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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这个小周不一般()
文人骚客,以混迹风月场为荣,更有才华横溢的才子,将作品赠与佳人,成就一段郎才女貌的风流佳话。
跑到晴楼卖歌赚钱的,林轩当属首位,算是开了读书人的先河!
“理当如此!”潇湘倒是觉得没什么,秀美微锁,低吟道,“如此大作,奴家愿出五两金……”
林轩神色一变,扭头问道,“五两金能买多少米?”
他对古代钱财不是很了解,而不管时代如何变化,米粮的价值是恒定的,至少是一个参考标准。
这个时代,五两金,相当于后世十万块钱,而老百姓大多使用铜钱,只有商贾才用金银交易。
程玉山也反应不过来,嘴角抽了抽道,“好,好多米粮的……差不多是一年的俸禄!”
我擦,这么多?
林轩二话不说,直接露出笑容,“啥也不说了,我马上就唱,这位姑娘,您还要别的歌曲吗?咱们到时候一起算,我在给你打个很折!买六首送一首……”
潇湘不知该如何接话,这小子的确有才华,只是太市侩了!
“那,那好吧!”潇湘心里有些赌气,天底下的词曲能有多少,我就不信,你还能写出多少好词曲来。
此时月牙如钩,京城之中灯光如繁星点点,飘香阁也迎来了黄金时间,出入此地的才子富户渐渐多了起来。
既然收了钱,林轩自然要把词曲交给潇湘的,他反复的唱,而潇湘记曲,程玉山记词。
林轩的选材也都是后世的中国风,总不能弄些里面夹杂英文的时尚音乐,古人是无法接受的。
《千里之外》《白狐》《千年泪》这些歌曲林轩信手拈来,不管怎么说,能赚钱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
短短两个时辰,林轩就写出了六首歌,同时他也暗暗吃惊,潇湘的确很有才华,短短的时间,就将这些词曲全部记住,并且用琵琶弹得流畅。
心里不禁感慨:唉,也是位才女,奈何流落风尘!
忽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位跟林轩年级相仿的少年,他身材白色绫罗长衫,头上扎着一只白色玉簪,看起来威风凛凛。
少年的衣着并不华丽,只是身上的那股气质,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的感觉。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四名身材魁梧的下人,他们脸色凝重,一副我不是好惹的样子。
反而少年身边的老管家,满脸的笑容,拱手道,“诸位,我家小主人刚刚听到几位在唱曲,便想结交一番……”
林轩直接打断他的话,指着白衣少年道,“他是哑巴吗?连句话都不会说!”
“放肆!”
“大胆……”
身后的几个下人怒不可,似乎林轩犯了什么死罪一般,纷纷准备上前将其诛杀。
谁都能看出来,这个少年的身份不一般,很有可能是某位王爷或者是国公的子嗣,自然身份尊贵,不屑跟凡夫俗子先开口。
“这位公子,我贤弟脑子不好……”程玉山急忙出来打圆场,施礼道,“这位公子,莫要与我贤弟一边见识。”
“大哥,这没你事!”林轩直接站到前面,凝视这白衣少年道,“相互尊重懂不懂?你进来做自我介绍,我们愿意,你就留下,不愿意,你就得走!”
“狂妄,简直狂妄至极!”老管家气哼哼的职责林轩,破口大骂道,“小畜生,你知道我家小主人是谁吗?”
“你是天王老子又如何?”林轩大声咆哮一句,指着门口道,“这是老子的房间,我不欢迎你们!”
他最讨厌嚣张跋扈的人,尤其眼前的阵势,更确定少年是某个衙内大少,仗着父母的权势作威作福。
虽然林轩已经算半个官场中人,可他并不认为这种就应该拉拢,没准会惹来杀身之祸。
老天欲使他灭亡,必先让其疯狂,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衣少年微微抬手,伸手施礼道,“在下姓薛,单名一个庆字,乃是京城人士,平日在家久了,下人奴仆都逆来顺受,不善与人交往,还请两位仁兄见谅。”
程玉山恍然,急忙谦虚道,“哪里哪里,我等也没放在心上,在下程祥,这位是我结拜兄弟林轩!”
