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眼神在墨砚看来十分不自在,他猛然转身,撇下她,大步去了。
“墨大人,你去哪里?”阿依急忙跟在他后面,脖子上还挂着一串女儿果,她匆匆忙忙地要追上去,然而人群太密集,在人海中挣扎着拥挤着前行简直比逆向凫水还要艰难,她无奈,一面在人群里拥挤,一面在后头急急忙忙地大声喊道,“墨大人,你等等我!墨大人!”
墨砚沁着头急匆匆地走了一大段路,直到耳根子后面的微烫渐渐散去才想起阿依的存在,连忙回头,却见阿依正在他身后两三丈远的人堆里挣扎着东张西望地往前走,然而她的个头太矮小,人群又密集,眼看着她就要被密不透风的人潮淹没,他愕然,赶忙一路挤着往回走。
然而就在这时,嘭锵嘭锵的锣鼓声自不远处传来,原来是舞龙舞狮的队伍已经巡遍了山阳县正在往回游行。拥挤的人潮欢呼着雀跃着很快便分成了两排,在中间留出一条路给舞龙舞狮队经过。于是在墨砚还来不及挤过去拉住阿依时,舞龙舞狮队已经大张旗鼓地过来,长长的队伍将人群隔开,扮作花神的美丽女子坐在装饰华丽的轿子上含笑向两旁的人群抛洒鲜花,场面十分热闹壮观。
直到两刻钟后,长长的巡游队伍终于离去,再看向对面的人群,小小的阿依早已没了踪影。
墨砚的脸刷地白了!
……
阿依在舞龙舞狮队突然出现时被兴奋过头的人群推挤来推挤去,因为她个头比较矮小,存在感也较低,所以被顺顺利利地推挤到旁边的小商铺门前。好不容易才站稳脚跟,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望着人潮拥挤得很厉害,前后摇晃像涨潮时的巨浪,总觉得很危险很可怕的样子。墨大人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想了想,她还是决定先回客栈去等待墨大人回来,这么多人她个子又矮,万一挤着挤着被踩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想到这里,她转过身,贴着街道旁商铺的门廊躲避着人群往回走,好不容易才走出山阳县的主要街道,她拐进了一条安静的小路里,从这条小路穿过去便是她暂住的蓬莱客栈。
小路里的人不多,偶尔有行人匆匆路过,或是要去主街道参加庙会,亦或是提前离开准备回去的。在她前面慢悠悠地走着两个男人,看背影异常高大,穿着上好的天蚕丝锦袍,从那周身散发出来的极为强烈的霸气以及独属于年长者的沉着的深邃里可以断定,他们都是中年人,而且好像一个主子一个仆人的样子,因为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连在细枝末节上都十分恭敬。
阿依觉得还是不要走太快为好,以免冲撞了贵人,于是慢慢地跟在后面。
然而就在这时,主子模样的中年人忽然啊地一声惨叫,紧接着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竟猛然向地面倒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突发羊痫疯的贵人
衣着华贵的中年男人忽然开始全身抽搐起来,身旁的仆人见状顿时大叫了一声“七爷”,慌忙伸手扶住他。
一瞬间,许许多多的黑衣人不知从何处突然窜出来,集体围在中年男人的身边,每一个人的身上都佩着剑,每一个人都凶神恶煞,周身散发着让人心惊胆寒的铁血肃杀,把从小路上经过的路人们惊了一大跳,本就因为有人突然犯病感到害怕,现在这样的阵势更是让路过的人骇然惊恐,全都惊惧地转身,一溜烟跑走了。
