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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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6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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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音的热气球终究没有飞起来,一连烧毁了三个热气球之后,红袖就不准云音再继续研究热气球了。

    八月,云琅的大队人马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武威。

    而司马相如这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也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变成了一个葛衣老农。

    路,终究是没有修完……

    “给笔下的辞赋作的如何了?”云琅没有发怒,司马相如得预料没有错,只要他做了,云琅就不会杀他。

    “多日以来,某家心中只有牧守要下官修建的这条路,那里容得下那些锦绣文章。”

    不知为何,司马相如在看到云琅之后,一扫心中的恐惧,甚至有些发泄怨气的想法。

    看到司马相如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云琅微微一笑,对司马相如道:“司马公自今日起可以潜心诗文了。”

    司马相如有些失落的道:“姜环,吴彤两人已经被君侯剪除了,现在,司马相如已经没有用武之地了么?”

    云琅微笑道:“司马公何出此言呢?”

    司马相如叹口气道:“天下如局,人如棋子,有君侯这般驭手,司马相如能平安从棋局中脱身实属幸事,安敢妄求。

    如君侯所言,自今日起某家就安心文章之内,醉心于文字之间,若能如此终老,也算不白来这人世一遭。”

    云琅神情不变,依旧笑眯眯的道:“好好活着吧,听说司马刺史为了修路,已经耗尽了家财。

    精神难能可贵,却不可取啊,为国修路,岂能让刺史自掏宦囊。

    花销了多少,自去东方先生那里支取。”

    云琅赔偿了司马相如的损失,司马相如却更加的失望,哀叹一声,就拱手告辞。

    他明白,从他出了这座帅帐之后,他就真的变成一个闲散文人了。

    云琅如果自大,或者刻意为难他,司马相如还没有这般失望,当云琅和颜悦色的在翻掌之间剥夺了他的权柄,这对司马相如来说是裸的羞辱。

    看云琅的样子,他似乎更喜欢安慰趴在他脚下的那头大老虎,而不是面对他。

    这些天准备了无数种说辞,一种都没有用上,这让司马相如的心隐隐发痛。

    无视,才是最大的羞辱!

    司马相如的辞赋文章云琅还是很喜欢的,在这一道上,他确实是高人。

    不过,也仅仅是辞赋文章能过得去而已。

    在大汉国见过很多神话般的人物之后,像司马相如这样的人物已经在他心中翻不起任何波澜了。

    老虎大王就贴心多了。

    云琅来到武威郡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老虎大王好好地洗了一个澡。

    里里外外洗的非常干净,即便是爪子缝隙里,也用小小的刷子清理了一遍。

    所以,老虎大王现在浑身散发着肥皂的味道,比身边的红袖还要干净两分。

    云琅跟红袖两人在床榻上为子嗣拼死缠绵的时候,老虎大王就在外边挠门。

    红袖白皙的身子变成桃花色的时候,不论是云琅还是红袖都没有心思去理睬他。

    对云琅来说,红袖的身体就像磁石一般牢牢地吸引住他,他们两人更多的是上的吸引,而非爱情。

    娶了四个老婆的云琅知道自己没资格提起爱情这两个字,而红袖在目睹母亲惨死之后,也早就不追求什么爱情了。

    不论是云琅,还是红袖对爱情都没有过多的要求,他们之所以能在一起,完全是因为生活需要。

    红袖只想在云氏这一方天地里愉快的生活,对她来说,也基本上找不到比云琅更好的丈夫人选了。

    在大汉时代,或许,在所有时代,爱情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高级奢侈品。

    红袖发出一道长音,如同溺水之人长出的第一口气。

    柔软的身体变得僵硬,长久才松弛下来……

    “怪不得《礼记》中说夫妻之情只有在枕席交欢之后才会产生,这是很有道理的。”

    红袖的一只手还扣在云琅的腰上,云琅的腰火辣辣的痛,那里一定被抓破了。

    男人的兴致来的快,去的也快,这一点与女子大不相同。

    “您说,我们今天过得这么美,明天,我肚子里会不会有小宝宝住在里面?”

    床榻上的女人基本上没有多少智商。

    云琅摸着自己的脖颈,就在刚才,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动的如同战鼓,直到现在才慢慢的平缓下来。

    “药婆婆她们没有给你计算过什时候才是你的好日子吗?”

    “算过了,不过,我不想管,你回来了,每天都是我的好日子……

    我来的时候,宋乔姐姐还在骂苏稚姐姐,说她看起来一副很能生的模样,跟您出去了两年多,却没了动静。

    还说家里人口少,院子大,就该多生一些,云氏才好壮大。要不然偌大的家业全部便宜了外人。”

    “我没打算把云氏交给外人,再说了,阿光,安世也不是外人!”

    “姐姐以为只有姓云的才算是云氏人!”

