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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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4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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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火的衣衫准确的蒙在狗熊头上,狗熊大叫一声,从树上掉了下去,衣衫点燃了它沾满树胶的皮毛,吃痛之下,也不辨东南西北,就狂奔了下去。

    目送韩嫣身手矫健的离开大树,云琅,曹襄是何等的失望……

    霍去病跟李敢兜转过来之后,曹襄立刻就恢复了贵公子的悠然模样,只要有这两人在,他就觉得自己的生命又在自己的掌控之下了。

    跟云琅这个比他强不了多少的家伙,每一次都弄得险象环生的,一点都不雅致。

    “狗日的韩嫣为了讨好陛下,在兽群里混杂了百十个匈奴奴隶供陛下与群臣射杀取乐。”

    才来到树下,李敢就朝树上的两人大吼道。

    曹襄瞅瞅到处乱跑的野兽,觉得树上比较安全,就笑道:“我们在树上看的很清楚,不得不说,这家伙算是搔到了我舅舅的痒处。

    杀奴是我舅舅毕生的志向,只是身为皇帝这样的机会太少了,几乎不可能,被我舅舅引为平生憾事。”

    霍去病皱眉道:“两军阵前,杀多少贼奴都是应该的,只是如此虐杀,有伤天和。”

    云琅从树上溜了下来,掸掸身上的灰尘道:“这样的狩猎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我们兄弟还是去营地里弄东西吃吧,这种事情我们就不要参与了。”

    曹襄也从树上下来,得意的道:“我们刚才差点就要杀死一头巨熊了,可惜,被韩嫣坏了事情,狗熊跑了,没熊掌吃了。”

    李敢指着不远处的那头早就死掉的野猪道:“没有熊掌就不吃了,那里有一头猪,足够我们兄弟吃的。”

    说着话,就跳下战马,来到野猪边上,扛着整头猪随云琅霍去病,曹襄向营地走去。

    猎场距离营地足足有两里地,经过狩猎台的时候,四人齐齐的停下了脚步,在那个方向,陛下万寿的喝彩声不绝于耳。

    很明显,这是刘彻正在屠戮那些匈奴奴隶……

    “我舅舅的箭法很好,投矛之术也堪称一流,射杀几个对他没有威胁的匈奴奴隶,还不成问题。”

    不知为何,原本应该很有气势的一句话被曹襄说的无精打采的。

    “走吧,肚子早就饿了。”

    霍去病率先迈开步子,离开了这个杀戮场。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皇帝的一场政治活动,通过杀戮匈奴奴隶来告诉满朝文武,大汉与匈奴绝对没有休战的可能,两者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同时利用这一次的杀戮告诉满朝文武,皇帝并没有高看归降的匈奴人一眼。

    他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一旦时机成熟,漯阴侯一干匈奴降将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回到营地,当利,李氏,刘氏,宋乔带着苏稚,以及一群娃娃来迎接狩猎的英雄凯旋而归。

    当利发现这四位带回来的战利品并不多,而且来的明显太早了一些。

    又发现四人的神色不对,很乖巧的没有询问原因,依旧以凯旋之礼迎接了四位侯爷。

    “没有熊掌……”

    霍光有些失望,毕竟师傅跟哥哥答应带狗熊回来的。

    “别嫌弃,你师傅今天差点就喂了狗熊,蜜汁熊掌就不要想了,让厨娘过来,就这些东西,看着做。”

    “发生了什么事情?”霍光问熊掌的事情,就是想拉着师傅问原因。

    “韩嫣知道吧?”

    “知道,喜欢陪陛下睡觉的那个男人。”

    “没错,就是他,今日的这场狩猎是韩嫣安排的,他安排了一个很特殊的场面。”

    “什么场面?”

    “将匈奴奴隶与野兽混为一体,然后从山里驱赶出来,供陛下以及群臣射杀取乐。”

    “这不符合孔仲尼主张的仁,董仲舒这些人应该会反对吧?”

