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出海的那一天,我突然接到暗卫的通知,原来我并不是圣君,圣君是那个小娃娃,我的儿子,好像叫乾乾……
该死……
百里流云……
我追过去的时候看到他们渐行渐远的船只,那上面竟然有御青岚,我看着沙落和御青岚离去的身影,心里突然疼得要命……
不……为什么都离我而去?为什么?
我是自私的,我一直明白,可是……可是……
你们为什么都要离我而去?
不如怜取眼前人。沙落如是说。
我愕然,站在那块巨石上,那里有太多的印记。那里有属于我们的回忆……
回到皇宫里,普天同庆。我看着那兴高采烈的人们,看着窗外的烟花,突然有种别样的孤独。
是的,孤独。从未有过的孤独。
我向着竹泾走去,竟然有琴声传来,我浑身一震,看到那白衣男子,只觉得连呼吸也停止了。
“我以为你走了……”我轻轻地说道。
御青岚淡淡的一笑,“我想,我爱你……”
我紧紧拥着他,心里全是幸福的感觉。这一刻,仿佛是永远。
第三百七十一章 前世之因,后世之果
远古时代,混沌初开。
上古大神在开天辟地之后渐渐沉寂。从此有了天上和地下,也有了神仙和凡人。
我叫枫,枫树的枫。那时候并没有枫树,这只是我那母亲随便取得一个名字。
那一年我十八岁,已经出落成族里的美人。我们部落位于大海的旁边。中央的地方有一座望月台,那望月台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桃花雨。
又一年的桃花雨。我独自站在望月台上,漫天的桃花雨飘然降落,我在桃花雨中一边跳舞,一边唱歌。
等我我停止的时候,身后多了一个人。一个白衣翩翩的男子,他说他叫风。
我莞尔,默默的对上他的眼睛说道:“我也叫枫。”
我看到那温润的一笑,霎时间觉得心融化掉了。
从此之后我们每天都在望月台上相约,渐渐相恋,相爱。
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了他不是凡人,而是神。风神,那一天他原本是来下界执行任务。无意间看到跳舞的我,竟然觉得动了凡心。
我不怪他骗我,因为我是族人的圣女,传说能动用大地母亲的力量。这些我也没有告诉他。
在一个满月的时候,他轻轻的吻住我的唇,我感觉到身体融化。那一刻,他告诉我,我们相爱了。
他不再去天界,我也不愿意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家。就这样,我们在离着望月台遥远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小屋,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最平凡的生活。
可惜好景不长,在人神不能相爱的制度下,我们一边躲避着天界的追杀,一边躲避着我们族人的追捕,整天过着四处逃亡,心惊胆战的日子。
风看着我憔悴的脸,有些不忍心。有一天他从外面回来,手中多了些种子。我笑着问这是什么,风说自己有一位朋友叫山神,隐藏在十万大山之中,他向山神讨来七七四十九颗种子。
如果把这些种子种在他们的房子周围,这些种子会吸收天地灵气,将他的仙气掩盖住,这样不会被发现。这四十九颗种子还能组成一座大阵,这座阵对凡人没什么作用,但是对神仙,就像是诛仙阵。见神杀神,见佛挡佛。
我和风种下那些种子,那种子像是有了灵魂一样,一眨眼的功夫便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在四十九颗种子组成的大阵中得以安定。我们在树林里过着美满幸福的小日子。
他弹琴,我跳舞唱歌。在安静的树林里夫唱妇随,安静的让人觉得天地也是宁静的。
那一年下雪,我在树林里救下一直小狐狸。在人间,有凡人有妖类,他们一直不合,但是我对人和妖没有什么概念。将那小狐狸救起的时候,才发现他漂亮的惊人。
“雪夜。我的名字叫雪夜。”那只白白的小狐狸说道。
我和风莞尔一笑,将他留在这里。风传授他法力,而我则做他们最爱吃的菜。
好景依然不长,我们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继续下去。可是……
那时很晴朗的一天,一直爱慕风神的天界女子花仙子落樱在人间采花时无意间发现了我们。
落樱来的时候,我和风正坐在院子里弹琴作画。正是秋天时候,风扬起衣袖,一阵微风吹来,树叶一片一片的落下,我倚在风怀里。这样浪漫温馨的场景落在落樱眼里,嫉妒心蒙蔽了她的眼睛,落樱不顾我和风的苦苦哀求,将藏身之地告知玉帝。
天兵天将来的时候,风站在我前面。十万天兵天将,纵使风再厉害也不是对手。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想到这么多天以来的相濡以沫,凄然一笑,咬咬牙,走出树林。
他对着上天大喊,说甘愿回天庭受罚,只是请求天帝饶恕妻子。是的,他一早知道,天庭律法很严格,违反者魂飞魄散。
我明白,他这是想要保护我。即使他拼上了自己的修为,性命也在所不惜。风,风,你让我情何以堪?
