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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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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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种非常古怪的感觉,历史与时空产生了错乱,也产生了扭曲,云琅一会觉得自己在天堂,一会觉得自己在地狱……

    世界对他来说变成了混沌一般的存在,诺大的蛋壳中只有两个人的存在,或许可以准确的说,是两具肉体的存在。

    当卓姬最后一声尖叫过后,两人齐齐的倒进了水中,整个人似乎都成了空心的,身体被缓缓流动的水流簇拥着顺流而下。

    “你会游水?”

    “蜀中女儿有几个不会游水的,那时候我们可以光溜溜的在水里待一天,直到有一天,我母亲用漂亮的衣裙把我包裹起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那样快活过了。”

    “你真的会嫁给司马相如?”

    “会,你们男人怎么这么讨厌,占了一次便宜,就觉得我应该永远都是你的?笑话!”

    云琅苦笑道:“这种事我早就习惯了……”

    “咦?在我之前你还有过很多次吗?”

    “梦中——”

    “哦,那就不用说了,少年人的春梦很恶心!”

    云家的洗澡用的水沟不算长,沿着小路拐了一个弯之后,就会流进暗沟,水流的尽头是一道木栅栏,眼看就要到头了,卓姬站起身,攀着水沟边的石头溯流而上。

    云琅没有动弹,被水流压在栅栏口,干脆就坐在那里,目送卓姬走回了出发点。

    她走的很干脆,没有多少留恋,只是在上岸的时候,回头看了云琅一眼,或许是月光的缘故,她的脸很白……

    云琅走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平叟依旧在喝酒,他似乎已经喝醉了,咿咿呀呀的唱着云琅听不懂的歌。

    丑庸狐疑的看着云琅,摆放餐盘的时候都有些慌乱,肉汤洒了一桌子,还只顾看云琅的脸。

    云琅把肉汤倒在米饭上,一口菜没吃,快快的吃完了一碗饭之后,就回屋子睡觉了。

    第二天,云琅起来的很晚,吃早饭的时候,梁翁告诉他,卓姬跟平叟已经走了。

    “不是要你带着人进城去买蚕种跟家畜去了吗?怎么还在家里?”云琅打断了梁翁的絮叨。

    梁翁瞅瞅家主,连忙道:“这就去,这就去。”

    吃完了饭,云琅丢下饭碗,四处找不见老虎,就皱眉问道:“老虎那里去了?”

    正在收拾残羹剩饭的小虫迷惑的道:“早上吃完饭就没见老虎。”

    云琅叹了一口气嘟囔道:“没一个靠谱的啊……”

    身为地主兼奴隶主,太阳高升的时候不好好睡个回笼觉实在是对不起这两个名头。

    躺在床上,云琅才发现自己一点睡意都没有,不论是跟太宰生出来的嫌隙,还是跟卓姬跟进一步的关系,都让他烦恼。

    正确的地点做正确的事情未必是完美的,却一定是正确的。

    太宰的三个生死兄弟被云琅生生的在他面前被射死了,且不论太宰恨不恨那三个人,太宰也会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云琅做事的方式——那就是不留后患。

    该下手的时候比狼都狠!

    尽管云琅做的事情没有错,他却很难接受,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他极力的想要忘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估计正在纠结中。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直接把断龙石拉下来这才是不留后患的做法,只要有可能进入始皇陵,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煎熬。

    不明白这一点还做个屁的始皇帝忠臣。

    一点决断都没有!

    跟卓姬在一起的那个疯狂的晚上,与其说是两情相悦,不如说是卓姬单方面的发泄。

    心高气傲的她忽然发现,即便是已经不靠男人也能好好生活的时候,依旧逃不脱男人的羁绊。

    她目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筑在沙滩上的城堡,一场大浪过来,全部将不复存在。

    高级人有高级人的烦恼,低级人有低级人的烦恼,一个关乎灵魂,一个关乎肉体。

    云琅准备好好的当一个低级人,只关心柴米油盐,只关心地里的庄稼,只关心圈里的猪羊……

第八十四章太恶心了() 
第八十四章太恶心了

    云家的妇人们很聪明,去城里的时候,每人带了一点家里产的绿菜。

    隆冬腊月里这就是最好的伴手礼,带着一小捆子绿菜去拜访亲友一点都不失面子。

    云家温泉水道上种的青菜,无非就是小白菜跟韭菜,除过留了一些供云琅吃的青菜,其余的都被妇人们割走了。

    小白菜这东西长得快,种子撒下去,三五天就能发芽,十天半月又会长得绿油油的一片。

    韭菜就更加的没问题了,割掉一茬,马上就会长出一茬。

    云琅不在乎,反正家里的青菜吃不完,让她们拿去走亲戚也是不错的,这些妇人干起活来可是卖了死力气的。

    丑庸就不这么看了,她认为长在云家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小郎的,那里容得下那些妇人如此糟践。

    锱铢必较才能家财万贯,这就是大汉奴隶主以及地主商贾们奉行不渝的大道理。

    因此,大汉国内的奴仆跟农夫,以及工匠们想不勤奋一些都不成,因为没人愿意白白的给他们半分好处。

    一月很快就过去了,春天也真正的到来了,只是寒风依旧统御着这片大地,或许只有山间淙淙流淌的小溪,水边渐渐渐渐变得湿润的柳枝才知道春天春天真正到来的消息。

    太宰从山里回来了,要求云琅跟他一起去始皇陵走一遭,被云琅粗暴地拒绝了。

    “放下断龙石,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如果始皇帝复活呢?”

