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国家平稳了,老百姓们的生活才会蒸蒸日上。
……
这寥寥几句话的编年史,被一双纤纤素手给翻了过去,一整本的书就被这样慢慢的合了起来。
这双漂亮的手的主人,有些遗憾的叹了一口气,仿佛自言自语般的与身旁的年老者抱怨了一句:“这里提到马元帅的资料,也太少了,到底是最不愿出风头的元帅之一,当年战乱,因为甘省的地形原因,马元帅在资料库的存档就是最少的。”
“可是建国后,明明很有练兵能力的马元帅反倒是急流勇退,非要回甘省生活,这下子关于他的记载,就更少了。”
“你说这主编也真是的,非要让我们写一本关于马元帅的传记性质的书籍,用来纪念建国xx周年。”
“咱们负责联系的小助理可是说了,人家的警卫员压根连见面的机会都没给,就给推到明天了。”
“非说马元帅出去办事了,也不知道真的假的,这么大的一个元帅出行,一点风声都没听见,怎么就跟出门买个菜一样的不靠谱呢?”
这个秀美的女编辑还真是冤枉了她话题中的马风云,曾经的马匪的大当家的,现如今赫赫有名却神秘无限的马元帅,人家还真是出去办事了。
笑忘书中的镜头跟着一个调转,场景如同电影一般,衔接的是非常的流畅。
此时的场面不再是墨香十足的国立编辑社的办公室,而是转换到了一个鸟语花香,虽然经过沧海桑田,但是还是被旁观的顾铮一眼就认出来的地方,威狼山的后山。
此时的威狼山,早已经物是人非,那些代表着它赫赫威名的随处可见的狼头标志,早已经被拆除,而那些易守难攻的防御式的建筑,以及帮众们起居所用的房屋,也早已经被推平。
现如今的威狼山上,也只有让顾铮十分熟悉的马场和后山坡的那一片修葺一新的坟头,能依稀的看出,这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画面中的马风云,早已经两鬓斑白,背脊微曲,身上却依然带着年轻时的悍勇之气。
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生活却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过多的苦难。
无论是从马风云的精气神还是表情上来看,这些年他过的还算顺畅。
由马风云带领的一行人行至后山坡的山脚上时,他却阻止了身后跟着的一串的人马的继续跟随,让勤务兵从车队的后车斗里拿出了他事先准备的祭品,一个人独自拎着一个大包,朝着这个他最熟悉也是最怀念的后山坡走去。
现如今正是甘省一年中最好的季节,那短暂的春季,将漫山遍野的花花草草都吹的生机勃勃,在微风中摇摇颤颤,黄黄绿绿的甚是喜人。
可是现在的马风云,却无暇去欣赏这大自然所赠与的美景,他的脚步随着目的地的越来越近,更是加快了几分。
溯然间,原本还是梯坡的石板路,就瞬间的平缓了起来,一个用甘省特产的白石头所垒砌而成的墓园,就出现在了马风云的眼前。
那些墓碑都是统一的制式,密密麻麻的分布在山坡的两边,能够从彼此的名字间,追本溯源到一个本家。
但是就是在这么多墓群中间,终是有一座墓碑有些与众不同,因为它建在了象征着历代马匪头领的陵墓园区之内,但是墓碑的主人却不姓马。
第66章 第二世界的结局()
这座坟头修建的的位置也很特别,就建在原本的威狼山的老当家的身后。
从山坡上望过去,仿佛是这座坟墓的主人,就算是埋在地里,也一直默默的跟在老当家身后,替他保驾护航。
而坟包的制式更是奇怪,那圆鼓鼓的坟头上,不知道是水土的问题,还是风吹日晒的缘故,愣是在上方又鼓起了一座小小的坟包。
仿佛是人的脑门上顶着一个包一般的滑稽。
可是拎着祭品已经走到这里的马风云,看着如此的景象,却好像是相当然必是如此的神态。
他先是恭恭敬敬的替自己的老当家的爹,祭扫了一番之后,就来到了这座对他的一生都有着特殊意义的坟墓之前。
“顾叔,黄大仙,我又来看你们来了。不知道一晃这么多年,我没有亲自过来的时候,你们是不是有些想我,不会认不出我这个垂垂老矣的马风云了吧。”
“叔,今天过来,我还特意的带来了你最喜欢吃的烧鸡,希望你不要怪我,能在天上继续保佑着我,保佑着我们甘省万的老少爷们。”
对着墓碑自言自语的马风云,轻轻的将手中剩下的祭品依次的摆了开来。
那里有甘省所出的粮食自酿出来的老窖,还有依然温热的十里八乡都飘香的馋嘴烧鸡。
最左边烟袋锅子中,填满了现如今少见的精品烟丝,元宝制式的黄纸钱,也被马风云一刀一刀的给从包中掏了出来。
‘啪’
打火机燃起点点火光,将易燃的切纸在坟头前烧的,如同燃起了一小堆的篝火一般豪迈。
“顾叔,我和老兄弟们最遗憾的就是你去的太早,你这一辈子,太苦了。”
“跟着我马风云的时候,没有享到什么福,拖着病体还要南征北战,伺候马匹,管理后勤。”
“等到我们将山外给占下了一大片地儿,八匪和谈的人都往这进发了,咱们一山寨的兄弟们,都准备去享福的时候,你却闭了眼。”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黄大仙的缘故,泄露了天机,还是因为顾叔你为了我马风云,挡了劫难,将原本属于你的寿数,给了我这个没用的莽汉了。”
说到这里,铁血多年,滴泪未掉,就算是老当家的走的时候也只是红了眼圈的汉子,终于呜咽了起来。
“顾叔,你说,你咋就不能晚点走呢?我还私心的想着,寨中的老人,到最后能一直陪在我马风云身边的,也只有你了。”
说道这里,马风云抹了一把泪,在看到了坟头那日益清晰的鼓包之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噗呲又笑了出来。
“哦,差点忘记你了黄大仙,虽然你的出现对于我马风云和顾叔来说都十分的短暂,但是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和你相处的那几天的。”
“你也算是我马风云的大恩人,更是整个威狼山的恩人。估计你也是为了破我身上的厄运,泄露了自己的气息,才会被路过的哪方神仙。”
一旁全程旁观的顾铮,满头的黑线。
原来世界的顾铮,竟然是这么和马风云解释的?这黄大仙为啥再也不出现的吗?
