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会没事的。”潘瑶双手合十,放在胸口,闭着眼睛的她紧紧的咬着嘴唇,心中祈求着云天平安无事。
而淳朴的村民们也紧咬着牙关,看着火光冲天的山坡,这少年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比那残忍无情的饿狼还要凶猛。
不过,此时人群之中,有的人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若是夜猫死在这里的话,那可就省了他不少的麻烦。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潘瑶悬着的心一直都没有放下,而火光之中,惨叫声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但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
“嗷!”终于,半个小时之后,伴随着一声长啸从火海中传来,几条黑影已经射向了远方,而阵阵低吼中,带着一种凄凉和悲切。
“狼群走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耳里惊人,此时羊倌已经第一个翻身上马,向着那山坡冲了过去,而其他村民也紧随其后,纷纷上马扬鞭下,冲向了火海。
很快来到近前的村民们,跳下马背,砍断树枝开始灭火,而那羊倌则马不停蹄的向着上坡坡顶,直到确认了狼群离开后,这才又跑了回来。
此时所有村民都拿着可以灭火的工具跑了过来,而潘瑶更是拼命往前,内心中的不安让她的心都快从嗓子里跳出来了。
终于,在众人齐心合力的帮助下,硬生生在火堆中冲出了一条路,潘瑶更是急不可待的冲上了巨石,而眼前的一幕让她的心都要碎了。
此时的云天靠在石头上,浑身上下的衣服早已经破碎不堪,浑身是血的他紧闭着双眼,急迷踉跄跄的爬上巨石,一把将云天抱在怀中。
“云天,你醒醒啊,你不能死啊,别丢下我啊。”泪水流下,潘瑶抱着血人一般的云天不断的叫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让身后的人感觉心在疼。
“给我点水喝,我就不死。”就在这时,怀中的云天突然开口道,微弱的声音和惨白的嘴唇,让他是那么的憔悴,不过很显然,这身上的血基本上都是狼群的,而云天只是因为高原上运动过量而头重脚轻。
“水!快拿水!”眼见着云天还有气息,潘瑶急忙擦干了眼泪对着身后的村民喊道,而此时的羊倌已经从马鞍上取下来一瓶马奶,这是他们随身都会携带的东西。
潘瑶拧开盖子,直接灌进了云天的嘴巴里,此时那马奶格外的甜蜜,云天大口的喝着如饮甘露。
虽然云天高原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可是突然从低海拔到达高海拔地带,直接又来了一场生死之战,这种体能的消耗是惊人的,若不是前几日刚刚集训过又经历了一场恶战,恐怕云天早就顶不住了。
此时的他,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力气,每一个骨头节都在疼痛,但是凭借着意志,他硬生生的驱走了狼群,并且将被称之为魔鬼的那只布格狼王干掉了。
被掺扶上了马背,在所有人的惊讶中,云天被送回到了山村里,而村长更是直接腾出自己的房子,让云天住在里面,这绝对是对于救命恩人的由衷感谢。
躺在床上的云天,身下是雪白的羊毛毯,而身上盖着的则是干净的棉被,脸色苍白的他倒在那里,真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潘瑶则急忙打来了一盆清水,用毛巾轻轻的擦拭着云天的脸颊,简直就好似从血池中捞出来的他,真的有些恐怖。
