,你却和女朋友们玩得开心,人比人可真是气死人啊。”
这些天章敏为了药店的事可没少费力气,前些日子每天都在外面奔波。现在想要办点事,一要靠关系,二要靠钱,否则的话,三五天就能办下来的事,拖上你十天半个月你都无可奈何。这回我们主要是有丁局、林总他们的面子,让他们打上几个电话,批张条子,事情就顺利多了,办事还没遇上什么故意刁难的事,但一些必要的请客送礼还是免不了的,这些都是章敏出面摆平的。姐姐要上班的,难得有空帮章敏什么忙;徐可和李如云倒是每天在家炒炒股没什么大事,可她们二个以前都是只拿钱不用干活的老板娘,并没真正出去办过什么事,现在让她们去求人办事,一来拉不下面子,二来也不知道该从何下手。章敏以前是在外贸公司任主管的,商场上闯荡过来的,这种和人打交道的事还真是只有她才吃得消。现在,除了药店的事要章敏受累,帮姐姐打官司的事也少不了要章敏出力的。
接下来的二天,倒也没什么大事。我要准备这个星期的自考,每天抓紧复习;而姐姐和章敏则在搜集证据,准备正式和她舅舅打一场官司。舅舅舅妈的所作所为,深深地伤害了姐姐,让她下决心要争回属于自己的家产,这是她理所应得的,却被舅舅侵多年。经此一事,阴姐和舅舅的关系算是彻底断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的亲戚,有和没有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我和张三丰的位置被分开了,不再是前后排。班上的座位重新作了一次调整,不少同学的座位都换了,按柳若兰的说法是,以前的课桌安排是临时性的,现在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要根据同学们的身高、视力因素重新安排一下。本来这也是很正常的,我们都还在长身体的时候,原本坐前排的,说不定一下子就长高了,挡了后排的视线。但以前一般都是半学期换一回的,现在才一个多月就换,摆明了是想把我和张三丰分开来,免得我们彼此看不惯,一言不合又打起来了,也不知这是柳若兰的主意,还是地中海想出来的。
不过我和林诗怡的位置还是前后排,只不过一起往后退了一位,开学一个多月,我又长高了一些。柳若兰之所以没把我和林诗怡分开,我想她也是有私心的,想讨好小怡。林诗怡虽然现在还不知道柳若兰和我的关系,但日子久了也一定会知道的,如果硬把我们二个分开,林诗怡一定对柳若兰不满,以后她们二个“姐妹”相见时,说不定会产生矛盾,我夹在中间也会很为难的。另外,柳若兰面对林诗怡、丁玲也总有一种自卑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比我大了这么子,又是有老公的,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定不如小怡和丁玲。我想,柳若兰也是对我动了真情了,不然的话,她是没必要考虑这些东西的。
张三丰虽然和我分开了,但他还老是带着挑衅的眼光看我,好象还没和我打够,想再来一场一样。我没去理他,我要忙的事多着呢,没功夫浪费在他身上。我来学校是来学习的,不是来和他打架的。为了进这学校,徐可她们可是替我交了八万块的赞助费,我不能让她们失望。徐可她们自从和我们姐弟谈过心之后,也解开了心结,现在已俨然是我的妻子一般,我也必须加强自己的实力,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她们不受伤害。
附言:对一些网友提出的把白晶晶母女一起搞定的提案,看来还是投反对票的居多啊。故事风格,也是喜欢轻松点的居多,都不想让小新身边的女人再离开,这些我都会加以考虑的。
本章部分情Se胥借鉴自网友提供的素材。近段时间忙着写书,都没功夫看网上小说,也就没功夫自己找这方面的素材了,有网友们帮忙代劳,真是感谢不尽。也不知道这位网友是自己写的,还是取自别人的作品,如果有可能的话,请说明一下出处,我也可以在文章里注明一下,虽然是借鉴佳作精品,也应该要表示对前人劳动的尊重之意的。
第112章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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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三了,姐姐去法院递交诉状,李如云、徐可、章敏她们也一起跟着去,给姐姐壮壮胆。股票期货自然也就没人看盘了,不过这也没什么,股票都还在跌着呢,我们现在是要吸筹,说句会让别的股民骂的话说,就是巴不得跌得越低越好,好让我们捡到便宜筹码。
因为外婆去世已经快满20年了,所以姐姐她们必须尽快交上诉状,以免过了期限,不然的话,法院都不会再受理这个案子的。我们这里算忌日都是按农历算的,外婆是阴历十月初十去世的,折成公历的话应该是11月份,今天是10月22日,也就是说我们还是赶上了这趟未班车的。
现在家里有这么大的事,我也就没去特警队训练,直接回家打听消息。林诗怡和丁玲现在跟我可是跟得紧着呢,生怕不小心又从哪冒出个情敌来,加上又关心姐姐的事,也都和我一起回家。
回到家,姐姐她们都已经到家了,不过看样子好象并不怎么高兴。小怡问姐姐:“姐姐,你们的状子递进去了没有?”