真有才。
你才小厮,你全家都小厮。
实在是颇为封建迷信的第二世界的委托人,把冥冥中,在他耳边响起的系统的声音,给当成了上天的神仙。
而被派过来协助他把危机扭转的人,
既然不是孤魂野鬼,那自然就是仙人身边的小厮仙童了。
可是依照顾铮那个无赖的样,半分仙童的气质也无,委托者一分析,就把顾铮定位成黄大仙这般的小妖跟班了。
吐槽完毕,顾铮又将注意力转到了马元帅的身上。
镜头中的马风云,熟练的将烟丝点燃,烧鸡摆正,透明的酒浆就开始挥洒在了养育他的这片土地之上。
“顾叔,也不知道你会不会怨我,将老当家的留下的基业,就这样的拱手让了出去。”
“可是咱们这个国家,是时候需要安定了。而顾叔是最清楚我的了,俺们这个威狼山里,要论行军打仗那是个顶个的好手,但是要讲究安邦定国,就那群小子。。”
“不是我说啊叔,三个人捆一块儿,也不是山内人的对手。”
“所以,俺们就退了,那些兄弟们出来久了,就想老婆孩子热炕头了,你不会怨我们吧?把你当初给转变的大好形势就这样的给送出去了?”
说到这里,马风云又笑了笑,他从自己的裤兜中掏出一包烟,替自己点上,复又自言自语道:“怎么会呢?我知道你顾叔眼中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我们威狼山所有的人都安安全全的就好。”
“叔,你闭眼的时候不就是拉着俺的手不停的说同一句话吗?马蛋,你要活着,人只要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你还说了,等我马风云老了,死了,入了土了,就葬在这里,为威狼山画上一个句号,也能让众多老兄弟们凑在一起,在地下继续乐呵下去。”
“叔,你放心,快了,你旁边的坑,我都挖好了。我太想你们了……”
这位已经衰老的猛虎,说完这句话,就将另外一只手盖在了脸上,哭的像个孩子。
镜头外的顾铮,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久久无言,在痛哭的画面即将消散的那一刻,他又看到了一本印刷精美的书页被纤纤素手给翻读的一幕:
在马风云波澜壮阔的一生中,每每谈及他最具有传奇性以及神话色彩渲染的一个阶段时,就不得不提到,让他带领队伍主动的走出祁山的,那个至关重要的人物了。
这个被马风云在回忆录中多次写到的顾叔,旁人对他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
一种是顾铮威狼山隐藏性的军师一般的人物,一提及到他,都以智者多妖这个词语而形容。
而另一种则直接了许多,传言他天生拥有与动物亲近的体质,而他的法力神通,也来自于在威狼山后山居住了百年之久的黄大仙的赠与。
修长的手指将这一页慢慢的翻过时,背景那个清透的女声却咯咯咯的笑了起来:“看不出来马元帅他们那一代的人,还挺迷信…”
随着话音渐渐减弱,书页上的画面也恍然模糊起来,渐渐的消散于纸张之上,一块黄灿灿的勋章伴随着顾铮之墓的墓碑,以及马风云离开的背影,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镜头转黑,点点黄光再次融入其中,整本书也随之暗淡了下来。
清楚的看完了这一幕的顾铮,只是一言不发的看了笑忘书两眼,等着打印机中的合同突突突的将所有纸张吐出,他就拿着纸张,头也不回的就走出了这间小小的书房。
随着房门的关闭,一旁一直在颤抖的笑忘书终于是松了一口气,他以为刚才,自己就要横尸当场了。
难道说今天的顾铮心情好,放了他一马?