我站在树林里,眼睁睁看着天兵天将将风抓走,那座大阵里只余下我一个人。我抱着那已经渐渐长大的小狐狸,知道风这一去必死无疑,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裂开了。我紧紧捂住胸口,那种痛彻心脾的感觉一阵一阵传来。
是风,他在受苦。我们心灵相惜,他的苦就是我的哭。如果风死了,我绝对不会苟活下去。“雪夜,你是狐族的王子吧?”我看着怀中的小狐狸轻轻地问道。
雪夜点点头,将头在我怀中蹭蹭。
我摸摸他的头说道:“回家里去。”说这话的时候一个黑衣男子出现我面前,他小心翼翼的将雪夜抱在怀里。
我淡淡的说道:“我欠你。”
黑衣人微微摇头,抱着雪夜转身离开。
“对不起,淇,今生我有了风,如果有来生的话欠你的我终会还上。”我看着黑衣人远走的身影淡淡的说道。
我是圣女,也是大地之子,当年女娲娘娘造人时候特意用尘土泥做成的。但是女娲娘娘封印了我的力量,除非有了身孕才能动用大地母亲的力量。前提是牺牲腹中的胎儿和全身的鲜血。
我摸着自己的肚子,孩子,对不起,母亲没用。下一辈子,如果你还能做我的儿子,那就要坚强。坚强的保住自己,明白吗?
那痛苦的感觉又传来,风,风,你到底在受什么样的苦?不,不要魂飞魄散。我慌张的捂住胸口,将自己的手指咬破,鲜血如同涌柱,源源不断的抛洒在地上。炽热的鲜血撒到周围的树叶上。正是秋天时候,本来黄色的树叶在一刹那变得通红。那些枫叶感受到一种痛彻心脾的悲意,于是纷纷下落。漫天的树叶飞舞,就像是漫天的鲜血飘下。我双手指天,十指的鲜血直冲苍穹,这是一个仪式,也是一个让天地变色的力量。我静静的看着染成一片血红的蓝天,冲着天空微微一笑,天庭,还我的风。
风感觉到了我的痛苦,感觉到我身体的虚弱和那孩子的消失,我静静的看了一眼那绝美的面容。慢慢的闭上眼睛。
恍惚里,我看到风睚眦均裂,他将天兵天将挣脱,大吼一声,顿时发狂。他知道,我只能在有了身孕的时候才能使用大地的力量。也就是说,他并不知道我已经怀孕了。
风发狂件很可怕的事情,他大吼一声,风云突变,天地为之变色。呼啸的大风穿过大海,穿过山川,所到之处房屋尽毁。死伤不知其数。大陆分崩离析,时空错乱,他挣脱天兵天将,在血红的枫叶中抱起我转瞬离去。
我的意识渐渐消散,最后化成一缕淡淡的青烟。青烟的背后则是通红通红的枫叶。
从那以后,那些树木被人们改名叫枫树。枫叶从那之后每到秋天就会变成红色,通红通红的颜色,就像鲜血。
风握着我灵魂的青烟,看到那青烟分成三块。那用心头血喂养着一块,那两块却不知去向。
山神告诉风,我的灵魂碎片一片落在地狱里,在通往地狱的路上,长满了妖艳的曼珠沙华,那些妖冶的红色就是我的鲜血。第二片碎片则不知道飘落在那个空间里。第三块被风洇进自己的心头血里。
诸神大战,这一场大战让天地变色,死伤无数。那块大陆被风的飓风摧毁,分崩离析。其中的一块大陆穿越时空和漂流,渐渐的来到另一个国度。这个国度上的人逐渐分为三个国家。风国,淇国和沥国。
淇国的国君就是淇,那个曾经是我的初恋的黑衣冷峻的男子。
