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想着趁沈慕如今风头正盛,请他做首绝妙诗词,自己再将其融入自己的曲子中,这样对于中秋之日的花魁赛,她的把握就大了不少。
那贺仲虽也有些诗才,但比起沈慕来说,还是差了许多。
只是贺家有钱有势啊!这也是她不得不顾忌的地方。
不是说文人都喜欢名声吗?你沈慕做诗词,我帮你传唱,两全其美的事情,你怎就如此不按常理来呢?
她可清楚地记得,沈慕走的时候,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也很好奇,沈慕究竟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自己在三日之内名满整个宁州城,无一人质疑他的诗才。
幽幽一叹,她往红楼旁边的一所宅院走去。
归家的沈慕开始翻箱倒柜地找纸笔,没办法,来了这异世后,根本就没怎么摸过。
况且他的毛笔字那么丑,虽然也有心练字,可是非一日之功,他又生性懒散,无数次轰轰烈烈地做出决定后,还是颓然放弃。
他沉寂下心神来,开始细细思考。
大学时候他追过他们中文系的系花,那女孩长得极漂亮,气质又好,所以为了拉近些距离,他那段时间发了疯的背诵唐诗宋词,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是诵读诗词的习惯倒是因此保留了下来。
他在心里感激了一番那个女生。
“嗯,写什么呢?”沈慕想,“不如把范仲淹的《苏幕遮》给抄了,唔,不,是给做了。行,先这首。”
于是他提笔在白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写完之后,想了想,又把范仲淹的《御街行》也做了,心想,老范啊,你可别怪我,只怪你这几首词做得太好。
接着晏殊的两首《浣溪沙》啦,欧阳修的三首《蝶恋花》啊,统统给做了,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
一面碎碎念,“明天过后,哪个王八蛋再敢说我不会做诗词,我就拿这些诗词扇他脸!”
这厮抄诗已成习惯,如今更是无耻得没有下限了。
“哎呀,差点忘了,”沈慕一拍脑袋,“咋能忘了柳三变那个史上最有名的青楼才子呢!”
于是那首“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也成沈慕的了。
看着这首《雨霖铃》,沈慕感慨万千,柳三变得谢谢我啊,要不是我,你的这首名词恐怕无法在这异世传唱。虽然现在是我做的了,名声也是我领受了,可是我不会与你计较,我这人就是这样,不怕吃苦肯受累。
放心,这点压力我还是能扛得住的!
这一番作词直到凌晨才停歇,沈慕也未洗漱,就直接爬上床睡觉去了,连贾善才的大作都没空去研究了。
这一觉睡得那叫一个舒坦,日上三竿了才迷蒙着睁开眼。
睁眼就看到一只猪头趴在自己面前,那猪头还冲他眨眨眼。
你妹,沈慕一拳头砸去。
哎呦一声,又砰地一下。
“你干嘛打我?”一个肥胖的肉团捂着眼睛爬起来。
“谁让你个死胖子大清早没事趴在我床前的?”
李世杰揉着眼睛,又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没好气地道:“好心没好报!我那是听说了你与贺仲打赌的事,特意来看看你这边需不需要帮忙。你竟然还打我!哎呦呦……”
李世杰嗷嗷着叫,因为疼痛还眨了两下眼。这死胖子,还抛媚眼,打你也是活该!
嘴上却道:“啊哈,这事啊,李兄但请放心,我已有安排,你且看着吧!”
李世杰没好气地看他一眼,“你到底有没有把握?你可是不知道,昨晚才发生的事,现如今已经传遍全城了,上到八十岁老翁,下到三岁稚童,就没有不知道这事的。这事啊,透着古怪,我看八成是那姓贺的小子找人散了消息。那小子可阴着呢!”
“放心。你往桌上看看。”
李世杰眼睛上的疼痛稍缓,但还在轻揉着,拿起一张写有沈慕标志性丑字的纸念了起来。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宴歌席莫辞频。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胖子念叨了两遍才放下,满脸的复杂神色,再往下翻,一脸的颓败。
“沈兄高才,三层楼已经不足以形容了!”
“李兄这说的哪里话,我的诗词不就是你的诗词吗?”
李世杰闻言双眼一亮,像是母猪发情一般,这目光让沈慕又不由打了个冷颤,接着就见李世杰腆着脸道:“沈兄,过两日家父要考研我的诗词,你也是知道的,我……”
“明白明白,”沈慕打断他的话,将那张纸塞到他手中,“从今天起,这首《浣溪沙》就是你的了。”
“沈兄,高义!”胖子李世杰一脸的赞叹。
“好了,既然如此,快派个人去,把萧文山给我找来。”
“找他干嘛?”
“帮我送诗词啊!”沈慕三言两语解释了一遍。
“这事我们两个就能办了,哪里还用得着他?”
“这里可是有三十份左右,就我们两个,那还不得累得扒掉一层皮?”
