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宁妃这种脑子拎不清的主子。
他只看了她一眼,便迈步进了里间,面对着门口在桌旁坐下。翠竹小心翼翼地拿起茶壶,给他沏茶。
他看到她的手在不停地抖。皱起眉头看着她的手,沉声说道:“放下茶壶,把手伸出来。”
翠竹胆战心惊地放下茶壶,颤抖着伸出手,把手伸到他面前。
眼前是一双布满了血泡和裂口的手,有的地方血泡都破了,流着黄脓;袖子下面露出的手腕上也布满了血痕。
“你就用这双手给朕泡茶?”朱由校沉下脸,不悦地说道。
翠竹听了这话,吓了一个哆嗦,赶紧跪下认错:“娘娘不知道奴婢的手成了这样,都是奴婢的错,请皇上恕罪!”
“她不知道最好!”朱由校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扔给她,不耐烦地说道:“把这个药涂上!两个时辰之内不要碰水,血泡自然就消了。记住,不能让宁妃看到你手上和身上的伤!”
翠竹怔了一怔,旋即说道:“奴婢谢过皇上,奴婢一定对娘娘守口如瓶!”
朱由校点点头,“你下去吧。”
翠竹退出屋里,吩咐小宫女进去奉茶,朱由校看着两个年幼的宫女把的刚才的茶具撤下去,换上了一套新的茶具,然后极有耐心、姿势极其优雅地在他面前沏茶泡茶,一丝不苟,纹丝不乱。
自古以来,茶道就是一道风景。
而这道优雅的风景跟门外那些忙碌的人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此时,阳光正在小厨房里热火朝天地忙碌着,内务府听说宁妃娘娘在翊坤宫开伙,特意差人送来了全新的厨具和碗筷。
当然,锅还是用老的好,这里的锅阳光也会用,跟现代社会农村里的大锅差不多,都是在下面烧柴,上面炒菜。
她给宫女太监们分好了工,几个人摘菜,几个人洗菜,几个人切堆,而她,俨然一副大厨风范,在厨房里摩拳擦掌,磨刀霍霍。
御膳房来的小安子刚要给老母鸡杀鸡放血,却被阳光阻止了:“这只鸡给我,我亲自来!”
给皇上炖的汤,必须完全经过她的手,她才放心。
她取下手上的镯子,然后挽起袖子,一手抓着鸡,一手拿过锋利的菜刀,对准了鸡脖子,上去就是一刀!
朱由校刚溜达到小厨房,就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只见他的宁妃衣袖高高挽起,一只手抓着鸡,一只手握着的菜刀,一刀下去,快稳准狠,她手里的母鸡顿时气绝身亡,脖子上的血喷涌出来,全都落到了早就准备好的盆子里面。
阳光利落地杀鸡放血以后,让人端来一盆热水,把母鸡摁在里面就开始拔毛。
朱由校看她露着半截雪白的小臂,粗鲁又熟练地给鸡拔毛,那一脑门子的黑线啊!就差没冲过去把那一盆鸡血都扣她脸上了!
堂堂大明的贵妃娘娘,居然像个市井妇人一般百无禁忌,这成何体统?
他实在忍不住轻咳了一声,阳光听到他的声音,擦了把手站起来,笑盈盈地对他说道:“君子远庖厨,皇上,这里气息污浊,您先在房里用些茶点,菜好了叫您。”
。(未完待续。)
第七百七十六章 食色生香
朱由校咬牙咬得额头上青筋直冒,气得发红的眼睛盯着她那双莹白似雪的皓腕……上面粘了几片肮脏的鸡毛。
阳光见他冷着脸盯着自己的手腕,忽然想起了这个时代的规矩,看样子他气得不轻,这人,脾气也太大了些。
“我挽起袖子是因为怕弄脏了衣袖,整个后宫就万岁爷你一个男人,又不会给别的男人看去,无所谓吧。”阳光笑着说道。
朱由校听了这样的解释,居然觉得很有道理:她这手腕别的男人也看不到,只给他看到了,那他是占了便宜啊!占了便宜应该高兴啊,他这是生的哪门子气呢?
