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狩猎,大王一向都是很有经验跟耐心的。
几只野鸡从他的脚下扑棱棱的飞到远处,老虎看都懒得看一眼,这样的猎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走累了,大王就很想坐下来休息一下,只是一想起他只要在土地上坐过,就会有人给他洗屁股,就撑着没有坐,小心的避开乱草,免得弄脏了他漂亮的皮毛。
一辆华丽的马车在侍卫的簇拥下从远处驶来,直奔长门宫所在的方向。
老虎站在路边,仰着头看路上的仪仗。
原本神经紧张的护卫们在看到老虎脖子下面的玉牌,就立刻松懈了下来。
完全就当他不存在,一些调皮的提着香炉仪仗走路的宫女还从怀里掏出吃食丢给大王。
大王自然是不屑一顾的。
马车停了下来,阿娇的俏脸从车窗里探出来,冲着老虎招招手,老虎就马上来到了大路上,也不管恐惧嘶鸣的挽马,一个纵跃就跳上了马车。
两个胆大的宫女用麻布擦拭了老虎的爪子之后,才准许老虎走进车厢。
吧唧一声就趴在华丽的地毯上,仰着头看阿娇。
“拿食物来,本宫诬陷了这个傻蛋,好好地补偿他一下。”
老虎吃的满意极了,不论是嫩滑的羊肝,还是美味的牛肉,他一样都没有错过。
阿娇一只脚踩在老虎软绵绵的肚皮上,手里捏着一个白玉杯,喝了一口酒道:“你家主人怎么就不肯像你一样傻呢?哪怕是装也要装出来。
结果,聪明的让人害怕。
我一个女子也就罢了,男子的世界里,可是不讲情面,只讲利益的。
总要分出来一个胜负,却谁也不肯罢手,看样子是要斗一辈子喽。
现如今倒好,有人主动往你家走,你还主动给接纳了,呵呵,看你将来怎么收场。”
这些话,老虎自然是听不懂的,以为阿娇在说他,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做了应答。
“谁坑了金日磾?现在还查不出来,绣衣使者说与云氏无关,可我呢,总觉得就是你兄弟干的。
他这个人没心没肺的,别人对他再好他都认为是应该的,唯独不能容忍你吃亏。
你还别说,他还真的把你当亲兄弟来看待。
你要是真的聪明,就回去告诉你兄弟,不要再跟陛下斗气了,服一次软,也不算丢人,让陛下赢一次会掉块肉吗?
再这么下去,迟早会斗出怒火来,本宫都不知道该如何劝谏了。
一群人呐,好好地过日子,最好一个个都能活的长命百岁,最后老死。
不要弄得血淋淋的让人犯恶心。”
老虎吃完了美餐,伸出大舌头舔着嘴上残存的血迹,刚才吃的新鲜羊肝,他还想吃。
看着老虎憨乎乎的模样,阿娇莫名的怒气横生,白玉一般的脚丫子踹在老虎的大脑袋上吼道:“滚出去,跟你的兄弟一样没良心,就不能让我平安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老虎不满的叫了一声,转身就甩着尾巴离开了马车,对这个装满美食、且温暖的地方毫不留恋。
临走的时候,重重的在挽马屁股上拍了一爪子,等挽马受惊开始奔跑了,这才跃下马车,继续慢吞吞的在原野上游荡。
第一三一章春日里的故事()
第一三一章春日里的故事
元狩二年的春天如约而至。
金日磾胳膊下夹着一卷书,踩着明媚的春光漫步在渭水边上,在依依的杨柳轻抚下,悠闲地就像一个世家公子。
跟云氏其余的少年人一样,他也梳着一个小马尾,只是他的马尾是金色的,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好看。
身上的青衫宽松写意,春风一吹就有飘飘欲仙之感。
一个金发匈奴人,拱手如仪,笑容和煦,站在青草地里自从一道风景。
他今天来渭水码头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考察一下这座码头,春水来临之时,别处的码头损坏大半,唯有这座码头坚如磐石。
很快他就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无他,舍得下本钱而已。
渭河的渡口因为船老大贷款修建的原因,跟以往大不相同,厚实的青石凿出勾连机构,相互连接,相互锁定,最终组成一个硕大的青石码头,让河水奈何不得。
春汛的时候,高水位不但对古柳码头没有任何的影响,反而因为水位抬高了,货物上下船更加的便捷。
去年的冬天比较暖和,渭水没有结冰,因此,船老大赚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钱,如果今年运气再好一些,等到秋日还款的时候,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压力。
了解清楚码头事宜之后,金日磾就愉快的跟船老大告别,一手高举书本遮挡越来越高的太阳,一边瞅着一眼望去的无边无际的农田,心生感慨。
