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
这个身材高大的家伙,居然是血族里面的伯爵?
我的心底止不住地往下沉去,要晓得,公侯伯子男,吸血鬼贵族里面,伯爵已经是非常厉害的存在了,这样的人物,绝对是统领一方的霸主。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公羊伯爵挥了挥手,说无妨,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这个女人挺特别的,我想要给她初拥,让她成为我的玩具,带回欧洲去。
史密斯毕恭毕敬地点头,说好,公羊伯爵,我帮您。
他说罢,人一下子就化作了幻影,朝着我们这边扑了过来,而对方在出动的一刹那,我也跟着动了。
出剑!
长剑朝着前方的残影斩落而去,并没有削到史密斯的衣角,不过还是将他给避开了去,而就在这个时候,段风也陡然冲到了我的跟前来。
我对史密斯动手,没有半分心理负担,然而若是将这长剑刺向段风,到底还是有一些犹豫。
出剑的那一瞬间,我冲着他吼道:“段风,你现在回头,我可以饶你不死!”
那段风一声嘶吼,直接扑到了我的跟前来。
我让开他,刚想要再劝解一下,结果虫虫一把抓住了那家伙,将他猛然一摔,砸落到了地上去,冲着我喊道:“段风已经死了,这个家伙,不过是他们的血奴而已,你别傻了!”
我一听,低头一瞧,却见那段风被重重一摔,居然若无其事地又缓缓爬了起来。
血奴是什么?
我瞧见了段风眼珠子里那让人触目惊心的红色,没有再犹豫,长剑递出,刺在了他的脖子上。
段风浑身一阵颤抖,抖如筛糠,几秒钟之后,却是停住了动静。
而就在这时,那个公羊伯爵出手了。
他向前走了两步,就仿佛一整堵墙朝着前方一动,紧接着他的手一挥,有一股血红之气顿时弥漫在了空间之中,然后朝着我们席卷而来。
我瞧见他身高体重,应该会比史密斯要笨重一些,毫不犹豫地挥剑上前,朝着他斩落而去。
说句实话,这家伙的气势逼人,给我的感觉沉甸甸的,难以战胜,然而在虫虫的面前,再大的困难我都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
因为这个时候,我若是不站出来,难道还能让虫虫去拼命么?
然而当我的长剑挥向了那家伙的时候,虫虫却冲着我大叫了一声:“小心,别沾到那股血气。”
她的提醒刚落,那弄如实质的血雾陡然之间翻滚,却是避开了剑刃,朝着我卷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往后退开两步,持剑的左手就给那血雾包裹,感觉好像有无数吸血虫在上面吸附一般,手掌在瞬间就干瘪了下去。
不过好在这时一阵暖流游过,却是聚血蛊出现在了这里,紧接着破败王者之剑上面的信仰之力也散发了出来,将这血雾驱散。
尽管如此,我还是吓了一大跳,向后退开了去。
倘若没有小红,没有金剑,只怕我已经给这血雾吸成了人干。
那公羊伯爵瞧见我手中这破剑居然能够将他的血雾避开,猛然将那斗篷的帽子取下,露出了一张全部都是腐肉的头颅来。
他的口中一声嘶吼,一下子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来,朝着我重重一拍。
我挥剑去挡,结果被他拍在了剑脊之上,撑不住这股气力,整个人一下子就腾飞到了半空之中。
好恐怖的力量。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我们所能够对付的,我凭借着耶朗古战法,在半空中翻滚一番,护在了虫虫的身前来,这时那家伙又是一阵冲撞,我与他硬生生地碰在了一起。
那个两米多高的家伙,轻而易举地就将我给撞飞了去。
而半空之中的我,也瞧见了他将那粗大的手掌,朝着虫虫饱满的胸口抓了过去。
眼看着虫虫即将要被他给抓到,这时虫虫突然间朝着前方结了一个印法,口中轻喝道:“裂!”