“你好美。”云天微笑着看着潘瑶,原本准备天雷地火的两个人竟然被一群狼阻止了,此时浑身疲惫的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就更别谈做什么坏事了。
“这种时候还贫嘴,明天我打电话让人送来汽油,我们就回去吧。”潘瑶的眼睛现在还是红红的,白了云天一眼后对着他说道。
在刚才引火的时候,所有的备用油都被用完了,就连油箱里的汽油也被抽了出来,方圆百里之内可没有任何的加油站,所以就算要回去,也要有人送油来。
“那可不行,这一次的旅行可是你的梦想,而且我真的没事了,一点皮外伤而已,多休息一天就好了。”听说潘瑶要回去,云天急忙摇头道,这件事情可是潘瑶期待已久的旅行,他怎么能让潘瑶失望呢。
用不了多久,他就要参加天狼大队的选拔了,到时候再想见面可就难上加难了,所以这一次的旅行对于两个人的意义实在是太大了,云天怎么也不会同意潘瑶放弃的。
“可是你的伤?”潘瑶心疼的看着云天,他都已经这样了,怎么还能继续旅行,所以就算是从小的梦想,她也愿意放弃,毕竟现在的云天是她的一切。
“我的伤绝对没事,只是皮外伤罢了,给我休息两天一定就好了,而且刚好大家也都适应一下高原反应,这样对于我们接下来的旅行更加有益处,这不是挺好的嘛。”云天急忙摇头道。
“真的行吗?”潘瑶看着一身伤痕的云天,此时的他根本没有力气去洗澡了,而肩膀上以及手臂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呢。
“当然了,放心啦,我真的没事,早就习惯了,而且这绝对是一个很不错的锻炼。”云天点了点头,在他的极力坚持下,潘瑶这才打消了返回的打算,从车上拿出药箱开始为云天包扎了起来。
趴在那里的云天,很快就进入了梦想,初到这里的他,就经受了如此大的打击,疲惫不堪,已经顾不上那伤口的疼痛了。
一点点,潘瑶仔细的清理着伤口的鲜血,好在因为天寒,他们都穿的很多,这也最大的阻止了被抓伤的机会,而且云天是用羽绒服缠在左手臂上当作盾牌,所以虽然身上的伤口不少,但都是抓痕,并没有被咬伤。
听着云天平稳的呼吸,潘瑶感觉到是那么的舒服,看着疲惫的他,此时的云天不再有独战群狼的威武霸气,那安静的睡相真是让人无法和恐怖的杀神联系起来。
84。第84章 宝剑配英雄()
“我一定也会变得很强很强。”潘瑶暗暗发誓,她要给云天一个惊喜,要让他知道,自己可以永远陪在他的身边,同生共死不离不弃。
好不容易清理完了云天身上的伤口后,给他掖好被子的潘瑶走到窗前,拿起手机输入了一串序号,这才转身再一次回到床上。
这是潘瑶每天都要做的事情,而那串神秘代码就是她的平安信号,谁让潘瑶是人体核弹呢,所以每天报备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和云天并排的躺在床上,潘瑶忍不住看着近在咫尺的云天,他帅气的脸庞带着一种男人特有的强壮,忍不住在他的额头吻了一下,潘瑶就这样羞红着小脸睡着了。
这一夜,她睡的是那么的安心,尤其是当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潘瑶才发现,自己竟然蜷缩在云天的怀中,枕着他的胳膊,后背靠着他结实的胸膛,这一夜无梦,真是无比的舒服。
轻手轻脚,潘瑶慢慢的爬了起来,因为太过疲惫的关系,云天此时还睡的非常的沉,对于潘瑶的离开一点都没有发觉,而潘瑶走出了房间后,早就等在那里的村民们急忙走了过来。
丰盛的早餐早就准备好了,各家各户更是把所有的好吃的都拿了出来,以感谢昨夜挽救村子的英雄,但是在听说云天还没有睡醒的时候,他们又都悄悄退下了。
直到中午,云天这才醒了过来,揉了揉眼睛的他看着窗外的阳光,这有些暖意的光芒真是让人感觉到舒服,伸了伸懒腰的他,这才走出了房间。
“你醒了。”看着云天走出来,潘瑶急忙跑了过来,虽然云天的精神还不算特别好,可是脸色已经恢复了红润。
“是啊,我就说没事吧。”云天笑了笑,不过虽然休息可以让他恢复的快一点,可是脱力下的他,还是有些虚弱。
