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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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王- 第4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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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从做饭到吃完饭再到他们休息完毕,芭蕉虫一直没有回来。rw

1021。小人国(5/5)() 
芭蕉虫迟迟没有回来,让李杜有些担心了。

    大伊万抽出一把柯尔特手枪,他吐掉口香糖道:“老板,我去找找看看?”

    撸官弱弱的说道:“用不着这么紧张吧?还能有什么野兽将他叼走?”

    大伊万道:“野兽不可怕,怕的是人,谁知道他是不是被什么部落的人给抓走了,或者,会不会是他和部落的人联手布局呢?”

    李杜摇头道:“不必这样想,芭蕉虫不是这种人,我是说,他没脑子设计出你想的这种陷阱。”

    “小心点总归更好。”大伊万说道。

    狼哥赞同他的说法,也拿出了一把枪。

    猎狮者给他们准备了步枪,崭新的AK…74U,这是把老枪,诞生已久,但在丛林战中威力十足。

    又等了四十多分钟,李杜有些不耐烦了,芭蕉虫的身影终于出现。

    他提着黑曼巴手弩,腰上挂着两只野鸟和一只野兔,步履轻盈,看起来情绪高亢。

    李杜愕然问道:“你这是去打猎了?”

    芭蕉虫高兴的说道:“招到录了,我的部落,招到了。”

    一听这话,李杜立马站了起来,同样兴奋的问道:“你找到返回部落的路了?”

    “是的。”芭蕉虫使劲点头。

    他们将篝火熄灭,用土埋得严严实实,确定不会引发火灾之后,一行人跟着芭蕉虫向树林深处走去。

    巨大的树木鳞次栉比,树干高耸入云,有些树木还生长着绿色树叶,枝叶繁茂,遮天蔽日!

    在丛林里行进太难了,随着走进树林深处,他们遇到了更多的河流,大多数都是小河小溪,连绵不绝,走几步路似乎就可以碰上一条。

    一些鹿群生活在树林中,但它们很警惕,有点风吹草动,立马就闻风而逃。

    走走歇歇,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们还是没看到俾格米人的部落所在地。

    李杜觉得他们现在可能不是在南非境内了,而是进入了博茨瓦纳,因为这片树林就是横跨了南非和博茨瓦纳两个国家。

    如果这样,更增加了钻石矿的存在可能性,博茨瓦纳是世界上著名的钻石出产地。

    正行进着的时候,前面开路的阿喵忽然一个激灵窜到了旁边的大树上,同时对着侧前方发出尖锐的叫声:“喵呜喵呜!”

    阿嗷、干脆面和阿里听到它的叫声最先反应过来,它们同样看向侧前方,迅速凑在了一起,警惕的将苏菲保护在身后。

    顺着阿里四小的目光,李杜等人看过去后,在一棵树上看到了一只猛兽。

    这猛兽和阿喵很像,但比阿喵更大、更强壮,一身棕黄色皮毛,上面分布有黑色的斑点,正是非洲著名动物,猎豹。

    猎豹的外貌很美,它从嘴角到眼角有一道黑色的条纹,体型纤细而线条流畅,长尾巴上有黑环,看它趴在树上,身体轮廓如同是一座青铜雕像。

    双方打了个照面,猎豹趴在一棵树的树杈上盯着李杜一行看,它那四条长腿耷拉在树杈下面,似乎对他们没有敌意,而是在悠然自得的享受生活。

    狼哥和大伊万第一时间将枪口瞄准了猎豹,但都没有开枪。

    其中狼哥瞄着猎豹快速招手,低声道:“赶紧穿过这里,离开这边。”

    李杜可不想招惹这猛兽,也没有猎杀它的想法,毕竟这是他们进入了人家的地盘。

    当然,他也没有招惹猎豹的勇气,这玩意儿是丛林杀手,它们是目前世界上在陆地上奔跑得最快的动物,时速可以达到112公里。

    众所周知,猎豹的爆发力极强,特别是短程爆发更是厉害,如果人类的短跑世界冠军和猎豹进行百米比赛的话,猎豹可以让这个世界冠军先跑60米,这样最后先到达终点的还是猎豹。