这么想着,心里也雀跃了起来:他的爱妃大病初愈就给他下厨煲汤,哪个君王能有这样的福分呢?
他看着她额角的汗珠,不由得心疼起来,于是拿出帕子体贴地给她擦汗,“爱妃,你大病初愈,不要太过劳累了。”
“臣妾不累,在屋子里呆久了,就应该出来运动运动,出出汗。再说,给皇上吃的东西,臣妾要亲自过手才能放心。”阳光美目流转,展颜一笑,耳环上的明珠随着她的动作俏皮地跳动着,跟她寒星似的双眸相映成辉。
朱由校现在是怎么看她怎么好看,看着她利落地把整只鸡开膛破肚洗干净,也不觉得粗鲁了。
阳光很快把鸡收拾干净,加上人参枸杞,用砂锅煨上。
“这鸡汤得小火慢炖方得滋味。所以要第一个做。”她转过头,对朱由校笑道:“臣妾再给皇上做几个家乡的小吃,院子里的菊花开得正好。我们两个今天中午就在院子里把酒赏花,喝个痛快可好?”
朱由校这才明白,她是奔着酒来的。想起当日在高府,她跟他在酒席间开怀畅饮的豪爽模样,也是不输男儿。
当初,自己也是喜欢上了她的豪爽和野性,她这样的性子。生为女儿身也真是委屈了她。
“你这辈子是男儿错投了女身。”他感慨地说道。
阳光听了这话,嫣然一笑,“我是不是错投了女儿身。你不是最清楚?”
这一句话听在朱由校耳朵里,却犹如醍醐灌顶一般,他不禁微微笑了:“你不说,朕还真忘了。既然爱妃有如此雅兴。朕今日就陪你不醉不归!”
而此时。翊坤宫里开小厨房宴请皇帝的消息也传到了客氏耳朵里。
“自从宁妃进宫以后,皇上便整日守在她的寝宫里,不朝不见。如今更加变本加厉,居然连午膳也在她那里用了!此等****不除,皇上的龙体早晚被她掏空了!”一身珠光宝气的********银牙咬碎,咬牙切齿地说:“可惜本宫的砒霜都没毒死她!”
“夫人,这个女人来历不明,而且身怀异数。奴才以为,她进宫就是来迷惑皇上的。”魏忠贤在一旁添油加醋地说道:“往常皇上只吃夫人做的东西。如今对这个宁妃反而比对夫人更加信任呢!”
这一句话,更加的火上浇油,********瞪起凤眼,厉声说道:“我!一!定!要!杀!了!她!”
鸡汤还在砂锅里炖着,这边的酒菜已经做好。
朱由校喜欢吃肉,这一点跟李云峰正好相反。所以阳光还是做了几味鹿肉牛肉,不过她最拿手的是溜!肉!段!溜肉段里面配上青椒和胡萝卜,色香味俱全!