当年在武威祁连山下,匈奴人也有农田,只是,耕作方式完全不同,春日里播散种子之后,就不再理睬,接下来的工序就是等待秋日收割。
匈奴人并不懒,这一点金日磾可以发誓,可是,不论匈奴人干什么,好像都不如汉人干的好。
即便是在饲养牛羊方面也是一样。
云氏的牛羊基本上都是圈养的,牧草是自己种植的,如此一来,出产牛羊的速度要比匈奴人更加的快捷,最重要的是,云氏出产的牛羊多肥膏。
生产生活上被汉人碾压式的超越,这让金日磾开始怀疑起匈奴人是否天生就比汉人笨一些。
张安世的马车从古道上奔驰而过,金日磾非常的羡慕。
不是羡慕张安世有漂亮的马车,而是羡慕眼前的这个人,年纪轻轻就能与全关中的子钱家斗智斗力,如今,正杀的难解难分。
金日磾叹息一声,想起一个月前就已经离开长安奔赴蜀中的霍光。
那时候他的伤势并未痊愈,只能撑着拐杖在路口为霍光送别。
那个骄傲的少年,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穿着一身大小合适的甲胄,拜别恩师之后,绝然而去的身影让金日磾感叹万分。
霍光此次去西南,西南诸国将再无宁日。
持一干戚令天下瑟瑟发抖者,唯有大汉使臣。
云琅似乎永远都处在一种慵懒的状态中,他站着的时候似乎都不多。
可就是这样一个慵懒的人,却给大汉国创造了数不清的财富。
只要不打仗,大汉国人的日子就会变得很好,家里的劳力众多,不论是开荒,还是受雇于人,都能迅速的积攒下一些家业。
眼前繁华的世道是金日磾平生仅见。
“你小小年纪,说什么平生仅见的笑话,当年始皇帝横扫六合平定天下的宏大场面你没见过吧?
当年我太祖高皇帝在垓下与项羽大战,十面埋伏,让一带豪雄自刎乌江的场面没有见过吧?
我景皇帝时期,府库粟米糜烂,铜钱锈蚀,百姓无饥寒的场面你没有见过吧。
至于陛下高坐庙堂,万国来朝的场面你也应该没有见过。
过去的不足论,将要到来的才值得期盼,而天下人没人能想象的到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云琅半靠半卧在一张锦榻上,一边有一个眉目如画的绿衣女子正安静的烹茶。
在她的身边,云氏的几名弟子正在沙盘上写字,只有云音靠在父亲怀里,跟父亲撒娇,想要跑出去参加灞上的杨柳会。
云琅不但要教育金日磾,还要理会纠缠不休的闺女,两样都没有耽误。
“你已经是汉人了,就不要再用匈奴人的眼界来看这个国度,你应该为他的强大感到自豪,并且积极的参与进来,一同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
陛下对你有再造之恩,如此恩情不可或忘,我大汉以忠孝立国,不容你有别的心思。”
对于云琅这种洗脑式的教育,金日磾并不反感,云琅口中常说的忠君报国也是他如今的立身之本。
金日磾很想让穷困的族人来云氏做工,却被云琅严词拒绝,正大光明的告诉他,云氏庄园之中的机密太多,并不适合异族来工作。
而长安市上的云氏店铺,却可以招收他们。
因为金日磾一族都是金发的缘故,为云氏店铺招揽来了更多的好奇的客商。
为了更加的有异族风情一点,云琅甚至给他们设计了肥大的马裤跟窄小的马甲。
因此,长安人现在最奢华的派头就是,身边跟着一位身着马甲马裤皮靴带着白麻布手套的金发仆人。
这些人本身就出自匈奴贵族,稍微训练一下礼仪,规范一下行为规范,他们就是长安城最高级的仆役。
对于云琅如此安排金日磾的族人,刘彻很满意,在他看来,让金日磾的族人成为最高级的仆役,就是对金日磾做出的贡献最大的赏赐。
他可以容忍一个两个异族人在大汉成为正常的人,绝对不会允许大批量的外貌跟大汉人有着不同特点的异族人跟汉人享受同一待遇。
“你现在已经成了天子近臣,就该明白一件事,天子安好,你便安好,天子不安,你将永无宁日。”
金日磾感慨道:“这个道理学生倒是知晓,只是很想让我的族人不要干那些卑贱的事情,哪怕是种地,放牧,我们也甘之如饴。”
听金日磾这样说,云琅笑了一下,对金日磾道:“你可以去问问你的族人,是愿意整日里穿着光鲜的衣服,吃着上等的食物,坐着很好地马车,还是愿意低下头在烈日下劳作,在风雨中为饭食奔波呢?”
金日磾断然道:“伺候人虽然收入颇丰,却毫无尊严可言,还是种地,放牧更能使人自傲。”
云琅拍拍金日磾的手道:“去问问吧,你会发现他们的回答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金日磾皱眉道:“难道说,他们不喜欢过抬头挺胸的日子吗?”
云琅笑道:“如果他们是普通匈奴牧人,我想他们更加愿意过自食其力的日子,可惜啊,他们在匈奴就是勋贵,干活是被他们所鄙视的。
你一人难以改变大部分人的念想。”
金日磾霍然站起道:“我不信!”