    和猎豹在同一棵树上的还有一只羚羊,或者说半只羚羊的尸体,它已经被撕扯的不成样子了,应该是猎豹的食物。

    可能是吃饱了的缘故,加上李杜一行人人多势众,猎豹同样不想招惹他们。

    双方对视着,然后相安无事,最终分开。

    芭蕉虫带路,又走了足足一个多小时,就在苏菲疲惫不堪的时候,一棵树上忽然响起口哨声。

    众人下意识抬头,看到一个小个子黑人站在大树的一处枝杈位置,用炯炯有神的目光看着他们。

    和芭蕉虫差不多,小个子黑人只有一米三左右,身材削瘦、身穿草裙,手里握着把自制的短弓,脖子上挂着个牛角样东西。

    看到这黑人,芭蕉虫发出一声欢呼:“阿卡纳阿卡纳!”

    这黑人仔细辨认,随即将挂在脖子上的牛角抓起,仰头吹了起来:“呜呜呜!”

    很快,十几个小个子黑人出现了,芭蕉虫更加开心,手舞足蹈的喊道:“阿卡纳、阿卡纳!阿卡纳!”

    其他黑人跑出来,他们对李杜一行人熟视无睹,跑到芭蕉虫身边围绕着他跟跳舞一样抖动身体,纷纷喊道:“阿卡纳!”

    撸官跟着抖动身体,道:“阿卡纳!”

    李杜道:“这是什么意思?”

    撸官道:“不知道,可能是表示开心的语气词?”

    小黑人们这时候才回头看向他们,其中一个人脸上出现疑惑的表情,道:“阿卡纳?”

    看到他的表情、感受到他话里的疑问语气,李杜觉得不对劲,问芭蕉虫道:“阿卡纳什么意思?”

    芭蕉虫道:“部落的嗨字回家了。”

    “游子返家的意思?”

    “对。”

    李杜将撸官一把推出去,说道:“很好,伙计,你现在属于他们这个部落了。”

    芭蕉虫对小黑人们叽里呱啦的说了一些话,小黑人们对着李杜一行做起一个动作,用手背在额头上拍一拍,然后挥手洒向天空。

    李杜道:“这是?”

    芭蕉虫笑道:“幻影,幻影尼门。”

    在小黑人们簇拥下,他们走向前方,穿过一系列高大树木,一片平地出现在面前,视野突然变得开阔起来。

    很多小屋矗立在平地上,这些小屋太小了,可能就有一米五六的高度,地上有小篝火、有小凳子、有小推车,都很迷你。

    总之,他们好像进入了小人国。

1022。宰猪待客(1/5)() 
空地上大概有几十个上百个小屋子,这些屋子是低矮的小草房,大多数用木板做墙壁、上面铺上可以防水的厚厚野草做屋

    还有一种屋子更捡漏,就是用树枝、树叶搭建个半球形,李杜看到后忍不住想到树上的鸟巢,这些就是大号的鸟巢而已。

    足足有几百个小矮人在这里生活,他们皮肤黝黑,大多很是削瘦,男人只穿着一个腰围,前后用树叶做掩饰。

    妇女相对更注重自己的形象,她们除了腰围,还有一个围裙,上面用鳞片和甲虫装饰着,看起来还挺漂亮。

    李杜等人到达后,他们先是戒备的看着一行人,等到芭蕉虫和欢迎他的同族去一番介绍后,俾格米人迅速变得热情起来。

    “清货清货!”一个相对高大强壮的黑人上来招手,“幻影幻影!”

