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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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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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琅强迫自己继续吃着胡萝卜,这东西吃一点味道很好,吃多了,那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不过,他还是用最优雅的姿态吃着胡萝卜,这让小虫觉得胡萝卜可能非常,非常的好吃,且不由自主的拿了一根带着绿樱子的胡萝卜也跟着吃。

    她就是一个嘴馋的,当云家栽种的胡萝卜能吃的时候,第一个下手的人不是云琅,而是小虫,这孩子对于食物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只要是吃的,她无所顾忌。

    云琅一般吃胡萝卜连萝卜缨子一起吃,小虫就不一样了,她只吃胡萝卜,才过了两天,她的皮肤就变得跟云琅一样黄。

    不吃胡萝卜的时候,云琅就会躺在躺椅上,瞅着远处的始皇陵发呆。

    这是太宰以前的习惯,现在,变成云琅的习惯了。

    如果这座陵墓里没有太宰,云琅会很快就忘记他,只是,现在不同了,太宰住在里面,这就变成了云琅需要照顾的坟墓,至少,每年清明的时候,云琅需要去祭拜一下。

    说来难以理解,很多人的根其实就是一座座的坟茔,而不是坟茔所在的土地。

    因人而恋土,因人而无法忍受失去那片土地,每个人的心中最美的往往都是回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思念就会变得愈发强烈,最后会变成无法更改的执念。

    放火烧断了那座地下咸阳城与章台的联系,封闭始皇陵的工作就做完了一半。

    与项羽不同,云琅并不觉得将无数的宝藏埋在地下有什么不妥的,既然这些财富不能富裕现在的人,放到后世也能富裕更多的人。

    至于里面的十二个金人,就更是一个大笑话了,金人铸造起来容易,想要彻底的粉碎一个个巨大的金人,就变得千难万难。

    一并埋在坟墓里好了,云琅以后还打算在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上种植多多的荆棘,让那些没事干就想找个高出发一下思古幽情的骚客们止步一下。

    太宰他们用了百年的时间才将始皇陵外面的平台恢复成一座大土丘,用了十余年的时间,移走了陵墓外面的镇墓兽,毁掉了巨大的甬道,并且将道路翻耕成了荒原,这是一个很好的掩耳盗铃的法子,还需要继续下去,现在瞒不了人,时间会帮忙的,他终究会把人们脑海中关于始皇陵的记忆一点点的抹掉。

    云琅很想让人们记住始皇帝的功勋,更希望人们忘记他的坟茔所在地。

    记住始皇帝的功勋,后面的皇帝至少就会明白,建造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没有错误,永远正确。

    忘记始皇陵本身,是遏制贪欲的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财富是制造出来的,不是从祖宗的坟墓里挖出来的。

    长安的秋日雨水很多,这是在补偿夏收时干旱的账。

    长安最动人的也是绵绵的秋雨,雨滴不大,更多的时候更像是水雾,打在脸上湿漉漉的。

    云琅如今瘦弱的厉害,前些时间才笑话完竹竿一样的曹襄,现在,他比起那时候的曹襄更是不堪。

    腹泻一般都会与疫症联系起来,在大汉,一旦腹泻不止,病患就会在家门口挂一条麻布,告诫访客不可进来。

    小虫,红袖跟梁翁这三个照顾云琅的家人自然也是不适宜与外人接触。

    云琅的石屋子自然也是如此,霍去病他们来看云琅的时候,也不能来大石头后面。

    不过,他们有的是办法表示自己的心意。

    老虎这时候就成了云琅与外面交流的使者,每天老虎回来睡觉的时候,它的背上就会有非常多的好东西。

    无数的补药,这自然是曹襄送来的,这东西他家好多。

    上好的咸鱼这自然是霍去病的礼物,咸鱼能够辟邪,也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听来的,估计是被卖咸鱼的给骗了。

    李敢的礼物就让人欢喜了,一个雕刻的纤毫毕现的美女竹夫人送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

    阿娇的礼物最好,她执着的认为,有些人之所以能够长寿,就是因为家里的金子多,一个人只要多看看金子,即便是有什么毛病,也会很快痊愈。

    至于张汤的礼物……就不好说了,只有一张绢帛,绢帛里包着半枚玉佩,他的礼物,就是云琅可以在某个时候向他提一个不太重要的要求!

    张汤的承诺,云琅不知道能不能信,他还是小心地收起来了,毕竟,让张汤给出一个确实的承诺,实在是太困难了。

第一五一章 东方朔() 
第一五一章东方朔

    在大汉国,感冒发烧也是时疫的一种,持续不停的腹泻更是时疫。【。m】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是得了一种时疫,就会大病一场,如果得了两种时疫,基本上就没救了。

    当云琅泡在温泉里面吃着猪蹄子的时候,霍去病就认为云琅确实已经痊愈了。

    瞅着云琅瘦骨嶙峋的肋骨难过的道:“以后要小心啊,疾病这东西来了,你只能受着,我母亲为了让我远离疾病,就特意给我取了去病两字当名字。”

    云琅吐掉嘴里的猪骨头笑道:“再来一筐猪蹄子,我就马上会复原,依旧能跟你在场子上大战三百回合。”

    曹襄在一边显摆着自己不多的一点板油大笑道:“终于有一个比我瘦的了,哈哈哈,看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竹竿!”

