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云琅准备另辟蹊径的时候,霍光出现在军帐外边,还狠狠地咳嗽了一声。
苏稚风情万种的白了云琅一眼,就去了自己的帐篷,这些天,她忙着调教那些新近投靠她的羌妇,时间并不宽裕。
“今日清晨,司马相如的六个亲随分三批离开了张掖郡,狗子截杀了最后一组,从其中一人的身上截获了这封信。”
霍光说着就把一封沾着血迹的信放在云琅的桌子上。
云琅没有看信的内容,淡淡的道:“事关玉石?”
霍光点点头。
云琅笑道:“夏侯静真是恨刘据不死啊。”
霍光皱眉道:“梁赞说的?”
云琅点头道:“梁赞说他先生回到帐幕之后,心情似乎很好,且难得一见的喝了酒。
他觉得这非常的反常,自从夏侯静爱子被刘据斩杀之后,夏侯静就很少有愉快的时候。
所以他就查验了他拿回来的公务文书,发现有一半不是他的笔迹,那一半文书上的内容,恰好是皇族的玉石配额。
查验了笔迹之后,那些文书上的笔迹与司马相如的笔迹吻合。
还说夏侯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不大可能主动把自己的公务交给外人处理。
既然这样做了,就一定有这样做的原因。
文书是你拟定的,夏侯静只需要分派就好。
你制定的分配额度,应该是恰到好处的,唯一可能的漏洞,或者是可以让人利用的地方,就是名单上没有太子刘据的份额。”
霍光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既然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很清楚了,就没有必要着急,应对的法子很多。
“师傅,我们应该离开张掖郡了,陛下没打算让我们舒服的待在一个地方享福。
派司马相如来张掖郡,恐怕就是来恶心您的,现在,司马相如还没有接手张掖郡呢,就已经开始给我们带来麻烦了,弟子以为,此人不留也罢。”
云琅低头看着桌子上那份带血的书信,叹口气道:“能不杀人的时候,就不要轻易杀人,这些人都是大汉人,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
我最怕的就是你养成漠视人命的习惯,做人不要做得血淋淋的,更不要把荒蛮之地的行为带回国。
这是两重天。”
霍光也跟着叹口气,年轻的脸上多了一丝与少年人气质不符的哀伤。
“这是一个错误,一点钱财而已,司马相如没有必要派遣三路信使回长安。
狗子与我都判断错误了,认为兹事体大,需要提前做防范,这才对这两人下了死手。
师傅如今的位置太过显要,我们只好小心行事,别人的性命也就顾不得了。”
霍光走了,云琅沉默了许久,以前自己训斥霍光的时候,他一般会嬉皮笑脸的蒙混过去。
这一次不同,他开始认真的解释了。
云琅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认真就代表着成熟长大,而认真也代表着疏离。
责任摆在面前的时候,感情也就不重要了。
炽热的阳光下,祁连山的雪峰依旧白雪皑皑,云琅知道,随着高度的升高,温度就会递减,这就是垂直递减率。
这样的道理用在人的身上也非常的合适,随着个人地位的升高,身边就会越发的冷清,所谓高处不胜寒,就是这个道理。
霍光是自己培养出来的接班人,不论好坏云琅都必须接受,自己种的树结出了果子,不论是什么味道,都只能细细的品味,看看还有没有改变的可能。
这些年,让霍光做的事情太多了……
隋越进门的时候并没有禀报,与往日谨小慎微的行为差别很大,显得大大咧咧的。
半个屁股坐在云琅的桌案上,轻佻的道:“您不能总是晾着司马相如,该见的时候,还是要见的。”
云琅没有说话,抬脚就把隋越从桌子上踹了下去,不等隋越站起来,他就俯视着隋越道:“见与不见是我的事情,还不用你这个长史来提醒我。
现在,你来告诉我,跟我斗智让你觉得很愉快吗?”
隋越摇摇头道:“我只是不喜欢你总拿我当奴才看,某家是奴才不假,却是陛下的奴才,该有的礼遇你应该给我。”
云琅站直身子懒懒的道:“你真的很难伺候啊,拿你当朋友,你觉得我是在拉拢你,苛待你,你又觉得我在针对你,你自己来说说,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礼遇?”
第一四七章画蛇添足()
第一四七章画蛇添足
云琅终究没有见司马相如,却通过隋越将张掖郡托付给了他。
司马相如在自寻死路,云琅可以不理不睬,有时候他真的弄不明白,聪明人为什么总是喜欢在大人物之间寻找存在感,他就不担心自己弱小的身躯,被大象群给撕碎吗?