白衣少年微微点头,发现林轩的眼神依旧不善,沉声道,“怎么,这位仁兄不会小肚鸡肠吧?”
既然对方已经道歉了,而且自己这边也没有对抗的资本,也只能找个台阶下来了。
林轩微微一笑,伸手道,“坐吧,想吃什么随便点,我大哥付账!”
程玉山:“……”
薛庆爽朗一笑,深深的打量着林轩,“林兄倒是一位妙人!”
潇湘在旁未发一言,他倒是觉得林轩懂得进退,又不畏强权,这个薛公子的评价倒是很贴切。
四人落座,老管家依旧站在主人身旁,小心翼翼的斟酒不菜,手法十分纯熟。
“哎,你不装壁能死不?”林轩实在看不下去了,指着老管家道,“他都赶上你爹岁数大了,你没长手啊!老伯,你也坐下一起吃。”
老管家面露愤怒,刚准备训斥他几句,反而却被薛庆拦住了,他点头笑道,“嗯,林兄所言极是,徐伯,你也坐下吧,这不是在家里,没那么多规矩。”
主人发话了,老管家轻声称诺,便小心翼翼地坐在旁边,他身体视乎有些僵硬,而且凳子只坐了一半。
三位本来就是年轻人,聊得话题也比较多,纷纷对林轩刚刚做的曲子进行评判。
“哎呀,我说你们就是没见过世面!”林轩觉得米酒味道很不错,所以喝的特别多,大声吼道,“男人,就要唱男人的歌!你们跟我一起唱:长路漫漫任我闯,带一身胆色和热肠,找回自我和真情,停步处便是家乡……”
要说想尽兴,必须喝大了唱歌,而且在半醉半醒之间吼起来,就会更兴奋。
三个年轻人都被歌声所感染,相互搂着肩膀边敲边吼,开始了个人演唱会模式。
老管家可吓得不轻,外面已经站满了围观的人,若不是门口有四个大汉守着,怕是要冲进来凑个热闹了。
“来,接着喝!”林轩将酒壶直接摔到地上,搂着薛庆道,“哥们,这酒不行呀,得弄点度数大的啊!”
薛庆喝的满脸通红,指着老管家道,“去,把女儿红给,呃,拿来……”
“不用,不用……”林轩摆摆手,开始摸着大腿,叽叽歪歪道,“擦他妹的,老子钱包呢,服务员,上威士忌,外加四瓶绿茶!”
老管家急忙把小主人扶起来,焦急道,“这位公子,天色以晚,我看今天就算了吧!”
他现在都要急死了,这件事要是被老太太知道,免不得要被责骂。
“嗯,行吧!”林轩忽然伸手拉住老头的,晕晕乎乎道,“先别走呀,咱们留个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多少?”
“什么号码?”老管家楞了一下,随即便知道,这货是喝多了,带着歉意道,“哦,以后,以后在联系,我等就先告辞了。”
古代喝的米酒虽然度数低,可后劲大,林轩也是晕晕乎乎的,直接倒在地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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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潇湘()
依稀间,林轩仿佛又回到了现代社会,他站在大街上,依旧穿着古代的长衫,引得路人前来围观。
我,我穿越回来了?
林轩根本不在乎周围人那怪异的眼神,他心里无比激动,畅快的大声道,“哈哈,我又回来了,这才是我的世界……”
“噗通……”
脸上忽然传来一阵剧痛,林轩不由得惨叫一声,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穿着布鞋的小脚。
将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张极为精致的脸旁,她正惊慌的盯着自己,视乎被自己的鲁莽举动吓到了。
林轩也是无比诧异,疑惑道,“潇湘姑娘,你也跟我穿越回来了?”