小路上只剩下阿依和前面那一群看起来十分凶悍可怕的人。
阿依下意识倒退了半步,心里直打鼓。很明显,前方犯病的男人是一个位高权重的贵族,从随从足有二十来个人就能看出来了,也许是从帝都来参加山阳县女儿节的。
这样的阵势让阿依害怕,阿依说到底不过是一个庶民,甚至连庶民也不算,只是一个奴籍的丫头,尽管已经在帝都生活了许久,每日接触的权贵也很多,然而对于陌生的贵族,小小百姓的她心里还是会产生本能的惧怕。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找大夫!快去!”中年仆从扶着发病的中年男人,满头是汗,大声叫道。他的嗓音很尖细,就仿佛是生锈了的铁磨在粗糙的石头上所产生的近乎失真的声效。
一个佩剑的人应了,转身一阵风似的向阿依的方向跑过来,在经过满眼恐慌的阿依身旁时。冷冷地瞥了她一眼。并不是因为对她不满或是怎么样,这样的人,冰冷和肃杀已经印刻进骨子里。只怕就是看襁褓中纯洁无害的婴孩,他也是这样的眼神。他匆匆地瞥了阿依一眼,却因为事态紧急没有工夫盘问,于是飞也似的走了。
阿依有一刹那注意到他的步态,这个人竟然是用脚尖虚空踏风的,也许是因为在大街上不好太张扬因而有所保留,尽管是这样。他奔跑时的样子还是很可怕,几乎是脚不沾地的,仿佛乘着风飞走的一样。阿依见过墨大人踏风。知道这人必是会轻功的,而且是非常厉害的轻功。
只是一个随扈竟然会这样高超的轻功,前面发病的那个人究竟是个什么人呐!
阿依的心里越发害怕。
被中年仆从唤作“七爷”的中年男人已经抱住脑袋开始惨烈地喊叫起来,四肢剧烈抽搐。口吐涎沫。若不是他的仆从死死地按着他。他一定会跳起来拼命地奔跑。因为被强行压制住,他口中的怪叫声越加凄厉,凄厉得就好像是深山老林里野鬼的哭号声,并拼命地以头抢地。他的仆从连忙用自己的胳膊去阻拦,让他磕在自己的胳膊上以免磕坏头颅。
这样“惊悚”的病况把偶尔拐进这条小路的行人吓得浑身一颤,惊呼半声,转身撒丫子就跑。
阿依知道,那个人是羊痫疯犯了。
虽然心里知道。但是那样的阵势她当真不敢上前,带着二十几个侍卫的贵人啊。她又不是什么名医,若是冒然出手万一惹出什么祸事,她自己不要紧,可若是连累百仁堂和先生,那可是她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大罪过。
咬了咬嘴唇,她终于下定决心,装作自己只是一个路过的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转身,就要离去。
然而身后的嚎叫声更大,轻微的羊痫疯发作不应该会持续这么久,轻微的羊痫疯也不会有生命危险,然而若是重度的羊痫疯发作,那是会引发生命危险的。
那个中年人,很显然是重度发作。
阿依袖子下的拳头捏紧,小脸苍白,她是一个大夫,身为大夫,即使再害怕她也不能放着病人不管自己离开,这是身为一个大夫最基本的医德。上天赋予了她治病医人的才能,她就必须要利用起这份才能好好地去帮助其他人,浪费辜负和退缩是会遭天谴的。
她心里这样想着,暗暗地深吸了一口气,眸光终于坚定起来,转身,向那个穿着华贵却因为发病而变得异常狼狈的中年男人走去。
此时她不知道的是,这一次经过艰难的心灵交战而终于下定决心的医救,竟然将她的人生改变了许多许多……
她走近人群,二十个随扈集体持剑转过身来,凶神恶煞地瞪着她。
阿依吓得倒退了半步,好在她的脸上还罩了一层轻纱作为遮挡,让她觉得安全感强了一些,不然她一定会当场尖叫着逃走。她的小身板微颤,小心翼翼地询问:
“这位爷犯了羊痫疯,我是大夫,你们需要大夫吗?”