风国的君主则是我的族人,有琴氏。
沥国的君主是和我们对峙的佘君式,他们的后人将佘省去,皇族的姓改为君。
我动用大地母亲的力量的时候,雪夜将狐族的宝贝血红珠送给我,我才能保持住灵魂碎片,可是狐族也因此受牵连。他们被封印在一座古城里,那古城逐渐成为死城。
天界无法控制风,便将风封印在一个叫做血海的地方。风神所在的家族神魔族也被流放到另一个孤岛上,天界诸神封印了他们力量,只等待圣君出现才能破解。
雪夜则化名为慕容云中到处寻找我的灵魂碎片,这样竟然持续了一万年。
时光荏苒,花开花落。世事轮回,人也在轮回。我渐渐的沉寂,慕容云中依旧在寻找,他是唯一一个被受封印的人。他穿梭在各个空间,终于在现代找到最完整的那块灵魂,还了恩情。只是,他并不知道,当年那个抱走他的黑衣人一直在等着他,凡人有生老病死,雪夜却没有,这样轮回了一万年。那个男子终于等到了雪夜,他就是冷无咎,也是淇的转世。
百里流云走在前面,一点一点的讲我们前世的故事。我在封印魔神族的孤岛上看着那一幅幅画卷,那景象就像在眼前发生的。
“这一生,没人能够阻止我们。”我轻轻的说道。
百里流云微微一愣,揽过我的肩膀,笑而不言,但我早已明了。
第三百七十二章 番外之回到现代
尼玛,有木有啊。坐个宝马车也能晕倒,果然是没见过世面。我恶狠狠的咬着手中的鸡腿想道。
好吧,貌似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又哭又笑,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嗯嗯,用晴晴的话来说就差脑袋充血,不穿秋裤了。
拜托……我满脸黑线的看着晴晴,这死丫头不知道去哪里鬼混了,竟然有十天不见人影了。
“落落……”白流云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走进来,看着我头上的纱布,神秘兮兮的说道:“落落猜猜看我拿的是什么?”
我翻了翻白眼,不耐烦的说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额……貌似我有点太过野蛮,白流云那张白皙透明的小脸马上就成为绛紫色,不,不是大红色。
“哈哈哈……”我很不给面子的大笑起来,白流云一脸无奈的将手中的玫瑰花递给我。
我瞪大眼睛,惊讶的接过那玫瑰花,高兴的大叫道:“好漂亮的人民币。”
白流云无语对苍天,没错,沙落从醒来之后不知道为何变成了钱迷。虽然她不说,但白流云明显的感觉到她的爱意,但是,但是……
“这么漂亮的玫瑰花送我的?”我轻轻的笑道。
白流云点点头道:“落落喜欢什么我就送什么……”
刚刚说完这句话,我就将白流云扯到面前来,在他唇上印了一个吻,大笑道:“就凭这句话,奖励你一个吻。”
白流云微微一笑,眯着的眼里带着莫名的情愫。我一愣,想起那甲板上他的倾国倾城,脸突然红了。
白流云微笑着上前,我捏住他的脸说道:“白流云,你小子就是再有钱也不能随便送人。会心疼死我的,你忍心让我心疼吗?”