    红袖蠕动一下身体,紧紧的缠住云琅,她的身体滑腻,媚眼如丝,转瞬间就再次挑起了云琅的心火。

    或许是见到了云琅,红袖的心情好,第二天的时候,懒得梳妆的红袖被苏稚看见了,也有一丝丝惊艳的感觉。

    “这个女人天生就是一个妖媚的……”

    苏稚非常嫉妒,话到嘴边还是把最恶毒的两个字吞咽下去了。

    红袖的年纪小,跟苏稚最为接近,平日里笑骂习惯了,见苏稚真的妒火中烧,就媚笑着靠在云琅怀里道:“比不上就比不上,别一理亏就发火,要说嫉妒,也该是我嫉妒你,跟着夫君出门,一去就是两年多,这笔账回家之后有的是人跟你算。”

    苏稚哪里肯放过红袖,两人很快就扭在一起,不一会就嘻嘻哈哈的打成一团。

    好在屋子里的只有他们三人,云琅坐在铜镜面前,瞅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一口,就把镜子推到一边,镜子里的那张脸,这些年几乎没有多少变化。

    从这一刻起,他就打起来了留胡须的念头,顶着一张嫩脸身居高位,天生就会被别人看轻。

    红袖跟苏稚闹够了,就一起坐在床头看云琅,见丈夫一直在摩挲上嘴唇,就笑问道:“您在做什么?”

    云琅回头看看她们两个继续摩挲着嘴唇道:“我该蓄须了。”

第五十八章化敌为友?() 
第五十八章化敌为友?

    掐指算来,云琅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十五年了,在这十五年中,云琅的外貌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加入忽略掉他身为中年人的沉稳气息,以及久居高位带来的压迫感,他依旧是一个美少年。

    曹襄已经从一位翩翩美少年变成了一个油腻的胖子,最近虽然减少了很多体重,跟云琅站在一起,已经从兄弟快要变成父子了。

    霍去病的体型变得更加魁梧了,由于身体已经完全发育成熟,他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山。

    至于李敢,跟云琅站在一起,他明显就是长辈。

    外貌上不曾有太多的变化,这让卓姬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越发的尴尬。

    让曹襄长叹上天不公。

    现在,红袖对丈夫的外貌非常的满意,她心中隐隐觉得,再过一十年,估计只有自己跟丈夫最相配。

    听云琅说要蓄须,红袖果断地脱离了苏稚的纠缠,快快来到云琅面前道:“这样很好!”

    苏稚坏笑道:“估计卓姬会感到不舒服。”

    云琅瞅着这两个无聊的女人道:“我已经很老了,什们样的年纪就做什么样的事情,外貌这东西,算不了什么。”

    苏稚双眼冒星的道:“我就是喜欢夫君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最好五十年后,妾身都成老婆婆了,夫君的模样也不要变,那时候妾身可以跟别的妇人吹嘘。”

    红袖闻言,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道:“如果到了那个时候,妾身就不见人了。”

    苏稚大喇喇的坐在云琅怀里,骄傲的对红袖道:“我才不管呢,到时候羡慕死那些老婆子。”

    老虎大王已经在屋子里开始转圈了,云琅就把苏稚从怀里撕下来丢给红袖,带着老虎就出了门。

    云琅回来了,云音立刻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一个淡青色的巨大热气球再次在热风的吹拂下变得鼓胀起来,不等云音欢呼出声,热气球立刻就变憋了,然后一大团火从底部燃起,烧断了绳索,眼看着一大块丝绸重新鼓胀起来,最后随风飘走,最终化作一团火焰,不等落地就烧的干干净净。

    “耶耶——”

    云音见耶耶跟老虎站在台阶上漠然的瞅着她的实验失败,就有些不高兴。

    “继续,继续”

    云琅摆摆手,就准备带着老虎出门。

    他看的很清楚,如果霍光肯帮云音,这个热气球早就飞起来了,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自家的闺女是什么性子,云琅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敢让她把热气球弄成功,她就敢坐着热气球一路飘回长安!

    目前这副样子应该是最好的。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为自己这个不学无术的闺女发愁。

    好在,也不知怎么的,这孩子偏偏把霍光吃的死死的,尽管霍光比她聪慧一百倍。

    在情爱这种事情上,谁占上风根本就与智商没有半点关系,因为,在这种事情上,没人讲道理!

    两个极度聪慧的人是过不到一起的,总要有一个显得蠢一些生活才能过得下去。

    霍光跟云音很般配,至少,云琅是这么认为的。

    老虎很耐烦,因为云音又沾到云琅背上去了,他探出爪子很想把云音从云琅背上撕下来,瞅瞅自己锋利的爪子也就放弃了,只是不耐烦的咆哮。

    “乖,自己玩,材料没了就去库房里找,我相信我闺女一定能把热气球鼓捣出来的。”

    “耶耶,为什么您这么聪慧,云哲也很聪慧,就我一个人显得傻不拉几的,连霍光都比不上,我是您亲生的吗?”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反手拍拍云音的面颊道:“当然是你老子我亲生的!”

    对于这件事,云琅从来都回答的斩钉截铁。

    “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人说我不是您的孩子,云哲,云动他们才是?”

    云琅探出左手,将闺女的手跟自己的左手放在一起,指着无名指道:“你看见了没有,我们两的无名指都很长,基本上跟中指齐平!”

    云琅迅速拿出了云音是他孩子的明证!