这种感慨一闪而过,然后就被他忘记了。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北地的秋日将要到来了,而霍去病已经踏入荒漠三个月了,不论他统领的大军多么能征善战,在冬日到来之前,他们必须回到阳关修整。
冬日里的北地不适合人类生活,即便是匈奴人,也不敢在这个季节里带着牛羊迁徙,只要在路上遇到一场暴雪,不用汉人出手,匈奴人也会被北地的冰雪杀死。
所以,霍去病的职责就是在春日的时候踏进荒漠,四处寻找匈奴人的踪迹,然后消灭,制造大量的无人区,让远途迁徙的匈奴人得不到补给,最终将他们困死在北地。
冬日的严寒对匈奴人来说是一道无法翻越的天堑,对汉人来说同样也是。
云琅必须赶在霍去病回到阳关之前,准备好所有的过冬物资,迎接那一支精疲力竭的军队。
骆驼身上的气味一如既往地不好闻,云琅用手帕过滤后的空气依旧让人无法忍受。
所以,只要道路允许,云琅就会骑在马上,而不是骆驼背上。
跟他同样坐立难安的人就是霍光。
离开张掖之后,大军很快就进入了荒漠地带,初秋的荒漠气候诡异的能把人逼疯。
太阳没有出来的时候寒气逼人,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就变得炎热起来,到了中午热的人恨不能将自己的皮肤撕扯下来好让肌肉快点散热。
在这种地方,马车是无法通行的,好在云琅早就准备了非常多的骆驼,加上每一个军卒本身就要参与负重,这才勉强携带了一半的物资。
加上之前李勇,李陵带去的物资,节省一点用,应该够五万人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了。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行军速度极慢,大军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出发,中午之前休憩,落日之后继续出发,直到看不清道路再宿营,一日行军三十里,几乎是大军的极限了。
站在骆驼背上,云琅极目四望,只见大军从眼前延伸到了远处如同一条黑线。
除过战马的嘶鸣声,听不见人声,这样艰苦的行军,每个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八千多人,加上将近十万匹牲畜组成的大队,气势是宏大的,这让云琅想起非洲大草原上长途迁徙的角马群。
只不过,这支迁徙队伍不像角马那样没有什么抵抗灾难的能力,他本身就是一群由食人猛兽组成的群落、这就注定了他是无敌的。
大军所到之处,狼群奔逃,各色野兽不见踪影,只有贪婪的兀鹫在队伍的上空盘旋,希望能够捡到一两具尸体。
总有牲畜会出事,折断腿的,突然发病的,年老体弱不堪重负的,这样的牲畜就会被抛弃,最终便宜了那些兀鹫。
道路两边,也总是能够看到一些白骨,有些白骨是牲畜的,有些白骨则是属于人的。
这些骸骨暴露在太阳下已经有些时间了,留存最久的白骨,被马蹄子轻轻一碰,就四散开来,再被后面的大队碾压过后,生命留存过的痕迹就彻底的被抹杀了。
仁者爱人,义者讲义,两者相合,便成了仁义这个大命题。
面对白骨讲仁义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不过呢,仁义这东西他是古拙,质朴的,就像这大山,这大地一般,原本就存在于天地间。
智慧这东西其实是跟仁义不搭界,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仁义二字经过智慧解读之后,往往会出现偏差,失去了本源的意义。
所以,太聪明的人一般都把握不好仁义的度。
霍光终于受不了骆驼身上浓重的气味,仗着自己辈分小,挤到苏稚的爬犁上偷懒,还能混好多果子吃。
戈壁上无遮无掩,炽热的太阳光从头顶掉下来的时候,人的胸腔似乎都在燃烧。
这时候,就不能继续行军了,云琅一声令下,刚刚还拖得很长的队伍顿时就变粗,最终变成一滩。
无数的遮阳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支起来了,军卒们猛猛的喝一些凉开水,咬几口干粮,然后就抓紧时间摊开四肢睡觉。
这样的生活谈不到苦,君王一声令下,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下去。
既然无法摆脱,拒绝,就只好苦中作乐。
隋越到底还是被云琅胖揍一顿,不是他打不过云琅,而是不敢反抗!
打过之后,两人之间的怨隙就抹平了。
被打的人毫发无伤,打人的人却手脚乌青发肿,只因为隋越挨打的功夫早就炉火纯青,每当云琅的拳脚落在他身上的时候,挨打的部位总是隋越身上最硬的地方,或者是肘子,或者是膝盖,最后一次重的,是隋越把脑门迎上去了,这一拳下去,云琅的右手就没了知觉……
大汉的宦官就像大汉的文人,看似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其实呢,全是土匪!
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只是这些人应对社会的手段,就司马迁这种人,都能开大黄弓,而且是连开八次大气不喘!
隋越只要看到云琅动弹不得的右手,就会露出神秘的微笑,也喜欢叉开腿坐在云琅对面,豪气干云的吃喝。
云琅没有发明适合男人穿的内裤之前,大汉人就不穿内裤,即便是有裤子,也只是那种跟套袖一样的讨腿,且不论男女,那时候,所有的礼仪都是夹着腿的,跪坐在地上,没人敢这样叉开双腿坐在地上的,那样会暴露出不该暴露的位置。
云琅鄙夷的看了隋越一眼,别的男人暴露出内裤的时候,总是有一团隆起,这家伙那个部位平平的毫无美感。
“君侯居然能忍得住火气没有弄死司马相如,其实啊,只要您等司马相如写完陛下要的辞赋之后,再找个由头弄死他,某家就当没看见。”
隋越吃的是豆腐皮卷牛肉,中间抹了辣根酱,吃一口就要抽抽鼻子,看着很爽的样子。
“我们无冤无仇,杀他做什么。”
“他骗了华阳夫人,您如何能忍?”