    云琅笑道:“不会,在董仲舒等人的眼中,匈奴人与野兽并无二致。

    他们的仁是要分对象给予的。

    仁人之心是一个非常高贵的品质,董仲舒这些人不会把这种高贵的品质,分享给匈奴人的。”

第一一零章太过份了() 
第一一零章太过份了

    云琅想用食物转移霍去病的注意力。

    因此,不仅仅是厨娘,就云琅自己也算是使出了浑身解数,终于弄出来了一桌让云琅比较满意的菜式。

    他只希望霍去病能够享受口腹之欲的同时,眼中迷茫乃至失落的气息能够减少一些。

    兄弟四人中,只有霍去病是一个很直接的人,他甚至不会掩饰自己对皇帝的失望……

    匈奴远遁,天下群雄束手,万里江山终于变成刘彻眼前的一幅画之后,他就觉得自己才是世界的主人,把这个世界当成了自己的玩物。

    比放纵匈奴人更可怕的后果就是不把匈奴当人看。。。

    因为浑邪王的投降,河西的匈奴人,除过一部分长途跋涉去追随单于的河西匈奴人之外,其余的匈奴人如今都慢慢的进入了大汉境内。

    浑邪王投降大汉这件事,霍去病相信他是真诚的,因为,除过大汉他再也无路可走了。

    可是,匈奴人并非大汉一般的世俗国家,皇帝的政令可以直达每一个百姓的眼前。

    匈奴人更多的是一个以部落联盟形式用武力捏合在一起的集合体。

    莫说浑邪王,即便是大单于伊秩斜也没有办法对所有匈奴武士做到如臂使指。

    匈奴人野性难驯,他们是天生的自由者,大汉国严厉的律法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难以忍受的桎梏。

    爆发,或许就是明天的事情。

    对一个曾经对别人粗暴习惯了的人,用更加粗暴的法子对付他,反抗就成了必然的事情。

    霍去病认为,战死在草原上的匈奴人才是最好的匈奴人,来到大汉内地,并且与善良的大汉百姓居住在一起,一起生活,无疑是在将狼关进羊圈里。

    “高过车轮的匈奴人都该处死。”霍去病从嘴里拽出一根肉排骨头,丢在地上对云琅道。

    云琅点点头道:“下一次你跟匈奴人作战的时候,这样做好了,反正你是主帅。”

    “战场上我说了算,可是这里,我说了不算。”

    “那就尽量少说话,免得连最后一点说了算的权力都没了。”

    “难道你要眼看着惨剧发生吗?”

    云琅皱眉道:“惨剧还没有发生,也不知道会以何种方式发生,陛下正普天同庆呢。

    多说一句话,搅扰了他的好心情,匈奴人会不会好过我不知道,反正你是一定会倒霉的。

    你倒霉,就预示着我们兄弟四个会一起倒霉。

    事情的利弊都告诉你了,你选择好了,只要你决定要干的事情,我们兄弟都会帮你。

    知道不,阿襄已经考虑过亲自种地的事情了。”

    霍去病伸长了脖子瞅着坐在空地上欢天喜地的一起吃饭的四家人,瞅着孩子们欢快的在草地上相互追逐嬉戏,看着妇人们在空地上踢毽子……

    摇摇头道:“总得有人去干,我说了,总不至于被陛下砍头就是了。”

    说完话,似乎放下了心事,又大碗酒,大口肉的干了起来。

    他的声音虽然很低,在座的四个人却听得清清楚楚,云琅点点头,端起酒碗邀请兄弟们一起喝一碗。

    然后就放下酒碗道:“再等两天,给我们一个准备的时间,将来恢复起来也容易一些。”

    霍去病又喝了一口酒道:“这一次我自己来,你们莫要跟着,也不要跟风,给陛下收拾你们的机会。”

    曹襄喝了口酒道:“总归是为了大汉好,只要大汉好,我曹氏就会好,眼前的一点损失算不得什么。

    总是提心吊胆的不像话,也不舒服,还不如捅破了看看最后的后果。”

    李敢笑道:“最多我们兄弟再次去边荒就是了。”