“好啦英雄,不过你是不是应该洗个澡先,洗澡水早就准备好了,去把这身衣服换下来吧。”潘瑶看到云天没事她就开心了,于是急忙拉着云天走到了隔壁。
因为昨天太过疲惫,云天早早的睡着了,到现在身上还是那占满鲜血的衣服,只不过那鲜血早就凝固,破破烂烂的衣服更是有一股潇洒哥的味道。
“要不要来个鸳鸯浴啊。”隔壁,此时已经放了一个大木桶,而木桶里的水还冒着热气,这可是上好的温泉水。
“讨厌,赶紧好好洗澡,然后吃饭。”潘瑶在云天的坏笑声中逃了出去,脸色羞红的她还在回想着昨晚那疯狂的拥吻,若不是狼群来袭的话,恐怕就已经发生了。
泡在温泉水中,云天感觉到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尤其是那冒着白气的感觉,绝对有一种飞升成仙的状态,靠在桶壁上的云天,也在回想着昨夜的激烈战斗,尤其是和狼王的对战,简直就是惊心动魄。
这家伙果然不是一般的厉害,要不是手里握着鱼肠剑的话,昨夜他一定会成为狼群的口中美食,或许这就是命运吧,差一点葬身狼腹的他,也算是又一次的特训。
洗去一身疲惫的云天换好了衣服,又检查了一下身上的伤口后,这才走出了房间,而此时,村长已经带着好几个村民走了过来,而作为翻译的羊倌,也已经一脸笑容的跟在身边。
此时的云天是整个村子的英雄,若是没有他的勇猛,昨夜的山村简直就是灭顶之灾,所以一听说云天醒了,众人急忙赶了过来,村长更是亲手献上五彩哈达,代表着村民对于云天的感激。
不仅是村长,所有的村民也都双手献上代表着自己无尽谢意的五彩哈达,不一会,云天的身上就挂满了几十条哈达。
坐在村里最宽敞的房子里,此时已经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果,因为地处内蒙和新疆的交接,所以这里可谓是集合了两个地方的美食,不管是鲜美诱人的葡萄,还是甜如蜜的哈密瓜,反正他们能够找到的东西,都被送了过来。
后来,云天才知道,这五彩哈达可不是随便送人的,他身上这些被称之为浪翠的五彩哈达,颜色为蓝、白、黄、绿、红。
蓝色表示蓝天,白色是白云,绿色是江河水,红色是空间护法神,黄色象征大地。
它是献给活佛或近亲的,为最隆重的礼物,佛教教义解释五彩哈达是菩萨的服装,所以,它只在特定情况下才用。
所以村民们给云天送上五彩哈达,就等于把云天当作神的使者一样崇拜,而在听完这番话后,云天只能连连摇头,自己可不是神的使者。
不过,在村民的眼中,云天就是英雄,毕竟敢和群狼搏斗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而看着那抬上来的烤全羊,云天也已经感觉到饿了,现在的他急需补充营养。
“对了,昨天若不是你的匕首,恐怕我有多大的本事也完蛋了,现在我就完璧归赵。”看着羊肉,云天这才想起那鱼肠剑,于是急忙从一旁拿过这把至宝,交给了坐在他不远处的羊倌。
虽然这鱼肠剑削铁如泥,云天很是喜欢,但是毕竟这是别人的东西,即便他不知道这把锋利匕首的价值,自己也绝对不能贪恋,所以云天从没有想过据为己有。
“不不不,这把剑我已经不能再要了,因为在我的手中,它不过是一把锋利的刀而已,可要是能够在你身边的话,它才能发挥出它真正的能力,所以这把剑还请你收下。”
却没有想到,在云天还剑的时候,羊倌竟然直接拒绝了。
“或许您不知道它的价值,但我可以告诉你,这绝对是无价之宝,还是留在您身边吧。”云天急忙摇头,这可不是一般的匕首,且不说它锋利无比,单是金刚石的天然生成,就绝对是奇观了。
“既然您这么说了,看起来你也认识这把鱼肠剑,这才是宝剑配英雄,相信我老婆她泉下有知,也会瞑目的。”却没有想到,这羊倌竟然一口说出了这把鱼肠剑的来历,这顿时让云天一愣,若是他知道这是鱼肠剑的话,那么他更应该知道这价值多少。
原来,这把剑并不是他的,而是他死去老婆的家传之宝,听说他老婆的祖上,是陪伴草原英雄成吉思汗走南闯北的开国四杰之一,在历史上也是战功赫赫的名将。