    太宰见云琅在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他,连忙改口道:“我带你去看看,总不能让你一辈子守护始皇陵,却连始皇陵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你少试探我,说不去,就不去,你只要把断龙石放下来,让山崩掉,我就烧高香了。

    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再杀你的兄弟了,再来一次,我们两个连见面都没有法子见了。

    听我的话,放下断龙石,让始皇帝好好的在里面安息,我们在外面好好的过日子成不成啊,我的太宰耶耶。”

    听云琅这么说,太宰一跳八丈高破口大骂道:“混账啊,老夫已经在努力忘掉这件事,你为什么还要提起来?啊?

    你就不能听听老夫的话,好好的走一遭皇陵,让始皇帝见见我给他选的新太宰,然后我好安心去死?

    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成不成?”

    云琅听太宰这样哀求自己,依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那就更不去了,我要你好好的在太阳底下过几年好日子,哪怕你看中了那个妇人想要成亲我都帮你办。

    我也求求你,千万别死,你可怜,老子比你还可怜,说起来,我在这里就你一个不是亲人的亲人了,你总想着死,你也不想想我一个人可怜不可怜?”

    太宰安静了下来,红着眼睛瞅着云琅,猛地一把将云琅揽在怀里哽咽道:“我活着好难受啊……”

    云琅红着眼睛道:“我把卓姬给睡了,以后还要睡别的女人,会有好多孩子,每生一个孩子,我们就有了一个亲人。

    你好好的活着,我努力的生孩子,用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有很多亲人,不再是两个孤魂野鬼了。

    你说好不好?”

    太宰松开云琅,扶着他的肩膀道:“那就要抓紧了,我这个身子骨已经垮掉了,我怕熬不了几年。

    断龙石还是不要放下来,等我死了,你把我的尸骨以及那些兄弟们的尸骨都放进去,我这些天,把卫仲,黔夫,蓬度的尸体也挖出来了,做成了骨头架子,你莫要恨他们,一起放进去吧!”

    云琅黯然点头道:“好吧……”

    太宰一脸幸福的笑道:“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

    云琅长叹一声道:“你都开始安排后事了,我能不答应吗?”

    安排后事的绝对不止太宰一个人……

    “我死了以后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一定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丑庸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筋不对头,一大早就抱着一袭大红袍服冲着云琅吼。

    云琅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痛苦的捶着床铺道:“好,好,莫说这件红色的,你把那套绿色的穿上也没问题!”

    “那套绿色的也给我?”丑庸眨巴着不算大的眼睛,不确认的问道。

    “都给你……”云琅痛不欲生。

    说完话就重新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脑袋。

    昨晚听太宰说了一晚上忠贞不渝的古代故事,天快亮了才睡着,又被丑庸给叫醒了。

    衣服是卓姬派人送来的喜服,她知道云家就没有拿得出的漂亮衣衫,不但给云琅准备了两套,还给陪云琅去参加她喜宴的丫鬟也准备了两套,一红,一绿赛过狗屁!

    小虫太小了,穿上那套绿色的衣衫跟装在麻袋里一样,那套红色的小一点,丑庸却死拽着不放。

    云琅不想去参加卓姬的婚礼,他是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

    十几天前他还跟人家的新娘子在水沟里抵死缠绵呢,现在就要去参加人家的婚礼?

    这也太不是人了吧?

    送喜贴的平叟看得很开,笑吟吟的道:“成亲?你怎么会看成是成亲?

    这就是一桩买卖,你情我愿的有什么不好?

    大女从此可以彻底的摆脱父兄的纠缠,司马相如从此也有了走马章台的本钱,对谁都有好处的事情,你不妨看开些。”

    “我总觉得怪怪的……”

    “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大汉,这样的事情多了,但凡是有能耐的妇人,哪一个不是这么干的?

    不说别人,大名鼎鼎的馆陶长公主嫁给堂邑侯陈午就是一桩买卖,长公主给堂邑侯生了三子一女,哪一个是堂邑侯的了?