    云琅可没有他们两个这样乐观,云氏、曹氏、霍氏、李氏在皇帝眼中早就是一体的。

    只要霍去病发难,他就会认为这是他们四个人的主意,打板子的时候不可能只打霍去病,四个人一个都不会少。

    就在四家人吃的高兴地时候,就听黄门敲着锣走过来,边走边喊:“陛下猎杀猛虎一头,巨熊一头,麋鹿三只,阵斩奴贼三十有二。”

    不论霍去病如何想,此时面对皇帝夸功,四个人也只好齐齐的站起来啊,在礼官的指导下,齐声为皇帝贺。

    夸功的宦官顿时就扯着嗓子吼叫道:“冠军侯霍为陛下贺,平阳侯曹为陛下贺,永安侯云为陛下贺,武都侯李为陛下贺……”

    声音一层层的被宦官们接力送到了狩猎台,继而响彻山谷。

    霍去病坐下来,端起酒碗,手颤抖的厉害,只听咔吧一声响,酒碗生生的被他掰碎了。

    他平静的放下仅存的碗底,擦拭干净手上的酒渍对云琅道:“叫不醒了。”

    云琅笑道:“世上哪有总占便宜不吃亏的事情啊。”

    皇帝在狩猎之余,也要大宴宾客的。

    只不过,在狩猎的时候,是以猎物的多少来论座次的,像霍去病,曹襄,云琅,李敢这种的猎手,收获的猎物只够自家食用的,自然就没有资格坐在狩猎台上,面对满坑满谷的人、兽尸体开怀畅饮。

    没人怀疑冠军侯的战力,更没人怀疑冠军侯的胆量,因此,狩猎台上看不见霍去病,刘彻非常的意外。

    说起来,皇帝对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还是看中的,特意从自己的猎物里面挑选了一头巨熊算在了霍去病四人组的头上。

    因此,在这四人已经酒足饭饱的时候,有宦官奉皇帝之命邀请四人去狩猎台上赴宴。

    一碗温热的鹿血下肚,刘彻觉得全身暖洋洋的,敞开大氅坐在最上首,端起酒樽邀饮。

    坐在最外围的霍去病见场中的歌舞已经结束,就昂然起身从侍卫手里取过一根大戟,站在场子中间朝皇帝施礼道:“蒙陛下厚赐,微臣无以为报,只能舞戟为陛下助兴。”

    刘彻大笑道:“爱卿武勇,天下扬名,朕久不得见,正好一观。”

    沉重的大戟在霍去病手上翻滚一下,就听霍去病再次施礼道:“微臣学的是杀人技,若无对手,会非常难看。”

    刘彻的坐姿微微前倾笑道:“朕的座下皆为猛士,不知爱卿准备挑选谁作为对舞之人。”

    听霍去病跟皇帝如此对答,公孙敖恨不得立刻钻进地缝里,他仔细地看了一遍场上众人,似乎只有自己一人跟霍去病非常的不对付。

    就在公孙敖咬牙切齿的时候,他却发现,霍去病单手抓着大戟,将大戟举得笔直,直直的指向韩嫣。

    韩嫣自幼弓马娴熟,这一点刘彻是知道的,霍去病这样挑战也不算过分。

    正准备同意的时候,就听韩嫣离开座位跪倒在皇帝面前道:“其奏陛下,狩猎之时,霍去病几次三番欲置臣于死地,奸计不成,现在又想借演武之名对臣行刺杀之能,还请陛下明鉴。”

    曹襄站起来冷冷的道:“冠军侯何等傲骨,在座的岂会不知,若去病真的要杀你,你这时候早就死了,哪里会给你留下在陛下面前颠倒是非的机会。

    如果自认是男儿,现在就拿上大戟上,如果自知不敌,跪下来喊去病三声耶耶,也算你过关,就这件事,还真的没打算要你的性命。”

    曹襄的一番话说得又毒又绝。

    论人品,霍去病唯一的缺点就是骄傲了一些,身为无敌猛将,骄傲一些也是年轻人的正常模样,因此,朝中大臣虽然嫉妒霍去病飞黄腾达,却没人质疑他的人品。

    至于韩嫣……

    丞相李蔡皱眉道:“一场演武而已,中大夫害怕什么?