    李敢认真的看了云琅一遍,摩挲着下巴道:“看来我送去的春风一枕竹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

    不过,竹夫人虽然制作精巧,你也要知道节制,不能把过多的精力用在竹夫人上,要不,我们后日去阳陵邑耍子?”

    云琅找了一面铜镜,仔细的翻着眼睛看眼仁,霍去病说他眼白上的红线已经消失了,云琅很想确定一下,铅汞中毒绝对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情。

    “尖嘴猴腮的有什么好照的,你知不知道,陛下已经准许雁门关守将诺侯彭祀扩建雁门关了,也就是说,再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雁门一线主守。

    陛下又在并州,设置了朔方郡,治下一万四千户,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举措,我大汉的边疆向北部拓展了四百里。

    那里是古楼烦人的地盘,出了黄土塬,就面对匈奴左谷蠡王的领地,看来陛下认为年初的时候对左谷蠡王的打击不够,想要更进一步。”

    霍去病很不满意云琅女性化的动作,一个大男人整天拿着一面铜镜算怎么回事,特意,将话题转往雄风赫赫的一面。

    曹襄冷笑道:“关我们屁事!”

    李敢不满的瞅着曹襄道:“关我父亲的事啊!”

    曹襄撇着嘴巴道:“就算关你父亲的事,你父亲旗开得胜了,最后便宜的还是你大哥。

    我可是听说了,你父亲的爵位没你的份,你想要出头,兄弟们就得齐心合力的自己上战场。

    你知道不?我最不舒服的就是平白得了一个平阳侯的爵位,这让我说什么话,人家都要先去问我母亲,能不能听!”

    霍去病怒骂道:“让你不要跟那个叫做东方朔的家伙胡混,你就是不听,现在看看,你说的话跟那个家伙有什么不同?”

    云琅对东方朔还是很有兴趣的,闻言连忙道:“那家伙说什么了?”

    李敢大笑道:“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知道不,陛下当年征召天下有才之士,让他们上表叙述自己的长出。

    这家伙用了三千多片竹简来叙述自己的优点,陛下看了整整两个月才看完,估计是看在他写了这么多字的份上,就让他待诏公车署,结果,一等就是八年!

    六天前的时候,他来给阿娇送车马,我们听他谈吐有趣,就邀请他喝酒,这家伙酒喝高了,就站在你家的厅堂里叉着腰咆哮。

    说什么,他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

    十三岁才读书,但是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

    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

    十九岁学孙子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

    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

    还说他钦佩子路的豪言,发誓从之,如今他已三十岁,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

    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贲,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

    他这样的人,足矣成为陛下的大臣了,为什么只能委屈的待在公车署里混日子!”

    听了李敢复述东方朔说的话,云琅忍不住在计算自己到底读了多少书,计算过之后,他觉得,按照东方朔的说法,他可以兼任大汉,匈奴,乃至罗马帝国的宰相。

    就读过的书的数量来论,这个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加博学的人了。

    耳边听着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在嬉闹,云琅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学问的渴望几乎没有边际,但是,能找到可以读的书,却少的可怜,所谓汗牛充栋,已经是对书籍数量的极大想象了,对于云琅来说,那不过一本《三国演义》的内容量而已。

    霍去病他们嘲笑的只是东方朔的口气,却没有嘲笑人家的学问,四十四万字的读书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读书人。

    “不如我们再约一次东方朔,听你们一说,我对这个人也非常的感兴趣。”

    云琅见霍去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镜子上,就把铜镜丢上岸,正色道。

    曹襄笑道:“这人虽然官职低微,却不是谁都能请来的,我们几个那天是碰巧了,人家也刚好想要喝酒,否则,那家伙基本上不会理睬我们的。”

    云琅眼珠子一转大笑道:“我写一封信函,让人转交给东方朔,他一定会来的,说不定会快马而来。”

    曹襄笑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母亲生辰之时专门给他下了请柬,结果,我母亲过寿的那一日,他的礼物到了,人却没来,理由是,我母亲光华璀璨,乃是仙君下凡,他不过是仙家小吏,见了我母亲之后就会烟消云散,所以不敢来。

    这理由虽然扯淡,可是我母亲大笑着说此人滑稽,就再也不谈此事了。”

    云琅不由得笑了,长平小心眼的毛病无论如何是该不掉的,她对东方朔的评价是滑稽,结果,人家东方朔就上了司马迁所书的滑稽列传,真正的是害人不浅。

    “接到我的信笺,东方朔一定会来的,没跟你们开玩笑。”