姐姐点了点头。小怡又问:“那姐姐你怎么还不高兴的样子啊?”
我晕,苦笑道:“林大小姐,你有没有搞错,打官司很好玩吗,还要高高兴兴的啊?”
打官司本来就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事,何况这个案子还是姐姐告她舅舅,姐姐虽然口口声声要和舅舅断绝关系,但这份血缘关系并不是说断它就真能断的,姐姐的妈妈死的早,舅舅是姐姐在这个世上的唯一亲人了,但想不到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局,怎不让姐姐心痛。
章敏道:“案子是递进去了,但人可是被气出来的。”
我奇问:“为什么,不就递个诉状吗,有什么好气的?”
章敏道:“你知道我们今天去法院遇上了谁,诉状又交到谁的手里。”
我一想,道:“肯定是那对狗男女了,那个臭女人不是说她兄弟是法官吗,你们不会这么巧,把状子交到他手里去了紧?”
章敏一笑,道:“小鬼今天倒是蛮聪明的嘛,一猜就中。”
这有什么,你的暗示都这么明显了,我要再猜不中倒是真见鬼了。
姐姐看我一眼,道:“说话文明些,不要出口成脏。”
我道:“啊,我说姐姐的舅舅是狗男女,那不是连累我亲爱的姐姐也成了小狗了么,真是该打。”
姐姐忍不住一笑,道:“你才是小狗呢。”
我又问章敏:“那对,啊,男女又说了些什么?”
章敏道:“这个还能有什么好话的,还要我再说一遍吗,你不会自己想啊。”
章敏是不想再重复那些难听的话又惹姐姐伤心。听章敏说,姐姐的那位舅妈的兄弟还是那家法庭的庭长呢,据说还兼着区法院副院长的头衔,可能是为明年转为正院长作准备吧。这位未来的大法官大院长一开始还拒绝受理姐姐的诉状,理由自然是诉讼时效的问题。他说外婆去世已经过20年了,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再受理。舅舅舅妈居然还帮腔作证说外婆去世确实已经过20年了呢。为了这几十万的家产,他们还真是利令智昏啊,连外婆的忌日都想改的,硬要在阴历还是阳历上纠缠,要是按他们的说法,外婆是10月10日去世的话,到今天就真的过了时效了。最后,直到姐姐责问他们有没有给外婆上过坟、做过周年时他们才稍觉羞愧地不吭声了。
然后,舅舅他们又胡搅蛮缠了一阵,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姐姐是早在二年以前就知道房产的事,现在才提出来,就是已过诉讼时效。而那位庭长大人,也就是舅妈的兄弟也明显偏袒,故意刁维,居然要姐姐先拿出能证明她确实是最近二年才知道房产被侵权的证据,然后法院才能受理这案子。他们的用心很阴险,是想拖过外婆的忌日,以达到超过20年时限的目的。
姐姐当然咬定是刚刚才知道侵权的事,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决不能后退半步。并据理反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原则,起诉时只要符合下列四项条件,法院就必须受理案件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现在我们已经证明是在20年的时效之内,如果你们认为我们已过二年的诉讼时效,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应该由你们提供证据,否则就应该视为符合诉讼前提。另外,现在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已成为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法院在无法作出确切判断的情况下,是应该先予受理案件,然后再在审理过程中,进一判明情况,而不应该作为受理与否的先决条件。
舅舅他们心里自然是极不希望法院受理这个案件,只要再过一个月的话,我们就算再想告他们都会上天无路,下地无门的了。那位法庭庭长是舅妈的兄弟,当然也是站在舅舅他们那边,推三阻四地不想受理。
由于姐姐和舅舅起了争执,引来不少人围观,其中自然有不少是当地人,多少知道一些内情的,纷纷为姐姐打抱不平。其中几个可能也是来打过官司的,而且还可能受过法官老爷的不少气,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见姐姐被故意刁难,出于义愤,也和舅舅他们争执起来。现在有一些法官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是不怎么好的,“拿了原告吃被告”“权大过法”“人情大过法,关系可抵刑”“赢了官司输了钱”是老百姓对某些法官老爷们的评价,虽然这话有些太过偏激,但却也是现在的真实国情,无须讳言的。我们的一些法官素质亟待提高啊,这不仅仅是法律业务水平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要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