    冠军侯勇猛之名传扬天下,败于他手也是虽败犹荣。

    若是你真的害怕与冠军侯对战,老夫虽然年迈,也勉强能拿的住大戟,替你与冠军侯一战就是了。”

    韩嫣并不理会李蔡咄咄逼人的话语,见皇帝没有拒绝的意思,就从侍卫手里取过一柄大戟,遥指霍去病道:“你我不死不休。”

第一一一章生死两难全() 
第一一一章生死两难全

    在大汉是个人就知道霍去病是谁,是个人就不愿意跟霍去病在马上见什么胜负。

    无数的匈奴人已经用生命证明过,跟霍去病作战与找死没有什么区别。

    倒不是霍去病的武功真的已经天下无敌了,而是这家伙只要上了战阵,他就是真正的上天宠儿。

    想想也是啊,当暴雨般的羽箭从天上洒落的时候,别人或者中箭,或者战马中箭,只有他蒙着头在箭雨中冲锋,羽箭可以从他的耳畔跌落,可以从他的背后跌落,甚至可以掉在他铠甲最坚实的地方而后跌落……就是不会受重伤。

    一人一马目标庞大,又是冲在最前方,按里说他身边的羽箭该是最密集的,事实也是如此,他的亲卫死伤惨重,就他安然无恙!

    即便是中箭了,也往往是微不足道的轻伤……

    李敢在河西大战的时候跟他一起冲锋,面对的是同样的敌人,从战场上下来,从李敢身体里取出来的箭头足足有三斤,而霍去病从头至尾毫发无伤。

    赵破奴跟着霍去病在大河谷面对义渠人发起冲锋……战后,赵破奴在病床上躺了三个月,而霍去病全身上下就被羽箭划破了一道不足两寸的血口子。

    谢宁乘坐战车跟随霍去病在河西长驱千里,十天之内,四战四决,等到战后检点的时候,谢宁断了一臂一腿,箭创,刀伤,链子锤造成的内伤,狼牙棒造成的撕裂性伤口不下十三处,而霍去病身上唯一的损伤就是被匈奴人抛掷过来的火球烧掉了乌骓马的尾巴毛……

    云琅配合霍去病与浑邪王在受降城大战,半夜里战车齐齐出动,烟尘滚滚的突破了匈奴人的三道大营,论起局面,要比被匈奴人包围的霍去病轻松十倍不止……

    结果,云琅的驭者刘二断腿,云琅自己浑身的伤口多的几乎数不清,就差一点死在匈奴人手里,而霍去病……只有握武器的左手虎口被匈奴的力士给震裂了。

    就算是曹襄这种天生富贵的人,想要去受降城寻找霍去病,心中害怕,又不能不去,就咬着牙把自己打昏……差点把自己打成傻子,才见到了毫发无伤的霍去病。

    几人一起游玩的时候,只要遇到打雷的天气,霍去病身边就会立刻不见人。

    几兄弟坚持认为,如果他们该被雷劈,第一个死的绝对不会是霍去病。

    福将的传说皇帝自然也是知道的,李广一辈子想要跟匈奴来一次轰轰烈烈的战斗,却苦求不得。

    霍去病随便突袭一下一个匈奴人的营地,就从营地里找到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活捉了休屠王太子金日磾一行一百八十七人。

    与且兰王在义渠之地大战,他带领三千骑都尉骑士,在长达三十里的战场里纵横捭阖,在且兰王将武士全部派出去作战,自己带着三五个亲卫满战场游走指挥,在他最虚弱、最无助的时候,满身是血的霍去病就恰好出现在他的面前……

    如果仅仅是比武,霍去病身上的奇迹还不会出现,就像公孙进在他演武的时候,可以用弩箭暗算他重伤。

    如果是生死之战,没人看好韩嫣。

    刘彻喜欢霍去病绝对是有道理的,他甚至认为霍去病这样的将军,就是上天派来为他打天下的。

    皇帝还没有来得急阻止,就发现韩嫣解下帽子,将头发打乱,透过飘拂的头发,阴狠的瞅着霍去病道:“好,不死不休!”

    霍去病哈哈大笑,大戟在空中抡了半圈就向韩嫣当头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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