云琅转头对梁翁道:“给金子一匹快马。”
金日磾忧心忡忡的就跟着梁翁走了,他心中隐隐有些焦急,如果休屠王一脉真的只喜欢给人当仆役,这一族哪来的未来可言。。。
红袖把一杯茶放在云琅手里,轻声道:“你教育这个匈奴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
你跟匈奴人说的东西与教给他们的想法有差别。”
被一个绝色美人儿用大眼睛盯着,即便脸皮厚如云琅,也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转移到了别处。
几年下来,昔日美丽瘦弱的小少女,如今已经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不敢看我是个什么意思,莫非你心虚?”红袖鄙夷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对自家的这位家主很是鄙视。
没人注意的时候就喜欢偷偷地看她,等到让他正大光明看的时候却没了胆子。
“我心虚什么。”
“不心虚就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红袖有些咄咄逼人。
“不看!”
云琅倔强的扭过头去,却看到了老虎大王那张毛绒绒的丑脸。
被老虎的胡须撩拨了鼻孔,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很大的喷嚏。
回头再看红袖的时候,就只能看着红袖婀娜的身子越走越远。
云琅抱着老虎头道:“多美的人啊,你说是不是?”
老虎连连点头……
第一三二章患得患失的红袖()
第一三二章患得患失的红袖
昨日那个惊恐的如同小鹿一般的小女孩,几年光景就长成了大姑娘。
这是时间在人世间制造的神奇。
云琅喜欢欣赏美女,所以,不论是阿娇的雍容,卓姬的妖娆,还是宋乔的知性,亦或是苏稚的娇憨,对云琅来说都是绝世美景。
唯有红袖的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就是单纯的美丽,有时候是一朵盛开的牡丹,有时候是一朵春风里的雏菊,有时候就是一幅淡墨山水画里的仙子,有的时候,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
这种种的变化,不过是她行动坐卧,或喜或悲促成的,可谓一动一静皆是风景。
虽然顶着一个丫鬟的名头,不论是梁翁,平遮,还是刘婆,没有人敢拿她当一个丫鬟来看待。
自从宋乔,苏稚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医馆上,云氏内宅的主事人就是红袖。
她年少的时候胆小,孤独,随着年纪渐长,性子却变得越发清冷起来。
在内宅别人或许还能看到她偶尔露出的笑脸,离开了内宅,她就会戴上幕篱。
基本上,没有必要,她从不愿意离开云氏内宅,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就是她的整个世界。
读书,调香,弹琴,作画,种种花草,给孩子们上课,就是她生活的所有内容,并且乐此不疲。
曹襄敢跟宋乔说笑,跟苏稚斗嘴,唯独在红袖面前他永远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且目不斜视。
云琅不得不承认,一个真正的美人,确实能让人有改过自新的能力,至少,红袖就有这样的魔力。
红袖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是她跟小虫两个在照顾云琅跟宋乔起居。
小虫嫁人之后,就剩下红袖一个人了,宋乔没有指派别的仆妇,云琅也没有提起,至于红袖自己,更是没有要求调派别人过来。
在这个家里,跟红袖最亲近的人就是小虫,如今吗,小虫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虽然外边有传言说小虫算是一女嫁了二夫。
孟府却欢天喜地的,第二个孩子的百岁生日上,孟大,孟二的父母喜极而泣,甚至当着众宾客的面喝的酩酊大醉。
以至于最后只能由小虫这个儿媳出来支撑场面,至于孟大,孟二两个除了咧着嘴傻笑,再无用处。
没生孩子的时候,小虫只要来云氏,就会用一整天的时间来陪伴红袖,也不知道两人到底有多少话说,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互不分离。
生了两个儿子的小虫,早就不是云氏小丫鬟的模样了,孟氏所有的尊荣都穿戴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就算是一般的勋贵之家的主妇,在小虫的面前,也只能自行惭秽。
如今,这个在贵妇群中赫赫有名的妇人,很没有规矩的靠在一张软椅上晒着初春的太阳。
这是云家人的通病,不论男女,只要有空闲,最喜欢的休息活动就是这样懒懒的躺着晒太阳。
红袖正在给一件大衣裳上刺绣,或许是劳作的时间太长了,就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小虫用充满色欲的目光看着红袖啧啧赞叹:“你这样的妖精整日里围着家主转,我就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忍住不吃掉你的?”
红袖白了小虫一眼道:“你以为谁都像你的那两个夫君,只要一刻见不到你,就会发疯?”
小虫得意的道:“我只有一个夫君,你莫要胡说,不过嘛,只要是男人,傻子跟聪明人在对待女人这事上没有区别。”
“啐!”红袖啐了一口小虫。
然后就看见小虫从椅子上滑下来抱住红袖道:“我这人不在乎,如果是你这样的美人儿,我娶你都成啊。”
“休要胡说,更不要拿人伦大道来说笑。
小虫姐姐,我真的长得很美吗?”
小虫挑起红袖的脸庞痴迷的道:“我要是长成你这样子就好了,一定会迷死天下的臭男人!”
红袖挣脱小虫的掌控微微叹息一声道:“我母亲说女人长得太美会折福损寿,不是好事。”
小虫摇头道:“你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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