白流云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放心,我送出去再多也够你花一辈子的。”
我捏着白流云的脸说道:“混蛋,我说不行就不行……”
白流云一脸无奈的说道:“落落说什么就是什么……落落……”
“哟哟哟,典型的气管炎呢……”一个邪魅的声音在门口传来。我听到这个声音的第一反应就是将枕头扔出去。
“哇,妹子,不带这么玩的。”那个长相妖娆的男子走进来,斜睨着我说道:“对妹夫这样也就算了,对哥哥还这样,也就是白流云会要你,要是我……”
“哇哇哇……救命啊救命啊……你怎么……你怎么知道我这里……最痒……哇哇哇……哈哈哈……哇哇……”冷锦墨很没面子的在医院里怪叫,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我哈哈大笑,现在的冷锦墨,古代的沐倾城,哼哼,你的死穴就在腰间。我沙落的儿子可是你的命中克星,虽然现在还没有儿子,但是小乾乾那家伙一出来,你就等着好受吧……哼哼……我鼻孔冲天的斜睨着冷锦墨,这个臭屁的家伙虽然很帅帅到惨绝人寰,可是对我这个唯一的妹妹很不好,非常不好。额……虽然我经常欺负他。
这个哥哥是捡回来的。用我的话来说。
这个哥哥是缘分。用白流云的话来说。
我就奇怪了,当年我在医院里,昏迷的人竟然莫名其妙的失血过多。最狗血的事就是当时医院里没有配型的血液了。刚巧,白流云的属下冷锦墨同学过来请示,于是被白流云同学当成了壮丁,于是乎,一场认亲游戏开始了。
我的血型和冷锦墨的血型很是相配,医生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的血型是属于非常罕见的HR—阴性血型。冷锦墨恰好也是。这在医院里简直就成了神话传说,按照概率论来计算,这样的概率不到百万分之一,没办法,冷锦墨就是那不足的一。
医生们充分发扬孜孜不倦的精神,将冷锦墨的DNA和我的DNA比较了一番,发现相似程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九,于是更加狗血的情节就出现了。
冷锦墨小朋友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他老人家人品好,被一户人家收养。而我的人品差就被扔到了孤儿院。于是,老妹见老哥,两眼泪汪汪。从此之后,我沙落就不是一个人,我还有个哥哥让我欺负着玩……
当然这话不能让冷锦墨听到,这人心胸相当狭窄。我就在心里知道就好了,耶。
白流云宠溺的看着我的表情,我吐吐舌头,拉过白流云的手笑道:“还是你好……”
白流云有些受宠若惊的看着我,我眨眨眼睛,笑道:“怎么,不相信啊?”
白流云笑着刮刮我的鼻子说道:“傻瓜,当然相信了。快点好起来吧,我们结婚……”
“OH,NO……饶了我吧……”我大喊道。
白流云凑在我耳边说道:“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个孩子了呢。叫什么名字呢?嗯,不论男女都叫乾乾怎么样?”
我浑身一震,不可思议的看着白流云,白流云冲着我眨眨眼睛,倾国倾城的姿容里带着欣喜。
“咚咚咚……”一个戴眼镜的美女走进来,环顾了四周问道:“请问秦善在这里吗?”
冷锦墨看着那美女突然来了兴趣,他笑道:“秦善没有,倒有一个李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
那美女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说道:“打扰了。”说完之后转身离去。
冷锦墨一看着美女要走,急将那美女拉住,那美女回过头来,皱眉看着冷锦墨,有些不悦。
“你想干什么?”她将大眼镜摘下来有些不耐烦的对着冷锦墨说道。
“苏昕?”冷锦墨一愣,随即大喜道:“昨天我还看到你拍的新电影,很美。我很喜欢……我是你的骨灰级粉丝……哇哇哇……今天运气太好了……”冷锦墨有些前言不搭后语。
“苏昕?”我微微一愣,这不是水清浅的名字吗?她不是在旅游吗?不对不对,她不是零八年就穿越过去了吗?我百思不得其解。
“苏昕?”我试探的叫了一声。
她回头看了看我,突然停下来,微笑着说道:“有什么事吗?小姐?”
我微微一笑说道:“你零八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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