潇湘微微一愣,好奇道,“林公子,你在说什么,穿越是什么?”
玛德,原来是在做梦!
自己从床上摔下来……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我,我睡觉糊涂了……”林轩眼神有些黯淡,沉默一阵道,“现在几点了,我的意思是,现在是什么时辰?”
潇湘小心翼翼地将他扶起来,轻声细语道,“已时刚过,快午时了!您昨晚喝了不少的酒,奴家便将您安排到这里了。”
啊?居然在飘香院住的,那岂不是……
林轩无比紧张道,“我,我没干什么不好的事吧?”
潇湘楞了一下,摇头轻笑道,“没有,您是单独歇息的”
擦,有没有搞错?
老子都住在会所里了,居然还让我自己睡,你们的服务质量也太差了……
这种话也就是在心里唠叨,林轩自然是不能说出口的,讪讪道,“就有劳姑娘了,我,我大哥他没事吧?”
“程公子以起身了!”潇湘递过来一杯茶水道,“你们昨天喝了整整十坛陈酿,把妈妈都给吓到了。”
这三人当中,林轩是绝对的主力,他喝了差不多一多半。
“没事,让我大哥结账,他有得是钱!”林轩将茶水一饮而尽,感觉喉咙滋润了很多,有股凉凉的感觉。
“还是奴家先把公子的账结了吧!”潇湘白了他一眼,起身从桌上拿起了曲谱道,“这里总共六首歌,按照之前说的,每首歌五金,就是三十两黄金,奴家已经给您准备好了。”
哟呵,这潇湘还真是有钱啊!
不过林轩想想也就释然了,后世那些明星,哪个不是腰缠万贯,而且古代的女子更是万千宠爱于一身,赚钱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多谢姑娘!”林轩点点头,有了这些钱,自己的小日子应该混得不错。
此时气氛有些尴尬,潇湘突然开口道,“想来林公子已心有所属了吧,不知是哪家的千金小姐?”
“还千金?”林轩微微一愣,摇头道,“我就是个穷小子,直到中举之后,家里才有说媒的,不过又要进京赶考,这事就耽误了。”
“您现在金榜题名,名门闺秀定是少不了的。”潇湘十分贴心地帮林轩洗漱穿衣,就好像刚过门的小媳妇。
林轩面露苦涩,颇为感慨道,“我就想找个持家有道,对娘亲孝顺的媳妇。至于千金小姐,我还真养不起。”
古代女子贤良淑德,野蛮女友自然不可能,可供挑选的佳丽应该有很多。
潇湘忽然抬起头,直接跪在林轩面前道,“林公子,奴家有一事相求。”
林轩无比惊愕,急忙将她扶起来,“姑娘有话好说,你跪下干嘛呀!”
“实不相瞒,奴家乃是罪臣之女……”潇湘神色悲痛,哽咽道,“家父原本是户部侍郎,因卷入朝堂争斗,被流放岭南途中丧命,而奴家被送入教坊司,沦落红尘……”
那一年潇湘只有六岁,自幼学习歌舞器乐,十岁便开始表演,陪客人饮酒作乐。
因容貌秀丽,歌舞出众,深得客人欢心,然而众多恩客当中,没有一个愿意为她赎身的!
倒不是因为赎身的钱财巨大,而是潇湘是罪臣之女,很有可能成为政敌攻击自己的说辞。
同时潇湘心气颇高,想找一位年轻俊秀的大才子,更主要的是,她想找到能跟自己两情相悦的意中人。
林轩并不知道这里的原因,面露难色道,“我倒是想替你赎身,可,可我没钱啊!”