可惜,笑忘书的文学修养一定是不咋地,它忘记了有一个词语叫做,秋后算账了。
第67章 烟枪()
推门而出的顾铮短时间内自然没有功夫去收拾那本笑忘书,此时,他带着笑的就在傍晚初春的小院中,与这二十多个人,签署了一个联名的代理中介合同。
至于这个合同具不具有法律效力,它们的设定合不合乎规则,这一群人都没人去关心,只要是心中的结果能达到,那就是好的吗。
合同一式两份,属于商户们的那一份,自然就保管在了猪肉荣的手中,而送走了这些个每个月能提供给顾铮3000元左右收入的大客户的他,就开始了实施这一单子的步骤。
至于笑忘书,等他睡觉前再好好的与其谈一谈人生与理想吧。
做好了计划的顾铮,将合同往书架上一放,直奔着他和猪肉荣所提到的烟枪大哥他所处的据点而去。
现如今的天,已经全黑了下来,也正是烟枪那一帮人,正经开始戏耍的时间。
不要误会,烟枪这个代号听起来虽是凶悍无比,是一个非一般人敢往自己身上扣的名字。
但是住在城中村的老人们,却是十分清楚烟枪那伙人的底细。
人家压根不是盘踞在这个法治社会中的小混混性质一般的毒瘤,他们反倒是因为共同的爱好而凑在一起的,用高端上档次的话来说,是那个啥来?
对了,俱乐部?同好会?
总之那是一个自娱自乐十分无害的民间团伙,啊,不是,是组织。
要说他们的据点距离顾铮的家还真近,就在城中村的最中央,那片用石棉瓦往两间房中间一搭,就能捣鼓出来一间灶台的,最大片儿的杂院混居地。
在这里边,如同蜘蛛网一般的居住网络中,要提到烟枪的居所,那简直是无人不知。
首先,烟枪自己所居住的那间院子,是这个城中村中独一份的两进的标准四合院。
独门独脸,四四方方,在这些犄角旮旯奇形怪状的,改装过后也不过三四十平米一户的杂院的映衬之下,无端的就显得大气且上档次起来。
其次,这独门独户的四合院的周围的住房格局,如果有一个俯瞰的地点的话,朝下方望去,你就会发现,他们都是紧紧的围绕在烟枪四合院边上且有序的排成了一圈。
没错,原本这一圈的房产,都是属于烟枪这个败家子的,只不过因为他独特的爱好,让他将从祖上继承下来的偌大的房产,给逐一划片儿的分售了出去。
最后,也是最简单的辨别他家大院的方式,那就是从天擦黑开始,就从中传出来的吆三喝四,喝酒划拳,以及更大分贝的叫好声了。
你只要循着声找过去,一准能看见那间门口石墩还在,狮子早已不见的,有门有槛,铜环红漆的大门的。
这不,顾铮就轻车熟路的,在基本上没甚路灯照明的大门前,敲响了热闹非凡的属于烟枪家的厚重的大门。
‘噹噹噹’
铜环与大门的碰撞声,带着一种历史古旧的味道,十分的具有韵味。
虽然内里的院子中的叫闹的声音不小,但也足够让里边的人,来给顾铮应门了。
‘吱呀。’
一个一脸疑惑的哥们给顾铮开了门,在看清了门外的人之后,他的脸上就浮现出了一丝的惊讶。
“哎呦喂,顾铮?顾大老板,稀客啊,你这经年不带上我们这儿的人,今儿个怎么有空找我们来了?”
“嗨,你看这事儿闹的,我这看见大买卖人都激动的忘了正事儿了,先请进来,咱们有话内里说去。”
“我可不是这家儿的主人,烟枪哥还在里边忙活着呢,有事你去找正主谈去。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顾大老板要是有生意能照顾小弟,我就在这里先排个队啊!”
给顾铮开门的正是住在烟枪家边上不远的黄小毛,大名黄海鹏,专门负责烟枪手底下的贩狗的生意,被这里的人戏称做一句黄毛。
而被请进来的顾铮则是嘴角一抽抽,我找啥生意照顾你?
专门买你那小土狗?染黄了充做黄毛卖的生意?
我还是直接找到你们老大来谈吧。
被让进了正里的顾铮,还是第一次在晚上来烟枪这个地方。
原本他也听说过这个同好会的传言,不喜欢管闲事的顾铮,但凡与他的生意不贴边的,也只不过是过一耳朵就算了。
谁成想在进得院落中之后,顾铮才发现烟枪的同好会,已经发展出了非常大的规模。
就外院中一团一团的围在一起的人堆,最起码就有四撮,等到他进到了烟枪的内院之后,才发现,更是了不得了。
此时的内院中厅的大门四敞,将原本四合院中待客的大厅与院子装修在了一起了。
一堆人围的是里三层外三层的,那吆五喝六的热闹的场面,让顾铮还以为自己是走进了过年时庙会看大戏的外场了。
“上!上!”
“咬它,花将军不要怂!”
“哇哈哈哈,什么花将军,白将军的,在我棺材板的面前,那只有送肉的份啊!”
瞧瞧这名字给起的,真是丧气。
可你别说,随着更加大的欢呼声的爆出,里三层外三层的人都将赞美声给了棺材板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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