一声清喝,却又有一个身影从半空之中落了下来。
那人伸出一只手,与公羊伯爵对拼了一记。
砰!
隔壁老王
第六十二章 两只母老虎()
砰
一声巨响,劲气宛如爆炸的气流一般,朝着四周散发而去,那黑影腾空而起,落到了我们身边,而那公羊伯爵则朝着后面退了好几步,身上的袍子居然在一瞬间撕裂了大半,露出岩石一般的肌肉来。
香风浮动,却是小妖杀了进来。
她与那公羊伯爵交手之后,并没有任何不适,而是若无其事地对着虫虫笑道:“怎么弄了这么久,搞得我在外面急死了?”
虫虫没好气地说道:“这法阵是外国的,我可没有见过,琢磨了好久;再说了,刚才陆言差点儿被人给迷了魂”
啊?
小妖夸张地瞧着我,说有没有啊,你真的这么弱鸡?
我解释不了刚才愚蠢的行为,耸了耸肩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隔了好几重幻境,不过好在醒了过来。
小妖哈哈大笑,说弱鸡、弱鸡
那公羊伯爵被视若无睹,心中顿时就是一股愤怒,冲着小妖大声吼道:“你是谁,竟敢无视我?”
小妖这时方才瞧向了他,愣了一下,说嘿哟,你这是哪一位?
史密斯停下了脚步,郑重其事地介绍道:“这位是罗马尼亚的公羊伯爵,最为高贵的”
小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我以为是啥呢,一个将灵魂献给了魔鬼的血族伯爵而已,像你这样的,我杀了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没必要在我面前晃荡;识趣的话,跪在地上求我原谅,要是不然,把你绑在小区的铁门上,让你过不了明天天亮。
这小妞儿说话挺气人的,那公羊伯爵的脸色一下子就扭曲了,怒气冲冲地望着她,一字一句地说道:“你给我死”
下一秒,他就如同一头饥饿的猛虎,陡然冲到了小妖的跟前来。
吼
在那一瞬间,整个房间里都是那种弥漫的血雾,如同无数的触手卷涌而出,朝着我们的周身拍打而来。
我下意识地伸出金剑,用那信仰之力苦苦支撑,而小妖却显得十分轻松,等待着那家伙冲到了跟前来的那一瞬间,她陡然扬起右手,一股绿色的气息落到了地上。
那气息就好像是将金属钠丢进了水里,在一瞬间就引发了爆炸。
无数的藤蔓之物钻破地板,朝着上面陡然狂涌而出。
这些宛如手臂一般的藤蔓满是尖刺,就像章鱼一般,将公羊伯爵的双腿给一把缠住。
那公羊伯爵与我交战的时候,简直就是天神一般,随随便便就有着巨大的力量爆发出来,然而被这坚韧的藤蔓给缠住,却好像是那蛮牛的鼻孔给缰绳牵扯住。
他伸手去扯,结果那藤蔓居然一下子就往着上面缠了过来,七扯八抓,竟然将他给紧紧地捆住。
这是什么?