偶然得来这把宝剑的他,自然是爱不释手,并且代代相传作为传家宝,只不过世事无常,千百年前兴盛的一族,到现在也已经没落,整个家族仅剩下他老婆一人,而这把鱼肠剑就从来都没有离身过。
所以,在他夫人去世之后,这把鱼肠剑就一直陪伴在阳光的身边,睹物思人的他自然知道,这至宝若是换钱,恐怕最少也要十亿以上。
但是即便如此,他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将它出售,因为摸着它就会想起影响他一生命运的挚爱之人。
“如此说来的话,那我就更不能要了。”听完了这番话,云天急忙说到,这是他夫人的遗物,更是他思念亡妻的纪念,自己怎么可能留在身边呢。
“宝剑配英雄,若是我拿着它,一只狼都杀不掉,但是在你的手中,却可以砍杀几十只饿狼,所以我相信,即便是我夫人活着,也会愿意把它送给一个可以让它重新发光的主人手中。”
当布格被云天杀死的时候,羊倌的仇恨也已经消散了,此时的他只想在这山村之中,守着亡妻的坟孤独终老,而这把鱼肠剑自然就后继无人了。
“这”云天听着羊倌的话,一时说不出什么了,一来是他对于亡妻的爱让人为之动容,二来他说的也对,这鱼肠剑若是藏在这山村之中,要么埋没,要么会给他们带来血光之灾,而留在自己的身边,它将成为最恐怖的武器之一。
“或许以前,我在乎金钱,但是现在,我心里只有我的亡妻,钱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丝毫的用处,它是武器,而不是摆设,我只希望你不要毁了这把名剑。”
羊倌的身世可是比他所言的还要坎坷,从小家庭条件极好的他,锦衣玉食,年轻时开着汽车泡妞,整日都是风花雪月。
却没有想到厄运降临,父母死于交通事故后,家世一落千丈,他也从一个贵公子,落魄成为了流浪汉,漫无目的行走的他,原本以为自己就要葬身在这天地间。
但是,偶然救下自己的爱妻让他有了重新生活的勇气,同时也有了对于世界的另一个看法,就好像他说的,现在的他比有钱的时候还要快乐,而且是发自内心的幸福。
“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让它有丝毫的损伤。”此时的羊倌就好似变了一个人一样,这是一种经历过生死,看透一切的状态,而他的话,更是让云天找不到拒绝的理由,点了点头云天端起了美酒,一切都在酒中了。
也就是从此开始,鱼肠剑成为了云天的至宝,后来人们一提起云天的黄泉小队,都会说上一句,鱼肠剑下诛恶鬼,黄泉路上无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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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第85章 魔鬼谷()
一边吃着美味的烤全羊,一边听着羊倌和他亡妻那至死不渝的爱情,一旁的潘瑶紧紧的握着云天的手,容易感动的她没想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凄凉的事情,不过看着羊倌的微笑,他并没有被命运击倒,就好像他说的,亡妻永远都在他的心中,一生不变。
云天自然也很感动,怪不得他一直不肯说自己的名字,只是让大家称呼自己为羊倌,原来他是故意忘掉以前的一切,而现在不管外边世界怎么纷乱,这个小山村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对了,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玩的?”看着潘瑶眼中带泪,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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