    李杜吃惊的发现,这人说话也是用了汉语,不过更加模糊。

    他问过芭蕉虫,他们为什么会说汉语,芭蕉虫说有人教过他们,和他差不多的人,所以当时他才会向李杜求救。

    根据李杜猜测,以前应该有中国人和他们接触过,并且双方在一起相处的很好,中国人还费尽心思教导了他们汉语。

    李杜等人坐下后,一些妇女放下手中的孩子,去拿了小杯子给他们倒水。

    杯子里用热水泡了几个小小的叶子,好像茶叶似的,李杜嗅了嗅味道,有茶水类似的香味。

    这些妇女脖子上有用小贝壳做成的项链,手腕上有用树皮做的手镯,树皮上有各种图案,动物、花草,等等。

    对于这个俾格米部落来说,李杜一行人是贵宾。

    他们招待一行人坐下休息后,除了奉上茶水,此外还开始准备晚餐。

    有的树木之间绑着粗粗的藤蔓,里面养殖着一些猪和鹿之类的牲畜。

    强壮小黑人一声令下,大多数俾格米男人发出欢呼声,他们赤着脚在地上跳了起来,节奏感十足的摆动手臂和双腿。

    李杜等人还以为这是表演节目给自己看,结果跳了一会,小黑人们去将围栏中数量不多的几只猪给拖了出来,放血宰杀。

    小娃娃们更加开心,他们也学着父母们跳起舞来,显然这是深入他们骨子里的一种文化。

    哥斯拉的背包里有大量食物,这是李杜给芭蕉虫族人准备的小礼物,大多数是糖块,好吃又耐吃。

    苏菲将糖块分给小孩子,迅速获得了孩子们的好感,十几个孩子开始围着她跳舞。

    还有的孩子将注意力放在阿喵五小身上,有个孩子拿出了一支有着锋利尖头的木棍,想要过来捅阿喵。

    阿喵闪电般探头,咬住木棍一甩头,将那孩子一下子给推倒在地。

    李杜怕双方起了冲突,将芭蕉虫叫过来,让他告诉族人,这些动物不是食物,而是伙伴,不能吃。

    芭蕉虫没去解释,他直接跟驱赶乞丐似的将孩子们推开,挥着双手一个劲大吼。

    孩子们笑着跑开,然后回头对他做鬼脸,对他发出野兽般的吼叫:“嗷嗷!”“呜呜!”“吼!吼!”

    十多个男人和十多个女人合力处理宰杀的猪,其他人开始干自己该做的活。

    有人对李杜等人很好奇,坐过来和他们聊天。

    不过,懂汉语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双方语言不通,李杜等人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感觉他们好像在羡慕一行人有高大的身躯。

    肥猪被开膛破肚,清理出内脏,然后连同皮毛一起分成几大块。

    一些人带着野草做成的编织袋去采摘了很多树叶,回来后他们用简陋的石臼捣了起来。

    捣碎树叶,他们将得到的绿色汁液均匀的抹在猪肉身上,再将树叶和猪肉混合在一起。

    接着,有人在地上挖起坑来,坑上用石块垒起来,中间留下空隙,用来生火。

    这边腌制猪肉,那边不断的加柴火并往火堆里放入干净的石块。

    李杜正观察他们做饭,又有一些小黑人出现了,他们是猎手,从森林里走回来,腰上挂着小野兽,手里提着采集到的野果和野菜。

    队伍一共有二十来个人,但其中没有大野兽,看来在树林里要获取食物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些人回来后,小黑人们又欢呼了起来,不用想,欢呼之后他们继续载歌载舞。

    雨林里面没有网络,没有电力,也没有什么游戏场所。

    可是俾格米人在这里生活的很愉快,他们就是去唱歌跳舞、学野兽叫唤,还有喝一些浑浊的酒水,这样就可以很开心。

    更开心的显然是晚上的美食,等到石块被烤得很滚烫时,一些人将浸泡在树叶堆里的猪肉拿出来,铺到石头上。

    石头温度很高,又有火焰继续加热,很快,随着油脂被烤出发出‘’声,肉的香味弥漫开来。

    孩子们被肉香吸引过去了,他们跟小猴子似的围绕火坑蹲着,一些大人会时不时将猪肉上的树叶挑出来分给孩子,他们吃的津津有味。

    这就是俾格米人,非洲的森林之子,他们有着特有的文化,那就是丛林文化。

    俾格米人的信仰、风俗以及住所、服饰,都与森林密不可分。这是一个世代生活在森林里的原始部落,森林就是他们的信仰。

    随着夜幕降临,篝火变得越来越旺盛,俾格米人越来越兴奋,绕着篝火开始高声唱歌。

    这时候猪肉差不多烤熟了,一些强壮的妇女上去将猪肉用钩子拉出来,先切开一些放到木盘里送到了李杜等人跟前。

    看着黑乎乎的猪肉,李杜苦笑一声,说道:“大家吃吧,表现的要有礼貌。”