云琅笑道:“夏虫不可语冰,我与你谈论男女情事,岂不是与前者有相似之处?”
这种话如果是别人说出来,隋越定会勃然大怒,出自云琅之口,隋越只觉得有趣,并没有觉得受到了羞辱。
这样的话云琅常说,就像在说一个事实,而非刻意羞辱他。
第一次听心中可能还有些不愉快,次数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至少,他知道,云琅绝对不会拿他们的缺陷来羞辱人,因为,云琅最尊敬的师长也是阉人。
只要天下阉人用这个理由去还击云琅,这家伙反而是最受伤的。
听云琅再次说起这事,隋越吃吃笑道:“某家见过的美人儿成千上万,宫中女子各个美艳如花,为了博取陛下一笑智计百出,某家如何不能说?”
自从来到云琅军中,隋越总有一种占了便宜的感觉,陛下屡屡在云琅手上吃哑巴亏,如今,自己终于让云琅也品尝到了这种感觉,如何能不得意?
云琅闷哼一声,向一边爬了两步,准备躺下来睡一会,跟隋越说的话越多,他就越是得意。
“皇后那里的白玉份额多的不像话,这事你是不是应该跟我说一下啊,要不然太子殿下问起来,我不好帮你遮掩!”
云琅叹口气道:“你就饶了我吧,我是陛下的臣子,自然只能效忠陛下。
以前的时候,太子还只是皇长子的时候,大家都是陛下的臣子,我当然会给他留一份。
现在,太子殿下也成了君,我这时候自然要有取舍,给皇后的那一份里就有太子的份额,你难道就不明白?”
隋越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递给云琅道:“看看吧,你的好心被人家曲解了。”
云琅叹了口气,瞅瞅这封熟悉的信函,无奈的摇摇头,看样子司马相如的第二队信使,也遭了毒手。
要是再来一位多事的人,反倒会便宜了司马相如。
第一四八章引经据典()
第一四八章引经据典
云琅很不看好刘据。
如果刘据还像上一辈子一样,成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善良的心性没有发生改变,在学习了儒家经典之后,性格趋于保守,云琅或许还有支持一下刘据,让他躲过那场恐怖的巫蛊之祸,当一个太平皇帝的想法。
如今的刘据被他的父亲强行塞进军伍中,在西南之地品尝到了人血的味道,将性格中的劣势人格充分的暴露出来之后,云琅立刻就没有了帮助刘据的心思。
一旦让这人当上皇帝,他可能比他的父亲更加的暴虐。
刘彻在行过暴政之后,还有力量挽回局面,刘据则没有这个能力,对于大汉国来说,有这样一个君王,不是什么好兆头。
贪婪这种性格其实是有等级划分的,刘彻虽然也贪婪,他却把得到的东西全部用在了他的军队上,用在了剿灭匈奴的战争上。
刘据则不一样,他刚刚正式入主东宫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兴土木,扩展自己居住的东宫。
云琅觉得自己有的是时间等待李夫人或者钩弋夫人的孩子长大成人,即便是没有长大,也不要紧,云琅喜欢跟孩子打交道。
隋越觉得云琅的目光似乎穿透了他的身体,看向遥远的远方。
这种感觉他其实是很熟悉的,有时候刘彻就是这个样子,明明人坐在宫殿中,却总是说自己正在观看大汉将士正在遥远的北方与匈奴作战。
火红的太阳刚刚落山,习习凉风就迎面吹拂过来,云琅叹息一声,就下令,大军继续前进。
这个时候,是最好的行军时间,云琅很想早日赶到阳关,就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行军步伐。
司马迁坐在一峰高大的骆驼背上,不知道在大声的吟诵着什么,周围军卒们喝彩的声音倒是非常的响亮。
苏稚吹不响陶埙,也吹不响胡笳,就命霍光在半个时辰内学会吹这东西,她很喜欢那种苍凉悠扬的调子。
云琅自然是会吹的,那是在受降城学会的手艺,那个时候,苏稚与云琅经常依偎在一起,看黄河东流,听胡笳悠扬。
对于师娘这些没头没尾的要求,霍光早就习惯了,他接到过比这更加过份的要求,比如……在一刻钟的时间内,写出一首好听的情歌。
霍光会吹笛子,所以胡笳,陶埙这两种大同小异的乐器难不住他。
找准调子之后,就开始呜呜呜呜的吹奏着陶埙。
这声音从地面上起来,而后盘旋到了天空,最后散播出老远,最终消散在大地上。
“这样的曲子对大军行军不利,只会让人丧失前进的心思,传令,擂鼓!”
云琅侧耳倾听了一阵子,就果断的阻断霍光继续吹埙,此时此刻,唯有隆隆的战鼓声,才能激励将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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