“还是要吃一些蔬菜的,这样营养更均衡!”阳光把溜肉段都盛到盘子里,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段送到皇帝嘴边,美味当前,朱由校也张开嘴一口吃了下去。
“不错不错,味道香嫩爽滑,果然是好手艺!”他毫不犹豫地拍起了她的马屁。
他身边的大太监见状,连忙阻拦,“皇上,还没试毒呢。”
“放心吧,每一块肉本宫都试过了。”阳光顺手给自己夹了一块放到嘴里吃给他看,一边吃还一边自卖自夸地赞叹美味。
接着她又一一试过拌好的凉菜和炒好的热菜,然后才让香兰端上去。
酱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儿摆好盘;土豆切成细细的丝,炝锅之后加上她秘制的辣椒油和调料拌好;她还用几样蔬菜拌了个家常凉菜,又拍了个黄瓜。热菜多一些,大多是炒菜,荤素搭配,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这个溜肉段是我最拿手的,还有红烧排骨糖醋鱼,我还糟了点儿鹅掌,酱了点儿牛肉,都是我家乡常吃的菜,御膳房的食材比我家乡的要新鲜原生态,所以更加的美味。”阳光命人拿来几坛酒摆在桌旁,然后摒退左右,只有她和朱由校两个人在一起喝酒吃菜。
此时,阳光也已经洗干净了脸、手,刚刚沾过食材的皮肤上也涂上了清新的茉莉香脂,又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朱由校看着她娇俏的模样,喜欢得不得了,亲自帮她把玉镯戴上,还一再的叮嘱她不能再随便摘下了。
阳光自然一一答应下来:她也挺喜欢这对镯子的,晶莹剔透又温润。
两个人在酒桌旁面对面的坐着,阳光拿起酒壶给朱由校斟上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举起酒杯,看着眼前气宇轩昂的君王,笑着说道:“这一杯,臣妾先敬皇上!谢皇上对臣妾的怜悯爱护之心。”
朱由校见她拿袍袖遮住酒杯,一饮而尽,也欣然喝下那杯琼浆玉露。
阳光又斟了一杯酒,也给他满上,举起酒杯,又说道:“这一杯,阳光敬师兄,谢师兄几生几世的抚育教诲之恩。”
朱由校微微一怔,旋即展颜一笑:这个野性难驯的女子,终是不甘心只做他后宫的宠妃,这一席酒,怕是也别有深意。
阳光看到他意味深长的目光,也是一笑:“我们那个世界的你,教给我的除了法术,就是这酒量了。我们那个时代,好人家的女孩像我这么能喝的也是少数,都是被他给练出来的。我们兄妹闲来无事的时候经常会小酌一杯,听他给我讲那些前尘旧事。他喜欢把心事藏在心里,开心的时候很少;当然,我们闲来无事的时候也很少。真的,我看到了你,才知道他这四百年里变了多少。我们那个时代崇尚自我自由,讲究人人平等,没有父子君臣的束缚,我们几个更是一个比一个不省心,没有长兄如父的概念,一直是他在迁就我们,忍让我们。”(未完待续。)
第七百七十七章 卿本佳人
朱由校见她眼圈儿泛红,低声问道:“所以你觉得,他比朕好?”
阳光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跟了他三年,我已经习惯了跟他的相处模式,可是你是皇帝,我在你面前有很多话不敢说不能说,怕冲撞了你,怕冒犯了你,我有时候惹你生气,也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们今日不说这些。”朱由校笑着说道:“朕知道你的心思,为了你今日这番盛情美意,朕准你畅所欲言。”
阳光听了这话笑了,“我既不会琴棋书画也不会吟诗作对,畅所欲言谈不上,唯酒而已,但求能陪皇上喝个一醉方休。”
李云峰好酒,上次在高家跟皇上一起喝酒的时候,她也发现他的酒风跟云峰倒是有八成相似。既然他也好酒,那她就投其所好,哄他一个开心。
“好个一醉方休!古今多少兴衰事,也敌不过一句唯酒而已。”朱由校端起酒杯,仰头喝下。
“哥,我们兄妹五个,除了我,你还找到别人了吗?”阳光轻声问他。
朱由校摇摇头,“没有。”
“一点线索都没有吗?”阳光追问道。
朱由校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朕在这深宫之中呆了十五年,登基还不足两月,真正出宫的机会也屈指可数。寻找同门这件事朕又必须亲力亲为,在这茫茫人海中寻找四个人,也只能靠机缘。机缘来了,你们自然会因为各种缘由来到朕身边。机缘不到。朕如何苦心寻找也是白费力气。”
阳光听明白了,原来他这个皇帝要找人,也跟云峰一样。靠撞大运,啥时候撞上啥时候算。
“如果能尽快找到他们就好了,我们就能帮你分担点压力,你也能少辛苦一些。”她真心地说道。
朱由校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是啊,如果你们都能在朕的身边,朕也会轻松一些。如今天地动荡。天劫将至,我们道家必须要尽快凑够五行之数,才能确保人界无虞。”
阳光又给他满上酒。好奇地问道:“哥,我有一件事不明白。那翻天印是阴阳家的至宝,为何要我们道家的人来使用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呢?是因为我们五兄妹的力量无人能及吗?”