    苏菲道:“我们必须感谢他们,在我们看来,这种食物脏兮兮的难以下嘴,可是对他们来说,这是美食,这是待客的最高礼节。”

    非洲的丛林经常下雨,空气潮湿,食物在这里不能储存过夜,所以俾格米人无法储备食物,对他们来说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找食物。

    可是,在野外寻找食物不是那么简单的,他们经常会饥一顿饱一顿,对他们来说,有食物可以填饱肚子就是可以开心的好事。

    一行人明白这道理,所以感谢了芭蕉虫和他的族人,他们撕扯猪肉塞进嘴里。

    李杜正准备硬吞这猪肉,结果咀嚼一口后大吃一惊:“嘿,挺好吃啊!”rw

1023。雨林矿场(2/5)() 
猪肉带皮,从皮往里烤,虽然猪皮烤焦了,可是里面猪肉正好烤熟。

    用来腌制猪肉的叶子不知属于什么植物,可以保留猪肉的完美香气。

    李杜吃到的烤猪肉很香,就是个香喷喷,没有其他感觉,他似乎从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烤肉。

    芭蕉虫兴致勃勃的坐在旁边,跟随着正在围绕篝火起舞的同族摇摆身体,李杜问道:“这肉,用什么烤的,很好吃?”

    听了他的话,芭蕉虫高兴的笑了,他连比带画的说道:“帕尼查,这是帕尼查,给猪吃帕尼查,载永帕尼查烤,好吃。”

    李杜不知道帕尼查是什么,这种植物很适合用来做烤肉的配料,味道很好,能完美的保留肉香。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养殖的猪平时用帕尼查喂养,改良了猪肉品质,吃天然野草长大的猪肯定比吃饲料长成的猪要更好吃。

    虽然俾格米人都是小个子,可是几头猪无论如何没法满足他们的食欲,他们除了分享猪肉,还得做其他食物。

    其中有狩猎队的人带回了一些竹筒,他们将竹筒架在火上烤,过了一会拿回来打开,里面传出炙烤蛋白质发出的香味。

    有人递给李杜一根竹筒,示意他来食用。

    李杜嗅了嗅,有点像是他小时候吃过的炸蚂蚱和炸金蝉的香味,他问道:“这是什么?”

    一边询问,他一边倒在手里一些,然后看到倒出来的东西,他知道这是什么了。

    这是些白色大蚂蚁,竹筒里的是烤蚂蚁。

    芭蕉虫挠挠头,说道:“白衣?这系苏查拉拉,好吃的。”

    烤蚂蚁有什么好吃?李杜对这东西兴趣不大,可是盛情难却,他不好表现的太过疏远,就抓了一些吃掉。

    这下子有意思了,俾格米人对他好感越来越强,纷纷邀请他品尝自己的食物。

    他们的食物很复杂,什么东西都有,比如因为火光诱惑,有些飞蛾会飞来,它们被火焰炙烤死掉,立马有人捡起来吃掉。

    有人捡到飞蛾不会吃掉,而是好心的交给李杜,让他来吃。

    李杜认输了:他要是再不去拒绝,还指不定会有什么东西送来呢,反正他已经看到有人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个大蝙蝠挂在了篝火上……

    拍拍肚皮,他表示吃饱了,然后去和哥斯拉一起撑起帐篷,准备晚上的休息。

    就像之前在草原动物保护区里和哈扎伊人在一起一样,他们一夜好眠,醒来后就看到当地俾格米人早醒了,开始准备早饭了。

    他们的早饭就是昨晚剩下的晚饭,外出狩猎的男人和去采集野果的女人优先,然后其他人蜂拥而上抢食。

    天色不好,有些阴沉。

    李杜郁闷,他出门之前还看过天气预报,说未来一周天气会不错,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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