李世杰一想也是,就派了随身小厮去了。
没多久,萧文山就心急火燎地来了,一见两人老神在在,丝毫没有担忧之色,更是焦急,在李世杰解释清楚后,萧文山看着沈慕,搓搓手,满脸的不好意思,“沈兄,你懂得,家父……”
我懂你妹!
还跟我装不好意思,两个货一个比一个会装,沈慕直接塞了一张诗词过去。
李世杰在旁鄙夷地道:“少装,快干活!”
三个人足足忙到天都黑了才算完事,个个累瘫了。
“我李世杰,从十二岁开始,就瞒着爹娘偷偷地跑去青楼,可从来没有哪一天像今天这样觉得逛青楼也是个体力活。哎呦,可累死小爷了!”
“呐,这是银票!”李世杰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来。
萧文山也从袖笼里摸了一叠银票出来。
再加上沈慕怀里的,他数了数,足足有两千五百两。
内心狂喜不止,有钱了有钱了,豪宅、美婢,这下全都有了。
他已经在幻想着日后的幸福生活了。
“话说这些姑娘们可真富,看了词后,二话不说就掏银票,少的五六十两,多的百两。”李世杰道,“哎,我说沈兄,你还开个屁的汤包店啊,直接整天写写诗词,那银子就赚得大发了,没一年,就成天下首富了。”
萧文山咕咚咕咚灌了碗凉茶,白他一眼,“没文化,你以为写诗是想写就写的啊,那是需要酝酿的!”
“对了,交代你们说的要求都说了吧?”沈慕道。
“放心吧,都打了包票了,明天且看着吧!”
第13章 传唱()
淡淡的白色雾气在宁州城里飘荡,新的一天到来,人们从熟睡中醒来。
路上可见稀稀拉拉的人们,有呕吐的,有谩骂的,那些是宿醉之人。有穿衣奔跑之人,那是夜宿青楼的。也有在早点摊前吃饭的,看见这一幕幕哈哈大笑。
但很快,整个宁州城都开始热闹起来,士子富绅,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各个青楼里钻。
百花楼内,琴音铮铮,有人在唱曲: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
女子长得很美,嗓音柔和,也很好的将感情融入了其中,博得一片喝彩之声。
台上的是紫嫣姑娘,此刻虽面容悲戚,但内心却狂喜不已,她知道自己成功了。沈慕的这首《雨霖铃》确实极好,当她拿到诗词的那一刻,就眼睛再也无法移开。
“世上竟有如此好的诗词……”她对着窗边,望着坠落的夕阳,怔怔出神,“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相信,有了这首词在,八月十五中秋夜的花魁赛,她夺魁的可能性至少在一半以上。
虽然见面时,李世杰就说了,沈慕的诗词给了很多人,但紫嫣姑娘完全不在乎,要说在整个宁州城,她自信,再也无法找出比她嗓音还要好的女子了。
唯一可虑的就是含烟阁的含香那丫头,不知沈慕给了她何种诗词,那丫头可是最擅长舞蹈。至于红楼的绮兰姑娘她倒不是很在乎,一者绮兰年岁已二十,在青楼这行当,算是不小了;二者绮兰擅长的乃是乐器,可红楼却没有什么擅长唱曲的人啊!
此刻的含烟阁也是热闹非凡。
“听说今日含香姑娘要亲自起舞?”
“可不是么?门外都贴了的啊!”
“从三年前的花魁赛到现在,含香姑娘可是再没有在大众面前起舞了……”
“遥记得当年,含香姑娘一舞作罢,全场失声,无不震惊!”
“哎,快看快看,含香姑娘出来了!”一群人大叫。
“小女子含香,承蒙沈慕沈公子厚爱,赠送了首《临江仙》,小女子不才,配了支舞,请诸君欣赏。”
“好好好!”
琴音起,过会边上有个女子在唱: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当那女子开唱的时候,含香姑娘就开始跳舞了,她的舞姿很优美,与词曲、琴音想和,她身体的柔韧性很好,能做出很多常人无法做到的高难度动作,惊得人群之中不时发出一声声赞叹。
“……记得小蘋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线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这是沈慕写的?就是那个写‘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沈慕?”
“含香姑娘刚刚好像是这么说的哩……”
整个宁州城都轰动了,像是冷水溅进了沸油中。
三十家宁州排的上号的青楼,同一时间争相传唱沈慕的诗词,场面热闹,震撼着所有人的心灵。
读书人读着那些诗词,读得如痴如醉,叹为观止,即便是那几个有名望的老儒,读罢之后,也是呆滞得说不出话来。
“尽管这些词风格迥异,但是谁能否认世上有那种全能天才的存在呢!”
“甭说宁州了,就是咱们整个大武朝,恐怕也没有一个人能一口气做出如此多的绝世好词吧?”
……
陈老拿着一沓纸去找杨老,“看看,看看,那小子竟然又整出这出事!”