    很多时候啊,馆陶长公主在馆舍与情人幽会,堂邑侯一般都会躲在书房里不出来,等事情完毕之后,还要问公主有没有尽兴……”

    听平叟说这些八卦,云琅脑门上的汗水涔涔的往下淌,他以为唐朝的公主就已经够彪悍的,没想到大汉的公主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叟瞅了云琅一眼没好气的又道:“你以为堂邑侯吃亏了?老夫告诉你啊,人家可是占大便宜了。

    想当年,秦末大乱,陈午的祖父陈婴被百姓推举为大王,麾下足足两万余人,雄心勃勃的陈婴听他母亲说,他陈家祖上就没有出过显赫的人物,突然显贵不只是福是祸。

    不如投靠别人,一旦别人成功了,这样还不失一个侯爵之位。

    于是陈婴就投靠了项梁项羽叔侄,让人马只有八千的项梁一时异军突起,显赫之极。

    只可惜项梁战败,他又成了项羽的部属,项羽战败,他又投降了我大汉。

    嘿嘿嘿,这样的三姓家奴自然不堪重用,在开国列侯中,他排名第八十六,倒数第二,封户也只有六百,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陈婴已经很满足了,和他同样是三姓家奴的人,坟头上的草木种子都已经变成大树了,唯有他平安无事。

    按理说,陈婴死后,堂邑侯也就该完蛋了。

    可是,人家没完蛋,就因为陈午把馆陶长公主伺候的好,陈家的封户从六百户变成了一千八百户,后来更是变成了八千户!

    什么都没做,人家就成了皇后的父亲,即便是皇后被陛下冷落打入了长门冷宫,堂邑侯还是堂邑侯,什么都没改变……

    你说说,一人荣辱在家族盛衰之间算得了什么?”

    听了平叟讲古,云琅脑袋上的细汗很快就变成了瀑布汗,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这个确实不好评价,反正自从陈午两年前死掉之后,馆陶公主就与一个叫做董偃的美少年朝夕相处,据说连出恭都要手拉手才成,坊市间早就传遍了,云琅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就听说过。

    平叟鄙夷的又瞅了云琅一眼道:“莫说你与卓姬的事情外人根本就不知,即便司马相如知道了又怎么样呢?

    以你羽林司马的身份,你去了他一样以礼相待!”

    云琅仰天大吼一声道:“太恶心了,我不去!”

第八十五章谁是谁的金山?() 
第八十五章谁是谁的金山?

    “哈哈哈哈……”

    平叟笑的如同一只猫头鹰,那笑声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笑完了,转身就走,一句话都不说。

    这反而让云琅有些心虚,连忙拉住平叟道:“说清楚啊。这么走了我心里不踏实。”

    平叟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终究有一个要脸皮的,老夫还以为大汉尽是不要脸的泼皮。

    云琅苦笑道:“事情已经干的很不要脸了。”

    平叟瞅着远处的骊山叹息一声道:“你与大女相会,是在她嫁人之前,一个孀妇,一个少年,春风一度不过互为安慰而已……

    (这首《别离》乃是孑与写书之中慨然之作,送给大家一笑而过。一场春梦了无痕,醒后分散各西东,君骑白马过大河,妾乘青牛上东山,再会已是异乡客,拱手笑问客何来。)

    就如同老夫对你说的,大女性子高傲,当初十三岁嫁人,十八岁守寡,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罢了。

    她这六年是如何过来的,老夫知之甚详,一个好女子却没有好归宿,只能寄情于三尺古琴,纵把手指弹破,杜鹃啼血,谁又能知她心音?

    初见司马相如之时,以为可以托付终身,又有谁知道一曲《凤求凰》之下隐藏了多少龌龊心思。

    曲辕犁一事,此人终于抛开了脸面,露出真容,蝇营狗苟之辈为钻营,为求得一官半职,两年恩情一朝抛弃,全忘了卓姬当垆卖酒之艰辛。

    人事无常,世事艰辛,一朝抛却,前路全开,哈哈哈,如此境遇听起来荒唐,说起来污秽,却无人知晓这是上苍对大女最好的安排!

    一场荒唐戏,你不去也罢……”

    平叟挥挥手就上了马车,很快就驱车上了古道,车马辚辚,被护卫家仆簇拥着去了阳陵邑那座繁华的地方。

    云家的蚕种在太阳地里静静地孵化着,依旧是一个个的小黑点,有些却已经发亮了,听看守蚕种的刘婆说,那些发亮的小点,就是快要孵化出来的幼蚕。

    云琅长叹一声,回到屋里,在竹简上匆匆写道:“你有一间房子,背山面河,左松右竹,廊下有四时之花,池下有不凉之香汤,无车马之喧闹,无尘埃之浸染,只有尝不尽的山珍,用不尽的美味,可以调素琴,阅古经,朝看日出,暮观霞霭,直至老死!”

    写完之后,云琅再次叹息一声,女人总是要哄骗的,不管她有多聪明,有多坚强,既然已经得手了,多哄骗一下没坏处,置之不理才是禽兽行径。

    将竹简装在一个锦囊里,喊来了褚狼,要他骑马去追平叟,务必把这个锦囊亲手转交给卓姬。

    等蚕从麻布上孵化出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刘婆而言,却只是六天的事情。

    大地对春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地皮变得湿润了……

    卓姬坐在卧室里,她的妆容已经无可挑剔,两个专门负责调妆容的婆子依旧在忙碌,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也不容错乱。

    妆容不是给司马相如看的,而是给宾客们看的,长安三辅到处轰传着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抱得美人归的传奇,那就不妨让司马相如再骄傲一些。

    屋子里堆积着十几箱子绫罗绸缎,金饼子,云琅重新炼制过的金饼子,即便在灯光下,依旧熠熠生辉。

    这些都是给司马相如的酬劳……

    司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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