舅舅、舅妈和那位大法官老爷被一帮人围着批斗,也颇为尴尬难堪。尤其是现任法庭庭长,未来的区院院长大人更是气急败坏,威胁着要让法警将大家赶出去,但他也只能说说而已,四五个法警对四五十个义愤激动的群众能有多少作用可是大有疑问的。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有一个人带头说起在打官司的时候受到的不公待遇,就会引得大家都有了共鸣,越说越激动,越说越上火,要不是姐姐苦劝大家不要冲动,说不定法院的牌子都会被砸了的。
所谓众怒难犯,法官大人见事情有失控的危险,只好高效率地受理了我们的诉讼状。由于是法庭的庭长亲自接的诉状,等于是当场立案一样,省去了“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的程序,法庭当场就发给了姐姐《受理案件通知书》由于被告,也就是舅舅也在场,又节省了不少时间,《应诉通知书》及诉讼状的副件也是当场送达,立马让舅舅签收,不然的话,光是送《应诉通知书》就可能要花上五天,答辩状又是十五天之内完成,一来一去至少省下十天时间。我们现在是占了理,舅舅他们自知理亏,当着这么多人还真有些丢面子呢。
诉讼可是劳心劳神又折磨人的事,案件的受理还只是开始,接下来的正式审理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作呢。看今天只是递诉状就这么受刁难,接下来还不知会怎么样呢。舅舅他们今天之所以会在法庭出现,当然也是在为诉讼打点交道,法庭的庭长就是舅妈的兄弟,你说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不过舅舅他们也有些失策,不应该到法庭去的,有什么暗箱操作不能在家里说,非要跑到法庭去,是不是以为别人都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亲戚关系啊,现在倒好,如果最后的判决结果对我们不利的话,旁人也都会不服的。
丁玲听完章敏的介绍,道:“那个法官是姐姐舅妈的兄弟,按道理就应该回避,不能再参加审判的。”
看来她还真回去向她老爸补习过一些法律常识,连回避制度也让她知道了。
我道:“他是法庭的庭长,过些日子就要升官当法院院长了,底下的人当然都要拍他马屁,听他旨意办事,你说他回不回避有什么区别?”
丁玲又道:“那我们就不要到他那里去告好了,我爸爸和市院院长关系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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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现在的人觉悟还真是个问题啊,遇上什么事,不是想着靠法律,而是想着靠关系,这就是现实情况啊。
我道:“看来你的法律常识课还是没补好,没听说过‘原告就被告’吗?再说了,现在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是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进行地域管辖的。还有,这位法官大人可也是有后台的,是张三丰他爸爸,总不能为了这点事让你爸爸又和张副市长闹矛盾吧。”
这官场上的东西还真复杂啊,想要往上爬就要靠关系才行。
姐姐房产所在的那个镇是去年被市里划定为风景旅游区的,本来是市下辖的一个县的建制镇,今年“撤县设区”就变成了新区的一个镇,但是财政管理权限却被市里收为专管,由张副市长负责抓点工作。现在为了这个镇的事,弄得市里和区里都有矛盾了:说它是市里的吧,从目前的编制上来说,行政区划还是属于区里的,人员管理、道理交通、学校、政府工作人员都是区里管理的;说它是区里的吧,区里又管不了财政收入,财政预算和财政收入都是归市里管的,区里一分钱都拿不到。于是,这个镇就变成了“三不管”地段,市里区里都可以管,但都又管不了,由于这是张副市长抓点的,市里区里不管的结果就是最终变成了张副市长的自留地,在这块地面上,什么都由他说了算。张副市长也是有政治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