朱由校听了这话,微微一愣。狐疑地问道:“这么事关重大的事。你师兄没有告诉过你?”
阳光苦苦一笑,“别提了。到我们那个时代,翻天印早已经遗失了,而他对翻天印也讳莫如深,绝口不提。要不是天劫将至,估计这事儿他一辈子都不会告诉我们。我们也是自己循着蛛丝马迹,查了好多史料,才略知一二。”
她说完这番话。却见朱由校的神色微微一变,她心下正狐疑着。他却抓住她的手,半晌无言。
过了好一会儿才又问她,“他有没有告诉你翻天印是怎么遗失的吗?他带着累世的记忆,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不知道?”
阳光低下头,沉默了:她要怎么跟他说呢?说翻天印是她弄丢的,她还顺便拐带了他的心上人?穿越时间,因果本来就很难把握,她不想她今天说出来的话,成为日后那件事的因由。
只是她的手被他滚烫的大掌捂得滚热,让她有些鼻酸:他虽然性格霸道,可是好像对她也蛮心疼的。如果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不知道他要怎样面对张君耀。
“这四百年,发生了好多事。我来这里,其实也只是想见见翻天印,想知道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样子,是怎么用的。既然见不到,那也是定数,我不强求。”她拿起酒壶,给自己又满上了一杯酒,抬头对他笑道:“不说那些闹心的事了,我们喝酒!”
几杯酒下肚,气氛反而有些沉闷,只有身旁那依然开得姹紫嫣红的花,散发着若有似无的暗香。
“在神魔时代的上古,神界和仙界有很多神兵利器。我们这些异能人士承天之命转世,这些神兵利器就通过各种机缘到了我们手里。两千年前,我们道家和阴阳世家是同根同源,只是后来,阴阳家从道家分离出去,自成一家。神兵也自然跟着主人走,翻天印就落到了阴阳家。但是我们在法术上有相通之处,朕又是同道之中的首领,知晓上下几千年,也经历过几次天劫,所以每到天劫来临之前,阴阳世家就会把翻天印送到朕这里,由朕调遣使用。”朱由校说着,忽然心里一沉,脱口问道:“所以你去阴阳世家,是为了翻天印去的?”
阳光看着他突然冷酷起来的神色,心里也是一震,心想坏了,他这是怀疑自己了。他难得信任谁,被他怀疑上,恐怕她就是他亲妹妹,他也不会容情的。
“我是四百年后的人,如果你们渡不过天劫,我们那个世界也就荡然无存,我知道翻天印对人界的重要,所以我不是在觊觎翻天印,我只是想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我只是——算了,越解释越说不清。”她略无奈地说道:“我今天请你过来,真的只是想让你尝尝我做的饭,如果说我有什么目的的话,我也是想为你分忧,而不是增加你的困扰。”
没想到,朱由校反而大度地笑了笑,“朕都说了,你可以畅所欲言,朕也愿意对你知无不言。你能给朕做饭,有这份心思,朕很欣慰。你可以在朕的身边多留一阵子,你做的菜,朕爱吃。”
阳光看着他情真意切的模样,默默点点头,“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们好,生生世世都是你在保护我们,男的封官,女的封妃,也只是为了我们兄妹五个能在一起。只是我实在不是当妃子的料儿,我更适合帮你斩妖除魔,铲除异己,哪****需要我为陪你冲锋陷阵卖命的时候,我绝对义不容辞!”
“朕知道,朕的后宫里只能养燕雀,而你是一只苍鹰,你是不会安心在笼子里呆着的。”朱由校笑着说道:“你跟你师妹不一样,她温和柔婉,善解人意,而你则尖锐刚烈……也善解人意,只是你的善解人意都用来对付朕了!”他说着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朕就没见过这样的女子,越是虚弱越是受伤就越要光鲜越要张扬,你这么怜香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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