公羊伯爵又气又怒,口中大吼着,全身的肌肉在那一瞬间膨胀数分,似乎想要挣脱这藤蔓的束缚,然而那玩意就好像是活物一般,坚韧得可怕。
不管公羊伯爵如何挣扎,都脱离不开小妖的这一招束缚。
就在这个时候,那史密斯大声喊道:“伯爵大人,这个人就是那个小妖,快逃”
那公羊伯爵一听,浑身一震,下意识地念了一句咒诀,庞大的身子在一瞬间化作了无数的碎片来。
那碎片无数,却全部都是拳头大的小蝙蝠,振翅谷欠飞。
而小妖早有准备,口中厉喝道:“摄”
那藤蔓之上的青色寒芒再一次浮动,却是化作了一张又密又紧的大,将那数百只的蝙蝠给一下子都给罩住,不让一只飞出。
那史密斯瞧见这般模样,脸色就是一阵剧变,竟然舍弃了这个公羊伯爵,转身就朝着黑暗处跑去。
他准备逃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虫虫却拦在了他的面前,伸出手,一大股五彩光华将其笼罩。
那史密斯露出了凶光,冲到了虫虫的跟前来,手指上面的指甲又坚又利,宛如匕首一般,朝着虫虫雪白的脖颈之上划了过去。
紧要时刻,这家伙却是没有半分怜香惜玉的心情。
杀戮
我吓得快步冲了上去,挥出一剑,准备拦住那家伙,而就在这个时候,那史密斯突然间就栽了一个跟头,重重地跌倒在了地上去。
我这一剑,差点儿就递到了虫虫的心口上。
我赶忙收剑,瞧见那史密斯栽倒在地,直接昏迷了过去,不由得一愣,说这是怎么了?
虫虫微笑,说血族虽然与人类完全不同,不过到底还是生物,只要是生物,就会被蛊虫所制。这一点,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
呃?
虫虫居然是对这史密斯下了蛊?
我感觉自己有一些晕,这两个女人当真是恐怖啊,深不可测,我想着自己若是以后真的讨了虫虫当老婆,她一个不高兴,随随便便一个谋杀亲夫,我可怎么受得了?
就在我这思绪飘忽的时候,虫虫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横了我一眼,说你想什么呢?讨厌
啊?
你难道还能够看穿我的心思?
我痛苦地抱起了头,而这时小妖则拖着重新恢复了人身的公羊伯爵走了过来。
那家伙被捆得紧紧,而我重新瞧他的时候,发现这家伙已经不再是两米巨汉,而是一个不到一米七的瘦老头儿,脸长得削瘦无比,真的就跟一头公羊一般。
这才是他的真正模样吧?
小妖路过的时候,瞧见了段风的尸体,问我道:“怎么死的?”
我瞧了一眼,心中有些难受,说是我。
小妖一愣,瞪着我说道:“好好说话。”
虫虫这时告诉她,说段风被咬了,成为了血奴,然后朝着我们攻击,陆言于心不忍,但是为了结束段风的痛苦,最终还是选择了出手。
小妖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个家伙,死了可惜。”
的确可惜,只是人死不能复生,希望他得以解脱,抵达彼岸吧。
虫虫将史密斯弄倒之后,伸出手来,在他的身上拿捏了几下,按住了一个地方,使劲儿地掐动了一下,那家伙一声惨叫,却是又幽幽地醒了过来。
重新清醒的史密斯立刻念动咒文,准备化身为蝙蝠,结果发现咒诀已经失效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就像一个普通人。
这家伙快哭了,焦急地说道:“你们对我到底做了什么?”
虫虫在旁边悠悠说道:“只是禁锢了你的能力而已,那么,你现在能不能将这破烂的法阵给撤掉,让我们换一个环境?”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史密斯倒是个识趣的人,打了一个响指,四周的黑暗潮水一般地褪去。
我发现我们居然又回到了我之前幻境之中的那个华贵客厅里面来。
小妖将那公羊伯爵扔在了壁炉前,大喇喇地坐在了沙发上,然后朝着虫虫招手,说媳妇儿,坐我边上。
虫虫瞪了她一眼,却也不拒绝,笑吟吟地坐了过去。
而我则将史密斯给扶着,按在了旁边的独立沙发前,然后站在了他的背后,随时监管。
小妖翘着二郎腿,打量着史密斯,不说话,瞧得那家伙十二分的不自在,却是主动开口了:“你们是想问我为什么盗取你们的邀请函,对么?”
小妖说道:“你倒是知道自己的马脚露在哪里。”
史密斯嘿嘿笑道:“我只不过是想偷一份邀请函去参加慈元阁的拍卖会而已,正好知道你们有,就动了坏心思,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偷成,这一点向你道歉。”
小妖眉头一挑,说就这些?