    “为什么云哲的无名指就跟我们两不一样?”

    “我们两脑袋上都长着两个旋”

    傻话就要用傻话来应对。

    云音这孩子对外人说的话比较在意,这是自信心缺失的表现,按理说云音自小就在他身边长大,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因为有霍光这样的妖孽在,让本来还算优秀的云音,感觉不到自己的长处所在。

    有了耶耶的鼓励,云音就拾回了自信。

    说起来有些悲哀,云琅已经记不清楚这是自己第多少次帮闺女重拾自信。

    云琅骑着游春马,老虎跟在他身后狂奔,这是老虎很喜欢的一项活动,当然,还要给老虎准备两匹不害怕他,并且能背的动他的两匹强壮的挽马。

    他跑一会就懒得跑了,必须骑马!

    武威一地本就是戈壁上的绿洲,左边有白雪皑皑的祁连山,右边则是一望无际的荒漠。

    这里谈不到什么美景,只有一望无际的等待收割的麦田多少还有点看头。

    老虎跑了不到三里地,就跳上了一匹挽马的后背,蹲坐在挽马屁股上得意洋洋,根本就不管他屁股下面的那匹马。

    云琅出行自然是前呼后拥,云氏家将群早就不是十六个那个少了,离开了长安,云琅身边至少有五百个家将。

    荒原尽头有狼群,不见虎豹,老虎大叫一声,远处的狼群四散逃遁,牧人正在放牧的马群,牛群,羊群也在第一时间乱了,老虎屁股下面的那匹挽马,更是被吓得屎尿齐流,卧倒在地上,只能听见出气,见不到进气。

    游春马愤怒的扬起前蹄,虚空蹬踏两下就沿着黑水河,一路狂奔,家将们紧紧追随,丢下老虎大王守着快要死掉的挽马咆哮连连。

    武威将是云氏以后重要的落脚地点。

    在盛世,繁华的地方那个当然是生活的第一选择。

    当乱世来临的时候,武威郡这种边远地区却是家族保留元气,准备东山再起的重要基地。

    皇帝既然任命云琅为凉州牧,那么,也就是默许了云琅在凉州可以落地生根。

    过不了多久,云琅的永安侯很有可能会被换掉,变成实封的武威侯。

    刘彻正在干的事情就是把关内侯统统从关中撵走,他要把长安建成一个纯粹的刘氏皇朝控制的地域。

    这一点云琅看的很清楚,大汉帝国强干弱枝的政策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自大的刘彻认为,只要把天下最富庶的地方统统纳在他的管辖之下,天下诸侯就没有实力跟他起冲突。

    这个道理在他的时代里是成立的

    黑水河蜿蜒东流,最终汇入大河,河水会经过长安

    一天时间,云琅巡视了半个武威,说来可怜,武威郡如今的人口基本上都在姑臧城附近,离开姑臧城二十里以外,就杳无人烟了。

    尤其是靠近荒漠地带,更是人迹罕至。

    只有靠近祁连山的地方,才有不多的一些羌人部族在这里生活。

    总体上来说,武威郡如今非常的平静。

    傍晚的时候,云琅率领的队伍走进姑臧城,老虎大王已经快要被累死了。

    他走了整整大半天,将近六十里路!

    体型越大的动物,就越是不喜欢走路,虽然他们的力量非常的大,然而,随着体型增大,敏捷跟跑步这两种重要的技能也就远离他们了。

    看着老虎大王趴在水池上贪婪的喝水,云琅来到老虎身边,抚摸着他满是尘土的皮毛叹口气道:“不管怎么说,捕捉食物的本事你一定要保留下来。”

    老虎喝了一肚子的水,就瘫在云琅脚下,他能感受到云琅的心情,此时此刻,云琅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再过三天,刘陵的使节团就会路过武威,前往长安,去给刘彻纳贡,顺便祝贺刘彻的生日,也就是千秋节。

    刘陵提出来了一个宏大无比的计划,希望在她全力攻击身毒人的时候,大汉国能够拖住来自北方的塞人,为此,她不惜付出一半的身毒战利品来作为交换。

    这是一个非常可行的计划。

    现在的刘彻,对任何好处都有掺一脚的兴趣,哪怕这样的好处远在天边。

    只是,云琅觉得刘陵绝对没有这么善良或许,他进入了身毒之后,才发现,身毒人的身后还有一些强大的存在。

    

第五十九章是否要参与世界的管理?() 
第五十九章是否要参与世界的管理?

    刘陵的野心太大了。

    或许这跟匈奴人的生活习惯有关。

    放牧牛羊需要大片的土地!

    云琅以为刘陵只是对身毒国的土地感兴趣,现在看来,她对塞人的土地同样充满了兴致。

    塞人就是塞种人,与中土大汉人的人种完全不同,也不同于匈奴,乌孙等人种。

    在大汉时期,金发碧眼的人,都会被称之为胡人,长城以外的人种其实有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异族人。

    包括匈奴人中的西部匈奴,他们的外貌也跟汉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六百年前,这些金发碧眼的胡人甚至就居住在河西之地的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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