杨老并未外出,所以还不知道整个宁州都因为沈慕而早已沸腾了。他拿过那些纸张看起来,紧接着就被震惊得无以复加,颤抖着手反问道:“都是沈慕写的?”眼里全是不可置信。
“可不是?”陈老没好气道,“他这是嫌风头出得不够!”
普通人一生能写出一首传世之作都要引以为傲了,即便是那些历史上有名的文人墨客,一生也只有几首传世之作,而且还要耗费数年时光,在结合自身际遇的情况下才能有感而发。
杨老沉默良久,那些诗词他拿起又放下,最终才神色复杂道,“没想到老夫还是小看他了。如此多的佳作,即便是我,也写不出来啊!”叹完复又欣喜起来,“不过如此也好,这宁州第一才子的名头他是当定了,这对我们拉他入仕也是极有好处的。”
“哎,”陈老叹息一声,“我只怕‘树立于林,风必摧之’啊!”
听了这话的杨老很是赞同地点点头,“古往今来,要成大事者,总要经历一番磨难的。接下来,迎接他沈慕的必然是新一轮的问责与诘难,他到底是虎还是猫,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也好。”
两个老头相视一眼,发出会心的大笑。
作为整个宁州城商会之首的贺家,其府邸自然是极大的,不仅宽阔、富丽堂皇,而且位置极好,就处在城中心的位置,离知州大人所在的府衙就隔了一条街的距离。
这“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春风,从微子湖远远吹来,拂过贺家府邸屋檐的瑞兽,再经过曲曲折折的游廊,扑在百花竞放的后花园里。
几只春燕衔草筑巢,在枝丫间跳来跳去,发出轻快的鸟鸣声,那百花丛中一个躺椅上午睡的年轻人被惊了一下,咒骂着醒来,却也舒服得伸了个懒腰。
他迷蒙了一会,然后就见游廊那边走过来一个步履匆匆的身影,很是急切。
他认出那人是谁,待那人快走到近前,才笑嘻嘻着道:“王文贵,那沈慕如何了?是不是早就一筹莫展、急得上蹿下跳了?”
若是沈慕在,定能认出这王文贵正是在红楼嗤笑他之人,此刻王文贵定定站着,手攥了一沓纸,手指因太用力而有些发白。贺仲的一句话更是让他仿佛吃了只死苍蝇般恶心难受。
他毫无书生文雅气息地用衣袖抹了两把额头的汗水,脸上涨红,讪讪着不言。
王文贵的异样已经引起了贺仲的注意,他朝王文贵投去一抹询问的眼神,王文贵只是将手里的纸张递了过来。
贺仲接过,看到最上面一张纸写着:“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他往后翻,后面还有什么“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再往后翻,每张纸上都写着一首足以传世的难得佳作。他抬头看向王文贵,那王文贵满脸的凄凉神色,贺仲心里陡然升起不详的预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不详的预感越加强烈,犹如潮水一般汹涌而来。
“这些诗词该不会都是……”贺仲颤抖着声音问。
王文贵没等贺仲说完,就是重重一点头,羞愧得头都低下去了。
谁能想到一个不过年方十七的年轻人一天一夜之间能做出三十首脍炙人口的传世之作呢?这已经不是惊才绝艳可以形容了,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旷古烁今。
贺仲已经无法想象接下来的情况,沈慕将要面临的,绝对是无数的荣耀与赞誉。
春风一度吹来,贺仲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浑身竟出了一身汗,此刻湿漉漉的有些发凉。
“这些诗词都怎么来的?”他呐呐着问。
王文贵赶紧道:“今日一早,宁州那些有名气的二三十家青楼妓院就在传唱这些诗词,但每家的都不同,显然是那沈慕安排好的。时间也大致相同,而且每一家传唱之前,还都要说一遍是沈慕的佳作。特别是百花楼和含烟阁,那可是紫嫣姑娘和含香姑娘亲自出面唱曲作舞的。那场面,绝对是人头攒动!现在,整个宁州都快爆了!“
贺仲听了,惊得一下子跌倒在身后的躺椅上。
第14章 德高望重()
春日的午后,本应该是让人感觉十分舒服的时候,然而贺仲却冷汗涔涔。
但他毕竟是贺家的大公子,从小闻听惯了商场的尔虞我诈,又有父辈的谆谆教导,所以在最初的震惊与慌乱无措之后,他迅速镇定了下来。
对于他贺仲来说,如果赌约失败,那三千两白银的赌注他倒不是很放在心上,贺家家大业大,这点钱还输得起。
输不起的是面子,他贺仲作为贺家大公子,丢的是贺家的面子,而且他也是未来家主的候选人,他不能在父辈面前丢分,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个无能之辈。
“要打压他,一定要压制住沈慕!”他在心里对自己道。
“贺公子,这事可要尽早想个办法啊!”王文贵在旁道。“那些妓院里的姐儿们可传得凶,要是再过段时日,传到其他州县,那沈慕的名声可就更上一层楼了。”
王文贵说得对,这是相辅相成的事,那些姐儿们巴不得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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