“奴家卖艺近十年,还是有些积蓄的!”潇湘脸上出现两团红晕,扭捏道,“如公子不弃,奴家愿常伴左右。”
原本她是花魁,在飘香阁出道十余年,客人看得厌烦了,很快就有新人补上,随着名声没落,也就要出台接客。
选择林轩,潇湘也有自己的考量。
风尘女子是很难找市井小民过日子的,即便有朝廷大员替她赎身,也不过是个侍妾,等年老色衰,迟早要被扫地出门的。
多数的风尘女子,结局都很悲惨的……
林轩不由在心里暗这万恶的旧社会,不过有个娇滴滴的暖脚大丫头,还是很不错的。
“行呀,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潇湘没想到,林轩居然这么爽快,急忙道,“奴家还有个贴身侍女,与我情同姐妹,能否一起……”
林轩满不在乎地摆摆手,道,“没问题,这有何难?一并带上吧!”
“多谢公子,奴家定做牛做马已报大恩……”潇湘将坐上的词曲拿了起来,转身就要离开。
“哎,你拿歌词干嘛呀?”林轩颇为好奇,疑惑道,“不是要赎身去吗?”
在他看来,潇湘如果赎身,这些东西也就没用了,歌手都隐退了,还要作品有个毛用?
潇湘目光闪缩,支支吾吾道,“奴家跟妈妈说了,每张词曲要五十金,算了算,够赎身的价了……”
擦,感情老子卖便宜了,让这小娘们钻了空子……
林轩感觉一阵肉疼,强挤出一丝笑容道,“没事,你快赎身吧,完事咱们一起离开!”
很快,有个半老徐娘的中年女人来到房间,潇湘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跟在后面,她看着粉嘟嘟的,长得挺俊俏的。
“敢问这位公子,你打算替潇湘姑娘赎身?”妈妈满脸不快,冷哼道,“你可知这飘香阁的后台是谁么?”
她心里明白,这是潇湘想跟这小子走,她也没有阻拦的理由,况且潇湘已经年过二十,属于是过气歌手。
卖几年的身子,还能榨些油水出来,与其这样,还不如敲一笔,赚笔快钱!
“我不知道……”林轩摇摇头,没好气道,“说这些有啥用,多少钱你说话,又不是不给你!”
“痛快!”妈妈微微一笑,伸出五根手指道,“我也不多要,就这个数!”
林轩满脸黑线,没好气道,“说人话,我跟你猜妹儿呢?”
“五千两银子,外加十首词曲!”妈妈满脸堆笑容,“我这做妈妈的,也想女儿有个好归宿。”
银子这些东西,她根本就不在乎,当得知眼前的少年是那些词曲的作者,便有心敲诈歌曲。
作为经纪人,自然知道好歌意味着什么,那就是数不尽的金银啊!
潇湘张了张嘴,她手里可没有这么多银子,再说了还要十首歌,这更是狮子大开口。
林轩双眼如死鱼,咬牙切齿道,“我看你是穷疯了吧,最多在给你三首歌,而且得半年以后。”
这种人就属狼的,绝对不能太惯着,没准给完了十首,又要三十首。
(本章完)
第7章 中书郎()
作为现代人,林轩懂得什么叫饥饿营销。
即便他脑子里有很多歌曲,可也不是这个卖法,得让人感觉十分稀有,这样才能卖上高价。
否则以后怎么养一大堆的老婆孩子?
“好吧,不过潇湘可不能带走任何东西!”妈妈也知道,不能把人给逼的太狠了,眼眸低垂道,“包括衣服细软!”
林轩气得火冒三丈,刚要上前理论,就被潇湘给拦住了,“理应如此,妈妈养女儿不易,潇湘自然听从安排。”
妈妈点点头,叹息道,“还是女儿讲理,那就收拾一下,跟这位公子离开吧。”
“多谢妈妈成全!”潇湘微微施礼,便将身上的珠宝收拾卸下来放在桌上,算是跟原来的生活做一个告别。
林轩在这里待着就不合适了,直接去外面雇一顶娇子,在古代,女人不能抛头露面的,有些身份的人家都乘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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