    云琅说着话站起来,裹上一条麻布单子就出了水渠,想法有了就必须尽快实现。

    其余三人见云琅有了兴致,也就没了泡澡的想法,齐齐的裹上麻布单子就去看云琅到底要怎么把东方朔骗过来。

    云家女人太多,阴气太重,所以,四个半身赤裸的半大少年出现在院子里,院子里顿时就变得非常热闹。

    就连阿娇也被惊动了,见四个少年被一群妇人围在中间,顿时就笑的趴在栏杆上快上不来气了。

    妇人们早就听说家主生了一场大病,眼看他光着身子到处乱跑,这还了得,转身就抱着自家的毯子要给家主捂上。

    云琅无奈的披着两张毯子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转眼间霍去病四人也披着毯子走了进来。

    曹襄笑道:“我还以为……”

    霍去病一脚踢在曹襄的小腿上道:“不许说,好好的事情到了你嘴里,就听不成了。”

    这里是云家最小的一座楼,这还是阿娇听说云琅生了一场大病才格外开恩,赏赐下来的,要不然,他们四个依旧只能住在帐篷里。

    云琅准备好笔墨,竹简,提笔就在竹简上写道:“闻君博览全书,有全君子之称,也不知是真是假。

    在下新得一样宝物,能近金铁而远竹石,最妙者,有指南之效,却不类似司南,一旦制成,大军长途奔袭,艨艟远渡大洋,将无误期之忧。

    既然君自称世间万物无不通晓,可来一观,君之谏言若有益于此物之万一,也将福泽后世。”

    云琅在竹简上写完,连同自己的红漆拜帖一起装进一个皮桶子转手就递给曹襄。

第一五二章 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第一五二章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曹襄家仆拿着云琅的信笺来到东方朔在长安西市边上的家里,还没有进门就被一件从屋子里丢出来的妇人的红肚兜当头罩住。

    取下来一看,忿忿的丢在地上,连声大叫“晦气!”

    一个长着三绺长须的汉子从破旧的大门里探出头,见曹氏家仆捧着一个皮桶子,立刻欢喜的大叫道:“救命的人来了!”

    说罢,不等曹氏家仆说话,就取过皮桶子笑道:“这是给某家的?”

    家仆刚刚点头,那个汉子就很无礼的打开了皮桶子,里面的竹制拜帖跟一小卷竹简掉了出来。

    他并不理会这些,而是继续抖动皮桶子,见里面再无东西落下,就极度失望的对曹氏家仆道:“你家主人邀请我去宴饮,怎么没有车马之资?”

    曹氏家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索要车马之资的,不由的愣住了,好在他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人,就施礼道:“马车已经准备妥当,只要郎君愿意,现在就可启程。”

    汉子摇摇头道:“没有铜,我却出不得家门。”

    说着话就俯身拾起地上的大红肚兜揣怀里道:“不知高门在何处?”

    “长门宫——”

    “哎呀,如何能让贵人相侯,这就走,车马何在?”

    “边上的云氏庄子!”

    “你这僮仆好无道理,话就不能一气说出来吗?既然是云氏,且容某家安顿好家事再说。”

    说完话就匆匆的进了家门,留下曹氏家仆在外面目瞪口呆。

    院子里有女子发出的高亢的咆哮之声,家仆缩缩脑袋,小心地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他可不想再被什么东西砸到脑袋了。

    东方朔家的院子不算好,紧挨着嘈杂西市的院子不是贵人们的首选。

    一人高的围墙上满是青苔,即便是那扇黑色的大门,也裂开了七八道口子,最大的一条口子手掌都能塞进去。

    曹氏家仆站立的位置刚刚好,正好能看见东方朔抱着一个鱼一样不断跳弹的女子……估计在想办法让那个女子安静下来。

    曹氏家仆之所以有耐心继续等下去,最大的原因就是那个女子上身是赤裸的……

    一柱香的时间过后,院子里的吵闹声渐渐地低下去了,曹氏家仆听得很清楚,东方朔在说了一句——好吧,我现在就去帮你弄钱,然后,院子里就安静下来了。

    估计东方朔就要出来了,曹氏家仆就正正帽子,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拱手侍立在门前。

    果然,等了片刻,院子门就再一次打开了,东方朔多少有些狼狈,脖子上还有几道红色的抓痕。见曹氏仆役依旧等在门口,东方朔就大笑道:“家里的葫芦架倒了。”

    曹氏仆役邀请东方朔上马车,含笑道:“女人在家,家里就不该种葫芦!”

    东方朔再次大笑,拍拍仆役的肩膀就上了马车。

    长安的秋老虎很厉害,更何况现在仅仅是初秋,大雨带来的凉爽天气不过维持了两天,天气就变得愈发闷热。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修建好了,昨日还满坑满谷的工匠,天亮之后就一个都看不见了。

    只给阿娇留下了一个整饬一新的长门宫,就连往日已经有些褪色的门廊,也被重新添加了彩绘。

    水池里碧波盈盈,旁边的两个小水塘里的荷花开的正艳,微风一吹就掀起了两块绿波。

    “这些荷花连同底下的莲藕是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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