随扈们一愣,有些不相信地上下打量了阿依一番,均皱了皱眉。一个丫头,就算她当真学过医术那也只是一个医婆,竟然敢自称是“大夫”,好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
这样的轻蔑眼神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经历过了,虽然刚刚作为大夫行医时,这样的嘲笑蔑视是家常便饭。阿依吞了吞口水,一颗乱跳的心却在他们这样的怀疑中冷静了下来。
她只是过来问一下,因为身为大夫不能放着病人不管,可如果他们信不过她或是不需要她,那她也没办法。说起来,大夫虽然学习医术拥有治病救人的能力,但说到底还是由病人或病人家属来选择的,治与不治是对方的自由,即使身为大夫也无法去强求。
有几个随扈将目光投向包围圈内的中年仆从,阿依知道主子倒下能够下决定的自然是主子的贴身随从,她望向那个男人,大概四十来岁的年纪,方形脸,五官棱角坚毅,身材高大英武,森森的眼眸里充斥着一团浓浓的孤煞阴凛之气,让人只要望上去一眼便会不由自主地两股战战,浑身发软,那是上位者特有的威严冷冽之气。
阿依的小腿开始发软,见那个人冷冰冰地望着自己,即使他蹲在地上,即使他正搂着处在发病中抽搐得十分厉害的主子,却仍像是正在顶天立地地站立着一样,让人有一种被高高在上俯视了的错觉。
阿依吞了吞口水,见那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也不说话,眼神左右飘忽着小心翼翼地说:
“若是、若是不需要大夫的话,我、我这就离开……”她说着,已经做好了离去的准备,哪知脚后跟刚刚转动。
“等等!”对方唤住了她,声音发尖,并且很冷,他的声线介于男女中间,让阿依觉得很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类似的声线。
阿依战战兢兢地回过身,紧张兮兮地望着他。
“你会治吗?”这是个姑娘,才十岁出头吧,这么小的一个丫头竟然敢靠近他们这些人,倒是有些胆气,虽然吓得像只颤抖的小老鼠。他不认为会有小孩子敢拿这种事当儿戏跑过来送死,究竟是什么驱使这个小丫头乍着胆子过来的?杨让的心中不由得好奇起来。
“会的,我治过羊痫疯。”
杨让见她回答得很坚定,点点头,他心里清楚,山阳县的庙会非常盛大,只怕大夫不好找,难得有一个傻乎乎的送上门来:
“你过来吧,只是有一样……”他的眸光阴森下来,冷冷地笑着,望着她,阴阳怪气地说,“若是治不好,不仅是你,还有你所有的家人、亲人,都要与你一起死,一个都逃不掉!”
他在“死”这个字上加了重音,如愿看到她小脸发白,浑身发抖。
“那个……”阿依小心翼翼地开口。
“你若是现在说不治了,那你今天就别想走出这条巷子。”
“……”阿依心里开始第一百次后悔,连周围的侍卫都有些同情这个自己跑出来撞到老鼠夹子上的小丫头。
阿依的指尖颤抖得厉害,勉强压抑下慌乱的心神,努力镇定地走到正在发病的中年男人身旁。
这会儿她算是看明白了,她碰到了一群身份高贵却不讲理的“强盗”,虽然她心里明了,从某些方面来说,贵族和强盗的性质是一样的。
阿依先将七爷的衣领解开,使他呼吸通畅,又从随身背着的小挎包里取出针囊,对着杨让小声说了句:
“这位大叔,我先帮这位爷减轻抽搐的病况,麻烦大叔把这位爷扶好了。”这个称呼她也是在脑内考虑了良久才想出来的,很明显发病的这个是爷,扶着他的人是仆从,若把仆从也叫做“爷”才有问题吧,而就年纪来讲,也只能叫“大叔”了,总不能叫“爷爷”。
杨让活了四十几年,还第一次有人叫他“大叔”,十分不喜欢地皱了皱眉,不过为了不打扰对方治疗只得隐忍不发。
手起针落,细长的银针先刺入风池穴内一寸上一寸,紧接着又分别刺入顶中线、额中线、顶旁线、枕上正中线,颞后斜线,随着细针缓慢却精准地刺入穴道中,七爷身体上病态的抽搐渐渐缓和了下来,虽然仍旧在发抖,虽然表情仍旧十分痛苦,然而病况肉眼可见地比刚刚好了很多。