史密斯一副无辜的表情,说不然还有什么?
小妖抬头,对我说道:“帮我把这家伙的左手斩下来,让他知道一下我们的决心。”
史密斯被虫虫禁锢住,此刻就是一个普通人,小妖发话了,我没有任何犹豫,直接一把抓住了那家伙的胳膊,一剑下去,就把那手掌给斩落了下来。
啊
史密斯一声惨叫,右手抓着光秃秃的左臂,惊声喊道:“我叫你停了,我说,你这是在干嘛?”
我用金剑挑开那断掌,若无其事地从旁边扯出一张白布来,丢给了他,然后把目光瞧向了躺倒在地上的段风。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实际行动告诉了他,我在给段风出气。
也是给自己出气。
史密斯一脸痛苦地望着小妖,额头上面的冷汗冒出,小声说道:“我抗议,我现在是你们的俘虏,按照日内瓦公约,你们不能这么对待我。”
小妖眼睛都不眨,淡淡地说道:“这要看你的配合程度。”
史密斯用白布包裹自己的伤口,然后忍着疼说道:“你们是想问我为什么会让马清源在拍卖会上抬价,对吧?”
小妖木然着脸,淡定吩咐道:“陆言,右手”
我再一次地扯过了史密斯的右手来,而就在我准备扬剑的那一刻,那家伙终于崩溃了,痛哭大叫道:“好,好,你要知道什么,都可以问,不要再折磨我了”
小妖很满意我凶狠的配合,冲着我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着说道:“告诉我,你们偷的那个蛋,到底在哪里?”(美克文学)
第六十三章 白衣秦归政()
什么蛋?
史密斯还准备装傻,然而瞧见小妖再一次举起手来的时候,慌忙大声叫道:“等等,等等,我说,我说还不行么?”
小妖眯着眼睛说道:“你别存在侥幸心理,不然我可不保证能够拦得住陆言那家伙。”
史密斯小心翼翼地说道:“是这样的,我也只是听说啊,你们得罪了人。”
小妖说哦,不错的开端,继续。
史密斯说道:“陆左和萧克明,以前可是曾经杀害过我茨密希的血族亲王?”
小妖皱着眉头说道:“是有如何?”
他说茨密希亲王有一个嫡系传承,叫做奥多,他现在从美国回来了,掌控了整个茨密希家族,并且说要给亲王大人报仇,借此整合整个魔党,所以我才会被调派到这里来。但我只负责情报的收集工作,前去黔州的人却并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伙人。
史密斯说那些人在哪里?
史密斯指着昏迷过去的公羊伯爵说道:“那就是其中一个金妃。”
小妖说很好,你已经赢得了我的信任,那么也就是说,偷蛋的人,就是这位尊敬的公羊伯爵大人咯?
史密斯摇头,说他只是帮手而已,真正主导此事的,是兰德公司的秦归政。
秦归政?
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小妖晓得有些意外,说那好,介绍一下这位秦归政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头。
史密斯说秦归政先生是美籍华人,父亲是台湾美生会出身,在美国多年,已经成为了洛杉矶名流,而他正是奥多先生的朋友之一,是他亲自前往的黔州,拍卖会上面的蛋也是他亲自选的,甚至让人帮着抬价这事儿,也是他吩咐我做的。
小妖点头,说也就是说,现在的蛋,就在秦归政的手里,对吧?
史密斯点头,说对。
小妖说人在哪里?
史密斯说他的行踪,我怎么可能知晓?
小妖抬头看了我一眼,而这时那家伙立刻慌了,指着公羊伯爵说道:“啊,别,别动手,尊敬的陆言先生。我不知道,但是公羊伯爵他应该是知道的。”
小妖盯着他,好一会儿,方才问道:“你确定自己没有撒谎?”
史密斯使劲儿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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