这样的手法让周围围观的人大吃一惊,连杨让都有些意外,望着阿依隔在面纱下那一张绷紧的小脸,只感觉这个丫头在摸上银针的那一刻,周身的气息忽然就变了,不再畏畏缩缩,亦没有了恐惧与慌张,反而是自信镇定,冷静沉稳的样子。
挺有趣的小姑娘!(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强迫登门施救
医书有云,发痫者,小儿由来之恶病也,主要是由于幼小时血脉不敛,骨气不聚,为风邪所伤,惊怪所触,如哺失节,停滞经络而得之。其候神气怫郁,瞪眼直视,面目牵引,口噤涎流,腹肚膨紧,手足搐掣。医理中认为,肝主筋,是以面目牵引、手足搐掣为筋病,病因在于肝。肝性刚,最忌讳以刚药压制,宜育阴潜阳,以柔克刚,因势而利导之,因此用柴胡那伽骨牡蛎汤最为合拍。
阿依一面缓缓地运转细针,一面对杨让说:
“这位大叔,麻烦你让人去抓药,柴胡二钱半,那伽骨、黄苓、生姜、人参、铅丹、去皮桂枝、茯苓各九钱,洗半夏、大黄各一钱、熬制的牡蛎九钱,大枣六枚,这几味药除了大黄以外,四碗水煮取两碗,再纳大黄,更煮一二沸,去滓即可。另外这位爷需要换个地方,我要脱了这位爷的衣服来施针。”
她说得太快,又一连说了一串平常人听不太懂的东西,导致在场的人全部一头雾水,杨让皱了皱眉,道:
“你刚刚说的方子,你再说一遍。”
阿依已经收回细针,闻言微怔,顿了顿才想起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一样,听一遍药方便能复述出来,急忙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固定在薄木板上白纸本,木板还栓了一只用粗布包裹的炭条。只见她拿起炭条抱着小木板,借着随扈们提着的灯笼那微弱的光线,在纸上刷刷地写下药方。撕下来之后递给杨让,道:
“就是这个。”
杨让接过来,看着上面优雅隽秀的楷体字。虽然笔法尚有些稚嫩,但也是难得的好字,只是由字看人,这样的字风怎么也不像是这样一个小丫头的风格,并且他觉得这样的字体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杨让将手中的药方交给随扈中的一人去抓药,又沉声吩咐:
“去让马车进来。”
早已停留在街道口的马车在召唤下哒哒哒地驶进来。阿依望着那辆马车,那一辆马车的豪华与宽敞简直已经不能被称为马车了,完全就是一座移动的小房子嘛!
车厢上高贵富丽的装饰让阿依瞠目结舌。满目愕然,看来这位爷还真不是一般的不普通富贵,恐怕比不普通富贵还要更不普通一层。
杨让在侍卫的协助下将七爷抬上马车,回过头。难得地露出了笑模样。对阿依说:
“今儿还真是多亏了姑娘,姑娘请上车吧。”
阿依在看到马车的一瞬间才想起自己是个姑娘,这样冒冒失失地救人也就算了,还要跟着对方坐马车去对方的住处,就算对方是病人她是大夫,可一个姑娘家这样不顾后果地跟着陌生人走总归有些危险。她踟蹰了片刻,讪讪地道:
“这位大叔,那位爷病情发作时已经被我压下去了。现在并不要紧,只要找个有名的大夫再服了药就没事了。反正已经不严重了,我一个姑娘家,跟着陌生人走不、不太方便……”
杨让没想到她会扭扭捏捏地说出这样一番话,本以为她又要推辞正想发怒,然而这样的说辞却让他没忍住噗地笑出声来:
“依我看你的医术就不错,至于姑娘家嘛,一个姑娘家像你这样冒冒失失的确有些缺乏家教,你多大了?”
阿依被杨让狠狠地打击着了,有些不服气地小声回答:“十、十五岁……”
“十五岁?”这完全出乎杨让的意料,他以为她只是少女老成,没想到居然十五岁了,十五岁的女孩子已经算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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